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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惊一乍,散文 一惊一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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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散文阅读专题》

散文阅读专题

【教学目标】:

1、熟悉散文文体知识,理解和掌握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点;

2、掌握散文阅读考点、题型,并掌握解题思路方法,解决散文阅读常见问题。

【教学重难点】:

1、散文概念的理解和掌握; 2、散文阅读常见题型的解决策略。

【了解散文】

1、散文的概念:

散文是以记叙、描写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记人、叙事、写景、状物来表达情感或感悟的文章体裁。 ┕┯┙ ┕━━┷━┯━┷━━┙ ┕━┯━┙

方式 (怎么写) 内容(写什么) 目的(为什么写) ┃ ┃ ┃

记叙、描写为主 人、事、景、物 思想感情 抒情、议论为辅 生活感悟

◆形散神不散: (1)“形散”是指: ①多种表达方式; ②表现手法、修辞方法,不拘一格,灵活选用;

③选材(写作内容)广泛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2)“神不散”是指:主题明确而集中。 2、散文的分类: 记事散文

记叙散文 通过事件或人物,抒发情感、感悟。 散 写人散文

文 借物抒情

抒情散文 通过景、物,表达情感、感悟。★ 写景抒情

哲理散文

【例文精讲】

落 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①总说我喜欢红及其原因。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

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②-⑤分说我所喜欢的“红”的特点。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承上启下)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

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

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

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和死亡,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落红”令我称颂和敬佩的原因。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

世界的另类.........

: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总结全文,表达了作者对落红的强烈情感。

1、“我”所喜欢的“红”有哪些特点?(3分)

2、为什么作者说“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4分)

3、本为以“落红”为题,却又写到“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这种写法及其好处是什么?(3分)

4、第⑤⑨⑩⑿段都谢了“我”与“落红”的亲近或关系,这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3分)

第二篇:《读懂散文,so easy》

读懂散文,so easy

北京的高考,近年来在大阅读的模块一直考的是散文阅读,这个部分一直以来是认让很多孩子头疼的一个模块,原因有二,一是文章有些难度,理解起来较困难;二,文章即便读懂了,题目总是频频失分,总“答不到点上”。那么,我今天来把这部分内容捋一下

先说,怎么解决第一个问题——文章看不懂。

近年来,北京的考题特别青睐文化散文,14年高考《废墟之美》,刚刚过去的海淀期中《美,看不见的竞争力》,以及《泰山很大》等文化散文的出镜率很高。而这类散文理解起来往往比较困难。那么,面对一篇散文,读完一遍之后,发现似懂非懂,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要从散文的特点说起。

很多高三孩子对此都不明确。散文的特点是“形散神不散”,所谓的‘形“就是它的内容,而”神“则是中心。正因为从内容上看,散文很散,好像一会儿说这个一会儿又讲那个,所以读到最后不知道到底再说啥。那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把这些貌似不大相关的散的内容概括出来,看看他们的联系是什么,他们的共同指向是什么,同时,根据经验以及大家的写作习惯,往往结尾部分,以及中间段落常常会穿插跟中心密切相关的抒情议论的句子,借助他们,中心基本就出来了。

同时,散文里还有一个概念,很重要,就是线索。它把散的各个内容串联起来,使文章成为了一个整体。而很多考查散文题目的作用的题里边会涉及到它。

我们以《排骨里的萝卜》为例。

女儿一回到老家,我母亲就把她带进菜市场,逐一询问她想吃什么。从东头问到西头,女儿一直摇头。母亲急了:“总要吃啊,小祖宗,你到底想吃什么?”女儿两眼埋在手里的卡通画册里,淡淡地说:“我要吃排骨里的萝卜。” ②不吃排骨,不吃萝卜,却想吃排骨里的萝卜。女儿的理由是:排骨太腥太腻,萝卜太清太淡。女儿是在吃多了排骨后才挑上萝卜的。几年前她在萝卜盘中翻找罕见的排骨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③突然就领悟了现代人的忧怨: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高效、便利、繁华、奢侈,却怨叨着它的拥挤、功利、急躁、嚣张。驾着豪华轿车,却骂着它的尾气;用DNA技术修改着生命,却忧心着社会伦理和生命尊严;推行着经济政治一体化,却牵挂着多元文化的丧失。

④现代人远离了乡村,然后思念它,看见乡村的一草一木,就一惊一诧的。乡村很美,但得远远地看。乡村是一幅经典名画,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居住的、生活的。现代人激情四溢地回到乡村,只是想看看春天离得有多远,然后用相机拍下来,用画框装裱好,点缀到城里的水泥墙上。现代人在城里模仿着乡村的绿,怀念着乡村的安详和静谧。

⑤现代人越来越爱回忆从前在乡村的日子。那段吃不饱的时光,现代人回想起来已全然消散了饥饿的惶恐,脸上是掩不住的羡慕,荡漾在记忆里的是一段段情意融融的细节,一首首田园诗,一曲曲牧歌。过去了的,就是罪恶也没什么不可饶恕的。但这得有个基点,回忆和观赏必须站在今天韦衣足食、和平安宁的阳台上。

⑥现代人已学会了蘸着传统的汤汁去吃现代文明的点心,然后用现代思想作武器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思、反叛。现代文明授予现代人以现代武器,现代人首先用这武器向现代文明开火。

⑦为什么突然想吃农家味的小菜小饭?因为现代人距农村越来越远,也离家越来越远。然而如果连吃三天的农家饭,现代人非骂娘喊救命不可。想一想,当初身居乡村时,我们怀想的是什么?是生猛海鲜,是遥远的都市。乞丐的梦常常是席梦思,而富翁的梦更多的是街头的石板和公园的长凳。

⑧人天生有根反骨,就长在后脑勺下。人在现实中躁动,要么歌唱未来,要么缅怀过去,总是把现实不尴不尬地晾在那儿。尽管人们总是从现实中榨取最多的滋养。

⑨我知道如何让我女儿在萝卜中翻找排骨了:弄一锅子萝卜,点缀几小块排骨。排骨中的萝卜和萝卜中的排骨一样好吃,一样滋养人,喜恶源自量的比例。比较排骨和萝卜到底谁更富营养是现代人的浅薄所在,没什么是特别有营养该特别多吃的,也没什么是特别没营养特别不该吃的,你所稀缺的才是你最需要的。

⑩在排骨的背景下,现代人一年四季品尝着萝卜。这萝卜还是原汁原味的萝卜吗?但现代人仍管它叫萝卜,而且时尚地自称不吃排骨。(取材于董玉洁《排骨里的萝卜》,有删改)

1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开篇通过写女儿挑食,要“吃排骨里的萝卜”,引出下文对“现代人的忧怨”的思考。

B.第④段写现代人“激情四溢地回到乡村”,说明现代人越来越厌恶都市,渴望回归田园生活。

C.第⑥段中写现代人“用现代思想作武器”,“向现代文明开火”,表明了现代人的反思和反叛。

D.第⑦段中“乞丐的梦”和“富翁的梦”构成鲜明对比,深刻地批判了现代人的无知和愚昧。

E.文章以现代人“时尚地自称不吃排骨”做结,首尾呼应,而“时尚”一词,尤为耐人寻味。

18.文中说“现代人远离了乡村,然后思念它”。结合文章,概括现代都市人思念乡村的具体表现有哪些。(4分)

19.文章以“排骨里的萝卜”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第一二段 写女儿不想吃排骨也不想吃萝卜,想吃排骨里的萝卜。

第三段 议论 我把它摘下来

突然就领悟了现代人的忧怨: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高效、便利、繁华、奢侈,却怨叨着它的拥挤、功利、急躁、嚣张。驾着豪华轿车,却骂着它的尾气;用DNA技术修改着生命,却忧心着社会伦理和生命尊严;推行着经济政治一体化,却牵挂着多元文化的丧失。

接下来很长的篇幅写现代人对乡村的态度“现代人远离了乡村,然后思念它”,然后例数大家怀念乡村的表现,直到第七段。中间第六段穿插一段议论。

现代人已学会了蘸着传统的汤汁去吃现代文明的点心,然后用现代思想作武器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思、反叛。现代文明授予现代人以现代武器,现代人首先用这武器向现代文明开火。

最后一部分,议论为主,点明主旨。

这是最后一段

在排骨的背景下,现代人一年四季品尝着萝卜。这萝卜还是原汁原味的萝卜吗?但现代人仍管它叫萝卜,而且时尚地自称不吃排骨。{一惊一乍,散文}.

文章的“形”我概括完了,根据上文我写的内容,“神”——中心应该不难得出了。

有人说是对乡村的怀念,对吗?

那么,这篇文章的中心是什么呢?

参考答案:17.(4分)BD(B“渴望回归田园生活”有误。 D“无知和愚昧”于文无据。) "点此查看高中散文阅读训练答案集(本文答案在第8页)"19.(6分)题目生动新颖,能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特点1分);以小见大,用平常事物来反思现代人的忧怨与矫情(手法2分);题目隐含作者对现代都市人矛盾心理的嘲讽和批评(情感态度2分);题文照应(题目与文首、文尾相照应)。(结构1分

第三篇:《2016高考作文素材》

2016高考作文素材(人物类10):本味汪曾祺

钱红莉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文章,是《蒲桥集》,小开本,盈盈一握,至今有余韵的那篇《葡萄月令》——二十多年过去,里面的内容依旧印象深刻。

语言不过是一种形式或介质,它要去的是——远方。汪曾祺的语言,始终平淡,平常,但在引领着读者去远方的过程里,一路都充满着魔力,既不借助金光美彩的炫技处理,也非彩云出釉的精雕细琢,不过是一条平淡小溪,难得的是溪水里隐着无数棵青草,弯着腰,一路流淌去,路过的人如读者碰巧看见了,就站在那里,心里顿时有了异样,夹杂了喜悦,也说不出喜从何来,反正挺快乐,眼界里都是好,好得松弛。这大底是文字予人的美好之情。

二十多年过去,还记得《葡萄月令》里所要表达的情怀,那种“冬天下大雪,我们什么也不做”的笃定与闲适,特别有底气。

但凡有底气的人,必从容。

文字里的汪曾祺,一辈子都从从容容的,别有静气。这个老头的笔下境界,虽不能至,但我们一直心向往之。

去年,有一家出版社重新推出一本集子《吃饭》,一夜一夜,在灯下爱不释手,尤喜那些水墨,简单平易,三笔两道的,不过是些蒜头茨菰之类。叫人一遍遍看,心悦诚服,真是浸透了生活滋味,日常的一点一滴于心里漫过,滚过,渐渐沉淀下来,从容落笔,然后就如此神乎其神的生动,不羁,调皮了,略有牵牵绊绊的萦绕,再一思忖,又那么低徊……

汪曾祺就读西南联大时期,二十刚出点头吧,在说起李贺诗歌特点时,他打了一个卓绝的比喻,简直出语惊奇:别人都是在白纸上绘画,李贺唯独在黑纸上,色彩当然要强烈(大意如此)。教授用“夙慧”一词形容他的敏锐精确。可见,一个人的才气是与生俱来的,他的不凡,在于对世界的感知,迥异于常人。

一个夙慧的人写出的东西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大有机心——即便营造狭小的格局,也会有辽阔和波澜。

二十多年前,我尚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文学小年轻,深深被他的文风吸引,有余音绕梁的滋味;二十多年过去,当年的文青早已步入中年,这一路行来,即便未曾历经多少世事纷繁,但,外人的风雨琳琅,看也看得够了——如今,再读汪曾祺,依然贴己。

汪曾祺的东西,代表着一种本味,这是舌头与味蕾最终依恋的一种本源之味,不过一碟平常小菜,不用大火炝,更无须香料的中和。汪曾祺炒出的菜,只放了一丁点儿盐,余下的,全是生活的本质味道。一个人从少年吃到中年,依旧爱惜,是春三月田畈沟渠间的水芹,扑鼻的中药气夹杂着袅袅清气,年年守时的宜室宜家。

汪曾祺的东西,有生命力,不过时。其中的好,也在这里——他端出来的,永远是自然的本味。

周作人的东西也是本味,但,有时未免涩了点,好比春笋,入嘴,总有那么几丝涩苦,滚水焯,大火炝,皆祛除不掉,老顽固似的,一屁股墩坐在那里,爱读不读,没人请,不读请便,间或翻个白眼给你。作为一个单薄的读者,你没辙,谁叫人家诗书底子深厚呢。

我想,老周的东西是要等到年老斑白之际才能品咂一二滋味的——人之衰老是一种必然的暗淡,碰到久雨不晴的天气,浑身酸胀之际,真是无可奈何啊,干什么好呢?只能读书了,拿过一只放大镜,读老周吧。老周笔下绍兴那种齁死人的咸苋菜杆,在垂暮的光阴里被岁月一再的发酵,也自顾自有了一股峭崛的异香。老之将至,一切都在萎缩之中,不免有“岁不我与”的孤单清独,老周的文字成了唯一的慰藉。我常怀想,自己的老年生活无论如何是不能离开周作人的。写到这里,我又有了一种深刻的隐忧——忽然忆起,年少时幻想着自己活到三十岁时的不堪,该是多么深重的负累?如今,早已过了“不堪”的年纪,依然在活着,个体并非一种“物”,而是一介热血流淌的身躯,他对于外界的知触,大多来源于书本,书本上得来的东西促人多思,难以放下。

其实,说认真点,一个人一辈子,倘若读通一本书,便够了。

曾在一幅画前徘徊,这幅画叫——《老子出关》,大量的焦墨,点衬出一个老人背影——在中国人的眼界里,老子一直没有清晰的面目,老子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焦墨的背影……这真是一个神启式的寓言。

自老子以降,江河浩浩几千年,但在宇宙史上,不过一瞬,我们人类太过渺小了,大约有了思想,反而又高大起来。

人高大起来,难免骄傲。骄傲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书写。许多书写的人最终沦为时代的投机者,只有极少数,成了天上的星辰。

汪曾祺可以是一颗星。这几天,在看他的集子《一辈古人》,清清徐徐,祖父、父亲、师友、亲朋……疾缓有韵,就像一个慢性子的人养一盆水生植物,一天加点水,半杯两盏的,半年过去,葳蕤一片,也是绿意葱茏,把自己都惊喜一下,怎么这么冲淡平和? 年轻时代的汪曾祺在西南联大没有顺利拿到毕业证,据说是他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去缅甸当翻译,实则他英语也不大灵光,去了,也白搭。没有大学文凭,只能辗转到内地来,当个中学教员什么的。要知道,西南联大当年出了多少风云人物呢?相比起来,汪曾祺的人生始终处在逼仄的灰色地带。

然而,他用一只笔,在日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硬是把自己拉到了一种叫“烟熏绿”的色彩里,并非如李贺于黑纸上作画的激烈,而是略微收敛的绿,有生机的永不褪色的绿。绿,又太过鲜妍,所以汪曾祺的绿是烟熏绿,有底蕴,有厚度的烟熏绿,耐脏的绿。 说起耐脏,有些人的文字还真不经脏。所谓不经脏,也就是经不起时间的打磨,略微放放,就过了保质期——他们在书写的过程中,添加了大量保鲜剂,咋吃,挺美味的,吃多了,也腻,还是想起本味的好。

我想,汪曾祺的东西,就好在这里,是本源之味。

汪曾祺是有师承的,一为沈从文,二为废名。这两个民国时期响当当的人物,他们的文字里总夹带着一股清气,纯洁,纯粹,是可以一路把你送到远方去的传奇。

无论沈从文、废名,还是汪曾祺,他们都是一段段传奇。原本一个个普通人,通过文字涅槃了自己,站到一定的高度,然后成了一个时代的传奇。就这么简单。

每当春天,被逶迤的生活鼓胀着,总要翻翻汪曾祺的小说,泛黄的书页仿佛初始的古意——新麦,初柳,到处寒戚戚的冷。读《鸡鸭名家》,好像起了个大早,赶到河边散步,回来时瑟瑟,袖着手,什么也没有,倒裹挟了一身水汽,正是那种簇新动人,衬托得人一天的心情游仙一般散淡,也是佛家说的,自己成全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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