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孤儿补助申请书范本》
孤儿补助申请书
我叫***,家住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六组。出生于2008年9月23日,男,汉族,今年8岁。妈妈不幸在2012病逝。爸爸于2016年3月份因大脑大面积出血抢救无效永远的离开了我,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生活没有着落,陷入绝境。我现在只有8岁,是刚刚入学的年龄,无生活来源,因此,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根据我家现实情况,特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请予审核、审批。
申请人 :
2016年3月23日
篇二:《孤儿证申请书》
附件: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1
1.有关部门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正常死亡证明书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非正常死
亡证明书由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2.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
篇二:孤儿申请程序资料 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 报 审 批 表 孤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印制 附件粘贴处 注:机构孤儿常住户口卡、身份证、弃婴捡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散居孤儿常住户口卡及
散居孤儿家庭成员户口卡、孤儿户口本、身份证、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复印件一并作为此表
的附件,不得缺漏。 孤儿监护人确认书 (姓名):
我们派员调查核实,你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根据《民法
通则》规定,经征求你本人及家人意见,你同意担任 监护人。你保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
不得侵犯 合法权益,能够让 健康成长。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 年 月 日 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村(居)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 本人名叫 ,男(女),居住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 组(号),身份证号{如何写孤儿申请样版}.
码为 ,为 监护人,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他(她)于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 组(号),(他(她)父
母相关情况简述) 于 年 月 日起在我家养育。
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篇三:孤儿申请流程 项目:孤儿生活费审批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 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2、父母双
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办理程
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
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
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
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
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2、审核。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
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
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3、审批。市(县)
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
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
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承诺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2110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监督电话:0534-6221437篇四:孤儿申请表 孤儿申请表 1 2篇五:孤儿申请表附件 孤儿生活费申请书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申请理由: 特此申请。
篇三:《孤儿申请书》
孤儿申请表 2篇二:孤儿生活补贴申请 申 请 临泽县沙河镇东关社区: 我叫李玲,女,现年17岁,系临泽县新华镇新华街99号居民,现居住在临泽县新华镇
宣威村四社。
本人出生于1995年2月l9日,出生后4个多月,我的亲身父母因发生车祸而死亡,自
己成了一名孤儿。之后被爷爷奶奶收养,现爷爷李吉高,奶奶陈凤兰年高体弱,都已60岁以
上,已经散失劳动能力。由于两位老人长期身体有病,家中仅靠3木耕地维持生活,生活十
分贫困。至目前爷爷奶奶已无法支付自己上学及生活费用。为了使本人完成学业,现本人申
请:请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孤儿生活补贴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及完成本人学
业,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玲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篇三:孤儿申请流程 项目:孤儿生活费审批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 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2、父母双
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办理程
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如何写孤儿申请样版}.
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
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
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
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2、审核。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
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
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3、审批。市(县)
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
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
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承诺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2110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监督电话:0534-6221437篇四:孤儿申请表附件 孤儿生活费申请书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申请理由: 特此申请。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粘贴处 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粘贴处 篇五: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刘润飞,男,居住在大樊庄村六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3年1
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请人:刘润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刘润展,男,居住在大樊庄村六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3年1
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请人:刘润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周梦珍,女,居住在大樊庄村十四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4年1{如何写孤儿申请样版}.
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篇四:《孤儿申请流程》
项目:孤儿生活费审批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 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2、父母双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办理程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2、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3、审批。市(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承诺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2110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监督电话:0534-6221437
篇五:《孤儿申请程序资料》
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 报 审 批 表{如何写孤儿申请样版}.
孤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印制
……………………………………附件粘贴处……………………………………
注:机构孤儿常住户口卡、身份证、弃婴捡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散居孤儿常住户口卡及散居孤儿家庭成员户口卡、孤儿户口本、身份证、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复印件一并作为此表的附件,不得缺漏。{如何写孤儿申请样版}.
孤儿监护人确认书
(姓名):
我们派员调查核实,你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经征求你本人及家人意见,你同意担任 监护人。你保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不得侵犯 合法权益,能够让 健康成长。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 年 月 日
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村(居)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
本人名叫 ,男(女),居住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 组(号),身份证号码为 ,为 监护人,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他(她)于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 组(号),(他(她)父母相关情况简述) 于 年 月 日起在我家养育。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篇六:《孤儿的申报及认定)》
孤儿定性和申报程序
一、孤儿的定性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身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二、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申请程序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须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户籍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
1、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
2、孤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4、申请人填写《四川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篇七:《孤儿申请》
申请书
尊敬的乡领导您好:
我叫赵良超来自正冲村,本是独生子女。母亲在我小时候就已经去世,去年父亲得癌症病故。特此申请孤儿,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赵良超
2015年4月27日
篇八:《孤儿申报审批程序范文》
孤儿申报审批程序范文
一、事项名称:孤儿申报审批程序
二、办理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0〕54号)
三、办理机构(股室):XXX民政局
四、办理条件:具有XXX城乡常住户口,丧失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查找不到另一方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需提交材料: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身份认定申请,并填写《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包括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病故证明;
2、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
3、申请时需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数码照片,病残儿童还需同时提供病残医疗证明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初步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及签名,加盖公章后,将三份带有证明材料的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原件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