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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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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作文】

篇一:《异地高考政策需知(2014年30个省区市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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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背景

现实意义

在2010年12月启动的国家教改试点中,解决异地高考列入了试点,进行试点的地区是山东、湖南、重庆三个地区。

各地异地高考方案接受专项督查

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换言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无法绕过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这些大城市正是异地学生聚焦的场所,异地人口聚集的城市。

在北京,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08-2009学年度,30073名非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中,最多只有24685名学生在北京继续读初中;12599名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中,最多只有5484名在北京继续读普通高中。大量孩子在北京读完一部分课程后,不得不忍痛离开北京、离开家人,回原籍读书。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就是非本地学生在北京难以升学,尤其是难以参加高考。

而在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已有4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他们很快就面临中考问题,如果中高考问题不解决,这些孩子将有很大部分回原籍所在地求学,产生新的留守儿童问题。[1]

从2008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再到《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异地高考”这个议论了两年多的问题,在2011年两会上颇有“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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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见日”的迹象。同时,这个极具统筹性质的改革之举也让教育改革有了新的契机。

舆论焦点

教育公平

有网友认为,户籍制度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异地高考能够突破户籍制度的桎梏,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有48%的网友认可这一观点,支持实现异地高考。

但是,也有舆论认为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和招生制度的不合理才

异地高考

是教育不公的根源,异地高考无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反而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譬如大城市人口恶性膨胀,催生新的限制标准,当地人的教育权益被削弱等。 政策落实

关于异地高考政策落实的问题,尽管绝大多数网友力挺异地高考政策,但是对其落地前景却持悲观态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认为异地高考政策能够很快落实的网友寥寥无几,另有23%

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实现难度很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事情,绝非教育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问题,所以不会有大的突破。[3]

随迁子女须满足三条件被指条件苛刻。随迁子女高考须满足3条件

家长: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系常住人口 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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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体

分步走方案

2013年12月30日,北京市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201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201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4]

北京教育承载力已经接近饱和,加之以往投入是按照户籍学生配置,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幼儿园严重不足、小学入学高峰等问题难免加重,初高中阶段连带效应也将出现。无论异地高考还是基础教育,都事关公众权益和教育公平;再者,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搞不好,即使开放了异地高考,随迁子女的教育福利也将受到牵累。因此,对于北上广等地区来说,异地高考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部开放,分步走是现实的理性选择。不过,这个分步走必须给出一个明确的期限。

政策限制

2011年3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透露,教育部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异地高考。这意味着数以百万计的外来工子女不用独自返回户籍地读高中。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忧:异地高考是否会大大增加本地考生的竞争压力?异地教育一旦放开,如何避免“高考移民”泛滥?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表示,广东是全国外来工最多的省份,也是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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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

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规模最大的省,其数量达到313万人,占全国1/3,超过了北京、上海、天津3市义务教育学生数之和。

“异地高考,肯定是个好事情。”全国人大代表、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汕头市金山中学校长李丽丽均表示。

贺优琳表示,他到北京参加两会之前,收到一封1.5万人签名的联名信,反映在北京上学却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的事情。这种情况在广东同样存在 很多外来工子女在广州上学,却只能回到户籍地参加高考。

“在以前全国一张卷的时期还好。各省命题,回去考等于回去重新学,难度很大。而且小孩独自回去,安全、开支都是问题。”贺优琳表示,教育部如果真在着手研究,确实令人鼓舞。

“如果真的实行异地高考,设计操作很复杂,这是对招生资源的重新分配。”贺优琳说,这包括高校的招生指标都要重新洗牌和分配,必须根据每个地方考试的人数进行再分配才合理,否则对广东户籍人口又是冲击和不公。

贺优琳说,国家高考政策对欠发达地区实行保护政策,而发达地区比如北京的高校多、资源也多,假如放开异地高考,哪个地方好考,人就涌向哪里,必然会造成混乱。“像广东,考生高考难度已经很大,假如资源不重新分配,只要在当地务工的子女都可以高考,那考生的压力更大。”

这也是李丽丽所担忧的问题。她指出,关键是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前几年被严查的“高考移民”现象,就是钻了招生政策的空子。“实行异地高考,确实会促进公平,但必须强调可操作性,包括法律层面上有很多问题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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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上海、广州的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截至2013年1月1日,全国共有27个省市已公布随迁子女就地中高考的方案。这其中,浙江、江苏等地的政策收获颇多赞誉,多数省份也被指称“有诚意”,而争议一致指向最后“堡垒”—北京、上海、广州。这三者中又以北京推延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表态招致最为激烈的讨论。但是北京异地高考方案未提本科开放时间。

{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异地高考在京沪由于牵涉教育利益,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裂缝非但没有弥合,反而越发深刻,这让不少教育学者非常心忧。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异地高考不是一场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对决,他们各自都有利益诉求,都要追求教育公平,这无所谓对错,而教育公平要通过制度改革来推进。[5]

2

官方回应

编辑

2011年

3月10日,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在所在地参加高考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城市应当为稳定就业者子女就学负责。{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异地高考

篇二:《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2017-浙江省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201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篇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正式》

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正式“落地”

2017浙江最新高考改革方案 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也不再分批次,选考科目由招生高校提前2年公布考试范围""昨天,省政府公布《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等环节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作为国家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政策,至2017年全面实施。

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

不分文理科

根据《方案》,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在分值上,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

《方案》提出,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方案》还指出,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高考录取不分批次

高职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

对于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普通高校在录取时,我省要求,要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而考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招生将提前,报考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选拔上,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对于“三位一体”招生,高校可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在测试时间上,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适应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微博]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根据教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关要求精神,并与《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相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切实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坚持高中全面深化课改方向,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坚持提供多次选择机会,促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二、考试科目

1.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外语参加全国考[微博]试,其余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 考试范围:除外语外,其余科目只考必修内容。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规定各科考试具体范围和要求。外语“一考两用”,考试范围和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

三、考试实施

1. 报考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各科考试,每科至多报考2次。相关科目考生2次考试均不合格的可增加1次考试机会。

2.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的报考信息,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核,考生签名确认;社会人员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3.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外语含听力考试,技术及外语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机考。

4. 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各80分钟,外语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60分钟。

{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5. 日程安排:考试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4月开考除外语以外科目,10月开考全部科目,外语另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

各科考试日程安排:

注:4月考试不设外语科目。

6. 考点设置: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高考考点进行,一个考点同一科次考试使用的考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个,考生安排需来自不同学校,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特殊情况需另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四、成绩评定

1. 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各100分,外语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70分。

2. 评卷组织: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3. 成绩呈现:高中学考成绩采用等级制,设A、B、C、D、E 5个等级,E 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 A、B、C等按15%、30%、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E等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考生成绩等级提供给考生所在学校,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4. 等级认定:由外省转入、赴境外学习交流后回校、应征入伍、被大学提前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未参加考试科目需认定成绩等级的,按我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违规处理:高中学考违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 报考费用:外语科目执行高考收费标准,其余科目执行高中学考收费标准。

3.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2015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其中外语科目2016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普通高中2013级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

办法参加考试。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4级的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有效。

4. 本办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高考[微博]与高中学考相结合,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有效分散和缓解学生的考试压力。坚持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拔学生。坚持科学规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考试

1. 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2. 考试内容。

各科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为高中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具体考试范围和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

3. 考试对象。

参加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4. 报考办法。{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实行网上报名。每生限选考3门,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确定。每科最多报考2次。成绩2年有效。

5. 考试时间。

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在同科目高中学考基础上各加长30分钟,各为90分钟。

各科考试日程安排:

篇四:《最新异地高考方案》

异地高考方案公布 广东随迁子女2016年就地高考

暂未出台

参加高考时间

京上广同日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北京:后年可参加高职考试 上海:与居住证挂钩

北京市30日公布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上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30日公布;广东30日公布异地高考政策,于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

北京

暂未出台

参加高考时间

从2013年起,有北京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职的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明,有稳定职业及住所,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上海

与现行政策并无太大不同

上海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据了解,关于非沪籍人员子女在沪高考的资格与现行高考政策并无太大不同。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中招考试;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高职自主招生并完成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参加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广东

参加高考要到2016年

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据新华社

对不符合在我省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认定,《通知》明确,由教育部门负责对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进行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郑州晚报)

2012高考日记:异地高考进行时 记录各省脚步一路向前

教育部

目前进城务工人员达到2.45亿人,随迁子女有2000多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迁入地接受完义务教育后,遇到了在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解决异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3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据这3个条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篇五:《异地高考政策》

{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异地高考政策刍议

摘 要 异地高考政策作为国家推进教育公平的力举,深究之下不难发现,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配置不均衡;二是省际间高考招生分数线高低差别大。同时在对“异地高考”政策实施的困境分析后对政府、学校等利益相关主体提出四点建议,并借此全面改革高校招生制度。

关键词 异地高考 教育公平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9.2 文献标识码:a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都是实行计划招生制度,即根据学校自身的发展情况预测需要招收学生人数,进而下达招生指标。而新的异地高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在非户籍地接受教育的学生可在其受教育地参加高考,享受与受教育地户籍学生同样的录取待遇。实施“异地高考”是一个挑战制度的革新工程,也是迈出公平合理的“第一步”。

1 “异地高考”的政策根源

在高考录取问题上,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省内竞争、省内划线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政策。其实质是地区利益、集团利益与个人利益之争。“异地高考”的政策根源主要有两个:一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配置不均衡;二是省际间优质高校高考招生分数线高低差别大,部分省省际内二本院校高考招生分数线不统一,不同地区分数线不同。

2 异地高考面临的困难

篇六:《解读“异地高考”三项准入条件谏言“异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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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异地高考”三项准入条件谏言“异地高考”政策

作者:陈晓玲

来源:《中国教师》2012年第22期

编者按:2003年,国务院针对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提出了“两为主”,即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在流入地就读。十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异地高考”这个问题就成为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2011年3月24日,20名学生家长向教育部学生司工作人员递交了《学籍与户籍分开,以居住地和学籍确定高考地的建议方案》。这些家长都是外地来京工作多年,孩子当中大部分在北京完成了小学、初中教育,马上就要面临高考。2011年10月,他们又向社会公开了民间版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并递交教育部。这份方案提出,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认定。具体措施是子女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在该地有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该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北京、上海等情况较为特殊的区域,方案中也有明确设计: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之后,这些非京籍家长每个月到教育部信访办提交公开信,希望能够得到明确答复。同时,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家长志愿者自发组织,在地铁口、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社会宣传,目前,已争取到接近10万人次的公众签名。民间版《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就是他们在调研、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家长、媒体记者召开研讨会的基础上拟成的。 2011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文中简称《意见》)。2012年9月7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一是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二是要有条件准入。家长、学生和城市都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要考虑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三是因地制宜。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篇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28个省份实施异地高考 5.6万随迁子女居住地考试》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28个省份实施异地高考 5.6万

随迁子女居住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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