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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梅艳芳母亲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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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梅艳芳遗产案》

梅艳芳遗产案【案例】 1梅艳芳生前遗产

梅艳芳自小家境拮据,五岁开始登台演出。1982年,因参加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获得冠军而出道。随后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多年的演艺经历让梅艳芳存下了不少积蓄。至2003年底病逝前,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资产总值1亿元。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2011年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7亿元。

2遗产官司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患宫颈癌去世,享年40岁。当各界人士还沉浸在悲痛中时,2004年初,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开始了这场遗产之争。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和母亲覃美金又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对于梅家的控告,三被告坚称梅艳芳立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把遗产交给母亲打理,是因为担心母亲不善理财,花尽遗产后生活无依。

3梅妈七年抗争

但覃美金对梅艳芳的遗产分配表示质疑,此后在长子梅启明陪伴下,执着地打起了争产官司。据报道,梅妈自2004年争产案展开后,一直不满每月只获7万元生活费而屡兴诉讼,要求法庭判决遗嘱无效却一直被驳回。后经法庭改判虽然每月可获生活费12万元,但梅妈多次被追讨争产案的律师费,加上支付管理遗产 信托人等费用,遗产现金已所余无几,而她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也都以败诉告终。

2004年到2011年的七年多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多次上诉,屡告屡败。

2011年5月10日,香港高院下达终审判决书,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在此败诉。7月

18日,梅覃美金对阿梅的“遗产案”早前在终审法院终极败诉仍不服气,在中环一间银行总行前拉上横额抗议,以示不满。

虽然年已88岁高龄的覃美金在宣判后于法庭外从容表示案件未了结“还有下文”,长子梅启明更扬言“会翻案”。覃美金的代理律师也指出,基于梅艳芳的教育水平,她对处理遗产信托基金经验不足,应该不理解信托基金行使权力的范围以及在日后如何处理她的遗产等相关事宜。因此梅艳芳当年是在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将遗产转托给信托基金的,而对方这些年来也没有详细交代信托基金的运作情况。但负责信托基金的被告方律师丘启昌却指出,遗产交予信托基金是梅艳芳本人的意愿,而遗嘱中给梅妈的资产足以支持她终老,这次的“终极败诉”可说已令她“翻案无望”。

歌星梅艳芳03年因子宫颈癌病逝,留下现值一亿元的遗产,有份获得遗产的妙境佛学会指,梅艳芳为免年逾八旬的母亲将遗产“使到一毫子都没得剩”,故在临死前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之后再将遗产分给好友刘培基、佛学会,以及每月给七万元生活费予母亲。惟梅妈指梅艳芳签遗嘱及信托契时神志不清,要求法庭 颁令指遗嘱无效。若梅妈胜诉,她将可独得亿元遗产。

据香港媒体报道,原告为现年84岁的覃美金,被告分别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及刘培基。梅妈本来没有律师代表,但至上周却通知被告会由资深大律师陈志鸿代表。陈表示将不会争辩梅艳芳签遗嘱时是否受不当影响。而汇丰昨没有委派律师出席聆讯。

代表妙境佛学会的大律师丘启昌指,梅艳芳在03年9月公开承认患上,她因担心梅妈挥霍无度,“使到一毫子都没得剩”,其兄梅明会将遗产胡乱花光,加上梅妈曾表示遇过骗财律师,又为避免缴付15%的遗产税,故生前作遗产安排。

梅艳芳透过干妈,即已故嘉禾创办人何冠昌的遗孀,认识在汇丰从事信托工作的刘蔡秀莲,希望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当时约值3500万元的遗产,包括多个在香港、英国及日本的物业,以及多个银行户口。而遗产现已升值至亿元。

虽然已证实患病,但梅艳芳在10至11月间,举行演唱会及到日本为美容公司拍摄广告。从日本回港后,梅艳芳健康变差,要在养和医院留医。在12月3日,刘蔡秀莲将拟订好的遗嘱及信托契交给住院的梅艳芳签名。梅艳芳在遗嘱内订明,会将一个位于跑马地毓秀大厦

及在伦敦的物业留给好友刘培基,预留170万元给两姨甥及两侄女,作为教育基金,另每月给予梅妈七万元生活费,维持有一个司机及两个工人的生活。直至梅妈死后,遗产的余额将

会全数交给妙境佛学会。

在刘蔡秀莲及主诊医生张文龙见证下,梅艳芳在遗嘱及信托契上签署,她将1000元交给刘太存入信托基金,并打算稍后将资产注入基金,可惜她未能于在生时签署文件,将资产转往基金。律师丘启昌指,梅艳芳虽然会在晚上服用抗抑郁药,但签遗嘱时她神志清醒,事后还与在场人士谈笑风生。

梅艳芳于03年12月30日病逝,梅妈获得190万元保金。只能每月支取生活费的梅妈指,女儿签遗嘱时神志不清,认为遗嘱无效。梅妈将会传召脑科医生胡健维,他指梅艳芳当时患有肝性脑病,影响脑部功能,质疑梅艳芳当时的精神状况不佳。

按《无效遗嘱者遗产条例》,若梅妈胜诉,作为唯一在生的父母,她将可独得亿元遗产。 已故香港著名歌手梅艳芳的亿元遗产争夺案,2008年6月16日在香港地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香港高院认定梅艳芳在临终前订立的遗嘱有效,判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不能得到梅艳芳的近亿元遗产。对此,覃美金一度情绪激动地发誓要上诉讨公道,并称会将梅艳芳部分遗产捐给慈善机构,同时准备兴建梅艳芳纪念馆。

法院判决梅母败诉

据悉,由于梅艳芳在临终前一直服用治疗肝病的药物,因此她在临终前订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成为了这场遗产争夺官司的焦点,双方各执一词。

法院认为,根据医生的供词,梅艳芳于2003年12月订立遗嘱当日虽有因肝病服药,但药物不会对梅艳芳订立遗嘱时的清醒程度产生重要影响,而且梅艳芳的遗嘱内容和她在清醒时多次与他人提及的意见相同,因此在法理上认同该遗嘱有效,故判覃美金败诉。至于此次诉讼双方诉讼费用,则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

据悉,梅艳芳遗嘱的大致内容为,每月给予梅母7万港币作为生活费、两处则送给好友刘培基、预留约170万元给梅艳芳的4名侄子女作读书基金,余下的财产将拨给妙境佛学会。

对于法院的判决,覃美金明确表示会上诉,她指出,因为要照顾大儿子梅启明,所以梅艳芳留给她每月

7万元根本不够用,她还强调:“如果梅艳芳把钱全部用于做善事,我什么都不管。但现在白白给别人"骗走",我就觉得她吃亏,我要上诉到底。”{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她甚至表示,根本不要梅艳芳的遗产,拿到钱会全部捐出去和兴建梅艳芳纪念馆。她还称已经做好梅艳芳纪念馆的规划草图,至于纪念馆要用多少钱筹备,她将视经济能力而定。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及多个房地产。去世时梅艳芳的房产约值3500万港币,目前已升值至逾1亿港币。但梅艳芳生前与母亲关系并不融洽,曾多次表示母亲只在乎钱根本不关心她,因此每个月仅给母亲7万港币作为其生活费,并指如母亲去世后遗产将捐给妙境佛学会。对此,梅母认为女儿受了外人的欺骗,不满提出了起诉。

香港歌星梅艳芳逝世已7年有余,其母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此案终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患宫颈癌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赠送170万港元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后捐给妙境佛学会。

但覃美金质疑梅艳芳的遗产分配,此后在长子梅启明陪伴下,执着打起争产官司。梅母覃美金2004年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现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

终审法院表示稍后颁发书面判辞,届时亦会公布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近年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至今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亿元。

篇二:《财产留给谁》

我们先来看一张图片,大家认识他是谁吗?

答:郭德纲 那大家知道他的师父是谁吗?

他的师父就是我国著名相声作家、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侯耀文。讲究个入土为安,可是他,迟迟没有下葬,长达四年之久。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问题出在哪里呢? 因为他有大笔的财产,不知道该给谁好了。{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那我们就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内容:第七课的第二框题 财产留给谁

上节课我们讲了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但财产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活着的时候,财产是我的,受我支配,死了以后呢?我们的财产我们还说了算吗?继承权是私有财产权的延续。一、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首先我们来掌握一下几个基本概念,从课本76、77找出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以及继承权的涵义。1’(板书)1、被继承人,2、继承人3、遗产,4、继承权 都找到了吗?下面请同学来回答一下 什么叫做被继承人?76

答: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什么叫继承人?77

答: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遗产呢?遗产的涵义是什么?76

答: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也就是说,遗产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什么条件?76

答: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我们掌握了被继承人、继承人和遗产的涵义以及遗产的条件 而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 遗产的权利。 既然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那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应当如何实现呢?二、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什么?78

答: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们先来看一下1、法定继承,在课本78

(含义)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大家可以从法定继承的涵义中提取哪些关键词呢?

答:范围、顺序与原则

大家概括的很准确,请同学们阅读课本77、78,分别找出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分配原则(1’30’’)

那法定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哪位同学起来说说(XX,请你回答一下)答:我国继承法第二章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那继承顺序有几种?分别是什么?77

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学们,你们说,为什么要划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 77{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什么?78相关链接

答: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第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第二,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刚才所学的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之一,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关于王老汉的一则案例。

名”这四个字分别给孩子们命名(2’) 大家看明白了吗?他们关系都搞清楚了吗?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他上有老母,我们来简称王母。这是王老汉的妈,可不是什么王母娘

娘啊 和他同辈的人物有谁? 王老汉的妻子,王妻;王老汉的弟弟王二汉。 他还有孩子呢 王金,王榜,大女儿王题过世了,她的丈夫我们叫他王题夫,还有小女儿王名。 他们都什么情况啊?

王老汉一大家子的关系我们总算搞明白了,那大家说说看,本案的被继承人是谁?

答:王老汉 这都不用说了。那谁是继承人?

提问三四个,争取说全。 同学们众说纷纭啊,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王母和王妻几乎没什么争议,王二汉是继承人吗?

答:王二汉属于法定继承范围,但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不能继承。 王金,作为养子,他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吗?

答:属于,不属于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章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这里要注意(超链接)

答: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王金有继承权吗? 答:有,虽然他是养子,但他和王老汉的亲生儿子是一个待遇的 王榜呢?他可是亲生儿子,但是犯过法啊

他虽然因贪污判刑,但没有被依法剥夺他的继承权,他仍有权继承遗产。

王题夫,王老汉家分遗产跟他一个女婿,一个外姓人什么事吗?他有继承权吗?

答:有没有

我们一起来看(超链接),XX,你起来念一下

答: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王名呢?她能继承遗产吗?

答:虽然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她作为子女仍有权继承遗产。 呦,这么多人都能继承遗产啊,数一数有几个

答:六个

那根据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王老汉留下的60万遗产该怎么分? 答:一人十万/王母应该多分,因为她岁数大。 (这位同学很有孝心,但分配原则中说,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多分。但王母有无生活能力,收入如何,在本案中不在考虑之列,因此

篇三:《八下第七课》

八下第七课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吉林省长春市四十五中学 佟 彤{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篇四:《财产留给谁 教学设计》

八下第七课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

篇五:《名人规避遗产税那些事》

名人规避遗产税那些事:真的富不过三代吗

2013年01月15日 15:01 来源: 投资与理财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财富如何传承,才不至于“富不过三代”,一直是富人的一个心病。瞧瞧当今的一些名人,也都有规避遗产税的嗜好哦。 比尔·盖茨以慈善捐款规避遗产税 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留给子女,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事实上,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因为西方以捐抵税是一项基本政策。号称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夫妇,名下的资产超过400亿美元,迄今为止已经捐出了超过250亿美元。比尔·盖茨在遗嘱中计划将遗产的98%捐给自己创办的、以他和妻子名字命名的比尔和梅林达基金会,用于研究艾滋病和疟疾的疫苗。

乔布斯遗产交与信托基金管理

苹果公司前董事长、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辞世后,名下至少有3座房产置于信托机构名下,这一举动使得乔布斯的巨额财产数额和分配成谜。乔布斯拥有555万股苹果股票(市值大约20.5亿美元)及1.38亿股迪士尼股票(价值大约47.4亿美元)。虽然在乔布斯去世后,其遗产被交由一个信托基金管理,以避免遗嘱认证税,但其税率仍然高达15%。 爱德华多·萨维林放弃美国国籍为躲税?

美国是经合组织中唯一对居住在任何地方的本国公民征税的国家。于是,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放弃国籍的手段规避遗产税。2012年大约有1780名移居海外的美国人前往美国使馆,放弃自己的美国国籍,而2008年只有235人。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近日移民新加坡之后,就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如果此举被证明为了躲避Facebook I PO收益所得带来的巨额税收,他将被永远禁止进入美国。

蔡万霖财产转移子女名下规避遗产税

2004年9月14日去世的台湾首富蔡万霖,仅仅缴纳了1亿多元新台币的遗产税。据《福布斯》报道,蔡万霖的财产高达46亿美元,约合1564亿元新台币,按照台湾现行50%的遗产税率来算,蔡家后人本应缴纳的遗产税为782亿元新台币。然而在蔡万霖去世之时,人们发现其名下财产仅有3亿元新台币,原来蔡万霖生前,早已通过各种途径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梅艳芳立遗嘱信托

一代歌后梅艳芳香消玉殒已近9年,却依然无法从人们的视线中远去,与她有关的新闻时不时还会占据各大媒体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亿遗产尤其令人关注。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覃美金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

或被别有用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张国荣4000多万保单避税

张国荣生前积累了3亿港元资产,但按照香港的税法,张国荣的遗产受益人应为此财产上缴4000多万元的遗产税。好在张国荣生前考虑周全,先后购买美国友邦保险的4份保单。张国荣去世后,其继承人可获得总值约在3000万至4200万港元之间的人寿赔偿。 陈水扁买3150万寿险避遗产税

台湾“ 监察院”曾公布陈水扁申报的4笔储蓄寿险,其中3笔是2003年购买的邮政5年期平安储蓄寿险,5年后领回150万元新台币;另一笔是2005年购买国泰人寿利率变动型寿险,15年后领回3000万元。“监察院”官员分析,若受保人是其子女,陈水扁此举可避缴遗产税。据台湾税率33%,3000万元遗产须缴纳约千万元的遗产赠予税

篇六:《且看明星富豪们如何规避遗产税》

明星富豪们如何规避遗产税

美国: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采用统一的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50%,后者适用于遗产额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当中包括其个人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另外,遗产额在60万美元以下者免征遗产税,而对于非居民,只需将在美国本土内的资产支付遗产税,最低税率为6%,最高税率为30%。

日本:采取继承税制,即根据各个继承遗产数额的多少课税,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对居民而言,不论其继承的遗产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要对其遗产征税;对非居民,仅就其在日本继承的遗产承担纳税义务。日本继承税税率共分13个档次,从10%到70%。

伊朗:伊朗采用混合遗产税制,遗产价额超过500万里亚尔以上的,先按10%的比例税率课征一次遗产税,然后根据亲等关系按三种不同的累进税率对继承人取得的财产价额征收一次继承税。其中:一类税率适用于配偶、父母、子女;二类税率适用于祖父母、兄弟姐妹;三类税率适用于其他继承人。

意大利:实行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其征税方法是先按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按不同亲属关系征收比例不一的继承税。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另一类是继承人或受赠人。对第一类纳税人统一采用第一种累进税率,对第二类纳税人则根据其与死者的亲疏关系采用不同累进税率。

英国:英国居民在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需要支付遗产税,而非英国籍人士只有在英国国内拥有的资产才需要支付遗产税。目前的遗产税率是40%。

德国:分遗产税制,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税率从7%到50%不等。

遗产税真来了怎么办,教您3个规避方法

房产:适合10岁以上的孩子

为孩子购置房产的最佳时间是10岁至16岁。在这个年龄段,孩子具有法律行为能力,18岁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买卖房产。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法律就保护谁拥有物权。不过,父母在房产证上写孩子的名字,也会导致一些风险,比如孩子不懂事随意卖出房产,或孩子被人利诱卖出房产等。为了防止这一点,父母可以选择在交付房款时留下付款凭证,并和孩子签订协议,以便在必要的时候收回房产。孩子在10岁以前是没有行为能力的,这个时候如果父母和孩子签协议,也就是和孩子的监护人签协议,最终变成了父母和自己签一份协议,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保险:把财产保护在产品中

{梅艳芳为什么不留遗产给母亲}.

国外许多富豪会大量购买保险,并不是出于生活保障的目的,而是为了遗产避税。国外不少保险产品专门设置了避税功能,许多终身寿险产品包含有身故受益功能,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王永庆、李嘉诚都是超级富豪,甚至已经富裕到可以自己开保险公司了,但他们都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不纳入遗产,除了保险本身确定的受益人,任何人无权分割,所以一些富豪会选择通过购买保险将自己的财产冷冻起来,并逐渐追加和组合,一方面可以抵抗通胀压力使财产保值,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来合理避税。

信托:最有潜力的传承方式

乔布斯离世留下83亿美元的遗产,其中大部分资金放在一个信托项目中。遗产信托在美国使用十分普遍。常用的遗产信托设立方式为:1、父母首先设立赠予人保留年金信托(简称GRAT),并列出受益子女名单;2、父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向GRAT放入一大笔资金。在现有GRAT条款规定下,GRAT的本金加利息,在经过预先确定的时期后全部转回到父母名下;3、这笔资金获得的超过利

息部分的收益,允许留在信托内,并可永远免予遗产和赠予税而让下一代继承。鉴于市场的不透明和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产品,但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已经出现。信托作为一种比较稳健的投资模式,已经逐渐被认可和接受。

看看富人明星是如何规避遗产税的

比尔·盖茨以慈善捐款规避遗产税

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留给子女,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事实上,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因为西方以捐抵税是一项基本政策。号称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夫妇,名下的资产超过400亿美元,迄今为止已经捐出了超过250亿美元。比尔·盖茨在遗嘱中计划将遗产的98%捐给自己创办的、以他和妻子名字命名的比尔和梅林达基金会,用于研究艾滋病和疟疾的疫苗。

乔布斯遗产交与信托基金管理

苹果公司前董事长、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辞世后,名下至少有3座房产置于信托机构名下,这一举动使得乔布斯的巨额财产数额和分配成谜。乔布斯拥有555万股苹果股票(市值大约20.5亿美元)及1.38亿股迪士尼股票(价值大约47.4亿美元)。虽然在乔布斯去世后,其遗产被交由一个信托基金管理,以避免遗嘱认证税,但其税率仍然高达15%。

爱德华多·萨维林放弃美国国籍为躲税?

美国是经合组织中唯一对居住在任何地方的本国公民征税的国家。于是,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放弃国籍的手段规避遗产税。2012年大约有1780名移居海外的美国人前往美国使馆,放弃自己的美国国籍,而2008年只有235人。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近日移民新加坡之后,就宣布放弃美国

国籍。如果此举被证明为了躲避Facebook I PO收益所得带来的巨额税收,他将被永远禁止进入美国。

蔡万霖财产转移子女名下规避遗产税

2004年9月14日去世的台湾首富蔡万霖,仅仅缴纳了1亿多元新台币的遗产税。据《福布斯》报道,蔡万霖的财产高达46亿美元,约合1564亿元新台币,按照台湾现行50%的遗产税率来算,蔡家后人本应缴纳的遗产税为782

亿元新台币。然而在蔡万霖去世之时,人们发现其名下财产仅有3亿元新台币,原来蔡万霖生前,早已通过各种途径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梅艳芳立遗嘱信托

一代歌后梅艳芳香消玉殒已近9年,却依然无法从人们的视线中远去,与她有关的新闻时不时还会占据各大媒体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亿遗产尤其令人关注。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覃美金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或被别有用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张国荣4000多万保单避税

张国荣生前积累了3亿港元资产,但按照香港的税法,张国荣的遗产受益人应为此财产上缴4000多万元的遗产税。好在张国荣生前考虑周全,先后购买美国友邦保险的4份保单。张国荣去世后,其继承人可获得总值约在3000万至4200万港元之间的人寿赔偿。

陈水扁买3150万寿险避遗产税

台湾“ 监察院”曾公布陈水扁申报的4笔储蓄寿险,其中3笔是2003年购买的邮政5年期平安储蓄寿险,5年后领回150万元新台币;另一笔是2005年购买国泰人寿利率变动型寿险,15年后领回3000万元。“监察院”官员分析,若受保人是其子女,陈水扁此举可避缴遗产税。据台湾税率33%,3000万元遗产须缴纳约千万元的遗产赠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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