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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韩自贸协定》
新闻梗概:
据央视财经报道,中韩自贸协定将于6月1日正式签署,预计在今年年底前生效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进入到零关税时代。该报道指出,受此利好影响,中韩FTA(中韩自贸)概念股近期受到热捧,尤其是化妆品板块,相关公司股价平均上涨了50%,这是因为随着自贸协议的正式签署和生效,6.5%-10%的韩国化妆品进口关税将逐步取消,最终销售价格有望降低近20%,投资者非常看好韩国化妆品的竞争力。除了化妆品板块外,旅游、航空、运输板块也受到中韩FTA的利好刺激。
据了解,中韩自贸协定亮点颇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领域最多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草签文本有22章,覆盖17个领域,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而且包括服务贸易和投资。目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极大刺激双边贸易,专家预计五年内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
值得欺待的是,中韩自留协定生效后,中韩两国将分别有1649种和6108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立即减免,当年零关税商品分别达到691种和1983种。中国与韩国的经济留易、人员往来、交通出行、文化交流都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历史沿革:
一、 对股市的影响
有分析指出,随着中韩自贸协定6月1日正式签署,这将给中韩间的贸易、海运、旅游等领域注入强大活力,在概念股布局方面,华泰证券建议关注港口、海运、纺织品以及农产品等四类个股。具体来看,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得港口和海运行业首先受益,逻辑在于:一方面,自贸区协定生效后,贸易规模有望显著增加,同时中韩货物贸易大多以海运为主,从而带来港口吞吐量和海上货物运输量的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大概率将包括通关便利化和检疫负面清单等优惠政策,此项互惠政策将大幅度节约港口和海运环节的时间成本。建议重点关注北方地区重要港口的运营公司和海运公司,包括大连港、天津港、连云港等港口公司以及渤海轮渡、天津海运、中国远洋、中海集运等海运公司。
此外,中韩两国在货物贸易上都分别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因此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是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谈判焦点所在。中韩自贸区的设立,将有利于我国纺织品和农产品贸易公司从韩国市场获得更多市场份额。个股方面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公司:1.国内纺织品出口贸易公司:江苏舜天、新华锦、鲁泰A等;2.国内农产品出口贸易公司:朗源股份、冠农股份。
二、 对两国经济贸易的影响
一方面,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和两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会极大地提高中韩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数量和质量,从远期来看,中韩自贸区会对两国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都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而且这也标志着中韩两国经济贸易关系从竞争博弈到合作博弈的转变。
(1) 货物贸易的影响
现在,如果按照中韩两国自贸协定,在经过一段时间过渡后,两国产品至少80%以上免除关税征收实现贸易自由化,那么在中国国内,人们就可以买到价格更加优惠的韩国产品如汽车、电视、手机和化妆品;在韩国国内,他们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中国农产品、水产品、纺织品和工艺品。建立中韩自贸区,降低和取消关税壁垒,中国和韩国的出口竞争力都会明显增强,两国双边贸易额会增加更快,对两国经济发展也必然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2) 对中韩两国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的影响
中韩两国服务贸易目前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通信、金融和事业服务上,其中旅游和通信占据主导地位。根据统计资料,2000年韩国赴中国入境游人数为134. 47万人次,而2014年该数据达到418. 17万人次,增长超过3倍,同样中国赴韩国入境游人数也是屡创新高。建立中韩自贸区,对于两国游客来说,不仅降低了旅游费用而且也使得往来交通更加便捷,所以中韩自贸区对两国服务贸易中的旅游业发展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与之相关的运输和通信行业同样会面临快速增长。不过,与货物贸易一样,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以后,两国服务贸易之间的贸易壁垒也会逐渐减低或取消。对于韩国来说,它希望中国在金融、计算机、电信和文化出版等行业进一步开放;而中国则希望韩国在能源、健康医疗以及教育和环境卫生等部门给予更大的开放空间。除此之外,此次中韩两国自贸协定对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开放问题也做出了解决。在未来,人力资源丰富的中国很有可能对韩国进行专门人才输出,这对于中国将来解决就业问题会是一个有效途径。
另一方面,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同时发挥示范效应,将会积极推动中日韩自贸区的进展,也会积极推动RECP也就是“10 +6"自贸区的进展,更会有助于建立亚太自贸区的设想。由此可见,中韩自贸区的建立是中国市场经济自由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在此基础上,中韩两国经济会得到快速发展,世界经济也会受益良多。
补充资料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若RCEP谈成,将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所涵盖区域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贸区。
篇二:《中韩自贸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方”)和大韩民国政府(“韩方”),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认识到双方长期的友谊和牢固的经济贸易关系,以及期待着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确信自由贸易区将为货物和服务创造更为广阔和稳定的市场,以及稳定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从而提升双方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深信自由贸易协定将给各缔约方带来共同利益,并有利于扩大和发展国际贸易; 建立双方间明确和互利的贸易规则;
期待着通过扩大双方间的贸易和投资,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稳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升双方公共福利水平;
注意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组成部分,更加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可以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和
致力于促进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
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初始条款和定义
第一节 初始条款
第1.1条 建立自由贸易区
在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条相一致的基础上,缔约双方特此建立自由贸易区。
第1.2条 目标
缔约双方缔结本协定的主要目标包括:
(一)鼓励缔约双方之间贸易的扩大和多样化;
(二)消除缔约双方之间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壁垒,便利缔约双方之间货物和服务的跨境流动;
(三)促进缔约双方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及
(五)为进一步促进双边、地区和多边合作建立框架,以扩大和增强本协定利益。
第1.3条 与其他协定的关系
缔约双方确认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和双方均为成员的其他现存协定项下的现存权利和义务。
第1.4条 义务范围
缔约双方应确保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本协定条款在各自领土内的效力,包括确保其地方政府遵守本协定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承诺。
第1.5条 地理范围
一、就中国而言,本协定适用于中国全部关税领土,包括领陆、内水、领海、领空,以及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领海以外区域;以及
二、就韩国而言,本协定适用于韩国行使主权的领陆、领水和领空,以及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韩国可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包括海床和毗连底土的领海以外水域。
第二节 定义
第1.6条 定义
在本协定中,除非另有规定:
反倾销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海关指
(一)就中国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或其继任者;以及
(二)就韩国而言,指企划财政部和韩国关税厅或其各自的继任者;
关税包括任何海关或进口的关税以及与货物进口相关征收的任何种类的费用,包含与上述进口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附加税或附加费[1],但不包含任何:
(一)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三条第二款,对缔约方相似、直接竞争或可替代的货物或对用于制造或生产进口货物的全部或部分的货物所征收的相当于国内税的费用;{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二)依据符合第7章(贸易救济)的缔约方法律所征收的关税;
(三)与进口相关的相当于所提供服务成本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四)在进口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管理所涉及的任何招标体系中针对进口货物缴纳或征收的额外费用;
(五)依据WTO《农业协议》实施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所征收的关税。[2]
海关估价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
日指日历日;
现存指在本协定生效之日有效的;
GATS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T1994 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1994 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一缔约方的货物是指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所理解的国内产品或缔约双方同意的货物,包括原产于该缔约方的货物;
进口许可协定是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所包含的《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联合委员会指根据第19.1条(联合委员会)建立的联合委员会;
措施包含任何法律、法规、程序、要求或惯例;
原产指符合第三章(原产地规则与实施程序)规定的原产地规则的情况; 人指自然人或法人,或根据国内法成立的其它任何实体;
保障措施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协定》;{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SCM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SPS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TBT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TRIPS协定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WTO指世界贸易组织;以及
WTO协定指订于1994年4月15日的《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第二章 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
第一节 通用条款
第2.1条 领域和范围
除非本协定另有规定,本章适用于缔约双方之间的货物贸易。
第2.2条 定义
就本章而言:
消费是指
(一)实际消费;或
(二)进一步加工或制造从而形成货物价值、外形、用途的实质性改变或用于生产其他货物;{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分销商是指一缔约方的人士在该缔约方境内负责另一缔约方货物的商业分销、代理、特许或代表;{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免税是指免征关税;
用于展览或展示的货物包括其元件、辅助设备和配件;
用于体育目的的临时准许入境货物是指被准许进入一缔约方境内,在该缔约方境内用于体育竞赛、表演或培训的体育必需品;
进口许可是指一项行政管理程序,作为进口至进口方境内的一项前提条件,要求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其他文件(除通常清关所要求的文件外);
业绩要求是指要求:
(一)一定水平或比例的货物或服务,应被用于出口;
(二)给予免除关税或进口许可的缔约方的国内货物或服务,应替代进口货物;
(三)免除关税或进口许可的受益人应采购给予免除关税或进口许可的缔约方境内的其他货物或服务,或对该缔约方国内生产货物给予优先待遇;
(四)免除关税或进口许可的受益人在给予免除关税或进口许可的缔约方境内,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应达到一定水平或比例的国产成分;或
(五)通过任何方式,将进口数量或价值与出口数量或价值,或与外汇流入数量挂钩;
但不包括要求一进口货物应:
(六)随后出口;
(七)用作生产其他随后出口的货物的材料;
篇三:《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点评》
结构性的机遇与挑战{中韩贸易协定内容}.
—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点评
核心观点
事件: 11 月10 日,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11 月17 日,中澳自由 贸易协定谈判结束,内容均涉及多项关税取消。
自由贸易协定的积极意义:韩国与澳大利亚作为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占 据我国进出口往来的重要位置,两份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我国在贸易领域 的开放程度有了实质性提升。同时,对外贸易关系的深化有利于人民币 作为贸易结算货币的使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因澳大利亚进口关税取消受到的影响:(1)对中国婴幼儿奶粉厂商将形 成较大冲击,如贝因美(002570.SZ)和合生元(1112.HK)。因其定位相 对中高档(大于RMB200/900 克,一罐),价位区间与进口奶粉重叠, 然且品牌不具竞争力。对国内乳制品产业的实际冲击有限,但对股票估值 压力增加。液态奶,如蒙牛乳业和伊利股份,其液态奶的生产成本的50% 为原奶,液态奶其运输成本/销售收入占比较大(超过10%)。对以奶粉 为原料的乳制品厂商影响中性偏正面:这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有助于其毛利率提升,如中国旺旺(0151.HK)旗下的旺仔牛奶(销售 收入占比超过40%,原料新西兰进口)。(2)对澳大利亚农产品的进口 将带来多方面影响:对我国羊肉、牛肉养殖冲击较大。谷物受关税问题 影响并不明显。(3)自贸协议可能带动进出口数量的增加,导致港口等利 用率的提升。(4)降低原材料成本有利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强化制造 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因韩国进口关税取消受到的影响: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 态。自韩国进口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高附加值的设备产品、精密仪器、
电器以及贵金属制品等方面,并且在进口总额中占比较大。自由贸易
协定的逐步执行下,严峻的贸易形式将倒逼我国仪器制造业、电子电
器等产业的加速升级。另外,汽车尚未被纳入免税列表,中韩自由贸
易协定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有限。
自由贸易协定——结构性的机遇与挑战 事件: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新进展:11 月10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 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具体来看,货物贸易方 面:两国将在20 年内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0%以上的商品撤销关税。中国将对以 产品品目为准91%的商品、以进口额为准85%的商品撤销关税。韩国则将对以产 品品目为准92%的商品、以进口额为准91%的商品撤销关税。协议签订后,双方 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 式开启投资谈判。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新进展:11 月1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宣 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 关税最终将会全部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将降为零。据 报道,中澳自贸区协定中涉及关税的内容主要包括:澳洲对华出口的铝土矿、炼 焦煤、动力煤等能源和资源产品将在两年内免除关税;将在4 年内取消澳大利亚 奶制品行业关税;将在9 年内取消所有澳大利亚进口牛肉的关税。
自由贸易协定的积极意义
中韩自贸区布局提速以及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具有里程碑式的积极意义,尤 其是对于关税分批次的取消将直接刺激我国与韩国、澳大利亚在货物以及服务双 边贸易的大幅提升。虽然此前我国已与多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贸易体量 较小难以造成影响力。而韩国与澳大利亚作为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占据我国进出 口往来的重要位置,两份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我国在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有了实质 性提升。
对外贸易关系的深化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自贸区的相关协定将进一步 深化中韩、中澳的贸易伙伴和投资伙伴关系,韩国与澳大利亚在我国的贸易顺差 收入将有所增加,侧面影响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的运用规模和影响力。目前,韩 国以及澳大利亚均在积极建设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届时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 币的使用将更为便利和广泛。
未来受取消关税影响较大的行业 对澳大利亚进口取消关税受到影响的行业:
澳大利亚属于资源大国,对我国出口排名前列的多为矿产类以及食物类的原材料, 与我国以加工、制造为主的经济体在贸易供需上非常互补。
对澳大利亚农产品的进口将带来多方面影响
(1)由于澳洲主要出口小麦而中国小麦库存充足、进口依存度很低,国内谷物受 关税问题影响并不明显。
(2)目前肉类的进口关税高达12-25%,取消关税对我国羊肉、牛肉养殖冲击较 大。我国牛、羊养殖业比较劣势明显,现有澳大利亚进口量已经占国内消费量
5-10%,未来价格下降将导致进口牛肉、羊肉继续快速增长,进口依存度提高。
(3)对中国婴幼儿奶粉厂商将形成较大冲击,如贝因美(002570.SZ)和合生元 (1112.HK)。因其定位相对中高档(>RMB200/900 克,一罐),价位区间与进口
奶粉重叠,而且品牌不具竞争力。
液态奶影响相对中性,但估值提升已经被压制:液态奶,如蒙牛乳业(2319.HK) 和伊利股份(600887.SH),其液态奶的生产成本的50%为原奶,液态奶其运输成 本/销售收入占比较大(超过10%)。
对以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厂商影响中性偏正面:这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有助于其毛利率提升,如中国旺旺(0151.HK)旗下的旺仔牛奶(销售收入占比超 过40%,原料新西兰进口)。
降低原材料成本有利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