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第一篇:《关爱流浪小动物论文》
论文:关注流浪小动物
运河中学 高一三班
最近见到社会新闻上层出不穷的弃养,随处野放动物们行 径,有了许多感触,因此就以日前最严重的流浪动物问题为议题,来探讨关於流浪动物产生 原因,对我们的环境社会造成何种影响,已有何种措施可以减少它们的数量等项目.虽然我 的文笔还不够纯熟,文章不算是完整,文意表达也不是非常清晰.但还是希望可以透过这篇小论文,将我及所有爱护动物者的理念传达给大众们知道,让更多善心人士一同来帮助这些 无辜的小动物们!
产生原因: 1,一般民众的弃养, 一般民众往往会因为电影,戏剧,影视名人的热潮而一窝蜂的饲养名种猫,犬,而到了热潮 衰退,没有兴趣或是经济能力不足时,再来一大群一大群的弃养.造成的拉布拉多,黄金猎犬潮;还有最近的哈士奇潮,都是目前动物收留所中的常客.维也 纳作家康拉德.劳伦兹在其著作中也有提到『许多道德感健全的人,不但认同这些做法,还 不觉得羞耻,使我感到非常的惊讶,这些人显然不知道他们的行为跟亚露故事中所抨击的自 我本位一模一样.动物与生据来的权利不但被法律条文剥夺,同时也被众多人的迟钝感觉给 糟蹋了.2黑心繁殖场抛弃, 某些黑心繁殖场,为了卖价较高的名种幼猫幼犬,让已有繁殖能力的猫犬不停交配.等到他 们无利用价值(也就是再繁殖会有风险或是年纪稍长,一般人购买意愿较低的成猫成犬)后, 不想多一笔开销,花费食物,金钱在他们身上,而集体载至山林等地去抛弃.
由此可知,目前流浪动物已是个不容小觑的 问题.
很少有人会在路边(尤其是大马路旁)去喂食流浪动物,大多都是看了看,说了句「阿!真可 怜,要是现在不是上班时间,就能买些东西来给你吃.」之后,就走掉了.比较幸运的,在 菜市场,夜市,小吃摊边会有人丢些东西给他们吃.其他的,肚子饿,没办法,可能就只好 去翻垃圾桶,咬破垃圾袋来找东西吃.所以,常会有将垃圾袋包好放在骑楼,晚点要拿去丢 时发现全被咬破,里面垃圾又散落一地的现象.
某些政府机关为了不杀流浪狗,用传统安乐死 ,虽然原意是「无痊愈的希望,或患有重大疾病,使其减轻痛苦的死亡」,但其实在它们面临 安乐死时是非常痛苦的.关怀生命协会拍摄了「台湾公立收容所安乐死真相」影片,片中的 狗狗自犬笼中被拖出,因为害怕而极力挣扎,被拖入堆满其他狗狗尸体的安乐死室后,执行 兽医师用针筒刺穿狗狗的心脏,刺中的话,过没多久就会心脏麻痹死亡;若没刺中,则会多 补几针,未流入心脏的药物在胸腔里蔓延,呼吸渐渐衰微,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死亡……. 真的是令人看了非常的不忍!
对于流浪过的成猫成犬们因为体会过生存的艰辛,所以更能珍惜你对它的好!请 不要再买名种动物了!避免黑心繁殖场图利而制造出更多流浪动物也让现有的它们有个机 会可以体会人类的温暖,给它们一个希望,一个家!
动物保护法在民国八十七年十一月六日公布实施「为尊
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特制定本法. 动物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别之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
由以上可知, 流浪动物的问题已如燃眉之急,不可再放任其继续泛滥.虽然政府尚未有什麼 积极正面的举动,但是有许多民间的团体都义务的奉献自己来帮助,救助,减少流浪动物们 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努力的向政府反应祈求改善制度,争取流浪动物们的许多权利,这 都是非常令人钦佩的!最后,虽然我年纪,能力都尚不足,但是我会好好努力,希望未来我 也可以有能力,自己为它们出一份力,再透过与大家共同的努力,不要再让可怜无辜的小动 物们流落街头,让它们都可以有个温暖的家,不再继续挨饿受冻!
第二篇:《动物保护论文》
动物保护之我见 2011/11/20
姓名:*** 电话:********* 学号:1002****** qq:782329*** 关键词:动物保护现状,设想,方案,警示与美好祝愿。
引言:人类的生存不能没有动物,而动物却完全可以不需要人类!
一.动物保护现况
建国后中国政府一直比较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开始了对动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和实践,相继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国内贸易部饲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令人遗憾的是直到目前我国关于动物保护,特别是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建设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我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法律的覆盖面极为不足。而且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制约,主要是从维护人类利益的角度出发,更多地规范了人类对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对动物本身的福利和待遇问题则规定的甚少。
2.受保护的动物范围相当有限。国际上根据惯例可将动物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不论何种动物其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应受到同等的对待。欠缺了对其中任何一类动物的保护都不能算是完整的动物保护。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却将动物分为三六九等,给予不同级别的保护。除野生动物外,一般动物则不在该法的保护范围之内。而且该法对于虐待残害野生动
物的行为没有制裁,必然导致执法活动无所适从。而农场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和娱乐动物虽然数量更多,与人类的生活关系更加密切,但在法律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
3.现有法律法规对残害动物的行为的法律制裁还显不足。在法国及美国部分州,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已被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例如《法国刑法典》规定:“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手段,蓄意将家养动物,驯养、猎获圈养野生动物致死的行为,以第五级违章处以罚款。”虽然根据国情,将残害动物的行为上升致刑法调整的高度还不现实,但现有法律的处罚力度显然还不能满足动物保护的需求。例如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追究刑事责任。而虐杀普通动物的行为受不到处罚。
4.相关的现行法律条款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给司法行政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消极影响。例如根据欧盟的规定,一只乳猪至少要吃13天的母乳;猪窝一定要铺稻草,要有供他拱食的泥土;生猪在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而我国法律在这面还有较大的差距。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纵观整部法律,原则性条款过多,而具体的操作性条款不足。同样的问题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有体现。
二.我的设想
动物保护绝对不是一个小课题,它里面有很多方面,也需要很多渠道去努力,比如在网站多发贴,正是这些渠道中的一个,宣传动保,让更多人知道它,了解它,加入它。现在很多大大小小的慈善家也为动物保护默默贡献力量,我个人感觉: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你捐出去的钱,最后能用在哪里还不是你说了算,况且,当今我国尾大不掉的机构设置,着实让人迷茫,什么问题归谁管根本弄不明白,最后,棘手的问题总是成为几个部门之间的皮球,踢来踢去,长年累月无法解决。我们能信任这样的机构吗?或许您度量大,能信任,并且能忍受捐1万却只看得见1千的局面,那么也请您继续捐款,毕竟多一分是一分,总是能做一些事。
我们要看到的是,保护动物,根本不是简单到几个国家部门就能解决的事,它更需要大众的参与和自觉。就像随地吐痰,国家罚款固然有效果,但是只有民众自己不再这样做了,问题才能根治。 至于说保护人工饲养的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人道人性的更高追求,不是说不杀、不吃,而是尽量让他们更快乐的活着以及尽量无痛苦的死去。
人在发展的幼年,只有作为人的觉悟,所以一切都以自己为准。 现在,人开始有作为动物的觉悟,因为人本身就属于动物,那么也必须考虑各种动物的标准来行事。 而将来,人还应该有作为物的觉悟,这样才能自如的与万物相处,应用并改变改善一切。
这就是人类的进步
三.方案与观点
有人曾经说过,看一个国家如何入对待动物,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一套适合自己国情的小动物保护法。有法可依,对小动物们来说绝对是一件安生立命的大事,我们多么期盼,在中国,小动物保护法能早日出台,小动物们的生活有所保障,避免更过类似虐猫、虐狗事件的发生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世界各国采用什么方案来保护动物:比如,意大利:三天不遛狗将被罚款;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10000欧元。诸如德国: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到的关怀的范围;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五年;俄罗斯: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英国: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日本: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判刑等等。并且动物保护立法也出现了世界潮流:在国内法之外,欧洲也还出台了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
下面介绍一下我自己的拙见,比如说:人类应该有更多的人有机会与动物亲密接触加深了解,再狠心的人不会吃自已养的会说话的八哥,不会去吃自已养的忠心乖巧的狗。爱鸟的人会不忍心去吃鸟,爱
狗的人甚至会为狗狗的痛苦落泪;我也是从电视里看了海豚令人赞叹的精彩表演,了解到水生动物也是有灵性的,也是不该吃而应善待它们的。人类的行为有时是因为无知和不了解而犯错甚至犯罪。
关于立法,我要说,中国那些法不是真正意义上保护动物法,因为它里面没有规定任何动物权。动物在我国法律里是一个没有RIGHT的对象。
正如国家有POWER(权力),我们有RIGHT(权利),这两这相互制衡,最后才能稳定,而面对动物,我们有POWER,动物却没有RIGHT,最后只能造成POWER的无限扩大,是没有用的。
德国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规定动物权的宪法。在德国,动物受保护的程度是我们国人无法想象的。
瑞士,有规定养殖场主每天必须花20分钟以上的时间和自己的猪呆在一起,这一点,曾写进他们的宪法。 美国捕鱼者不允许用弯而带刺的鱼钩,原因是这样可能对鱼造成伤害。
由此我们看到 :论诚意,论内容,论执行,我们的法律都是无法与之一比的。而我们要做的,正是提出一部优秀的,充分保障动物权利的法律。
还有一些大家公认的保护措施:提高国民素质,舆论谴责,网络通缉,素食,明令禁止宠物买卖,增加动物收容所。可能上述已被公众认为全是不着边际的废话。总而言之,意识和行动要充分结合,人人出力。
第三篇:《动物保护论文》
动物保护之我见
姓名:xxx 学号:10021006xx 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电话: 籍贯:广西崇左 组别:第二组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不再只是关注自己的衣食住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动物保护者以各种方式和行动呼吁人们停止猎杀野生动物,并保护弱小动物。但在保护动物的潮流中,也充斥着许多极端的、盲目的动物保护观念和行为。因此,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动物保护,思考动物保护的必要性,并制定确之有效的保护方法和保护法案。
关键词:动物保护主义、宠物保护主义、人道主义
一、动物保护必要性的讨论 事物往往总是具有对立两面,动物保护观既然有拥护者,必然就会有反对者,对动物保护的必要性的争论也从未停止。针对去年发生的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社会上再次掀起一阵对于“是否应该提倡动物保护”的讨论热潮,动物保护的拥护者和反对者在各大网站论坛爆发了激烈地争辩。
2011年4月15日中午12时许,京哈高速张家界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下,随后不断有志愿者 “驰援”。经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张家湾派出所称,运狗车证照、手续齐全,没有扣车理由。但志愿者仍提出诸多质疑,拒绝放行。当晚11时30分,警方称志愿者行为已影响正常经营生活,违反法律。至今日零时,部分志愿者离开现场。至16日凌晨,经过双方协商,中华慈善总会下属上善基金与乐宠控股愿各自出{动物论文yigexiaodongwu}.
5.75万,将这些狗收购。随后520只狗被送往小动物保护基地进行安置,其中一些生病的狗被分散到10多家宠物医院紧急治疗。
从这一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所谓的动物保护志愿者为满足自己保护宠物的私欲,已经影响到了他人的社会活动,甚至触犯了法律,这样的做法未免太过于激进。客观的看待这一事件,每天运输在京哈高速上的待宰鸡鸭又何止520只,为什么这些动物保护者对此却认为理所当然呢?归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所谓的“动物保护者”用宠物保护主义来指代动物保护主义。在他们眼中,这些待宰杀的狗并不是动物,而是宠物,所以他们认为应该保护。而对于待宰杀的鸡鸭,他们则冷眼傍观。如果人们仅仅因为狗可爱、通人性而保护它们,同时对屠杀猪羊牛鸡鸭的行为认为是天经地义,那根本是一种伪善,他们不是在保护动物,他们只是在保护宠物。
此外,自然界讲究一种平衡。这些用于食材的动物(包括狗)是为满足人们食欲才被人类大量繁殖,若人们对这些食用性的动物进行过度保护,那么这些动物的数量必然会打破平衡,生态链平衡遭到破坏给动物本身带来的影响并不亚于对他们进行宰杀。对此也有动物保护者反驳,他们救助下来的狗可以送往动物救助中心,然后救助中心通常会对这些动物进行阉割,以防止它们过度繁殖。这方法看似解决了动物数量平衡这一问题,但我们仔细想想,他们保护了动物的生存权力,但同时却剥夺了它们的交配权力,这难道不也是对动物的一种变相虐待吗?那些动物保护者又怎知道动物们愿意苟延残喘的活着?所以这些所谓的“动物保护者”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伪善心理,而强行改变生物的自然法则。
除此之外,动物保护的动机、理念,不该过度宣扬对个别物种的感情色彩。如果你把猫狗的可爱、通人性作为应该受到保护的理由,这种保护无疑是偏颇的,动物生命的价值不因人类的愉悦而增值,也不因你的厌憎而贬值。何况感情的深浅不具有普遍性,爱狗的人,对狗一往情深,而在狗肉火锅店老板眼里,那只是肉,可以卖钱。如果你非要用你的感情来作为说服他不杀狗的理由,他是不会接受的,且会对你更反感。
所以,对于这些是为用于食用才被人类所生产出来的动物。动物保护者不应该强迫他人也要对其进行保护,应该遵循食用类动物的生存法则。{动物论文yigexiaodongwu}.
既然这样,那我们是不是就完全不需要对动物进行保护,答案是否定的。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先要正确区分“动物保护主义”和“宠物保护主义”,以及确定动物保护所应针对的对象。带有“宠物保护主义”色彩的动物保护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对将宠物保护主义强加于他人的所谓“动物保护者”我们可以不予理会。
那怎样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主义呢?我个人认为,动物保护主义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其所针对的对象是具有保护意义的,并且其对象的生存权力是人类所不应该干预的。所以我们首先要正确区分哪些动物是应该保护的,哪些动物是可以不过分保护的。如鸡、鸭、牛、猪等食用类和猫狗等宠物类都是为满足人类某种需求才被人类赋予生命的动物,是可以不对其进行过分保护的,我们对这些食用类的动物的宰杀并没有破坏生物链,反而维护了生态数量的平衡。而对于那些野生动物,它们的生命不是人类所赋予的,且其存在不随人类的意愿改变而改变的。它们的生存权力是大自然所赋予的,所以人类不应该干预它们的生存法则,必须停止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对其进行猎杀,同时对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二、针对不同层次的动物保护对象采取不同保护措施
对动物的保护不应该一概而论,应当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采取不一样的保护措施。在此,我对动物保护的保护对象大致划分为三类: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宠物和野生动物。
之前说过,供人类食用的动物,不应当享受人们对其生命的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对它们为所欲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动物保护者也将这类动物纳入动物保护的范畴,是因为他们出于人性的怜悯,不忍心眼睁睁看着那些弱小的生灵在被屠宰时无助和惊恐的眼神。虽然这些食用性动物的生存权力是人类所赋予的,人类可以对其进行屠杀食用。但出于人道主义,即使我们无法改变这些动物被宰杀的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它们结束生命的方式。目前对食用性动物的宰杀方式确实过于残忍,我们应该改变这种方式,转用一种祥和的方式结束它们的生命。如对所有的待宰杀动物应当采用类似于安乐死的注射药剂对它们进行宰杀,但同时这些药剂不会对人类产生任何副作用。此外,欧洲对待宰杀动物的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欧洲所有用于人类食用的动物在被宰杀前都会获得至少一次的交配权,这些都体现了人类对自然属性的尊重。
针对宠物,人类既然把它们定义为人类的好朋友,那么我们就应该尊重它们的生命,与其平等相处。最近我国出现了很多虐猫虐狗事件。从清华学子泼硫酸伤熊到轰动一时的虐猫事件,新生一个多月大的小狗被砍断四只脚掌失血过多疼痛而亡。这些事件都违背了人类当初将部分猫狗定义为宠物的初衷,宠物不应该只是供人玩乐,其应当被视为人类情感的伴侣,而对这些人类忠实的伙伴,我们应当用宠物保护主义善待它们,尊重它们。
而对于野生动物,其生命的赋予者是大自然。它们拥有生存的权力,人类不应该干预。所以在野生动物不会危及人类生命的前提下,人类应当严格对其进行保护,停止对其进行猎杀。至于保护措施,目前主要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和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这些措施并未能很好的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出于利益的驱动,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出现了执法不严,甚至有执法者执法犯法等问题。所以要想使野生动物得到真正的保护,就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做到真正的以法治国,而非名为“依法治国”而实为“人杖法而治国”。
动物保护首先要正确区分动物保护主义、宠物保护主义和人道主义,对待不同范畴的动物保护应当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使所有的动物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
第四篇:《关于保护动物的论文》{动物论文yigexiaodongwu}.
保护动物
自从地球上有了人类以后,我们在不断地发展进化的同时也在不断的伤害着那些可爱的动物们.他们没有过错,他们只是根据自然界的法则和平的生活着.可是自从有了人类的存在,他们的家园变的越来越小.有些动物甚至已经灭绝了. 当然不是所有灭绝的动物都是人类杀死,有的是不适应环境的变化而灭绝的.但是某些动物的灭绝,人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人类自古以来就一直残忍地对待着那些动物们,人类剥夺了它们生活的权利.
现在人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一种动物的灭绝的危害。为了赚钱人什么都愿意做,他们把动物的皮毛卖到商场,把动物的肉卖到餐馆。但是我们不能把一切责任都推卸到商贩的头上,消费者也有责任,如果没有消费者的需求那么商贩也不会铤而走险。人类还在吃着野生动物。比如:蛇。如果蛇灭绝了,老鼠会大肆繁殖,到那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因此每一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它们都在以自然的法则生存。如果生物链的一头断了,那么另一种动物就会大肆繁殖,甚至威胁到人类,大家记住保护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大处不说,就说我们身边的小宠物。进来新闻报道常出现虐待宠物的新闻:在海边把一只只有几个月大的贵宾频繁扔入海中当玩耍的年轻人,和因为不喜欢女儿养狗而天天虐打萨摩的妈妈,小松狮被剜掉眼睛赶出家门,微博上四处转载的杀狗事件,麻袋抢狗事件,太多太多。我也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相信班上很多同学也都看过他的照片,他很幸运,在良好的环境下,我们一家人的疼爱下长大,从他的眼里,我可以看到熠熠的神采,嘴角上扬,天天都过得很开心,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有喜怒哀乐,专家说一只狗流浪,肯定活不过两年,可街上的流浪狗却是越来越多,动物也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想养就养,不想养就可以遗弃的毫无价值的东西。
在美国除了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动物保护法》外,美国几乎每个州、甚至小到每个城镇对养犬都有相应的法律和细则规定。即使是在居民生活小区,小区也有一些自己的;乡规民约”。美国《联邦动物保护法》规定:虐待狗也要受到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甚至入狱。其他各州法律都有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均规定拴狗时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不能将狗锁在比较狭窄的地方。动物保护协会规章规定:狗的主人或监护人不得让狗独自在家时间超过10小时;狗的主人及家人外出旅行可将狗放在托狗所,由其代为饲养和管理。 为了保护乌龟这一自然资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曾通过了一项法律,即未经官方允许,任何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