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话题作文】
综治考评细则(一)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管理综
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满分:100分
备注:1、“四工”人员:指本单位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退休留用工和外包内做工等。
2、“三铁一器”:本单位要害部门要有铁制防盗门、铁护栏、铁保险柜以及
防盗报警器。
综治考评细则(二)
仁和镇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稳定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仁和镇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
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国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围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维护边疆稳定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考评对象:仁和镇辖区各村委会、县属站所、镇属站所、学校、驻仁企事业单位。
二、评分标准:基本分值为100分,依据《仁和镇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逐项评分。考核所得分值按照相应比例纳入年终考核。
三、考核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五、其它事项
(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以仁和派出所、仁和司法所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责任书由镇综治维稳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各站所、各企事业驻仁单位参照本责任书进行考
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各站所、各驻仁单位签订后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中共仁和镇委
单位名称:
仁和镇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一○年三月 日
仁和镇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
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各村委会、站所、驻仁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考核细则。此细则以百分制记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一、考核内容与记分
(一)领导责任制目标执行情况(10分)
1、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村(单位)级年度规划及研究,记2分,未纳入的不计分。(综治办考核)
2、建立健全综治维稳领导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综治维稳信息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综治办考核)
3、各单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记3分。每缺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4、综治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知识纳入学习培训内容,维稳信息员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记2分。少培训一次扣1分。(综治办考核)
(二)基层基础建设(17分)
1、阵地建设落实记4分,无办公场所与阵地的扣2分(其中无牌子扣0.5分,无柜子扣0.5分,无档案资料扣0.5分,无上墙内容扣0.5分)。(综治办考核)
2、建立健全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故四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队伍记5分,少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3、村(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议会研究综治维稳工作记2分,要求会议记录,缺一次扣0.5分。(综治办考核)
4、及时认真填写好综治办制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表》记2分,缺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扣0.2分。(综治办考核)
5、综治维稳日常工作、工作日志、笔记本记4分,缺少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三)社会治安(20分)
1、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县外人员入住摸清底数情况明,每月书面报告记2分,发现一次未报告扣1分。(派出所考核)
2、治安防控工作记4分,凡未按要求建立巡逻队伍的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巡逻工作的扣2分。(综治办、派出所考核)
3、行政拘留、刑释解教人员,监管对象的去向、联系方式列入管理,要有档案记4分,缺一项扣1分。(派出所考核)
4、帮教安置工作记4分,凡帮教工作不落实的扣2分,重新犯罪发生一例扣2分。(综治办、派出所考核)
5、查禁或举报黄赌毒犯罪活动记2分,凡发现一个窝点既不打击,又不举报的扣1分。(派出所考核)
综治考评细则(三)
XX县2014年度县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XX县2014年度县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综治考评细则(四)
吉青综治字[2011] 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治委:
现将《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项目
(一)公众安全感测评(40分)
由区综治办委托中介机构随机电话测评各乡镇(街道)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情况,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每次每个乡镇(街道)测评有效电话30个。全年平均安全感指数达到全区平均的就,计35分,每增加(减少)1各百分点加(扣)1分。
(二)矛盾纠纷排调及重点地区排查整治(22分)
1、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计1分;
2、坚持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工作制度,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周一会议、半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制度,计3
分;
3、对每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调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调处期限,并半月一次上报到区综治办,计2分;
4、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并做到纠纷调处后及时向区综治办销号,计8分;对发生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稳定的事件实行责任倒查,查实属未排查出隐患或虽排查出但压报、瞒报、漏报的,每起视情扣1——8分;
5、建立“急、大、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和调处档案,计2分;
6、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三调联动”效益提高,计1分。
7、排查整治活动有部署、有方案,计1分;
8、排查工作深入、细致,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计1分;
9、问题整治到位,效果明显,计2分;
10、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的要求,分类建立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台帐,计1分。
(三)治安防控工作(4分)
1、按要求全面完成治安防控“天网”工程建设任务,计1分;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 24小时实时监控,有监控记录,计1分;
2、按要求组建专职巡防队,并按要求开展巡防活动,巡防有安排、有记录,计1分;
3、建立专业保安、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综治特派员、看楼护院等队伍,并规范其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计1分;
(四)综治基础工作(12分)
1、乡镇(街道)综治委由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乡镇长和街办主任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党政副职任副主任的,明确2至4名综治干部,计1分;
2、村(社区)建立综治工作室,增设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享受村(社区)干部同等待遇,计1分;
3、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并规范运作,成效明显,计4分;
4、综治工作经费按辖区人口人平1元的标准列
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计1分。
5、逐级下发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工作,计0.5分;
6、建立并坚持综治委季度工作例会、综治办半月工作例会制度、治安形势半月分析制度、综治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报告和挂点联系制度,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计2.5分;
7、认真组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边际地区、平安路段等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计1.5分。
8、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人进行表彰、嘉奖,计0.5分。
(五)社会管理创新(12分)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2分);
2、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2分);
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2分);
4、铁路护路联防工作(2分);
5、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分);
6、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2分)。
综治考评细则(五)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考评细则(六)
板城镇2011年度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综治考核基本分,按120分进行换算。
综治考评细则(七)
来凤县2012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来凤县2012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来凤县2012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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