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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单位名录库录入 基本单位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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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基本单位名录库录入(一)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统文"2011"33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建设统一、完整、规范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改革和建设“四大工程”的重要内容。2011年,全省各地统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完整、高效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加强对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的统一管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和产业集聚区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

各地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名录库建

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名录库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各有关专业以及部门间的协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名录库管理岗位责任制,充实与单位名录管理工作相匹配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上级普查中心(或名录库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普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要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管理、调查和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单位名录库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上报和统一审批“三上企业”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合力做好调查单位的审批管理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

要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工作机制,采取统计巡查、质量抽查、质量审核等方式,全面核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单位的真实性、指标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提升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工作质量。努力做好临时代码清理工作,基本消除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临时代码,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彻底消除“三上企业”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库中的临时代码。

要建立健全名录库考核评比工作机制,组织对下级名录库主管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年度表彰。

二、严格“三上企业”和“三区企业”单位新增、变更、退出审批流程

各地统计局要强化本地区“三上企业”和“三区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三上企业”)入库申报管理,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不得减化审批程序,不得变通处理审批环节,按照规范标准填报“三上企业”审批材料。

“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请和审定,由省统计局审批确认。

(一)县统计局审查、报送审批和调查录入

“三上企业”需要新增、变更和退出时,县统计局普查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各专业及核算人员核实企业主要证件及主要数据,准确划定行业和专业,确认三区单位。由相应专业人员填写《“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经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人员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在每月5日将《登记表》和企业资料上报省辖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有关证件和资料包括:用于证明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的主要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企业吊销处罚决定书或工商部门在报纸上登载的吊销企业公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新增或行业变更企业需提供反映单位规模和行业的照片。

县统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发放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由县统计局名录库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在名录库系统中录入信息。

(二)省辖市统计局审查、报送审批和调查录入

省辖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接收和审查县级报送的《登记表》和企业资料,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核查企业资料,补充本级统计局直报范围的“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资料,整理《“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登记表》和《一览表》经专业人员、普查中心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在每月15日将《登记表》、《一览表》和企业资料上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省辖市统计局组织人员对新增的市直直报“三上企业”发放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由省辖市统计局名录库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在名录库系统中录入信息。

(三)省统计局审批、确认和反馈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接收和审查省辖市报送的《登记表》、《一览表》和企业资料,由相关专业处及核算处根据“三上企业”及“三区企业”的主要证件和企业资料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后,交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审批确认。《一览表》经专业处、普查中心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上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备案。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审核确认后,根据《一览表》更新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或变更专业和辖区(跨区县)的“三上企业”信息,调整“三上企业”标识,将更新的“三上企业”名单在每月25日正式批复公布。

审批过程中存在争议时,由省统计局名录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基本单位名录库录入(二)

我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交流材料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包含了所在地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经济指标的集合体,并随时可以提供查询、修改、更新与维护功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统计工作的基础之基础,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中,被列为统计系统“四大工程”之首,放在非常重要的位臵。只有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才能为以单位为对象的各类统计调查提供更加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有效的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通过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可以全面准确掌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调查对象的可核实性,确保填报单位的真实性。

一、我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现状

截止2011年底,全县基本单位2814家,比2010年增长

17.3%。其中法人单位2055家,占全县基本单位的73%;产业活动单位759家,占27%。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36家,建筑业法人单位3家,房地产法人单位10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24家。

二、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建设

按照省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报表制度要求,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普查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圆满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维护相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我县基本单位名录

库建设与维护更新工作,根据全县名录库工作实际,我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县统计局局长亲自抓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县统计局牵头召集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名录库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名录库工作流程,明确了各单位名录库建设具体负责人员,确保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二)强化责任,建章立制。为确保全县名录库维护延伸拓展工作有序推进,名录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部门维护更新制度,使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形成了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各乡镇对名录库进行及时维护更新,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报送方式和时间等。建立了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研究名录库维护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了定期交换行政登记资料制度。各相关部门按季度将新增、变更和注销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上交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办公室。乡镇指导村、社区按照部门提供资料对各自区划范围内的单位名录进行核实更新。建立了年度考核制度。县督察目标办将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纳入了对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

(三)推动有力,保障充分。我县各级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名录库建设是政府行为,不是统计行为。在日常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中,始终以政府行为贯穿工作始终。目前,全县名录库建设各项工作都是以县政府名录库建设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的名义开展,主要体现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挂牌、盖章、考核通报、建立制度等。以政府行为开展名录库建设工作,扩大名录库建设

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名录库,为推动名录库系统向部门拓展及乡镇延伸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为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在财力上大力支持,专门划拨了专项工作经费,将县统计局内网扩容至10MB的光纤。并将名录库的日常维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统计经费预算,有效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培训,保证质量。名录库能否有效拓展延伸到基层,人员是关键。我们重点加强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选派多名技术骨干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县统计局定期对基层操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县统计局确定专业人员负责技术业务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在名录库维护更新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观念,把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名录库维护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把好“三关”,即培训关、登记关和审核关,认真评估资料,做好查漏补漏,依照《统计法》和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相关报表,对名录库维护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五)强化联动,确保一致。强化名录库维护工作与专业统计人员的互动,要求乡镇统计人员及时将在调查中取得的“三上”企业信息反馈给县局名录库维护人员,确保新增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能在名录库中反映出来。对名录库维护中发现达到“三上”标准而未纳入“三上”统计的企业,名录库维护人员及时反馈给县局相关专业进行确认,确保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单位的一致。

(六)认真总结、理清趋势。在维护名录库的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每个季度对名录库维护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名录库维护的新增、变更、注销单位名单,并形成分析说明资料,完成了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011年,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共新增单位328家,变更单位310家,注销单位115家。及时掌握全县的基本单位变动趋势。

三、求真务实,名录库拓展延伸工作成效显著

在市统计局的指导下,通过今年试点运行,我县名录库维护正在向乡镇稳健拓展延伸主要成效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分工协作,效率提升。通过将名录库布臵、收集、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分解到各部门、乡镇,改变以往由区县名录库专业人员独自完成的工作模式,切实减轻了县级的工作负担,并且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整合资源,质量提高。我们充分整合利用基层社区和村干部资源,发挥他们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更大程度上减少新增单位的漏统,实现死亡单位及时注销的工作要求,提高名录库的信息质量。

(三)方便灵活,作用明显。通过延伸的名录库系统平台,全县各乡镇能对本区域单位情况一清二楚,查找所需单位方便快捷,并为开展各项普查、日常统计、常规管理带来极大好处。

四、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中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全国统计系统“四大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改革,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

维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现阶段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使用困难。一方面,工商、税务、民政、编办等各职能部门由于各自的工作性质,提供的基本单位登记信息带有明显的部门特征,与统计部门标准相差较大,使信息无法比对,难以用计算机系统转换,使名录库系统无法实时的更新维护。另一方面,因为名录库的建设对其他部门的意义不大,部门间共享资料数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给统计工作带来繁重的工作量。

(二)临时码使用率高。在名录库规模以上企业中,我县企业均有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但在规模以下的企业中,尤其新增企业中,临时码的使用率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新增单位在相关部门注册后,不及时到质监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尤其是一些规模小、财务不健全的小型私人企业,觉得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没有用处,没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意识。等以后再申请了组织机构代码就会造成名录库维护更新后出现大量重名不重码的单位,给查找造成困难,增加名录库维护的工作量。

(三)新增、变更、注销单位多,实地全面核查任务重。 全县每季度新增、变更、注销单位几百家,所涉及的单位都要填报基本单位情况表。乡、镇统计人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对新增、变更、注销单位实地全面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一些新增单位的登记资料不完全正确,找不到单位营业场所和负责人,给核查造成困难。

五、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的几点建议

基本单位名录库录入(三)

2011年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自开展以来,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此项工作正逐步发展成熟。名录库的内容不断充实,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是,在做好名录库的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现就2011年我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名录库通过几次维护更新,信息不断充实,反映了我区基本单位存在的客观情况。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整合历史资源,并对历史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使之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区单位的现实情况。

(二)名录库的程序运用、数据处理流程以及数据处理方法已被熟练掌握,为名录库专业的长远发展积蓄了技术经验。

(三)通过上门,将临时码单位及部分新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开展了调查,对已注销、变更单位进行了更新。

二、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名录库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使其相应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离应有要求也还很远。主要表现在:

(一)有名无实的单位填报难度大

目前统计部门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所需的资料分别是从税务、工商、编制、民政等部门收集过来的,这些部门

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如一些单位登记注册地不准确;没有电话号码或者电话号码不准确,这些都给单位的清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名录库工作人员角色难定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人员大多数是由其他专业的同志兼任,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势必对工作完成的效果产生影响。

(三)名录库运作机制不健全。名录库数据主要来源于工商、税务、民政、编制等部门,尽管从国家到区县都有6部门关于共建名录库的文件,但实际上是统计部门在唱“独角戏”,并没有形成一项制度令各部门主动落实。导致该项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名录库的维护更新难起真正意义上的作用。

三、建议

(一)加强部门衔接与合作,完善基础资料

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资料的收集主要是依托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供,部门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到名录库建设的质量,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合作,以便核实、查询。

(二)提高企业及镇街对名录库工作的重视

由于企业的分散性,营业状况的具体核实需要各个企业及镇街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应加强企业和镇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强调基本单位名录工作对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提

高企业和镇街统计员的责任心,争取做到名录库维护工作最大的完整性。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配合力度

名录库的完整与否,最终取决于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因此应当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使企业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四、明年的工作计划

我区的名录库工作虽然按照市局要求稳步推进,但是离市局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区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抓好本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基本单位名录的建设任务!

动态共享平台。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对于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科学的统计咨询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四大工程”建设之首来抓,凸显其在今后数年统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经过两次经济普查,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及反思提出一些建议,受经验不足所限难免有失偏颇,请各位同事加以指正。

一、 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截至2011年7月,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拥有法人单位1716个,产业活动单位199个。从机构类型来看,所有法人单位中企业687个,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38家、住宿餐饮业企业9家,资质内建筑业企业6家、房地产企业6家)。行政机关单位有8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8%;事业单位310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8%;社会团体3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9%;民办非企业单位71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1%;居委会1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0.75%;村委会478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27.8%;其他组织机构41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2.4%。

二、 名录库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

1、 统计部门与法人单位间缺乏有效的登记入库规范制度,使得名

录库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很难及时掌握。当前除了对“三上”企业的定期调查和规模以下单位抽样调查外,统计部门单位登记入库的操作机制相对较少。而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等部门有分类明确的规范登记制度。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合法经营必须依法纳税,30天内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质监部门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又是单位身份证明的唯一标识。相比之下,统计部门与法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手续办理章程,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也使得很多企业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 统计系统与各同级别部门之间指标差别较大,各单位自身数据库系统查询导出难度也互不相同,给名录库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共享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当前更新名录库中的单位信息主要依靠定期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民政、编办6部门获得数据反馈。由于各部门依据自身的工作目的,对登记单位的指标记录各不相同。统计部门需要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行业类别、营业收入等重要指标在其他部门不一定有全面的数据。例如根据流程,企业先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再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以工商的数据一般没有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而有的部门数据库无法查询单位的登记注册时间,有的部门数据没有导出权限,或者提供的数据看不到行业分类和营业收入等,都给名录库的数据收集工作带来不便。

3、 临时代码单位问题突出,造成名录库数据质量下降。当前全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录入(四)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的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定期更新的信息交换平台。是一个地区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经济指标的集合体。它将相关部门分散的、不完整的信息汇集起来,经统计部门调查核实后形成一个新的跨部门的、覆盖面广、信息详尽的完整数据库。现就西宁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情况做 一简要分析。

一、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必要性

目前,西宁市行政区划内有法人单位一万家左右,非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有四千多家,而青海省、西宁市和各区县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由于其工作职能不同,掌握的单位相对分散而且标准不一,无论哪个部门的资料都难以准确地全面地反映西宁市的基本单位情况。随着各类单位在数量上的增减变动和组织形式以及经营方式等变化,以前部门所掌握的基本单位统计资料,无论从总量上还是构成上,都难以准确地反映变化了的客观实际,因此建立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显得尤为必要。

一是政府宏观管理的需要。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经济部署和决策时,基本单位数据库可以提供较丰富的、极具参考价值的决策参考信息。外来投资者前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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