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写作指导】
篇一:《《营改增税率表》2016年5月1日实施》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依法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2016年6月1日起,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申报期限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
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提供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5月1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篇二:《2016年营改增的应对及政策梳理》
2016年营改增的应对及政策梳理
一、做好内控。
1、尽快梳理各类货物供应商、服务商的情况,分析可取得专票的情况,比较进项与预计收入,有能力的着手税收筹划方案。{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2、按照上述比对结果重新审议采购策略、产品服务定价策略的合理性,修订后做好合同的修订、内部培训及对外业务宣导。
3、执行前税局会组织举办政策宣讲、操作培训等会议,了解、掌握当地税局对营改增政策实施执行的安排和要求;熟悉相关计税方法;掌握相关软件的操作如税控开票、认证、申报等。
4、营改增前处理好营业税未尽事宜,如多交的申请退税;未开票的即时开票;未用完的发票核销等。特别注意工期横跨营业税、增值税的在产、在建项目税务处理要求。
5、做好账务处理提示,如营改增后无增值税相关科目的要进行设置;
二、尽快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入新颁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度政策的规定》等需要认真的理解。{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1、年应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的企业,须转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标准的企业,会计核算健全(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服务或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公众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兼营注意事项
A、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B、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6、混合销售注意事项
除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外其他单位和个体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7、销售额汇率问题
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8、折让、中止、退回事项
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未按规定开具的,不得扣减。
9、价外费用
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1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无规定则不禁止。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B、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篇三:《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包含解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解读
本条是关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2016年5月1日后,上述纳税人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解读
本条是关于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一)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二)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解读
本条是关于试点纳税人分类、划分标准的规定。
理解本条规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纳税人分类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在本次增值税改革中,仍予以沿用,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为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
二、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
《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发生境外应税行为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三、两个特殊规定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另外,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解读
本条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主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规定。
一、实践中,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满足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的管理需要。这时如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例如,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按照增值税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税务资料,按期申报纳税。是否做到“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由小规模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来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登记制,纳税人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即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我局已开通了网上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转载请注明:中小学优秀作文大全_作文模板_写作指导_范文大全 » 2016年5月1日以后黑龙江省营改增不动产发票怎么开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