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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告诉你,压线考生去哪了(安徽·理科篇)

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一)

(安徽·理科篇)

高考大数据,让我们玩转高考,让我们看看那些在各个批次控制线上的考生他们如何选志愿?

2014年安徽高考本科各批次分数线

2014年安徽理科报考人数318000人; 本科上线人数:140005人;上线率:44.03%

图一:理科本科一二批录取情况分布

理科一本线上5分的考生,去了什么院校?选了哪些志愿?

理科一本线上489.0~493.0分的考生共有4793人,被190所高校录取。

都上理科一本线了,那么是不是都进了一本院校呢?还有机会冲进名校吗?大数据告诉你,现实残酷,可是也会有惊喜!拭目以待,一起看看这个分数段都进了什么院校吧!

透过数据,我们发现,虽然分数达到了一本线上,但是由于对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技巧应用的差异,明显还是几家欢喜几家忧的,在这个分数区间段内,有10位考生,去了7所985高校。有83位考生,去了22所211高校。接下来看具体数据:

本分数段考生在985院校的去向

本分数段考生在211院校的去向

以接近一本压线的分数,进了985、211高校无疑是幸运的。但是同样在一本线上,还有1532名考生

通过对理科534.0~538.0分共2255名考生的专业选择分析,发现"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数学类,土木类,材料类,电气类,临床医学类,能源动力类"是这一分数段的考生最关注的热点专业。

三:该分数段考生选择的十大专业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

在该分数段的2255名考生中有1319名,占比为58.49%的考生,都选择了上表中的十类专业。由此,

专业热度可见一斑。

理科二本线上5分的考生,去了什么院校?选了哪些志愿?

理科二本线上462.0~466.0分的考生共有2598人,被119所高校录取,这个分数段的大数据会告诉我们什么呢,一起看看吧!

图四:该分数段考生实际录取批次

该分数段考生选择最多的十类专业

中央部委直属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二)

原各部委直属高校变更情况(截止于2014年底)

中科院:

部委直属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211工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

航天部:

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3、西北工业大学(“985,211工程”)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7所: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空工业学院)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

部委直属3所: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工业总公司:

共8所:归国防科工委2所: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6所: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学)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今重庆理工大学)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3所: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部:

共9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东华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8所: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5、北京服装学院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大学)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电力部:

共1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12所:1、东北电力大学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4、上海电力学院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石油部: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1所:1、大庆石油学院(今东北石油大学)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今常州大学)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化工部: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4、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

煤炭部:

共1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4所: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大学)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

共14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2、东北大学(985,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归省市直属11所: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4、华东冶金学院(今安徽工业大学)、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科技大学)、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9、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公司: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大学(985,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3、长春师范学院(今长春师范大学)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理工大学)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嘉兴学院)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中南大学) 机械部:

共2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湖南大学(985,211工程)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归省市直属16所: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5、沈阳工业大学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7、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2、沈阳理工大学13、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

共10所: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院)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广州航海学院)

轻工部:

共8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江南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入清华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景德镇陶瓷学院5、郑州轻工业学院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铁道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5所: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3、华东交通大学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设部:

共8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共1所: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

建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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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西南工学院(现合并于西南科技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

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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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所:归教育部直属4所: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2、华南农业大学3、东北农业大学4、西南农业大学(并入西南大学)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于海南大学)6、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7、石河子大学(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8、大连水产学院(大连海洋大学)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林业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归省市直属3所:1、南京林业大学2、中南林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3、西南林学院(西南林业大学)

卫生部:

共11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9、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药监局:

共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

共3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

外经贸部:

共4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东北财经大学2、江西财经大学3、山东财政学院(组建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8所: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融学院)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审计学院)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文化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3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2、中央美术学院3、中央戏剧学院。归省市直属7所:1、中国美术学院2、上海音乐学院3、上海戏剧学院4、北京电影学院5、中国音乐学院6、中国戏曲学院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天津商学院(天津商业大学)5、郑州粮食

2015年全国各二本大学在河南理科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三)

2015年全国各二本大学在河南理科录取分数线

2015河南高招二本理科院校投档分数线

说明: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投档。

2016年全国本科高校在上海理科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科技大学飞行学院(四)

2016年全国本科高校在上海理科录取分数线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高校投档分数线(理科)

1.本次公布的是本科控制线上平行志愿高校投档分数线。 2.投档线为空格的表示没有可投档考生。各校投档线均为投档到该校最后一名考生的总分及单科分数,考生应以高考成绩单上的高考总分和本人志愿对照投档线判断自己可能的投档去向。

3.投档线不是录取线。考生被投档到招生高校后,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后的考生最低分数即为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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