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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见之明的作文 作文 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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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作文】

篇一:《2015江苏高考满分作文》

王大爷的早餐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点评:本文写小区里一位卖早餐的老人。老人多年来支撑一间简陋的早餐铺子,全心全意地为邻居们服务(善)。文章写到后来忽然点出这位老汉早已失去老伴,贫寒而又孤寂。他没有消沉,而是用精心制作早餐来“团结”邻居们的欢声笑语和质朴真情,他活得有滋有味了。这种“圆通”和“豁达”,乃是“活”用小经验、小能力而展示出来的小智慧,富于启示,全文也就静悄悄地与“智慧”水乳交融了。

左手粪叉,右手笔杆

爷爷的手,拿得起粪叉,舞得了笔杆。

爷爷是一个农人,他常常“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却从没有过“草盛豆苗稀”。因为他精通耕种之道,不滑不懒;最重要的是,他施用农家肥。每天晨曦初露,爷爷便背一竹篓,操一粪叉,游走于村头巷尾,捡拾牲畜秽物。及至天一放亮,村郊不上不下地被飘来的炊烟裹住,爷爷就回家。奶奶摆好了早饭,小米粥、馒头、青椒、拍黄瓜!呼噜呼噜喝完汤,顺便踢走死缠脚下的巴儿狗……偶尔奶奶也夸一夸爷爷捡来的大粪:“这肥好,臭!”老头老太太对视一眼,笑了。

爷爷曾是个大学生,当官的,有过出息。太爷爷共有六子,本来都该安安分分做个小农民,但爷爷不。他天分异常好,私学,中学,及至大学,都是一路直上。后来当了小官,虽不大,但在镇上也算是有头有脸了,在村里更是红极一时。眼看升官在望,爷爷却收拾行囊,携家带口,回了村里。村里人都表示理解:“对喽,农民好嘛,看看庄稼看看草,啥都不愁。”

村里人称赞爷爷的农活,还敬佩爷爷的书法。逢年过节,红白大事儿,都找爷爷来写字儿。不必狼毫,不必端砚,更不必宣纸——乡下人也不懂欣赏这个,但他们都知道爷爷见多识广,高文凭,有技艺。对于求字之人,爷爷总是来者不拒,放下粪叉,洗手执笔,挥洒而下。当淳朴的邻人拿到字后,喜悦之情全溢于脸上,总想夸一夸这字儿——就像汪曾祺笔下的乡亲们一样:“这字儿好,真黑!”

我是爷爷的长孙,却去之远矣!常问爷爷:“您咋就愿意做个农民呢?”他总会拿他喜欢的文人汪曾祺做例子:“你看啊,老汪这人写文章写得好。俗而不厌,多而不滥。为啥?他虽是文人,却也近于农人。勤恳、淳朴、达观。”我点头:“是啦,他也掏过粪,而您是叉粪。又都是执笔之人,又都上过大学。您和汪先生差不多嘛!”爷爷很得意我的说法,却仍摆手不赞同:“有一点不一样,他种地不如我。”奶奶看我们爷孙俩笑闹,总是很无奈,叹道:“这老头子。”

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有这种高度,更不知道爷爷眼里的世界是怎样,但我深知,爷爷表现的那些,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粪叉和笔杆共存的境界。

平淡而知足,是爷爷的智慧。

点评:本文有着淡淡的传奇色彩,爷爷的“夫子气”和“农人味儿”天然融合,妙趣横生。有些笔墨十分精彩,如奶奶夸爷爷捡来的大粪:“这肥好,臭!”又如邻里夸爷爷的墨宝:“这字儿好,真黑!”

智慧,就藏在房间里

妈妈对爸爸的评价:平时挺精明,一到钱上就犯浑,只知道乱花钱,败家。可不是?打我记事起,买房子、搬家、卖房子就成了常态,少说也换了四五个地段。若家底殷实犹可说,可咱家却刚达小康。几番折腾下来,已经举了不少外债。

爸爸和财务打了几十年的交道,跟客户谈账目时几百万的数目也得精确到个位,如此细致的人儿怎会连家中的存款、经济状况都不清楚?莫非真如“清官难断家务事”,对外精细了,对内就糊涂?我有些不明白。不过细细想来,爸爸几次一意孤行决定买下的房子,其位置都有点名堂。譬如上小学一二年级时,我家的房子择在镇中心,虽然位于中心,却拥有罕见的静谧,大概是与喧嚣马路隔着几幢楼房和一片树林的缘故吧。看着远处人来车往纷杂不已,耳畔却时常闻见群鸟啁啾似在欢腾。年纪尚小的我,不懂得“大隐隐于市”,却在这明媚的阳光中领略到静的美好,收敛了顽皮和野性。

上初中时,爸爸看上了一处邻近学校的房子。地理位置虽然不错,价格却出奇地高。大概把家里百十平米的老房子卖了,再垫点钱,才换得那六七十平米的新居。那关口,爸爸打开家里的存折算了一下,又带着笑容对外借了点钱,就轻飘飘地将钱交给了房主,全然不顾一旁闪着噬人目光的妈妈。后来的日子,我们一家度着有史以来最难熬的时光。但多亏了这一决定,每逢冬季,我不必在寒风中赶远路,缠人的支气管炎不再发作,平安地度过了初中三年。整整三年。唯一一次让我不满意的新居,便是高中时代的房子。为了延续初中的传统,父亲仍在学校旁边找了间房。但我搬进去一看,却比初中的更狭小、更简陋,网络、电视全没有,平日用来消磨时光的手机也只好交出。高中三年的色调,变得乏善可陈。听着我倾诉满腹牢骚,爸爸只在一旁呵呵一笑,说:“现在啊,还是艰苦点吧。”说来也怪,一些过去的朋友遇见了我,却惊讶往日颇为散漫的我多了些沉稳,啊,兴许真的长大了呢!

高中的生活,终于迎来尾声。一日,我与爸爸闲聊:“爸,以后还搬家么?”爸爸意味深长地答道:“你走了,就不搬了。”我默然。忽地明白,父亲的多次搬家或许仅仅是为了我吧。

我想,妈妈评价爸爸“花钱发昏”,可能有些道理。但是,这种行为如今看来却蕴有某种智慧。只不过,这智慧被爱包裹起来,深深地、悄悄地藏在这房间里的某处罢了。

点评:纯然是小学子的切身感悟。孟母曾经“三迁”,老爸为孩子求学也来了个“三迁”,迁出了性格,迁出了无声的大爱。这种智慧,旁人难悟,只有小作者悟到了:它被爱包裹起来,深深地、悄悄地藏在这房间的某处罢了。

这大概是最后一次,在方格纸上写下规定字数的文章。

已经太久了:不曾在横条纹的周记本上,写下或两三行的只言片语,或动辄两三页的恣意文字。还记得考前,语文老师用黑板擦敲打着黑板,不厌其烦地再三强调“作文拿高分的智慧”。无非是开头引用名人名言,观点鲜明,事例翔实,等等。是的,这样的“智慧”我都懂,能让我拿高分的“智慧作文”也不应排斥。毕竟,经验和能力也是智慧的起点。

然而,我总是不屑。不要真情实感,不需形式创新,只需把大段捣烂如泥的“王开岭”、“史铁生”、“周国平”们注入固定模板,便会催生大批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此乃应试教育下的集体分泌物。在作文纸上,索尔仁尼琴已将古拉格群岛控诉了千万次,“全俄国最好看的霜”已成为令人作呕的白色凝结物。屈原已拒绝再投江,海子思索还要再卧轨多少次。这样的智慧,不要也罢!真正的写作智慧,应拥有大自然般的天然气象,是超越了经验和能力的升华,是“我手写我心”的了然境界。这智慧,是汪曾祺式的“士大夫清韵”,是张爱玲市井小民的絮叨,是余光中式的精巧瑰丽,是优美字句背后的郁郁文气、坦率心性。

时间不多了。我周围的考生,应该在进行最后一段说理了吧?若我一开始便选择了中规中矩的议论文,此刻,理当安心而又机械地援引着最后一个例证了……

可惜今天,在高考考场上,我没有。我不后悔。我想写幼年的玩伴,夏蝉歌咏的少年梦,白衣黑裙的青春悸动,高考重压下偶尔的灰心失意,噙泪微笑的坚强。我想写平凡生活里的细微感动。就算是议论文吧,我也想拒绝炫目的名言和事例,静静地用质朴的语言说清内心的所思与所悟。

对不起了,老师!您教的那些智慧法宝,我今天一概没有用上。因为,我已明白了何为真正的写作智慧。真正的写作,是在高考考场上掷下没有退路的崛傲开头的勇气。真正的写作,是抛弃成规通法,以真情入文,以实感动人的自觉。真正的写作,是“忽如一夜春风来”的烂漫才华。真正的写作,是捧出一颗至诚之心的赤子纯真。

谢谢你,智慧自身的大景象。这最后一次写800余字,我终于没错过你。现在,交卷。 点评:此文是考生临场就地取材之作,颇为自信,相当潇洒。对缺乏智慧的高考作文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卓见,巧妙地融进了考场上的起伏思潮。作者估计到今年高考作文“周国平”们会纷纷注入固定的模板,甚有先见之明。我们阅卷时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故戏言:“今年大唱三国志——周国平、汪国真、王国维!”

现在,离我两米之外,监考老师低着头不知在做啥。但我知道,本人的一举一动都进入了他的瞳孔。原先就紧张的我,手心变得更湿。我的双眼紧盯着题目,大脑却不配合,本来尚算平稳的呼吸突然滞了一秒。然后,我如同一个快要窒息的人突然又被松开脖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怎么办?想起老师在考前给我们鼓励,说高考语文卷的设计,一定能充分展现考生的智慧。可我觉得可怕的并非眼前这张正反六页的卷子,而是一双眼睛,就在我的前后左右:抬头时,但见它平静地扫描;只要一低头,它就隐隐约约地向我投射表意不明的目光。

我成了楚门,只是遍布在我四周的,不是针孔摄像机,而是由成千上万个细胞构成的眼,它才是最复杂的监视器。我胆战心惊,却还要装作无事的模样。抖着手做完论述类试题,目光转投到了作文。

智慧?智慧的景象?智慧的境界?那个监考老师,又在窥视我,他该看出了我的无措,给我的焦虑加了一剂猛药:“同学们,要规划好作文的时间啊!”就在我觉得快要爆炸的时候,另一个监考老师将窗推开了一个小缝,风丝丝地飘进来。我眯了下眼,她的瞳孔里,有一线和煦的光。兴许我冷静下来,他,他那双眼并不怎么可怕了。好像,背后的那些眼一时间已经隐去。十次深呼吸,我要与自己对话。

其实,我本就知道,每个人都活在别人的瞳孔里,虽然不像楚门的世界,每个表情,每句话都有剧本,可我们真真是在别人的瞳孔里演着人生的电影。更何况,我不可能像楚门那样,走出这些瞳孔的所见范围之外。你的焦虑是无用的!静下心来,好好考完这场试吧……

我吼向自己,在心里。再看作文题,也不再觉得毫无头绪。何为智慧?何为智慧的境界?我大概有些明了。愚蠢的人,拼命地想逃出人们的瞳孔;智慧的人,知道自己永远活在别人的瞳孔之内。前者,从内而外地苦着脸;后者,自始至终安然地笑。

我写下此文,总算知晓:活于别人的瞳孔之内,却能淡定自若,也是一种难得的智慧。这么写,不算“跑题”吧?

点评:与第4篇《写作的智慧》一样,为考生临场就地取材之作。从监考老师的“眼睛”里感悟到人生的某种状态,萌动了智慧之思,十分机智

篇二:《满分高考作文》

王大爷的早餐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点评:本文写小区里一位卖早餐的老人。老人多年来支撑一间简陋的早餐铺子,全心全意地为邻居们服务(善)。文章写到后来忽然点出这位老汉早已失去老伴,贫寒而又孤寂。他没有消沉,而是用精心制作早餐来“团结”邻居们的欢声笑语和质朴真情,他活得有滋有味了。这种“圆通”和“豁达”,乃是“活”用小经验、小能力而展示出来的小智慧,富于启示,全文也就静悄悄地与“智慧”水乳交融了。

左手粪叉,右手笔杆

爷爷的手,拿得起粪叉,舞得了笔杆。

爷爷是一个农人,他常常“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却从没有过“草盛豆苗稀”。因为他精通耕种之道,不滑不懒;最重要的是,他施用农家肥。每天晨曦初露,爷爷便背一竹篓,操一粪叉,游走于村头巷尾,捡拾牲畜秽物。及至天一放亮,村郊不上不下地被飘来的炊烟裹住,爷爷就回家。奶奶摆好了早饭,小米粥、馒头、青椒、拍黄瓜!呼噜呼噜喝完汤,顺便踢走死缠脚下的巴儿狗偶尔奶奶也夸一夸爷爷捡来的大粪:“这肥好,臭!”老头老太太对视一眼,笑了。

爷爷曾是个大学生,当官的,有过出息。太爷爷共有六子,本来都该安安分分做个小农民,但爷爷不。他天分异常好,私学,中学,及至大学,都是一路直上。后来当了小官,虽不大,但在镇上也算是有头有脸了,在村里更是红极一时。眼看升官在望,爷爷却收拾行囊,携家带口,回了村里。村里人都表示理解:“对喽,农民好嘛,看看庄稼看看草,啥都不愁。”

村里人称赞爷爷的农活,还敬佩爷爷的书法。逢年过节,红白大事儿,都找爷爷来写字儿。不必狼毫,不必端砚,更不必宣纸——乡下人也不懂欣赏这个,但他们都知道爷爷见多识广,高文凭,有技艺。对于求字之人,爷爷总是来者不拒,放下粪叉,洗手执笔,挥洒而下。当淳朴的邻人拿到字后,喜悦之情全溢于脸上,总想夸一夸这字儿——就像汪曾祺笔下的乡亲们一样:“这字儿好,真黑!”

我是爷爷的长孙,却去之远矣!常问爷爷:“您咋就愿意做个农民呢?”他总会拿他喜欢的文人汪曾祺做例子:“你看啊,老汪这人写文章写得好。俗而不厌,多而不滥。为啥?他虽是文人,却也近于农人。勤恳、淳朴、达观。”我点头:“是啦,他也掏过粪,而您是叉粪。又都是执笔之人,又都上过大学。您和汪先生差不多嘛!”爷爷很得意我的说法,却仍摆手不赞同:“有一点不一样,他种地不如我。”奶奶看我们爷孙俩笑闹,总是很无奈,叹道:“这老头子。”

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有这种高度,更不知道爷爷眼里的世界是怎样,但我深知,爷爷表现的那些,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粪叉和笔杆共存的境界。

平淡而知足,是爷爷的智慧。

点评:本文有着淡淡的传奇色彩,爷爷的“夫子气”和“农人味儿”天然融合,妙趣横生。有些笔墨十分精彩,如奶奶夸爷爷捡来的大粪:“这肥好,臭!”又如邻里夸爷爷的墨宝:“这字儿好,真黑!”

智慧,就藏在房间里

妈妈对爸爸的评价:平时挺精明,一到钱上就犯浑,只知道乱花钱,败家。

可不是?打我记事起,买房子、搬家、卖房子就成了常态,少说也换了四五个地段。若家底殷实犹可说,可咱家却刚达小康。几番折腾下来,已经举了不少外债。

爸爸和财务打了几十年的交道,跟客户谈账目时几百万的数目也得精确到个位,如此细致的人儿怎会连家中的存款、经济状况都不清楚?莫非真如“清官难断家务事”,对外精细了,对内就糊涂?我有些不明白。

不过细细想来,爸爸几次一意孤行决定买下的房子,其位置都有点名堂。譬如上小学一二年级时,我家的房子择在镇中心,虽然位于中心,却拥有罕见的静谧,大概是与喧嚣马路隔着几幢楼房和一片树林的缘故吧。看着远处人来车往纷杂不已,耳畔却时常闻见群鸟啁啾似在欢腾。年纪尚小的我,不懂得;大隐隐于市”,却在这明媚的阳光中领略到静的美好,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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