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篇一:《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刚才对方辩友涛涛陈词,。。。。。。,我方实在不敢苟同,下面来看我方观点,所谓当今中国,指现行教育体制与环境并未有大的变动之前的中国,异地高考政策则是指异地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地高考并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和录取待遇,所以当今中国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需要从他的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进行考虑,所谓广度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而深度是指各地执行异地高考的门槛。那么,在当今中国,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我方对弊大小的评判标准是:该政策全面开放对于社会整体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若整体影响是消极的,便是弊大于利,反之则反。
下面,我方将从该政策的全面开放对考生个人,城市以及国家教育发展的影响,来证明其弊大于利。
其一,就考生个人而言,追求教育公平却带来了更大的不公平。每个考生都有追求高考和录取公平的权利。然而事实却是,最终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人只是极小部分。以京津沪地区为例,要在当地上学需要办齐就业证,住房合同等六证。普通外来务工人员要办齐六证谈何容易?而全面开放异地高考,使得意图进行高考移民者混淆其中。看似给了我们追求公平的道路,却未能给真正需要公平的人带来福音。所以,对于考生个人而言,其影响是消极的。
其二,就政策影响较大的城市而言,外来考生的涌入,将会挤占当地资源,加大城市负荷。当今中国,教育资源并不充沛。而全面开放异地高考,使得那些具有教育或录取优势的城市,吸引更多外来考生,势必加大竞争,使得当地考生录取难度增大,他们的就学还使得当地教育资源紧缺。外来人员的涌入同时还会会加大城市的负荷,使城市生活成本以及住房压力加大,可见所带来的不仅是教育资源的紧缺,更加波及到了城市的生存资源,虽然解决了一小部分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整体影响却是消极的。
其三:就国家教育发展而言,加大优势地区教育投入,进一步增大了省市间教育不平衡。由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涌入,所带来的教育资源的需求是需要当地政府和中央共同负担。递增的教育资源使得国家不得不加大对这些本发达地区的投入。然而国家整体教育投入有限,一方要增加投入,另一方却往往不变甚至加以削减,这将加大当今中国教育资源不均衡。对于国家长远发展而言,后患无穷! 综上所诉,我方坚定地认为: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弊大于利。
篇二:《对异地高考的看法》
姓名:胡伟俊 学号:201426810607 学院:计算机网络工程 班级:1401 如果让考生异地高考成为常态,目的是什么?根本目的是:
1、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2、减少了农村留守学生数量。
3、减少区域性受教育和录取方面的特权。
此三点中,第一点,有助于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减少流动性,且保证了用工单位的用工资源的稳定。第二点有助于解决学生在就学地与原户籍、学籍地之间的繁琐的传出转入,稳定了学生的流动性,减少了留守学生引出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第三点有助于平复社会舆论压力。我想,以上三点优势,是异地高考的建议得以实施的缘故。中心利益点只有一个:稳定。
然而,如果异地高考成为常态,后续的动态是什么呢?
1、有子女的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大中型城市。
2、农村基础教育资源进一步萎缩。
3、增加了接收异地考生的地方政府额外压力。
上述三点所能预料的动态可能导致的问题是:
第一点可能会导致:
1、在农村,只要有子女并且有一点经济能力的,便不会在农村常住,人员流动性进一步增加,而且,这种流动性是朝着一个方向,不会有返回的迹象。
2、城市用工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剩余,工资待遇持续走低,进一步加大失业率。
3、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温。
4、供学生上学与买房、租房之后,人们便进一步一贫如洗。
5、城市人口与城市规模进一步臃肿,运行不畅。
6、农村人口的迁移且能彻底带走下一代,导致农村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粮食产量可能出现问题。
7、耕地进一步被房产开发商持有。
第二点可能会导致:
1、城乡教育资源差距进一步拉大,可能有的村镇为此没了学校,当地教育被极度轻视,农村教师工资待遇不受关注,农村教师流失成为必然。
2、一个乡或者一个县城中的少数几个学校生源爆满。(有的县城此现象已经相当严重,一个班八十名孩子是常态。)
3、可能会导致农村无教育的状况出现。
第三点可能会导致:
1、制定专对外来考生的政策,造成这个阶层的人员的不满,潜伏不安因素。
2、制定其他政策,如抬高户口准入门槛、划定外来人员居住区域、划定外来考生就学的学校等政策而造成外来人员仍旧无归属感。
3、造成本地考生的不理解与不满,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4、大学生源素质仍旧不会显著提高。{异地高考}.
综上,可以得知,实施异地高考,有眼下的利,但也不是没有未来的忧,这不是一个熊丙奇教授就能解决得了的,也不是专门采访了教育部长袁贵仁就能解决得了的,也不是一个教育部就能平衡的了的,这需要整个政府的巨大的协调能力。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大移民,而且移民的方向全都集中在大型城市,搞不好的话会惹出更大的麻烦,可怕的是,这样的麻烦是隐性的。
篇三:《【异地高考】两种途径可解决北京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两种途径可解决北京异地高考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高考移民,这个词再熟悉不过,基于各地高考考分录取线的不同,不少家长想尽办法通过把子女的户籍、学籍迁入录取线较低省市的办法,让他们进入更好的大学。但是,这样的所谓"移民",却对迁入地的高考环境产生了影响,为了维护当地考生的公平,不少地方都已经制定了系列相关限制措施,不过,每年临近高考报名,仍然是 有不少地方,因历史遗留问题和新政策之间起了冲突,导致学生没有办法参加高考。 在北京如果随迁子女想参加异地高考,有两种途径。
一是拿到居住证。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还未出台,但是参考国务院前两天刚出台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想要在北京拿到居住证,首先在北京要有稳定的就业和住房,并有连续参加保险和积分的限制。而且意见稿只是说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但是具体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能不能和北京考生享有同样的高考权利有待考察。
二是符合6+6+3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北京参加高考,但是只能参加高职高专的录取。 “6+6+3”含义: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但是,不管通过上述哪两种途径,对很多随迁子女在京就读和高考限制了层层条件和限制,要想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开放,还需教育的改革和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
篇四:《最新异地高考方案》
异地高考方案公布 广东随迁子女2016年就地高考
暂未出台
参加高考时间
京上广同日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北京:后年可参加高职考试 上海:与居住证挂钩
北京市30日公布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上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30日公布;广东30日公布异地高考政策,于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
北京
暂未出台
参加高考时间
从2013年起,有北京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职的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明,有稳定职业及住所,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上海
与现行政策并无太大不同
上海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据了解,关于非沪籍人员子女在沪高考的资格与现行高考政策并无太大不同。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中招考试;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高职自主招生并完成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参加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异地高考}.
广东
参加高考要到2016年
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据新华社
对不符合在我省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认定,《通知》明确,由教育部门负责对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进行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郑州晚报){异地高考}.
2012高考日记:异地高考进行时 记录各省脚步一路向前
教育部
目前进城务工人员达到2.45亿人,随迁子女有2000多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迁入地接受完义务教育后,遇到了在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解决异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3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据这3个条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篇五:《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
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
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全面扩大异地高考政策范围
推广:扩大施行或作用范围{异地高考}.
标准低:城市的承载能力将会超过负荷
标准高:享受政策的人会很少。
尊敬的主席、评委以及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始涌入城市。随着这种涌动,导致了大量随迁子女的产生,也因此带来了随迁子女教育的问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应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异地高考是指流动人口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而全面推广是指扩大异地高考政策的受益群体。我方的比较标准是,是否能够在根本上解决教育不公的问题。我方坚持认为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原因如下:
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广,会使大量随迁子女涌入教育资源较为充沛的城市,例如京沪粤等发达地区。而这种高考迁徙现象不仅仅是为了高考的便利性,更多是为了分享该地区高考特权。据国家教育局统计显示,2015年北京高考本科录取率为71.8%,而山东省的本科录取率仅为36.43%(本专科79.41%)。随着随迁子女的涌入,当地的教育资源势必也要和这些随迁子女分享,这就掠夺了一部分当地考生原本能够享受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异地高考不仅没有解决原有的不公平,反而带来了新的不公平。我方承认不公平的现象总会产生,但是允许不公平存在的前提是可以使得社会中最不利的人群受益。显然异地高考政策并不满足这一条件。
高校不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择优录取,而是根据父母经济情况“择爹”录取。例如,上海公布的异地高考政策: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从这个政策我们不难看出,这其中只是计算父母的部分,而对考生的政策就相对简单很多,只要有三年的学籍即可。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道德以及成绩都毫无要求。异地高考政策不去考虑学生的优劣而是沦为了拼爹。在推行的方法上是程序不正义。而我们都知道,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保障。
作为一个政策的决策者需要在做决策中具有一定的勇气,但是真正的勇气是愿意放下眼前短暂利益,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以及更长的时间来解决社会资源不公的问题。否则我们将看见的只是矛盾的更加突出,只是一个不公带来的更多不公,只是一个决策者为了解决眼前利益而造成的更多问题,我们将看见的最终会是一个表面看似完好内部却空空如也甚至破碎不堪的空壳。
综上,我方坚持认为,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
篇六:《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弊大于利四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命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一开始他们弄错了一个前提,并且用这个错误的前提开展他们的立论。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今天所谓的“全面开放”指的是全国各地都实行异地高考。我们不妨在举个现实中的例子来看一看,众所周知,我国与2005年在各个城市都有了不同的二胎政策,但是每个城市对是否生二胎有着诸多限制,而现今正在商议是否与2013年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请问对方辩友,这个全面开放还是和你方所说的全国各地都开方吗?要是对方辩友还不相信,我们在不妨来看看一张表格,而当下中国,除了河南和新疆未公布异地高考政策外,其他省份都已经公布,所以对方辩友你这个全面开放的逻辑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
而根据这个错误的前提,对方辩友展开了三个论点,第一个论点,全面开放异地高考能够解决随迁子女高考问题,是实现了教育的公平性,这是对社会有利的,我们先不提异地高考是否能够真的解决随迁子女高考的问题,我们来看看一看教育的公平性,什么叫真正公平,每个人一样对待才叫做真正的公平,诚然,随迁子女能够和本地人参加高考了,对他们来说是公平的,但是对于本地人来说,也是公平吗?一个城市的教育资源是有限的,随迁子女其在他的户籍所在地也享有着他们户籍所在地的资源,但是在异地高考,并未会增加该地的教育资源,就比如我身上有100块钱,而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我就需要和一个身上拥有钱比我少并且还不把他自己的钱算在内的人一起平分,请问对方辩友,这对我来说公平吗?同理,这对本地考生来说,是真正的公平吗?并且他真的能够根本上解决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问题嘛?我们的父母都希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他们选择一个好大学是我们天下的父母心,这就会使得我们不难想象会不会会引申出一些富裕家庭为了子女升学而假务工等一系列腐败的的问题,真正的务工人员子女得不到升学名额,对方辩友这就是你方所说的对社会发展的利吗?没有从根本解决问题的同时有对社会照成了不好的影响,这到底是弊大还利大?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个论点,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异地高考会使得本地考生增加压力,促进良性竞争,从而促进城市的发展,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难道本地的考生竞争压力就不大吗,我们的首都北京都出现一19岁高三学生因不忍高考压力过大,自杀前杀死室友了,对方辩友你认为什么才叫压力大,面对这件事情你方真的还有给他们增加压力吗?这是带来的利吗?相反的是我国现今的各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已经日趋饱和,就如我方在自由辩论中给大家看的这张图片。这真的是对城市的发展有利吗?这到底是弊大还是利大?
第三个论点,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全面实行异地高考能够全面的保障家庭的后顾之忧,使得父母安心工作,保障社会和谐我就想再次请问对方辩友了,在没有了异地高考政策之前,我们的父母就不能够安心工作吗?难道我们每天开心的时候给父母一个电话,在自己的家乡努力学习拿出好成绩,这还不能够让爱我的父母安心工作吗?相反的是,本地父母愁自己的子女教育资源被抢夺,外来务工子女的父母又担心自己的子女会受到不公平对待,请问对方辩友,这就是让父母安心吗?这就是你方所说的利吗?还是想问对方辩友最后一句,这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虽然很高兴对方辩友和我们的评判标准是一致的,对方辩友你的大前提是错的,而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不能够解决问题,带来公平反之带来更大的不公,不能够对城市的发展有利,反之会给城市的发展带来弊病,不能够对带给父母安心,社会的和谐,反之带来的是更大的是操心,社会的不安,面对这个样的情况,我相信弊大还是利大,相信大家已经了然于胸了!谢谢大家!
篇七:《浅谈异地高考的原因》
浅析异地高考现象
教育学双学位11级呈贡3班 刘挺 113160168
异地高考:特指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动地参加高考。即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区以外的地区参加高考,习惯上是指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动地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发展中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资源分布不均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均分配,以及社会的发展促使大量劳动力向外地的转移从而导致大量的外来人口子女为求公平的教育从而出现的社会现象。
其实,异地高考之所以成为难题,不仅仅是单纯的考试问题,还涉及户籍、教育经费投入、录取指标等,牵动着教育资源调整分配的方方面面。因此,这项政策的出台,需要解决很多难题。比如,流入地外来务工人员人数不同,异地参加高考者也有多有少,如何及时调整高考资源,使之合理分配;再比如,如何确定异地高考资格,以缓解异地高考参加人数增加带来的压力;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避免变相的“高考移民”,以致出现新的不公。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从而促使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大多外来人口及其子女在新的环境中长久的生活下去,但其户口并未得到解决,从而使得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从2008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再到《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异地高考”这个议论了两年多的问题,在2011年两会上颇有“拨云见日”的迹象。同时,这个极具统筹性质的改革之举也让教育改革有了新的契机。2011年3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曾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异地高考。
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完全是高考户籍限制和分省命题制度造成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却不能在当地高考,是对他们平等受教育权的严重限制,允许他们在学籍地高考是走向教育平等的第一步。
异地高考作为一个微观改革,经常被认为与宏观的户籍制度相冲突,也正因为异地高考属于社会系统性改革中的一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有人呼吁要以微观变量促进宏观变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掣肘,高考仍难与户籍剥离开来。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子女,从学前就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向所在地缴纳了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赞助费、借读费,却在高考来临时被打回原籍。且不说此举罔顾了外来工的劳动贡献,单从如今各地高中课改、自主命题的角度而言,在流入地学习、回原籍考试,必定出现的“水土不服”已令这些学生未考先输。
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高考无门的尴尬与无奈,有关部门并非不知,长期以来之所以此项改革难以向纵深发展,牵涉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之类的老话题。一些重点大学招生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居高不下,甚至出现教育割据的现象。而这些局面的形成又固化了所在地维护现有利益的心态,不难相信,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有着担心外来人口挤占本地考生利益的隐忧。
教育部此次的明确表态及实际作为,无疑令所有人期待与喜悦。在地域及户籍博弈中进行了多年的高考,或许有望通过此次变革产生渐进式的变化。而纵
观几十年来高考制度的微调措施,实施“异地高考”制度也已具备了成熟的条件。统一教材、统一命题时代的结束,可以让“异地高考”有效避免投机式的“高考移民”,而上海、北京这两大城市的积极响应也为其他城市起到了带头和促进作用,再加上一些高校在“按各省市的人口比例确定招生指标”方面的试水,可以乐观地预见,“异地高考”已不再是梦。
在“统筹”即将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公平公正的主旋律的当下,“逐步推进异地高考”无疑与这种理念暗合,它所释放的不仅仅是高考制度的破冰信号,更是对外来工及其子女人性化关怀的具体举措。同时,这种带有统筹性质的高考变革也让户籍制度的樊篱得以松动,让教育在追求公平、共享的路径上具有了正确的姿态。
但是在人们为之高兴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让人们不得不深思的问题,倘若异地高考能简单的解决,便也就不用人们去为此担忧那么多年。异地高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非常困难的。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升学问题,教育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通知。
袁贵仁说,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
一、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
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
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
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异地高考}.
三、要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然而,在对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做出这些的硬性要求外,国家也不断在为异地高考奋斗着,不断减少学生及其家长的压力。
在发展的过程中,党和政府认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要把握三大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二要统筹考虑,多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三要以地方为主实施,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解决。
教育部曾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东、湖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其中就提到,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异地高考}.
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
在国家的高度关注中,说明了国家对外来人口子女上学教育问题已提上台面从而认真高度的重视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也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从而促使人们的受教育权平等。
教育公平的观念随着人类的文明史同步成长,与其它理念一样被写入世界历史的史册之中,在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提出了教育公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公民的教育权利。异地高考获准无疑是保障公民接受平等教育的好制度,也是防止中国社会阶层不公的得力举措。教育与家庭、金钱无关,这是一个公平社会的基础体现。
国家应该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同等教育机会,应该让那些心存为中华而崛起而读书之志的孩子,不会因为自己的家境不好,而无法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决定孩子上那所高中的应该是自己的学识与能力,而不是户籍、房子与金钱,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可以拼爹但国家则无爹可拼,衡量一个国家对于教育是否重视的首要不是教育投入占GDP的多少,而是能否提供一个公平的教育机会,卸下异地高考的枷锁是中国教育改革的伟大一步。教育对一个民族的重要不言自明,呼吁降低异地高考准则,将为祖国的花朵带来又一季春天。
篇八:《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
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
中国教育在线讯 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将在今年“破冰”。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
截至目前已公布省份: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西、湖南、山东、新疆、河北、陕西、河南、云南、湖北、甘肃、贵州、四川;未公布省份:西藏、海南、内蒙古、山西、青海和宁夏。北京、广东方案
篇九:《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
谢谢主席,大家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向城市,时间的推移使其子女受教育问题突显。今天我方观点是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开宗明义:异地高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其受教育地接受高考,享受与受教育地户籍学生同样的录取待遇。全面推广强调考生有异地实际就读证明,家长有异地居住,异地纳税或缴纳保险的证明即可异地高考。我方判断应不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的标准是: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是不是在满足了异地考生参加高考的刚性需求基础上,契合了中国社会朝着开放与公平发展的趋势。我方将从以下几方面阐明观点:
首先,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却不能在当地高考,这是对他们平等受教育权的严重限制。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保障了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人员同样生活在一个城市,缴纳同样的税款,同样为城市发展作贡献,就因没有户口子女就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造成大量的高考候鸟,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高考候鸟飞行的距离有多远我们离教育的公平就有多远。而异地高考无疑是保障公民接受平等教育的好制度,也是防止中国社会阶层不公的得力举措。教育与家庭、金钱无关,这是一个公平社会的基础体现。
其次,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有利于解决户籍制度的弊病,推动人力资源的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表示,现在的高考严重受到户籍制度限制,某种意义上讲,这是用户籍制度保证了城市本地考生的特权,虽然很多城市中的自我保护心态会阻碍制度落实,但开放异地高考终究是一种趋势。在户籍制度亟待改革的今天,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正是户籍制度改革在教育领域正确的、应被支持的探索。同时,近几年我国沿海发达省市相继出现用工荒的现象,而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无疑对那些望子成龙的外来务工父母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对缓解年甚一年的用工荒现象有不可小觑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应该全面推广异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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