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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告张伟平 张艺谋和张伟平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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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数作文】

篇一:《张艺谋团队“观印象”被收购 本人身价增加5亿》

2015年07月17日

7月17日报道 一周前宣布斥资19亿元收购团队观印象100%股权的三湘股份,15日晚被深交所要求在张艺谋团队稳定性、观印象股权结构等16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补充披露。

在交易议案中,三湘股份称因张艺谋的“团队吸引力”,将净资产9960万元的观印象,预估值16.67亿元,溢价率超过15倍。张艺谋持有65.12%观印象股权,通过此次并购,张艺谋将高溢价套现2.37亿元,并间接获得三湘股份股票3649.98万股,市值约2.74亿元,身价增加5亿。

针对观印象高度依赖张艺谋团队,深交所要求就团队稳定性提出补充披露,要求交易方案提示核心团队未来不继续服务的经营风险、观印象品牌价值和核心导演团队对评估值的影响。 而在此次交易前,观印象股权更迭繁复,张艺谋更是在交易公布前不久受让部分观印象股权。深交所在重组反馈意见函则直接追问观印象幕后股东。深交所要求,本次交易方案还需补充披露交易对方、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包括各方的间接控制人及各层间的产权结构关系,直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股东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张艺谋的观印象亦需要根据要求做出更详细披露。

一券商分析师对新京报表示,今年1月,深交所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办理规则,进一步明确重组相关方承诺、评估或估值及盈利预测的信息披露要求。“三湘股份可能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上有没达到深交所信披要求的地方,深交所要求其补充,也是有利于投资者了解被并购标的,给出更为合理、客观的估值和研判。”

延伸阅读

再力挺!向太曝张伟平多部热卖片不给张艺谋片酬

2015-07-15

张艺谋与张伟平(资料图)

凤凰娱乐讯 7月7日,张艺谋将昔日老搭档张伟平告上法庭,索要合拍的《三枪拍案惊奇》1500万元片酬分成,法庭当日未当庭宣判,但新画面公司却否认拖欠张艺谋钱款。7月13日,陈岚通过微博力撑张艺谋老婆,7月15日,向太再次转发网友微博,曝张伟平多部卖座电影不给张艺谋片酬,再次力挺张艺谋。

向太微博截图

15日下午,网友曝出一篇07年的博客,文章称张伟平当了几部大片制作人后颇有天下第一之感,实际上他只能算是不成功的商人,没有张艺谋的张伟平只会被影视圈拒之门外。随后,向太陈岚转发此微博并称:“听投资者说不止如此少龌龊事,还有多部卖座电影不给片酬张艺谋导演,也告诉投资者说不赚钱,令到导演愧对投资者。自己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反正欺人太甚的事件太多了,数不清的。唉!”

向太斥责张伟平一脸奸诈:没有张艺谋他就是个屁

向太微博原文

7月13日,张艺谋的妻子陈婷在微博发言炮轰张伟平夫妇,要求彻查审计报告,“新画面老板夫妇还真会过啊,1200万一会儿说是《三枪》的分成,一会儿是五部戏的片酬,一会儿又是给我的钱,不知道法官会怎么想呢?影片的审计报告找不到没关系,相关部门有存档吧,强烈呼吁有关单位彻查一下。”而一向敢言的向太转发陈婷的微博力挺张艺谋,直指没有张艺谋的话,张伟平就是个屁。

向太微博原文:

支持张导法律维权!那人一脸奸诈,没有张艺谋导演他是个屁。张导文化人、兼老实人肯定对付不了那坏蛋张X平。快用法律维权!!所有电影版权片库拿回來吧!当然欠薪及分红也是一定要拿的。

篇二:《知识产权案例汇总》

案例1:

2006年,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他们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雅虎中文网站通过在线试听、下载以及服务,方便网络用户对涉案歌曲试听和下载,这种行为属于诱使、参与、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等。

析:链接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若主观上有过错,则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曾两次向被告发函,告知其侵权事实的存在,提供了有关权利人录音制品的信息,要求被告删除与涉案专辑有关的所有侵权链接,被告收到上述函件后,即可获取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相关信息及被控侵权的相关歌曲的信息,应知其网站音乐搜索服务产生的搜索链接结果含有侵犯原告录音制作者权的内容,但被告仅删除了原告提供的具体的url地址的侵权搜索链接,怠于形式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属于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信的侵权责任。

案例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百度公司侵权案

音著协接到其会员投诉,称百度网大量侵权提供歌曲在线播放、下载服务,音著协遂多次与百度公司联系交涉,但均遭拒绝。音著协在百度网的歌词搜索栏目中随机选取了50首歌曲,于2008年1月正式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给《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50万元。

析:法院认为,搜索引擎服务不应替代第三方网站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而根据音著协提供的证据和百度公司的反驳证据,足以认定百度公司完整地将涉案歌词放置在其服务器上,并在所谓“快照”的页面提供了歌词的全部内容,使得用户可直接获取而无须再浏览来源网站。二审法院确认百度网的此种方式已实际起到了取代来源网站的作用,并且这种方式未得到歌曲作者的许可,显然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且综合考量百度公司侵权使用歌词作品的数量、涉案歌词及作者的影响力,百度公司的侵权性质及清洁等因素,确定本案的赔偿额并无不当。

案例3:

2008年,环球公司、华纳公司、索尼公司发现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128首歌曲在百度公司的互联网百度mp3栏目中通过搜索框、榜单等模式,提供了链接以及相应的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环球公司、华纳公司、索尼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歌曲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350万元。

析:法院认为,百度公司是根据网络用户的指令进行搜索,建立临时链接,基于这种服务的技术,自动和被动等性质,即使百度公司给予与其能力相当的注意,也难以知道其所提供服务涉及的信息是否侵权。因此,百度公司设置搜索提供网络用户输入关键词搜索歌曲的行为以及设置榜单等模式,均不能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其录音制品侵权。{张艺谋告张伟平}.

案例4:熊猫烟花被诉侵犯“鸟巢”著作权案

原告认为,熊猫集团的“盛放鸟巢”烟花是对国家体育馆“鸟巢”的高度模仿,剽窃了原告的创作只会,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损害,燃放、焚烧后的烟花对“鸟巢”的形象是极大的损害。

析:法院认为,国家体育馆属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建筑作品,原告依据相关合同取得涉案建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盛放鸟巢“烟花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即对国家体育馆建筑作品的复制和发型,构成对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案例5:非遗“安顺地戏”署名权案

“安顺地戏”是一种地方戏剧,2006年6月,国务院将其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张艺谋导演、张伟平制片、新画面公司设置的《千里走单骑》出现了“安顺地戏”表演片段,拍摄的剧情将其称为“云南面具戏”。

2009年原告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诉称,被告张艺谋、张伟平、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歪曲了“安顺地戏”,侵犯了其署名权。

析:一审法院:影片虽将“安顺地戏”改称为“云南面具戏”,但这种严毅拍摄手法符合电影创作的规律,区别于不得虚构的新闻记录片,而且张艺谋等人主观上并无侵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故意和过失,从整体情况看,也未对“安顺地戏”产生法律所禁止的歪曲、贬损或者误导、混淆的负面效果。{张艺谋告张伟平}.

二审法院:“安顺地戏”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依法受到国家的保护、保存。安顺文体局与案件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权提起诉讼。涉案电影的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新画面公司,而非张艺谋、张伟平等人,“安顺地戏”作为一个剧种并不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任何人均不能对其享有署名权,“云南面具戏”的使用亦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行为。被告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素材使用在影片作品中符合电影创作的规律,主观上无侵害物质文化遗产的故意和过失,未对“安顺地戏”产生法律所禁止的歪曲、贬损或者误导、混淆的负面影响。

案例6:邱维勤诉侯辉光侵害发现权纠纷案

患者鲍某至医院就诊,原告邱维勤经查阅文献、活肌电镜检查,最终确认鲍某所患疾病为罕见的“良性先天性肌营养不良症”(BCMD)。此前,该病例曾在北欧白色人种的两个家族中被发现并报道过,国内无相同病例报道。而被告侯辉光却通过冒领电镜拍摄底片、篡改住院病例、撰写并发表文章等方式,宣称自己是首例BCMD的发现者。据此,原告邱维勤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其发现权的侵害,向法院诉讼。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T97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发明权,是法律规定由完成科学发现的人享有的精神权利。科学发现,是指通过观察、研究、试验或者推理,对客观世界本身及其特性、规律、现象,以明确的方式得出的前人未知的认识,因此是否具有新颖性,是衡量是否属于发现的标准。对BCMD疾病的症状、诊断手段等,国际上已有文献记载或介绍。因此,无论鲍某是我国范围内首次确诊的BCMD病例,还是鲍某患有BCMD疾病的诊断方

法,抑或是该病例显示BCMD病在欧洲以外的地区的亚洲人群也存在,从哪个角度看确诊鲍某患有BCMD疾病,都只是对已知事实的印证,没有提供更新的认识,没有达到认识创新的高度,不具有科学发现必须具备的新颖性。

案例7:

某“书报架”于2005年11月20日——24日在由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民间机构)主办的“2005年秋季全国文化用品交易会”上展出,并于欧诺个年12月29日申请专利,参展企业中包括有港澳等地区的企业。该书报架是否丧失了新颖性?

析:丧失新颖性的例外(6个月):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即按照《审查指南》的解释,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主办或者国务院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

因此,该书报架已丧失新颖性。

案例8:

洪某系某声学研究所工程师,从事运用超声技术节能方面的研究。具体工作是参与研究重油掺水乳化技术。自2002年元月起,该课题告一段落,洪某因没有科研任务,被停发奖金、书报费、洗理费、车补费和劳保用品。

2002年下半年,洪某在其妻李某的积极协助下,自筹资金、自找项目,开始研制治疗仪。研制时使用的压电陶瓷片,是从该研究所有关人员处以单价10元购得。临床实验中,李某从事了筛选药物的工作。临床实验成功后,洪某委托研究所有关人员加工制作了新的治疗仪并购买有关用品,支付费用500元。

析:从本案事实可以看出,洪某从事治疗仪的发明创造,既非本职工作,又非单位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故依法应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

案例9:福耀公司诉法国圣戈班

法国圣戈班玻璃厂在我国拥有专利号为00121694.8、名称为具有机械强度和隔音性能的层状玻璃板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涉及玻璃加工的测定方法,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该专利权利要求1至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专利法事实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等相关条款的规定,于2008年8月6日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专利复审委经过公开口头审理,认为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因而维持专利权有效。

析: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之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但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25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因而维持该专利权有效。

案例10:

2002年11月10日,重庆某研究所将其“便携式电磁波辐射治疗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给中亚厂生产、经{张艺谋告张伟平}.

营、销售,伺候,中亚厂根据该专利技术生产了“中亚圣灯治疗器”。2004年12月5日,研究所又将该实用新型专利有偿许可西山厂使用,西山厂根据该专利技术生产了“东方胜灯治疗器”。次年3月7日,研究所又与中亚厂签订专利专有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此外中亚厂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拥有使用于该治疗器上的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王某将此两项专利于2004年4月5日转让给中亚厂,但双方未到国家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

原告中亚厂诉称被告西山厂生产的“东方圣灯”与其生产的“中亚圣灯”完全相同,且外观设计也基本相同,侵犯了自己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法院判令西山厂停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0万元。 经查,“东方胜灯治疗器”与“中亚圣灯治疗器”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上相同,至于两项外观设计,经对比与“中亚圣灯”造型及形状均有差异,既不相同也不相似。

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

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西山厂并未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理由是:西山厂的“东方胜灯”是根据其与专利权人研究所签订的实施许可合同而生产的,故不构成侵权。

至于两项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专利权人王某与中亚厂签有专利转让协议,但未到国家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故该协议未生效,中亚厂既非专利权人,又非利害关系人,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案例11:

大华公司与孔德凯签订了一份“转让安全节能电镀循环加热器专利申请权合同”,合同约定:孔德凯将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安全节能电镀循环过滤加热器”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大华公司,由大华公司自主办理专利申请,孔德凯也不提出申请,大华公司同意支付给孔德凯专利申请权转让费10万元,付款方式是:合同签订后预付5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5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大华公司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大华公司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孔德凯无权再要求大华公司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赔偿。合同签订后,大华公司分两次支付给孔德凯转让费6万元(一次1万元,一次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孔德凯认为大华公司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据此,大华公司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孔德凯返还转让费6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被告辩称:合同规定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大华公司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然而大华公司既未去办理公证手续,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已构成违约在先,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析: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大华公司与被告孔德凯签订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有效,原、被告双方应恪守履行,被告孔德凯在签约后又自行申请专利,属于违约行为,故其根据合同收取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应全额退还,合同未规定违约金,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1万元违约金不予支持。

高级法院再审认为,大华公司未按约支付转让费,已违约在先,在新情况下,孔德凯将该技术申请专利,防止他人抢先申请,是对该技术权益采取的保护措施。

专利法第十条所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已经提出专利申请而尚未授予专利阶段内的技术转让,而本案

转让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并未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因此不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而是普通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该条款对本案不适用,至于某项技术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当事人即将他们之间订立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称之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解,不影响全国的性质和实际履行。

案例12:

李某是某医院的一名医师,长期从事麻醉工作,在其给口腔病人做手术时,看到由于喉镜上没有麻醉配件,病人非常痛苦,于是设计了多功能喉镜,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次年4月李某向专利局请求将该专利权转让给863医院,并填写了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同年十月,李某又致函中国专利局,表明不同意将其享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医院,致使李某与医院的专利权转让程序并未完成。

后来,医院与理光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医院许可理光厂实施李某的多功能喉镜,医院收取理光厂13700元作为入门费,李某以医院、理光厂侵犯专利权为由,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认为,其为多功能喉镜的专利权人,被告医院未经其许可将该专利转让给理光厂及理光厂实施该专利的行为均为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被告863医院辩称,李某的多功能喉镜为职务发明,故请求医院判定该专利权归医院所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理光厂辩称,该厂实施专利是经医院许可的,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1. 该专利权的归属?——李某

2. 医院是否侵权?——侵权。该专利(1)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并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且李某与医院的专利权转让并未完成。

3. 被告理光厂是否侵权?——是

案例13:

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磁化杯体,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的磁铁。如果被控侵权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被控侵权物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 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可以判定被控侵权物构成侵权。

案例14:

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好的电阻丝。被控侵权物的结构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而且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

思考:被控侵权物是否构成侵权?(是)

{张艺谋告张伟平}.

启示:尽管被控物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而且可能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但由于被控物的结构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构成侵权。

篇三:《张艺谋再婚细节》

曝张艺谋再婚细节:与张伟平决裂前紧急领证

明星资讯南都娱乐周刊{张艺谋告张伟平}.

[微博]2013-05-07 00:15

[导读]据网友爆料,陈婷生于1981年,而她与张艺谋的长子张一男今年已经12岁了,陈婷在20岁时就做了母亲。某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陈婷与张艺谋是在筹备拍摄《幸福时光》时相识的。

传张艺谋妻子儿女照片(图片来源:网络)。

{张艺谋告张伟平}.

据《南都娱乐周刊》报道,去年张艺谋和张伟平分道扬镳之际,在这对昔日的铁哥们决裂的传闻乍现之际,突然被《金陵十三钗》剧组开除的演员何珺爆出了张艺谋秘婚、已生三子的惊天猛料,一时间媒体和公众如遭电击,接着便纷纷展开了广泛的“深入挖掘”,但奈何张艺谋传闻中的妻儿隐匿极深,其本人更继续坚持一贯沉默以对的作风,媒体的报道一鳞半爪。近日,南都娱乐记者目击张艺谋娇妻陈婷携两子齐赴伦敦,并一起回京返回张艺谋公寓。< P>

张艺谋娇妻爱子现身机场

去年张艺谋传闻中的妻子陈婷和三个子女成了娱乐圈最神秘的人物,媒体记者几番前往陈婷的老家无锡打探行藏,但却是“空山不见人”,找不到当事人,传闻便不能落在实处,而后记者得知,陈婷和三个孩子已移居北京,要想找到他们,只能还在张艺谋身上想“办法”。据记者所知,张艺谋在北京有多处住所,去年被爆出再婚新闻以及张伟平反目后,极少露面,行踪不定,记者和摄影师曾几度蹲守,均一无所获。

近日,某天深夜时分,风行的摄影师黄亮在东二环附近“巡街”意外撞见张艺谋的保时捷卡宴座驾,黄亮一路尾随张艺谋的汽车来到首都机场,令他没想到的是从汽车上竟下来了两位年轻女士和两个小男孩,他们拉着行李箱快步走到机场出发大厅,来到VIP值机处办理登机手续。因为之前风行的摄影师早已把陈婷和她的子女列为拍摄目标,当时一见有可能是目标人物出现,黄亮不禁精神大振。只见那两位年轻女士,一位身穿红色羽绒服,身材苗条,眉清目秀,年纪大约二十四五岁,另一位女士看上去显得成熟些,年纪在三十出头,身材高挑,容貌姣好。这位女士戴着一顶黑色方形司机帽,身穿黑色羽绒服和休闲裤,在柜台认真地办理手续。黄亮这时又注意到那两个小男孩一直跟在两位女士身边,主动地拿放行李,这两个小男孩一个十一二岁,另一个七八岁,他们身材都削瘦,瘦长脸,小眼睛,皮肤黝黑,衣着整齐。那两位女士都非常兴奋,开心地聊天,而两个小男孩却不言不语。办完手续后,一行四人一起向国际安检口走去。那位黑衣女士一直招呼着两个男孩,对他们非常体贴。黄亮之后从机场工作人员处得知,当晚黑衣女士等四人前往的目的地是伦敦。

在张艺谋“再婚门”新闻爆出后,知名博主长春国贸在博客上贴出了据称是陈婷本人的照片和三个子女的合影。陈婷的照片好像是证件照,拍照时年纪在二十岁上下,相貌清纯,而那张与子女的合影也摄于几年前,合影上的少妇与证件照片上的陈婷似乎是同一个人,这是至今传闻中的陈婷和孩子被曝光的唯一“证据”。目击到黑衣女士和两个小男孩离京后,记者和风行摄影师反复比较照片,

确定那位黑衣女士就是陈婷,而那两个小男孩大的应该就是张艺谋的长子张一男,今年12岁,小的是次子张一丁,今年8岁,他们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叫张一娇,但当天她没有与母亲和哥哥前往伦敦。这是张艺谋的娇妻爱子首度曝光。

陈婷带爱子回京入住张艺谋豪宅

以前记者曾拍到张艺谋亲驾白色保时捷卡宴汽车返回位于二环东四十条附近的高级公寓,而那天黄亮撞见陈婷乘坐这辆豪车去机场正在东四十条附近。记者和风行来到这处公寓打探消息,据公寓的工作人员证实,张艺谋确实在这里居住,但并不经常回来,除了保时捷外,还有路虎等豪车。他们曾看见过有年轻女士和小男孩坐过张艺谋的汽车,也知道他们住在这里,但不知和张艺谋是什么关系。

据陈婷前往伦敦一周后,记者获悉她和儿子回京的消息,某天凌晨风行的摄影师跟随张艺谋的汽车再次来到机场,早上七点左右,陈婷和两个儿子走出闸口,陈婷穿着一件黑色翻毛棉衣,眉开眼笑。张一男和张一丁则卖力地推着行李车,一声不响。他们和红衣女孩先坐车离开机场。陈婷在机场稍作停留,似乎在等人,不一会她与一位戴着眼镜的男士会合,陈婷面露一丝不悦之色,两人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市区,几十分钟后汽车返回了东四十条那处张艺谋的公寓。

据记者了解,张艺谋除了东四十条的这处高级住宅,在东四环还有一处别墅和一处上千平米的公寓兼工作室,张艺谋平时主要住在东四环的公寓,因为这样工作休息都方便。陈婷居住的公寓有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张艺谋并不经常回这里居住,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没有看见他,但传闻他的老婆孩子住在这里。媒体报道,张艺谋给陈婷在无锡购买了太湖边上的千万的别墅,而陈婷与子女移居北京后,住有豪宅,行有豪车,生活富足无忧。

张艺谋1988年因为巩俐与前妻肖华离婚后,一直单身,与巩俐相恋多年,两人一直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名不见经传的陈婷如何与张艺谋相识的呢?她又有何能耐赶超巩俐,让张艺谋俯首“允婚”呢?据网友爆料,陈婷生于1981年,而她与张艺谋的长子张一男今年已经12岁了,陈婷在20岁时就做了母亲。某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陈婷与张艺谋是在筹备拍摄《幸福时光》时相识的,当时是在2000年,张艺谋先行一步,率先在网络上展开女主角的征选活动,为新片提前预热炒作,一时应者如云,而当时正准备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陈婷在这次“选秀”中与张艺谋相识,虽然之后陈婷和张艺谋交往的细节还有待于调查,但从时间上推算,两人认识的第二年,也就是2001年陈婷就为张艺谋生下了长子张一男。众所周知,张艺谋只有一个女儿,而儿子可能是他心中一直的期盼,而一有了儿子,陈婷与张艺谋的关系就很难割舍了,后来一是陈婷肚子争气,又为张艺

谋生下一女一男,二是她性格低调,不为自己争夺名分,严格保守秘密,而这一点肯定为张艺谋所喜。

怕遭揭发与张伟平决裂前抢先领证

据媒体报道,当年巩俐与张艺谋分手,主要因为巩俐逼婚“冲喜”,而张艺谋不允,导致巩俐移情别恋,而张艺谋与陈婷结婚,据知是在2011年12月,当时陈婷已为张艺谋生下三个孩子,最小的女儿也已经三岁了,在两人登记三个月后,张艺谋与张伟平反目为敌,何珺爆出猛料,这其中是否有些关联呢?去年某知情人士曾向记者透露:在张艺谋决定与张伟平决裂前,他已料到有人会拿他和陈婷私生子的事情做文章,于是未雨绸缪,抢先一步登记结婚,后来事态发展果真如此,照此说法,陈婷有幸与张艺谋结婚真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曾有爆料陈婷和孩子的户籍全部都在无锡,孩子在无锡上的幼儿园和小学,因此有媒体网友质疑陈婷为张艺谋连生三个孩子涉嫌超生。

传女儿张末与继母关系不好处

张艺谋再婚,并秘密生了三个孩子,这事让无数人跌破眼镜,很多人以为张艺谋一直在废寝忘食工作,没想到人家工作家庭全没耽误,早已子女绕膝。在很多人眼里张艺谋低调谦逊,过着几乎清教徒式的生活,连他自己都曾表示自己什么爱好都没有,吃饭时大多数吃的都是盒饭,但张艺谋的艳福却不浅,绯闻几度泛起。陈婷和张艺谋相识于《幸福时光》选拨女主角的活动。

张艺谋与前妻肖华所生的女儿张末比陈婷只小两岁,离婚后归国的她如今已成为父亲电影创作上的助手,张艺谋也可以培养女儿。去年张艺谋再婚消息传出后,记者曾联系到一位与张末相熟的业内人士询问消息,该人士表示自己从未听张末说起过这件事,消息出来后,张末还告诉他不要听外界瞎传,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张末再婚了。老公是一位外籍人士,而以前记者曾拍到张末与一位国外帅哥离京,两人表现亲密。后来记者再次联系上那位业内人士,他向记者透露,张末已承认父亲再婚的消息,其他情况没有多说。该人士认为,张艺谋对自己与陈婷的事情可能一直瞒着女儿,张末与母亲肖华的感情很深,因为女儿的关系张艺谋与肖华一直有联系,还曾经替肖华办事,不过张末性格倔强,从前张艺谋与巩俐相恋时,对巩俐一直没有解开心结,她轻易不会接受陈婷这位继母,两人以后的关系“不好处”

篇四:《4周晓枫向张伟平发休战合约你息事 我宁人》

周晓枫向张伟平发"休战合约":你息事 我宁人

近日,张艺谋文学策划周晓枫推出新书《宿命:孤独张艺谋》,该书由于涉及张艺谋和张伟平的恩怨纠葛以及孙红雷、陈道明等娱乐界名人的逸闻趣事,被媒体概括为“张伟平被曝有负张艺谋10宗罪”。而张伟平的工作人员也做出回应:“张艺谋为了卖书又一次恶意炒作,无中生有,满嘴谎言。新画面会用事实真相和法律的手段戳穿他的谎言。”

对此,《宿命:孤独张艺谋》作者周晓枫撰写了回应文章,对该书引发的种种猜测和解读做了综合回应。

“不用试探虚实,作为一名心理青春期和生理更年期的妇女,实在是没有科学的标准数值来衡量,什么温度都可能导致我突然的沸点。安全的办法,唯有,不开火。还是那句话:你息事,我宁人。只要对方不擦枪走火,我决不误打误中。《宿命》不是《宿怨》,由于此书引发的种种纷争,可以休矣。”这是周晓枫回应中的原话。记者还了解到,听说张伟平制作了《许三观卖血记》,周晓枫称赞他选择这个题材是非常具有眼光和胆量的,也明白它的拍摄难度,并祝福一切顺利。

篇五:《2011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1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高民三发布时间:2012-03-02 1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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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

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奇智公司)

被告: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际公司)

【案情】

腾讯公司为QQ软件的著作权人,2010年其将QQ软件的运营和专有使用权许可给腾讯计算机公司。涉案“360隐私保护器”由奇智公司开发,通过奇虎公司提供信息的“360网”发行,该网主办单位为三际公司。涉案的“360隐私保护器”只针对QQ软件进行监测并进行评价和表述,原告认为其捏造事实,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意图,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在网络服务范围、用户市场、广告市场等网络整体服务市场中具有竞争利益,二者具有竞争关系。涉案“360隐私保护器”对相关监测结果的描述缺乏客观公正性,足以误导用户产生不合理的联想,对QQ软件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带来一定程度的贬损。据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点评】

该案主要涉及如何界定用户业务不同的网络运营商在竞争法意义上的竞争关系及在互联网行业规则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如何界定竞争法的边界。该案的审理结果涉及数亿网络用户的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巨大,被称为“3Q”大战。该案也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保护对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的重要影响,通过该案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对在互联网环境下违反竞争法的不当行为进行了阐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行业竞争行为的规范起到了指引作用,对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案例二:诗歌《见与不见》著作权案{张艺谋告张伟平}.

原告:谈笑靖

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简称王府井书店)

被告: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出版社)

【案情】

原告谈笑靖主张其创作了诗歌《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并于2007年5月15日发表在其个人博客上。2008年10月,《读者》第20期第7页刊登《见与不见》一文,与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仅一字之差且字义相近,其余文字及分节均一致,署名为仓央嘉措。2008年10月7日,原告向《读者》杂志发送电子邮件一封,告知上述文章署名错误,原告为该文作者,该文发表于原告博客。2010年8月,被告珠海出版社出版了《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一书,该书副标题为“‘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情与诗”,作者子非,该书第33页收录了前述《见与不见》一文。

法院经审理认为,博客作品同样是创作者智力成果的反映,作者依法对其享有著作权。原告以其博客登陆过程的公证及做出权利主张的邮件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涉案作品的创作和发表情况,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原告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由于仓央嘉措的出版物中该文作者争论较大,且有《读者》对该文署名在先,故该认知错误非被告珠海出版社自身所能避免。另外,涉案图书主要内容为仓央嘉措作品赏析及其生平介绍,对《见与不见》一文使用比例有限,且对其作者争议进行了声明。故认定珠海出版社侵权主观故意不大,尽到审查注意义务,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王府井书店销售涉案图书,应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据此,判决珠海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含有《见与不见》内容的图书、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含有《见与不见》内容的图书。

【点评】

当前,著作权保护仍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互联网出现后,由于网络传播信息的便利性及虚拟性,给作品的创作、使用、管理和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相对于传统的创作载体,博客是一种借助网络技术实现的全新的作品创作形式和传播途径。只要网络作品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独创性等的规定,其著作权利就应得到认定和保护。该案不仅在理论层面彰显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原则,而且在实践层面探索了诸如技术咨询、实地勘验、电子实物证据相互印证等有效做法,突破网络虚拟性及网络信息易修改等障碍,准确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恰当平衡了社会利益。

案例三:非遗“安顺地戏”署名权案

原告: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简称安顺文体局)

被告:张艺谋

被告:张伟平

被告: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简称新画面公司)

【案情】

“安顺地戏”是一种地方戏剧,2006年6月,国务院将其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张艺谋导演、张伟平制片、新画面公司摄制的影片《千里走单骑》出现了“安顺地戏”表演片段,拍摄的剧情将其称为“云南面具戏”。原告诉称,被告歪曲了“安顺地戏”,侵犯了其署名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安顺地戏”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依法受到国家的保护、保存。安顺文体局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提起诉讼。涉案电影的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新画面公司,而非张艺谋、张伟平等人。“安顺地戏”作为一个剧种并不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任何人均不能对“安顺地戏”这一剧种享有署名权,“云南面具戏”的使用亦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行为。被告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素材使用在影片《千里走单骑》作品中符合电影创作的规律,主观上无侵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故意和过失,未对“安顺地戏”产生法律所禁止的歪曲、贬损或者误导混淆的负面影响。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点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该案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学艺术司法保护问题,且恰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始施行,使得该案成为北京法院首例涉及“非遗”的案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新类型案件。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很大争议,但无疑该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诉讼主体、署名权、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案例四:“如意”火炬储气罐阀门专利权案

原告: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简称动力研究所)

被告: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帝燃具公司){张艺谋告张伟平}.

【案情】

动力研究所系“一种可拆卸常闭阀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本专利为北京奥运会“祥云”火炬的相关技术之一。华帝燃具公司为中国第十一届全运会“如意”火炬提供商。原告从被告的北京办事处购买了“如意”火炬一把,指控被告“如意”火炬的内部燃烧系统中的储气罐阀门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认为被告提供“如意”火炬的行为具有“生产经营目的”,获得了市场知名度等商业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将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技术比对,可认定可拆卸阀门针对发明主题的修饰性用词应纳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尽管被告在被控侵权产品阀芯带有直孔端的顶端和工装槽之间增加了导向斜槽这一技术特征产生了额外的技术效果,但是并不能否认本专利的“阀芯带有直孔端顶端至阀体工装槽底部”这一必要技术特征已体现在被控侵权产品中。故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据此,判决华帝燃具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万元。

【点评】

该案涉及对北京奥运会“祥云”火炬相关专利技术的保护问题,社会影响较大。该案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在专利审判领域比较新颖,涉及发明名称前修饰发明名称的形容词是否构成对技术方案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以及争议的技术特征与能产生独特技术效果的附加技术特征交织在一起时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该案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被告在二审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判决,使与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案例五:百度MP3搜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原告:环球唱片有限音乐公司(简称环球公司)

原告: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简称华纳公司)

原告:索尼音乐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索尼公司)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

【案情】

环球公司、华纳公司、索尼公司发现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128首歌曲在百度公司的互联网百度MP3栏目中通过搜索框、榜单等模式,提供了链接以及相应的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环球公司、华纳公司、索尼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歌曲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百度公司是根据网络用户的指令进行搜索、建立临时链接,基于这种

{张艺谋告张伟平}.

服务的技术、自动和被动等性质,即使百度公司施予与其能力相当的注意,也难以知道其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信息是否侵权。因此,百度公司设置搜索框供网络用户输入关键词搜索歌曲的行为以及设置榜单等模式,均不能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录音制品侵权,故不构成对三大唱片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原告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合议庭准确查明案情,在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协助下,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在达成根本版权许可协议的基础上,就涉案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标的额达6300余万元。

【点评】

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产业的飞速发展,在线试听和下载音乐作品已经成为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主要途径。但互联网上还存在不少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作品的现象。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使三起标的巨大的纠纷得以妥善处理,而且使权利人和作品的使用者达成长期合作,有效遏制了“网络盗版”的传播,从根本上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极大激发了他们进行创作的积极性,同时又使亿万网民得以欣赏到正版音乐作品,切实实现了权利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体现了司法在保护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案例六:“开心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开心人公司)

被告: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橡互联公司)

被告: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橡网景公司)

【案情】

开心人公司在第42类餐馆、招待所等服务上拥有“开心”注册商标,并经营一家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的网站——“开心网”(kaixin001.com)。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也开办了一家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的网站——“开心网”(kaixin.com)。开心人公司认为其“开心网”(kaixin001.com)系知名网站,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使用“开心”作为网站名称、使用“kaixin.com”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对其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开心网”的仿冒,构成不正当竞争;在网站首页使用苹果笑脸与“开心网”文字组合标志,构成对“开心网”(kaixin001.com)网站首页星形笑脸及“开心网”文字组合标志这一知名服务特有装潢的仿冒,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亦不近似,并未侵犯开心人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心人公司通过“开心网”(kaixin001.com)提供的社会性网络服务在2008年3月之后的较短期间即已构成知名服务,该网站名称作为网络用户识别该服务的最重要途径,构成该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千橡互联公司在明知开心人公司通过“开心网”

篇六:《张艺谋被曝至少有七个孩子,真神人也,有钱就是了不起啊》

张艺谋被曝至少有七个孩子,真神人也,有钱就是了不起啊

2013年05月07日 13:57:35

声明:本文转自网络。

张艺谋再婚妻子陈婷及两个儿子的照片曝光后,在娱乐圈投下一颗重磅炸弹。记者也从知情人处辗转得知,陈婷之外,张艺谋至少和其他两个女人有染,并分别生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也就是说,加上和发妻肖华生下的大女儿张末,张艺谋至少是七个孩子的爹,再多生几个就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啦。

网友调侃:张艺谋作品一览:《金陵七钗》、《七面埋伏》、《七城尽带黄金甲》、《七棵山楂树之恋》、《七个灯笼高高挂》、《千里走单七》、《七枪拍案惊奇》、《七个都不能少》

对广大饱受“国家生育政策”之限制的网友来说,老谋子是否利用“特权”超生,有没有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罚款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记者通过查阅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并咨询律师得知,以张艺谋的超生情况,除了缴纳一般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张艺谋至少还应该缴纳他年收入的两倍金额作为罚款,保守估计这个数字大约是1.6亿元左右。

知情人曝:张艺谋至少是七个孩子的爹

昨日,记者独家推出的《张艺谋娇妻及两个儿子曝光女方被曝19岁怀孕》中就提到,据熟悉张艺谋的知情人透露,在2000年前后,19岁的无锡女子陈婷为张艺谋生下大儿子张一男,之后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诞下二儿子张一丁和小女儿张一娇。张艺谋为嘉奖陈婷,除了在无锡购买两套别墅,还专门在陈婷每生下一个孩子后送她一千万。

今日,记者又从知情人处得知,除了陈婷,张艺谋至少和另外两个女人生有孩子:“好几年前,我曾听陈婷亲口说过,张艺谋和一个女人生了两个女儿,也和另外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儿子。当时陈婷特别骄傲,因为她有儿子有女儿,她赢了。陈婷之母葛氏也亲口说过,陈婷生的孩子最多。”由此看出,加上和发妻肖华生下的大女儿张末,张艺谋至少是七个孩子的爹。

知情人还告诉记者,张艺谋最终和陈婷结婚了,两人于2011年12月在无锡领了证。在这之前,陈婷的三个孩子因为是私生孩子没有户口,葛氏一直对张导演不满。等到2012年1月三个孩子户口正式办下来,葛氏从此一直对外炫耀,张艺谋已经娶了陈婷,三个孩子不再是私生子。

国师也心烦——曾和陈婷打架+陈家太高调

尽管陈婷最后如愿结婚,但还是因为张艺谋在外有女人和他发生口舌之争。有知情人说出一个较为狗血的例子——陈婷曾经气得跟张艺谋打架,并带着两个儿子回无锡娘家,那时还没有小女儿张一娇呢。

但跟了张艺谋后,陈婷从小家碧玉的寻常女子飞上枝头变凤凰,陈家还是相当得意的。据数位无锡网友称,陈家一直对外炫耀有个大导演女婿,“葛氏不外出工作,经常在麻将桌

上跟人炫耀,还拿出孩子照片给人看,无锡坊间几乎无人不知”。

有知情人称,张艺谋的三个孩子从小就被葛氏灌输“张艺谋是中国第一导演是世界级”诸如此类的想法,“你要是问他们爸爸是谁啊,他们小时候都说,‘张艺谋大师’”。

记者也查证,早在2008年10月,就有无锡网友在论坛爆料张艺谋之子在无锡名校侨谊,消息来源是幼儿园老师。据说当时幼儿园办一个活动,要求宝宝带上全家福,唯独陈婷儿子只带了他和妈妈的照片。老师就问了小男孩。小男孩说:“我爸爸是张艺谋哇。”老师吓了一跳,教育小男孩不要瞎说。小男孩急了,“我说的都是事实啊,老师!”

网友吐槽:国师超生罚钱了吗?

被誉为“国师”的国宝级导演张艺谋,其家庭生活在国内大腕导演中一直都是最低调神秘的。“张太太”陈婷及两个儿子的照片由记者独家曝光后,娱乐圈内众说纷纭。对网友来说,除了撕开老谋子的私生活真相,老谋子是否利用“特权”超生,有没有根据国家规定受罚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有不少网友开始调侃有了七个孩子的张艺谋组建了一支“老谋子超生队”,并质疑他违反国家生育政策。有网友评论说,“不知国家计生政策是如何执行的?名人、有钱人就可以超生吗?”也有网友打算询问无锡计生委,“请问老谋子罚钱了吗?罚了多少?”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本地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是当地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还需要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张艺谋的主业是电影导演,一部电影的导演费是1500万—2000万,并参与分成;副业方面,近几年单是“印象”系列每年就能分到六到七千万,加上其他收入,保守估计年收入8千万。有律师告诉记者,照此算来,以张艺谋严重的超生情况来看,他需要缴纳的罚款至少是1.6亿元。

陈婷19岁生孩子 目前育有两子一女

每生一个张艺谋送1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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