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200XX号
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XXX各部门:
现将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
XX单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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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 页
训 词
热爱XXX 建设XXX 务实严谨 创优创新
团队精神
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勇于开拓、变革思进的创新精神 勤勉务实、争先创优的敬业精神 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艰苦奋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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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员工守则
2、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3、考勤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经营活动管理制度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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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守则
(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XXX员工必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保持政令畅通,自觉培育高尚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勤勉创业。要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注重效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维护大局、共建和谐。要坚定维护XXX的利益、形象和声誉,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要为人作风正派,行事正大光明;要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闹无原则纠纷;要坚持民主集中,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优质服务,诚信立业。要坚持诚信为本,公正、公平待人处事,要确立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服务。
(五)公正廉洁,严守法纪。要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和XXX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妨碍公务的礼品、贿赂和回扣;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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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聘用
本XXX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含列编人员、返聘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各部门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所需岗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提出具体要求,由办公室受理后,依照政策法规提出使用及待遇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编内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浙人专[2005]290号、291号文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食药监人[2005]129号文件规定办理。其它非编人员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二)员工待遇
纳编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浙人薪[2005]289号和[2006]307文件核定,非编人员由办公室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确认。
(三)员工岗位变化
员工工作岗位调整、待聘或缓签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均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由办公室受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员工符合法定离岗退养条件要求离岗退养的,要由本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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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基础知识第八编第二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及制度概述
新中国成立后至1 993年这段时间里我国并不存在独立专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
理及其相关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与国家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同属于机关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1 993年国家决定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机关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制度中剥离出国家公务员制度并将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其他国家机
关、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制度管理之中这之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
度才成为有一定独立性的人事制度体系。
一、人事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人事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中居核心和关键地位
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管理职能中的首要职能它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居核心和关键
地位。事业单位的一切管理活动包括决策、执行、沟通、协调、监督等工作都
必须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因此能否科学地选人、用人是事业单位管理成功
与否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事业单位要具备活力和生机建立新型的事
业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必须围绕“因事择人、因人任用、事得其人、人尽其
才”这一中心开展。这样不仅可以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
得到最佳组合和充分利用而且还能通过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活动提高管理的
效率。
(二)人事管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首先人事管理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
提高是推动世界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基本、最活
跃、最关键的因素。任何一种社会生产活动如果不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把人们
组织起来就不可能采取共同行动也就不可能实现预期的目的。历史实践已证
明科学的、合理的人事管理能够有效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其次人事管理是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人事管理
通过对人员的录用、考核、任用等制度的具体实施可以确保一大批优秀的人才
进入事业单位优化事业单位的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人事管理通
过对人员的升降、任免以及交流制度的实施不断地调整着事业单位中人与事的结合关系尽可能地使大多数人与他们所做的事、所在岗位处于最适应的状态
人事管理通过对人员的培训制度的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人员的知识结构进
行更新和补充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科技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人事管理还通过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家宏观调控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人力资源进行充分开
发利用以实现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再次人事管理是推动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重要途径。经济市场化已成为
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而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求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化
和法制化可以确保经济市场化目标的早日实现。同时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与法制
化为政治民主化的实现开辟了有效的途径。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原则
公开平等原则是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之
中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各得{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其所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开是指公
开所有的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要公开人事管理
的录用、考核、升降、奖惩、工资等制度的原则、标准程序、结果等内容将人
事管理自觉地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平等主要是指在法
律上确认每个公民都具有平等竞争的权力和机会不因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
仰等因素的不同而受到歧视或享有特权。
(二)竞争择优原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竞争是以公开为前提它同公开、平等密不可分要改变那
种封闭、半封闭的神秘化方式将竞争的目标、资格条件、原则、程序、结果等
内容向全社会公布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在竞争规则面前平等地参与。择优就
是通过公开平等的竞争考试把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人才选拔出来使其参与到
国家政治生活之中从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结构使得人事管理工作更好
地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事业单位人才荟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必须首先在这里得到贯彻和落实。通过改革建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人事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有利
于提高事业单位人才的工作实绩。事业单位强调对其人才管理以工作实绩为价值
导向并根据客观的标准来确定员工的工作才能以此作为决定员工是否被录用、
升降、奖惩等人事管理活动用以作为激励人员勤奋而又创造性地工作的重要手
段。以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考核标准有利
于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客观的、合理的评价有利于整合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提升事业单位的组织效能。
(四)依法管理和精简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是人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人事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的一
个重要标志。它力求指导人事管理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和方法等通过立
法程序规范起来用法律手段确保人事管理的有效实施。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根
本要求就是在“政事分开”的指导下在“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上下工夫彻
底解决过去由于政事不分、事业单位办社会造成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
优化结构分流人员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与管理增强事业单位的产出。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贯穿于事业单位的整个管理活动过程中是以事业单位内部
的人、事和组织为核心要素而相互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有序规则设定其目的在于
调整好事业单位的人、组织与事三者间的关系使彼此的相互关系达到最佳状态
以最优的方式和途径达到自身的组织目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是指事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运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通
过规划和设置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谋求人、组织与事的协调运行
为提高运转效率推动事业单位发展而制定的各项法规、措施和规章的总和。它
具体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岗位设置、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等各
项管理规定。
四、传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弊端
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实行行政事业一体化的人事制度国家以行政任用方
式建立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
(一)传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特点
1国家是事业单位的真正用人主体。国家制定统一的人事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实质是国家)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制定事业单位用人
计划。国家运用计划与行政指令手段调配人员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供给。国家制
定工资政策、工资制度、工资标淮等。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
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国家分派到事业单
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有关人事制度与政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
度。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
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
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基本没有区别。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以法律观点看即属于
行政法律关系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制
度。
(二)传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弊端
1政事一体。按照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事业单位管
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党政机关干部一并纳入国家干部范围按照党政机关干
部人事制度管理各类事业单位人才。这种人事管理模式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与
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并强化了“官本位”意识不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
2缺乏科学的分类。分类是管理的前提“大一统”的人事制度既不能体现事业
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区别也无法反映不同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技术、
篇三:《事业单位办公综合管理制度》
防汛办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办公安全规范化管理,为单位提供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和进入本单位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文明办公
1、进入单位办公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上班。
2、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在楼道内斗殴、喧哗、嬉闹、酗酒或从事其他违禁活动。
二、卫生管理
1、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烟头、口香糖、纸屑、果皮等杂物。
2、楼道内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3、办公、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由各卫生负责人清理,不准把茶叶、剩菜、剩饭等垃圾投入便池、洗手盆或拖布池。卫生间垃圾每天要清理。
4、不准私自在公共场所墙面上随意钉、钻、刻、割、画、贴等,保持墙面清洁。
5、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室内外墙壁无蜘蛛网,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
序;垃圾要做到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6、不准在楼道、会议室、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7、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三、防火及防盗安全管理
1、任何个人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焚烧物品;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或可能引起火灾的角落。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不准在室内焚烧纸张、物品。
3、财务组、各设备机房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单位库房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并标注标签,安排专人管理。
5、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办公室门锁应处在保险位置。确保财物安全。
四、水电安全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得随意使用超负荷功率的用电器,若未经同意擅自安装造成不良后果
的,由安装者个人全权负责。
2、严禁私自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电路、插座不得随意改动。
5、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空调等一切用电(水)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车辆安全管理
1、除专职驾驶员和特殊情况下主要领导安排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驾驶员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和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2、驾驶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经常做好车辆保养检修工作,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保证行车安全。除出差和修理车辆时间外,驾驶员应按时到办公室上班,统一参加单位考勤。
3、车辆驾驶员应当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或即将发生故障形成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有关负责领导,并及时进行修理,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次用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好,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避免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
防汛办
2011年2月15日
篇四:《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篇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