【话题作文】
第一篇:《哪里的天空不下雨》
哪里的天空不下雨
我喜欢天空,只是不喜欢下雨天。
哲人说下雨是因为上天在哭泣!我想,能让老天哭泣的,莫过于惆怅。在惆怅中生活会很累,因为惆怅给我一个无形的包袱,压得我直不起身子,让我的心如一朵被封印的花蕾,永无开放之日。在惆怅中生活,难免要回忆以往的美好时光,因为那里的天空,不下雨。
回忆起懵懂岁月,难免会想起我可爱的堂弟,木东。
木东和我是同一年出生的,人虽小却很精明,或许小时候迟迟不长个儿就是为了应“黄河”那句经典吧——“浓缩的都是精品”!小木东瘦瘦的,更添几分机灵。小时候,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上幼儿园我们是在同一个班里,也只有肯和我一起玩。不去幼儿园的时候,我喜欢去他家看动画片,他家的电视机可以收到好多的频道,而我家只有四个,为此我还一直纳闷来着!
小时候,每个季节似乎都是我们最想念的季节!春季想念风筝和柳哨,夏季想念知了和雪糕,冬天想念雪花和鞭炮,而我秋天最想念的,是木东家的长枣儿。
每逢仲秋,枣儿个个像小的红灯笼,胖鼓鼓的跳着娃娃舞,有的甚至笑的嘴都裂开三尺三了。每到这个时候,我们看着枣儿,口水如喷泉一般。不能再闲着了,走,找根竹竿子,打枣!“抨""抨""抨""”几杆子的事,枣儿如冰雹般从天而降,有的一屁股坐地上乐开了华儿。这时的枣已熟的差不多了。找个盆边捡边往里塞,用凉水一冲,吃个痛快!
枣儿甜甜的,用冷水一打更是爽口,我至今想念这味道。但是,在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慢慢的长大了。上初中的时候,木东走了,举家迁入城里,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便不多了,因为他一年回来也不过一两次,每次待的时间又很短。
当我们十七岁生日的时候,也就是那个枣儿红的季节,我也要离开家,到别出去上高中了。走的前一天,我站在木东家紧锁的大门外,望着院子里高高的树上红红的枣儿,不免想起了儿时仲秋打枣的情景,那时的天空很晴朗,连片云都很少见。“这里的天空不下雨。”我在心里喃喃的说到。
临近期末考试,天空突然阴沉起来,这一天,我受到了木东给我的第一封信。信很长,字很“帅”,感情深的要命。信里木东说:“我爱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哥,我想念我们的家乡""”是啊,离家在外求学,谁不想家。木东反复提到大年初一时,我们随“大部队”到各处拜年的情景,踏着积雪或是迎着雪花,朝天空扔几个炮仗,玩的热热闹闹,乐的轰轰烈烈!信,我是在上课时读的,但是下课后我一出门,哇,好大的雪啊,久违了""一片冰冷的雪花落到眼上,融化了,流到手心却是滚烫的。木东,久违的雪都回来了,你何时回来?
木东陪我走过了难忘的懵懂岁月,让我童年没有孤独的存在。或许也因为童年没有过孤独,我现在才如此害怕孤独吧!
初中以后,我没有了木东的陪伴,但是我又和另一个儿时的伙伴,“磨”出了难以割舍的友情。
那时候我的这个伙伴,与其说是“伙伴”倒不如说是“对头”。我们常常闹矛盾,然后又重归于好。现在想一想那时候真是幼稚,为了一个皮球,一把木头枪,甚至是为了一块漂亮的石头或是一片美丽的树叶而争个没完没了。然后气呼呼的看着对方,再然后拿着这些个小玩意儿你让给我我让给你,笑嘻嘻的,天真烂漫。
我总是喜欢叫他蜗牛,因为他做事总有那么一点不紧不慢,好像是叫“沉着”来着。他很喜欢“蜗牛”这个名字,当然也因为他喜欢那首叫《蜗牛》的歌。“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这是沉着的蜗牛沉着的作风,有始有终,坚持到底!
和蜗牛在一起呆的久了,受他的感染很深,比如我们都很喜欢摄影,喜爱幻想""我们变得有很多的共同语言。我最想提及的一点,自始至终,我们都喜欢听杰伦的歌。蜗牛可以说是对他近乎疯狂,我也只是达到了狂热的地步还没有疯狂!之所以把这一点当作“共同语言”是因为我们对他的歌的却有共同语言。我们是喜欢不是崇拜。
在初中时,不少同学一提到周杰伦就烦,说他的歌不好听怎么着怎么着,甚至有些传言说他是支持的极端分子!但是从杰伦的歌声中,我们觉得他不会,至少在歌声中他不会,他要发扬的是“中国风”,他的歌我们当作经典。 初三是我们最难忘的时光。我们在一起打拼过,同甘共苦。
初三那年夏天,老天也近乎疯狂的释放热量,我们同时爱上了夏日的风以及夏夜璀璨的星空。课间十分钟,我们会扶着彼此的肩膀,遥望星空,畅想会有一天,那种叫“星梦缘”的东西会在我们分别很久之后,让我们出现在彼此的梦里。初三我们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友谊,这是我们在十几年的打打闹闹
中慢慢磨出来的。“两情苦是长夕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如今我终于明白了。 中考,我们被分数冲散,蜗牛去了我俩都想去的那个地方,我则离那很远很远。
我们一直用书信保持联系。“文字是最唯美的传递感情的方式。”这也是我们的共同语言。
“我们的开始是最长的电影!”蜗牛这样说。电影总会有终点的,但愿我们没有结局,没有终点。那日当天空飘起潇潇秋雨的时候,看着蜗牛的信,我流泪了。在这个学校,我没有朋友。蜗牛说:“我们永远无双!”
秋雨打湿了信纸,模糊了文字,我抬起头望着那片灰色的天空,默默的说道:“这片天空其实没有下雨,只是老天想朋友了!”
没有朋友的日子如没有星星的夜空,只有一弯金月高悬,淡淡的月光给万
物笼罩了薄纱,很幽静也很伤感。心里开始乱糟糟的,就像鸡窝里,一片狼藉。 感叹我们曾回肠荡气过,感叹时间如白驹过隙,感叹青葱岁月里的风在我们脸上刻下忧伤,刻下难过,刻下时光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
木东,蜗牛,好想回到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可是那时光却怎么也不肯回头。
“惜别冬日寒风袭,疾奔吹打心欲离。
惆怅相恨鸾莺去,不见彼此抚泪意。
难得再有相梦时,遥望佳期不可期!”
我用记忆和泪水拼凑起这些文字,唏嘘感叹:一恍神,一转身,我们竟那么快,就已离别。
第二篇:《绝美的散文–欧洲的天空下不下雨》
欧洲的天空下不下雨 文 / 榕树网友
我常常想人的命运就是在瞬息之间发生了迅疾的变化,一个很小的奇迹就会使一切都不一样。假如当年我安心做一个等待的人、假如我不是那么羞于表达和害怕失望、假如我相信我原本应该相信的那双充满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以及那双眼睛所传达出的爱情……那么他的生命和我的生命都将是另外一种状态了。
然而生活的公平和残酷都在于没有岁月可回头。
所以我所能做的只有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肯请身在异乡、曾经温存待我的人、恳请他原谅我当年的幼稚和今天的无奈。
一
认识彭迪棣是在10年前,我18岁,是高中三年纪学生。那时候我的第一位理想就是考上北京最好的大学的外国文学专业、然后顺利地出国留学。我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复习功课和学习英语上。每个星期日我到紫竹院的英语角去练口语。到这里到的大多是大学生,不相识的人自由结合,彼此用英文交流。但是这种通常是不固定的,所以无须自我介绍,甚至每周对话的人都不相同,真正的平水相逢、擦肩而过。就在这么多的平凡的星期日之中的一个,穿着那时还不太有人穿的灰色西服的高大男孩十分偶然地成了我的搭档,而且我们的合作变的非常固定。仿佛在等我似的,每个星期日都是他先到,当我背着我的大帆布包穿过那片暗绿的竹林,就会看到他坐在迎面的第一条长椅上,一双长眼睛里闪烁着问候和喜悦。
我们很自然地彼此通报了姓名和学校。他就在我做梦都盼望能考中的那所有湖水、有白塔的大学读德语文学研究生。“你比我大六个年级呀!”我惊呼起来,他得意地笑出了声,深秋的阳光斜照在他微微张开的嘴里,我想,这真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从来都过得很快,他的英文口语正宗得让人以为这才是他的母语。我们总是能发现许多共同之处,然后再为这些一致欢呼。比如我们常常会发现原来各自都津津乐道的书竟然都是同一本,原来在不同的生活环境里我们却在反反复复倾听同一首歌,他用我一个字也听不懂的德语为我背诵我最喜欢的作家海尔曼。黑塞的小说《彼德.卡门青》中的篇章,我捧着中文译本可以一举就找到相应的段落,而这个游吟诗人一般的作家正是他
的研究对象……我几乎天真地以为,再过半年,我就会考进这所学校成为他的校友和同行。而他已迫不及待地在给我讲解怎样使用图书馆了。
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渐深渐浓。一个好风好日的星期六的中午。我和同学们一起像解放了一样涌出校门。迎面他闪着他的流荡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靠在一面墙壁上对我微笑。或者就是出于害羞和必须隐瞒的高兴吧,我走到他面前劈头就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说话间就来接过我的书包。我迅速地一躲:“我自己来。”把书包背起来的时候我顺势回头,果然有几个同班的女生在不远的地方一边看一边笑。
他好象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说:“要不我送你回家?”我只好点点头跟着他拐上一条小街。
在我和他相处的短暂的时间里,说不出为什么,我总是会陷入沉默,我更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说什么语言都行,我愿意在他的旁边静静地同时展开各式各样的联想……过了很多年我有了一点经历之后我才明白,一个自视很高的女人乐于倾听和注视一个精彩的男人只有一个原因——她爱他。我很想问问他。从他的学校到我的学校几乎斜穿了北京城,这么远的路,他走了多久;现在已经是正午了,他是否觉得肚子饿;我们相约了明天在紫竹院见面,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来找我,真的就仅仅为了送我回家……然而我什么也没有问,我沉默地把该说的话也全部省略了。
这条小街走到尽头就是一座叫做龙潭湖的公园,我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他径自去买了门票,我顺从地跟着他走到一片素煞的湖边。我们在长椅上坐下,两人之间是我装满复习资料的硕大的帆布包。
“我是怕你明天不来,你说过你要考试了……”到底是他先开口了。
我侧过脸说:“我会来的”
他忽然变的局促起来,良久才说“可是……我等不到明天……”我不解地望着他,他跳开我的目光,一双长眼睛望向结了冰的湖水:“过完寒假,我就要到德国去上学,可能会走很长时间,我不想在这段时间里看不到你……”
他说话的声音从来不大,但是这样的话对我因为突然而太过清晰。我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个被我在日记里叫做“灰人”的温和的大男孩在我的生活中占据着特别的位置,我也没有以为这就是朦胧之中的所谓初恋,然而将要到来的离别瞬然之间要迫使一切不得不变成明明白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湖面上的冰很薄,似乎稍有压力就会断裂,我想这就是我此刻的心情,任何语言都不能表达。
当我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手忍住一波一波涌上来的眼泪的时候,他的右臂已经紧紧地搂住我的肩膀,我们之间的书包不知何时被移开了。我没有拒绝,也根本不想拒绝。我们无声地相拥而坐,直到太阳也西沉了。在这个冬季冰冷的黄昏,他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有些亲近的男人。我答应他无论怎样,我们会把这个寒假一起好好过完。
二
寒假的第二天,我换了几次公共汽车才辗转到他的学校。路上大约花了两个半小时,我一路上想着不知道那一天他用多少时间在来回的路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所著名的大学的著名的湖和塔,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会和梦想中的一切擦肩而过,就象我和他尚未开始的爱情。
绕过一间小书亭,穿过一排白杨树,我来到他的宿舍前。隐隐约约地,有二胡声传来,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二泉映月》。我敲门的时候乐声戛然而止。依然是那双盛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他的手中还拎一把二胡:“你不肯让我去接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你我一直在等你。”
这是一间极其普通的学生宿舍,桌子上、书架上、窗台上以及床头都是书,另外一张床上的被褥都叠得整整齐齐,显然是主人不在,他的床头放着卡夫卡的木刻像。他说他的室友叫方文中。回家过春节去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根本不可能料到有一天正是这个方文中会给我关于他的最坏的消息。
“你为什么不回家呢?”我接过他递上来的一杯热茶。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我没有家。小时候父母都去世了,我跟着姐姐长大的,我上大学的时候姐姐去了德国,国内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他的眼光变的热烈起来,“以后就不会一个人了,我希望有你。”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美的眼睛,但是我固执地以为那里面没有我的明天。
他说带我去找他们经常去“改善生活”的小餐厅。临出门的时候,他把床褥子掀起来,一片片各种面值的纸币出现在我眼前。他很不好意思的笑了:“我平时很少花钱,除了吃饭和买书,几乎没有什么开销,姐姐给的钱花不完,剩下的就这么放着……”
午饭的时候他不断地把好菜送到我的碗里,我却因为路上很累而不断地打着哈欠。回到他的宿舍,他把一条毛毯铺在床上:“你休息一会儿,下午还要回家呢。我坐在这里看书。”他指了指床边上的书桌。
我真的很累,但也根本不可能睡着。我非常明白他一直试图告诉我,他是多么喜欢我、多么乐于照顾我,他将是一个十分体贴的爱人……所有这一切我都相信,但我无法把他们同“丈夫”两个字联系起来,如果说爱情对我这样面临高考这种重大选择的高中生来说是必须回避的话,那么婚姻对于不满19岁的我来说就是遥远得如同海市蜃楼。透过眼睫毛的缝隙我朦胧地看到他的专注的侧影,一种感伤莫名地袭来,我还太年轻,而他又将远行,我们的承诺究竟能有多大力量可以抵得过时间的考验呢?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人们害怕分离而放慢脚步,我们终于不能不面对那一天。似乎是冥冥之中有人在安排着一切,我们最后告别的日子正好是1988年的2月14日,按照西方的习俗,这一天是情人节。{哪里的天空不下雨,散文}.
我再次来到他的宿舍楼时,又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或许就是因为离别近在眼前,我觉得他的琴声格外凄凉。我久久地站在门外不忍拍手敲门,直到他拎着二胡站在门里,睁着他的美丽但十分疲倦的长眼睛。
我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坐在他的已经没有被褥的床头,看着他一一检视行装。书、衣服、一些纪念品、各种证件……他似乎也不知道在此时该说些什么。他默默地把一个粉红色的小信封夹进德文版的《彼德.卡门青》,我意识到这一定与我有关。我伸出手,他握着书不动;我固执地伸着手凝视他,终于,书沉沉地落如我的手中,他随之转过身,佯装去取一杯水。打开信封,我的眼泪终于汹涌而出。那里面有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黑色小发卡、一枚很旧的画着海尔曼。黑塞的头像的书签,一只吃冰淇淋用过的小木勺以及一张从公共汽车月票上撕下来的盖着红色印章的一寸照片。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不经意之中落在他这里而被他小心地留下来的东西,我没有为他准备任何一样可以作为纪念的礼物,而他不声不响地为自己制作了一把开启记忆的钥匙。
“其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一直就知道。”他把坐的椅子拉到我面前、艰难地开始说年他最后的话,“你还这么小,我没有理由要求你和我一样去设计婚姻,但是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是在等你、非常耐心地等,等你长大一点跟我说你愿意。我知道你怕我会改变,也害怕因为我会错过以后可能更好的选择,所以你不肯接受。你不相信我们可以在心里想着对方过几年一个人的日子……”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来,他的面影在我的眼中也渐渐模糊。这一刻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人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本来我是那么希望他就像从前一样在这里踏踏实实地等我,等着我考进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等着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他的校友、他的同行、甚至有一天成为他的妻子,但是伴随着他的离去一切都不可能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阻隔终将把我们变成陌路,我们会象共同读过的书中的人物一样“走着各自的路,相忘于江湖”……我什么也听不见,只是泪水婆娑地看定了这个可能一别即是永诀的人,平生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做绝望。
他把一只红色的玫瑰送到我的手中:“我不管你怎么想,我始终都把你当成我认真爱的人。”
我用了很长时间让自己平静,既然注定是就此别过,又何必空留感伤?我觉得发生过的故事正在离我远去,就像他一踏上异国的土地家园就会变成遥远的从前一样。我把书重新还给他:“彭,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可能我考不上大学,就那么拢个工作就去上班了,然后没有时间读书,外语都忘了,人变的得平庸俗气,你到了德国,有好多好多机会,然后你就会知道我只不过是你老家的一个乡亲,你会后悔跟我说过的这些话……”
“你好不好,你自己不知道,我知道。”他打断我的话,双手用力地握住我的肩膀。“我不管你以后做什么,我只知道你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我会回来娶你。”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时间会让人明白什么是真的和应该去相信的。
“你会给我写信吗?”
我摇头。
“我一到了就会给你写信。”
我依然摇摇头。
第三篇:《你那里的天空下不下雨》
你那里的天空下不下雨
前几日,读安顿的书,其中有一篇《欧洲的天空不下雨》,勾起了我对学生时代一位旧友的回忆。
毕业六年,时间转瞬即逝,有时候再回头去望一望,那段单纯天真美丽却又无味的日子,真正有些明白过眼云烟这四个字的意义。一切源于尘世,又消散于尘世,时间,是治疗创伤最好的良药;时间,也是最易摧毁山盟海誓的武器。
在学生时代里,真正留给我的记忆并不多了,除了那次执著而青涩的单相思,还有一位叫云的朋友。要写的这位朋友,和恋爱没有任何关系,至少于我如此,他只是我记忆中的一朵小浪花,洁白而美丽,时时沟起我心中的涟漪,夹杂着一种叫做歉疚的味道。
云不是他本名,给他起这个名字,除了有一天怕他看到我以下写出的文字,而引起无谓的伤感,更重要的是,他真是就像一片流云。
云是个很秀气的男孩子,皮肤很白,苍白那种,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裤子,配白色的球鞋,整个人看起来很是白净,身材单薄而瘦削,从背后看,很容易让人误解成这是一个女孩子。
云高我一个年级,我们同系。我和云的认识是缘于写作,学生时代的我很是热衷校园内乱七八糟的活动,当然这与我的单相思有关,在此不作交待。我那会儿是系里的副团支书,成立了一个记不清名字的文学社,爱好写作的云理所当然地被我拉进来了。
云写得很好的散文,文字行云流水,清新而忧伤,读他的文字,如伴着凉风湖边泛舟,却又每每担心着狂风暴雨的来临。人如其文,每每从校园中碰到云,他总是一个人来来去去,形单影只。
云是个温柔的男孩子,说话声音很轻,嗓音也不似男孩子,有些甜美而清亮。但他会唱很好听歌,其中有一首《悬崖》,在校园歌唱比赛中还拿了奖,至今还记得他深情而幽怨的演绎。
云也很会跳舞,我经常和好朋友霞一起去校园舞厅,霞和云是老乡,自然而然的,我就和云成了很好的舞伴。在跳舞方面,云是高手,在文娱方面,他好像很有天分,而我只是舞厅里一只丑小鸭。成都的校园里通常是美女如云,而活跃着舞厅里,通常是美女中的美女了。我的好朋友霞就是极美丽而富有才华的女子,我,则心甘情愿做她身边最绿的叶子。 所以每次到舞厅后,霞成了众星捧月的仙子,而我只能坐冷板凳。
所以要感谢云,在好长一阵子,他耐心的带我跳舞,免去了我被冷落的尴尬。
我和云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爱写作,爱古典文艺书籍,爱诗歌,爱安静"..我和云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可对云本身的了解,比如他家里的情况,他过去的情况,还是个谜。我们常聊的,只是文学方面的东西。
和云的接触多起来,他们班上我们班上渐渐有了捕风捉影,传言我和云在闹恋爱。我从宿舍姐妹那里听到这些反馈,第一反应就是躲避云,和他划清界线,以后再不和他接触,因为在我内心底,不会喜欢如云一般的男子,他们的忧郁只会让我更忧郁。
我开始冷落云,不再去跳舞,甚至有好几次他打来电话找我,我也避而不接。 云好像也知道我转变的原因,从此我们在校园里,成了陌生人。
这种生硬的处理方式,现在看来,多么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