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写作指导】
第一篇:《回复函格式及范文》
回复函格式及范文
1、概述
答复即复函,属公函的一种。
复函是机关、单位为答复来函一方面商洽、询问或联系事宜而使用的一种公文,既可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的答复之用,也可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答复。复函如属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所要求事项的答复,同时具有某种批复、批示的性质。
2、写作要点:
复函的全文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复函)组成,一般不可省略。
(2)正文
包括受文单位、开头用语、答复意见、结尾四部分。受文单位要顶格写;开头用语多为“你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3)落款
发文机关、日期并加盖公章。
复函的写作,要求有针对性,措辞简明得体。一般应一事一函。
3、范文
地质矿产部产于地热资源管理问题的复函
(地函184号)
山东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沂市汤头地下热水站负责人王泽清同志来信反映在地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部现作如下答复。
地热资源属矿产资源,分类上属于能源矿产。地热能是地壳内岩石(固相)、和流体(液、气相)中能被人类经济、合理地开发出来的热量。地下热水中的水仅是传递地热能的一种媒介、载体,它只能带出地热能的20%,因此,地下热水
1
应属矿产资源。这一结论在1991年8月国务院法制局与地矿部联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得到了与会专家和绝大多数部门代表的肯定。
临沂汤头的地下热水之所以有较高价值,就在于它的温度和有益元素,这是区别于普通地下水的关键。对于地下热水这一宝贵的矿产资源,应按《矿产资源法》对某进行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地下热水的开采活动必须纳入《矿交资源法》的法制轨道。我部希望临沂市人民政府尽快对场头地下热水管理站的问题依法予以解决。
2
第二篇:《复函的回复》
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的回函
……有限公司:
贵司于 年 月 日致我方的《关于……催款函的复函》收悉。现就函及之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我司于 年 月已把进度款 元的发票(发票编号: )交予贵司,贵司迟迟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希望贵司加快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进程,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珍惜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商业信誉为重,审慎对待此事,积极履行付款义务。
迄今为止,贵司尚欠我司工程款合计 元。本次申请质保金金额共计 元。我方将于近期提供发票于贵司,望贵司尽快支付该笔款项。我司多次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与贵司商榷工程资金事项,给予了贵司充分的资金准备时间,如贵司仍无法按期支付我司该工程资金,我司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按有关规定向贵司追索欠款及利息,届时,贵公司可能要承担诉讼而带来的更大损失。请贵公司于……前将上述逾期未付的工程款汇付我公司账户。
我司账户名:……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XX 021-XXXXXXXX
特此函复
……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3日
第三篇:《卫生部批复答复复函汇总》{函复还是复函}.
卫生行政执行解释汇编
第一部分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
2、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
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
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
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 2007年06月07日‥‥‥‥‥‥‥‥‥‥‥‥‥‥‥‥‥‥‥‥‥‥(4)
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 2007年01月17日‥‥‥‥‥‥‥‥‥‥‥‥‥‥‥‥‥‥‥‥‥‥(5)
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
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 2006年12月26日‥‥‥‥‥‥‥‥‥‥‥‥‥‥‥‥‥‥‥‥‥‥(6)
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 2006年12月26日‥‥‥‥‥‥‥‥‥‥‥‥‥‥‥‥‥‥‥‥‥‥(6)
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 2006年11月01日‥‥‥‥‥‥‥‥‥‥‥‥‥‥‥‥‥‥‥‥‥‥(7)
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
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
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
2006年02月06日‥‥‥‥‥‥‥‥‥‥‥‥‥‥‥‥‥‥‥‥‥‥(10)
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 2006年01月20日‥‥‥‥‥‥‥‥‥‥‥‥‥‥‥‥‥‥‥‥‥‥(11)
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
2005年12月21日‥‥‥‥‥‥‥‥‥‥‥‥‥‥‥‥‥‥‥‥‥‥(12)
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 2005年12月09日‥‥‥‥‥‥‥‥‥‥‥‥‥‥‥‥‥‥‥‥‥‥(12)
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
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09月22日‥‥‥‥‥‥‥‥‥‥‥‥‥‥‥‥‥‥‥‥‥‥(14)
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
2005年11月10日‥‥‥‥‥‥‥‥‥‥‥‥‥‥‥‥‥‥‥‥‥‥(14)
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
2005年10月11日‥‥‥‥‥‥‥‥‥‥‥‥‥‥‥‥‥‥‥‥‥‥(15)
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
2005年09月05日‥‥‥‥‥‥‥‥‥‥‥‥‥‥‥‥‥‥‥‥‥‥(15)
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2005年09月05日‥‥‥‥‥‥‥‥‥‥‥‥‥‥‥‥‥‥‥‥‥‥(16)
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2005年08月11日‥‥‥‥‥‥‥‥‥‥‥‥‥‥‥‥‥‥‥‥‥‥(17){函复还是复函}.
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17)
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
2005年05月30日‥‥‥‥‥‥‥‥‥‥‥‥‥‥‥‥‥‥‥‥‥‥(19)
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
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
2005年04月30日‥‥‥‥‥‥‥‥‥‥‥‥‥‥‥‥‥‥‥‥‥‥(19)
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
号)
2005年04月07日‥‥‥‥‥‥‥‥‥‥‥‥‥‥‥‥‥‥‥‥‥‥(20){函复还是复函}.
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 2005年03月31日‥‥‥‥‥‥‥‥‥‥‥‥‥‥‥‥‥‥‥‥‥‥(20)
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
2005年03月09日‥‥‥‥‥‥‥‥‥‥‥‥‥‥‥‥‥‥‥‥‥‥(21)
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
2005年02月28日‥‥‥‥‥‥‥‥‥‥‥‥‥‥‥‥‥‥‥‥‥‥(21)
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22)
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
2004年11月16日‥‥‥‥‥‥‥‥‥‥‥‥‥‥‥‥‥‥‥‥‥‥(23)
(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
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
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
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2004年07月06日‥‥‥‥‥‥‥‥‥‥‥‥‥‥‥‥‥‥‥‥‥‥(25){函复还是复函}.
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
2004年06月29日‥‥‥‥‥‥‥‥‥‥‥‥‥‥‥‥‥‥‥‥‥‥(27)
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 2004年06月25日‥‥‥‥‥‥‥‥‥‥‥‥‥‥‥‥‥‥‥‥‥‥(28)
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
2004年06月03日‥‥‥‥‥‥‥‥‥‥‥‥‥‥‥‥‥‥‥‥‥‥(29)
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2004年05月27日‥‥‥‥‥‥‥‥‥‥‥‥‥‥‥‥‥‥‥‥‥‥(30)
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
第四篇:《邀请函回复函范文》
关于XX省XX市邀请XXXX参观考察的复函
尊敬的XXX市长:
您好!贵市邀请我方前往参观考察的邀请函收悉。
XX是XX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XX省西南部,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北、西北分别与XX市和XX市辖区相邻,南邻XXX,与XXX隔河相望,总面积4071平方公里,占XX省总面积的2.75%。XXX居于东北亚经济圈与环渤海经济圈的交叉点,是XX沿海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是全国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也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中国北方生态名城的迷人风采,吸引着海内外有识之士热切的目光。素有XXXX之称的XX,既是生态旅游的胜地,又是可投资兴业的生态宝地。
近年来,XXX紧紧抓住“XX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双重机遇,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XXX已成为XX沿海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打开了XX全新的发展空间,开启了转身向海的新征程。在国家确定的XX沿海布局中,XX既是主轴城市,又是渤海翼的重要组成部分,为XX拓宽了巨大的对外开放发展空间。
非常荣幸能够受邀参观考察XXX,谨代表XXXXXXXX全体职工及我个人忠心感谢贵市的邀请,XXXX将应邀,并组织相关人员赴贵市进行交流和学习。
特此函复。
联系人:YYYYYYY
电话:YYYYYYYY
传真:YYYYYYY
邮箱:YYYYYYY
XXXXXXXX 二〇一三年X月YYY日
第五篇:《澄清回复复函:》
鄂尔多斯市瑞德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35kV供
电线路及通讯工程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中需要贵公司澄清的问题: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
第3.1、线路部分:“施工场地障碍物清除,线行区域内树木砍伐,线路参数测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不应在招标范围内。
第3.2、出口部分:“送电调试等所涉及到的所有项目”不妥,应改为送电调试等项目。(第4页(2)与此相同)
第18、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服务费不应由投标单位缴纳,应由建设单位缴纳。
第4页(1):应删除“施工场地障碍物清除、线行区域内树木砍伐,线路参数测试”“本工程有关手续办理”应改为“协助办理本工程有关手续”。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5.31
关于鄂尔多斯市瑞德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
吨/年选煤厂项目35kV供电线路及通讯
工程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回复的复函{函复还是复函}.
鄂尔多斯市瑞德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已经收悉,根据回
复内容中提到的前3个问题,我方全部同意。
我方提出的第4个问题应删除“施工场地障碍物清除、线行区域内树木砍伐,线路参数测试”“本工程有关手续办理”应改为“协助办理本工程有关手续”。贵方改为“双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此说法不妥,应改为“协助办理本工程有关手续”。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3日
第六篇:《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16) (2009-07-10 10:02:58)
第一部分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
2、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
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
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
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 2007年06月07日(4) 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2007年01月17日‥(5) 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 2006年12月26日(5)
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2006年12月26日(6) 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2006年12月26日(6) 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2006年11月01日(7) 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
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
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 2006年02月06日(10)
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2006年01月20日(11) 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2005年12月21日‥(12)
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2005年12月09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