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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2014年湖南三本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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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院发【2013】7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院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1至29人组成,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院长担任,副主席二名,分别由主管教学和主管科研的院领导担任,委员由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组成,任期三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院学士学位的评定工作。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讨论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2.审查通过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人名单; 3.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

5.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他事项。

第六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系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由系领导和具备副高及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分委员会主席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名单由各系提出,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第七条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接受本系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

2.根据本系各专业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含生产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能力获取情况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按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逐个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经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4.接受本系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的学生的复核申请,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报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并转达学生本人。

第三章 学位申请和授予条件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各环节的学习,达到人才培养目标要 求,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专业能力获取情况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 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学分平均加权绩点达到1.8分(含)以上者;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90分(含) 以上;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分(含) 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成绩达到55分(含) 以上。

第九条 毕业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符合第八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如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1)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及以上者; (3)受到其他省级(含)以上表彰者。

第十条 符合第八、九条规定,可被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附表1),向所在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提出申请,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并按第十七条要求分专业汇总后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一条 结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回校修满学分可换发毕业证,但不补授学位。如结业生不及格课程(含实践教学)在二门(含)以内,且大学学习期间课程学分平均加权绩点2.0以上(含),不及格课程两年内经补考或重修考试后成绩合格,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补授学位,申请补授学位需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附表2),同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可以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品质恶劣而受到法律惩处者; 2.受到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3.因其它问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四章 学位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应届本科学生在毕业前两周由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历年学业成绩表、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成绩、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专业能力获取情况等材料,按照本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要求审核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连同书面审议材料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在每年六月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初审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通过为有效,批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造册报送省教育厅及省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学位授予异议事项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对学位授予的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在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七条 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收到异议者的书面意见后进行调查核实,书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形成最后处理意见。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内部

意见有分歧者,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仲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毕业典礼上宣布,由教务处负责学士学位证书的制作及颁发。

第十九条 证书的生效日期,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

第二十条 学院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从2014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施行。

第二十二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细则另制订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表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附表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审批表

附表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NO:

注:本表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条件审核由所在系教学干事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第二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2014湖南对口升学本科招生计划及投档线

湖南高等学校

对口升学本科层次招生计划及投档线

湖南师范大学

湘南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工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怀化学院

衡阳师范学院

湖南涉外经济学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女子大学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湖南商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

湘潭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

【第三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2010-2011年度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关于2010-2011年度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推进我院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现就我院2011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条件: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分与智育加权平均分均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单科(含必修课和所有选修课,下同)分数不得低于70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分与智育加权平均分均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单科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5分,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分与智育加权平均分均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且单科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2分。

2、有下列情况者取消该生该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①2010-2011学年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②一学年未获得规定学分者;③有课程不及格者,原则上不能评综合类奖学金(若其中有一科全班的不及格率达到50%,可予考虑);④一年级学生、自考生、旁听生、处于停学或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参予评优评奖。

(二)、评奖比例:

1、奖学金评定以班级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学生人数的3% 1、7% 2、10% 4的比例评定。如班级内符合申报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奖项空缺,名额不得调整到下一等次奖学金。

2、转学学生的评奖,应根据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学年课程的安排,计算单科(含必修课和所有选修课)成绩,即在原校所开设课程与我院该学年度开设课程相同或类似的,可等同我院课程进行单科成绩的计算;转学学生的德育成绩按照该生在我院学习期间的表现予以评定。

(三)、评奖程序:

1、各班级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按评奖条件择优推荐。

2、各系根据班级推荐名单,按评奖条件审核并公示(应将《学生奖学金班级审批发放表》张榜公示),审核不合格的不再补评。

3、请各系于 10月28日前(截至当日16:30分)将《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评定系部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版一份)和《学生奖学金班级审批发放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版三份)上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何妍老师处(办公室127,电话:88811766),请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2010-2011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国家奖学金下达我院的名额为8名,每人每年8000元,经费金额为6.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下达我院的名额为267名,每人每年5000元,经费金额为133.5万元;国家助学金下达我院的名额为2034名,三等国家助学金678名,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678名,每人每年3000元、一等国家助学金678名,每人每年4000元,经费金额为610.2万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希望各系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保证本次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名单按时上报。 (一)评奖条件:

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确定学生只有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本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含必修课和所有选修课)80分以上(含80分),且本学年内专业(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5%,在当年院奖学金评定中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1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含必修课和所有选修课)80分以上(含80分),如果平均学习成绩不能达到80分,该学生平均成绩年级排名应在前15%。二年级学生英语要求过三级以上(含三级),三年级学生英语要求过四级以上(含四级)。班级学生操行评定分在80分以上,要求省计算机一级以上、体育成绩达标。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为学校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学优先、主动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优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3、国家助学金

(1)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学年内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一年级学生可以参考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的品行表现)。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5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1档助学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2档助学金;符合家庭一般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85%(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2)否决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降低资助等级,直至取消受助资格,且至少一年以上: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②每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到2门及以上;③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经教育屡教不改;④吸烟、酗酒经教育仍不改正;⑤生活铺张浪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⑥其他被认定的学习与纪律方面不符合条件者。

(3)同等贫困条件下成绩优秀学生优先、班团干部优先、为学校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学优先、主动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优先。

(二)评审程序:

1、请各系按照二、三年级人数×0.825‰(国家奖学金名额/全院总人数=8/9698=0.825‰)四舍五入

取整的原则确定上报 国家奖学金 获得者的人数及名单,计算后上报人数少于1人的系可报一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学院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评选,不重复评奖、设奖,一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奖项。

2、以各系学生人数所占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学院和各系部具体情况,确定各系 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

3、学生工作处向各系部下发评选通知后,各系部应当及时召开全体辅导员会议,将本通知的内容向各辅导员传达;然后由辅导员在各自所带班级召开班会向同学说明此次评选的各项情况。

4、本次评选先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向辅导员老师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所掌握的学生情况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的推荐到系里;各系部再按照评审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结合系部自身具体情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学习状况、校规校纪等指标制定具体的评审办法,严格进行评审。各系部通过评审确定拟向学院推荐的同学,由其根据申请的类型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系部在向学院推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时,按各系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但应当准备有一定数量的候补的申请人的资料以备选。

5、为了配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请各系在提交申报学生材料时,一并提供学生在长沙地区的建设银行储蓄“银联卡”卡号,(长沙地区以外的建设银行银联卡及信用卡无效)。

6、10月24日前(截至当日16:30分):各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及原件一式三份)和《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具体要求》(附件5,电子版及原件一式三份)至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何妍老师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11月4日前(截至当日16:30分):各系提交《国家奖助审批发放表》(附件3,电子版及原件一

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原件一式二份)、《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原件一式二份)、《2011国奖助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原件一式二份),逾期将不再受理系部申报的材料和数据,请各系积极配合。

特别要求:

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表格必须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每人一份一页。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同时通过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7、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各系部推荐的申请人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评定资格,不得增补人员。各系部应当将推荐的同学的以下资料准备好以备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英语、计算机过级证书(复印件)、近两个学期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加减分明细依据表。

(三)补充事项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参与当年学院其他评优评奖活动,但不能同时享受学院特殊困难补助。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仅限于我院全日制学生,电大、成教、自考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同学不参加此次评选。 附件:

1、《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评定系部汇总表》 2、《学生奖学金班级审批发放表》 3、《国家奖助审批发放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具体要求》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8、《2011国奖助汇总表》

9、《2011国家奖助学金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17日

【第四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6年就业质量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5-2016学年)

2016年12月

目 录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 2

(一)目标与定位 ……………………………………………………………………………………………………. 2

(二)本科专业设置与规模 ……………………………………………………………………………………… 2

(三)本科生源质量 ………………………………………………………………………………………………… 2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 ……………………………………………………………………………………………………….. 2

(一)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 2

(二)主讲教师 ……………………………………………………………………………………………………….. 3

(三)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 4

(四)教学设施与应用 …………………………………………………………………………………………….. 4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 5

(一)加强专业建设,彰显财经特色 ……………………………………………………………………….. 5

(二)优化课程体系,鼓励双语教学模式 ………………………………………………………………… 6

(三)规范教材管理,严格审核自编教材 ………………………………………………………………… 7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综合应用能力培养 ………………………………………………….. 7

(五)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 10

(六)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 10

四、质量保障体系 …………………………………………………………………………………………………………. 12

(一)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突出 ………………………………………………………………………………… 12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健全 ……………………………………………………………………… 12

五、学生学习效果 …………………………………………………………………………………………………………. 13

(一)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创新创业成绩突出 ……………………………………………………….. 13

(二)学生竞赛奖项丰厚,整体学习效果好 …………………………………………………………… 14

(三)及时跟踪问效,毕业生对在校学习满意度高 ………………………………………………… 15

(四)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用人单位评价好 ……………………………………………………. 15

六、教学工作特色 …………………………………………………………………………………………………………. 16

(一)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 ……………………………………………………. 16

(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教学综合改革 ……………………………………………………….. 16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 17

(四)突出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 17

七、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 19

(一)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 …………………………………………………………… 19

(二)教学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 20

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学校前身是1933年创办的“厚生会计讲习所”,历经合并、调整、更名,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办学特色鲜明,教育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省属财经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648人,其中正高职称74人,含二级教授5人;副高职称1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专任教师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3人、铁道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1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省十大社科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5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能手7人。学校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日益提高的师资和管理干部队伍。

学校长期重视教学质量,通过一手抓教学基本建设,一手抓教学改革,不断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落实。学校2015年在校学生

1.11万余人,占地面积760多亩,设有10个教学二级学院,24个本科专业。至2016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批准,学校已有14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现有会计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专业为“十二五”省级资助建设专业;会计学为“十二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十三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经济应用数学课程、财政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3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会计实验中心、开福区财政局基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地),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实验中心为“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两个省级优秀教研室(财政学、大学英语教研室),两个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信息技术应用、会计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2015-2016学年,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奋斗目标,着力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学科建设,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管理,着力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推进合格本科院校建设步伐,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发展。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目标与定位

发展总体目标:学校“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科研水平、努力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优化结构办出财经特色,将学校建设成为财经特色鲜明、办学优势明显的合格本科院校。

发展定位:(1)类型定位:财经类教学型大学。(2)学科专业定位:以管理学、经济学为重点,其他学科协调发展。(3)办学层次定位: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适度举办专科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专门人才。

服务面向:立足湖南,面向全国。

(二)本科专业设置与规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2015-2016学年,学校共有24个本科专业,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2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门类,新增物流管理、商务英语2个本科专业。本学年学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139人,其中,本科生10189人,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为91.47%。

(三)本科生源质量

学校本科生源质量稳步提升。2015年本科招生2603人,其中本省2003人,外省600人;文科1207人,理科1346人,职高对口50人。投档分数线为文科522分,理科506分,分别高出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41分和51分,录取了一本线上考生43人,生源质量稳步提升。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2015年学校教师总数561人,其中教授68人,副教授189人,讲师205人,助教45人,其他44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师资数量为54人,拥有硕士学位的师资406人。

师资队伍职称结构 师资队伍学位结构

2.专任教师数量与结构

2015年学校专任教师共457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68人,讲师183人,助教31人,其他27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43人,拥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为343人。

专任教师职称结构 专任教师学位结构

3. 师生比

2015年学校师生比为1:21.77。

(二)主讲教师 学校对本科主讲教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热爱教学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第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者。第三,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第四,属于所任课程的学科专业毕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毕业。第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教绩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学校严格实行了主讲教师资格制度,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的比例为100%。

学校将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授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83.82%,教授所讲授的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11.77%,如下表所示。

【第五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2012年湖南省二本高校录取投档线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2012年湖南省二本高校录取投档线 文史类:长沙学院投档线位列第三高,第一高湖南行学院566,第二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558。

理工类:湖南商学院仍然第一高508。第二高湖南工业大学502,第三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497,第四高吉首大学491.第五高湖南师范大学489。长沙学院和湖南理工学院同以487位

列第六高。

湖南省2012年部分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科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投档线语文数学外语

文史类 4303 湖南师范大学 545 94 107 121 文史类 4310 湖南工业大学 548 115 105 123 文史类 431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23 87 101 100 文史类 4314 湖南商学院 566 98 122 131 文史类 4315 吉首大学 553 101 94 113 文史类 4316 衡阳师范学院 540 104 101 119

文史类 4317 湖南理工学院 544 112 90 121

文史类 4318 湖南文理学院 542 93 114 119

文史类 4319 湖南工程学院 545 100 111 120

文史类 4320 湖南城市学院 536 99 102 114

文史类 4321 邵阳学院 531 101 110 122

文史类 4322 湖南科技学院 528 95 104 117

文史类 4323 怀化学院 526 98 87 111

文史类 4324 湖南农业大学 523 96 110 105

文史类 4326 湘南学院 531 108 80 119

文史类 433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526 103 103 126

文史类 4337 长沙学院 550 107 115 110

文史类 433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523

文史类 4342 湖南女子学院 525 95 113 120

文史类 4343 湖南警察学院 524 109 73 117

文史类 4344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558 101 114 116

文史类 4348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549 106 104 118

文史类 4351 湖南工学院 534 102 114 125 文史类 4360 长沙医学院 523 文史类 4393 邵阳学院 523 文史类 4396 南华大学 523 理工类 4303 湖南师范大学 489 102 78 118 理工类 4310 湖南工业大学 502 94 101 121

理工类 431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451

理工类 4314 湖南商学院 508 107 85 124

理工类 4315 吉首大学 491 108 87 123

理工类 4316 衡阳师范学院 464 89 108 76

理工类 4317 湖南理工学院 487 103 81 132

理工类 4318 湖南文理学院 475 102 102 121

理工类 4319 湖南工程学院 483 86 90 113

理工类 4320 湖南城市学院 473 86 80 105

理工类 4321 邵阳学院 461 96 81 118

理工类 4322 湖南科技学院 459 93 107 67

理工类 4323 怀化学院 455 83 88 117

理工类 4324 湖南农业大学 451

理工类 4326 湘南学院 467 99 94 78

理工类 433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455 102 85 119

理工类 4337 长沙学院 487 102 87 119

理工类 433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451

理工类 4342 湖南女子学院 455 93 93 108 理工类 4343 湖南警察学院 453 95 92 105 理工类 4344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497 104 91 122 理工类 4348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487 86 99 131 理工类 4351 湖南工学院 470 92 100 94 理工类 4360 长沙医学院 451

理工类 4365 湖南工程学院 451

理工类 4393 邵阳学院 451

理工类 4394 湖南文理学院 451

理工类 4396 南华大学 451

【第六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正文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

请书

项 目 名 称:学生文化活动全面进宿舍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负责人:

申 请 部门: 通 讯 地 址:学生宿舍栋思想政治辅导员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E-mail 申 请 日 期: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学生工作(部)处 制

二O一三年三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投档线2014-2006年湖南省的考生

一、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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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立项依据 1、项目申报立项的意义

校园文化活动是指在高等学校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反映着人们在生活方式、价值趋向、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上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一种团体意识、精神氛围。它是维系学校团体的一种精神力量,是大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是形成良好学风的基础条件,在育人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宿舍又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娱乐和交流的多功能场所,因此校园文化进宿舍又是必然的。通过开展校园文化进宿舍的一系列健康向上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形成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学习生活氛围,提高宿舍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利于陶冶学生情操,健全学生人格,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2、国内外与项目相关情况的分析 (1)国内情况分析

众多高校从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总结摸索出了一些可行且有效的做法。如: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了以“舒适整洁,温馨之家”宿舍安全卫生评比活动、“德艺双馨,文艺之家”宿舍才艺项目比赛、 “活力青春,风尚之家”宿舍竞技项目比赛等活动;山东大学举办了宿舍文化征文比赛,书法绘画大赛,大学生宿舍摄影作品大赛,广告创意大赛,门上窗设计大赛等寝室活动。这些活动打破以往的以校或者系为主体的活动形式,改成了以寝室为活动的主要单位。这些成果为我校的学生文化进寝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国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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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树立大学生追求的价值观,美国很多高校十分重视宿舍文化建设。如墨菲,W.D.J.R.布鲁克纳在《芝加哥大学的理念》一书中记录,芝加哥大学校长伯顿在展望未来的芝加哥大学生时说:“楼不应该只是宿舍,而应该是充满文化教育气息的地方。他们应该为人交往提供契机,最好的环境,交往对象既有年长的人也有同学,让好书和高雅艺术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杜克大学校长南内尔〃克奥汉上任后的第一个决定就是把所有一年级学生集中在一个宿舍群中,以便增强学生学校共同体意识。圣母玛利亚大学将罗马天主教的价值观渗透到学生宿舍生活中。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项目具体内容、发展目标和主要作用 (1)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以宿舍为阵地开展大学生文化活动,打造财院风采的大学生宿舍文化。这样对每位宿舍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以及行为习惯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中,要坚持依法管理同疏导相结合、奖罚分明等原则。要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能奉献、有威望的宿舍管理队伍。要加强团的建设让团干部工作进宿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宿舍文化活动的实效性。

第一,需要做调研,实地考察兄弟院校学生文化活动具体在寝室的开展情况。

第二,需要在本校做调查问卷,开展以学生为主,学生感兴趣,能提高大学生素质以及大学生技能的活动。

第三,制定有意义的学生文化活动,以寝室为单位报名,动员广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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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青年参与活动。

第四,评选出参与的优秀寝室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五,用实践又指导理论,总结好的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制作小卡片的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时代特征、有创新的寝室文化。

第六,全面提升寝室文化氛围,继续与团委开展活动。从会计系的学生寝室参与到全校性寝室参与。

第七,通过活动让学生自己培养自己的寝室文化,全面总结活动,最后上报有意义的参加学校德育课题的申报和省挑战杯项目的申报,发表有意义的论文。

(2)项目发展目标

以寝室为主体,加强宿舍环境和文化建设,力争在寝室形成优雅清新

的环境,端庄大方的仪表,健康向上的情趣,丰富多彩的生活,团结友爱的风气,求知探索的氛围,拼搏进取的精神,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项目主要作用

第一,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要始终与宿舍文化建设相结合,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对青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发挥文化活动在青年思想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青年文化活动服务于青年健康成长,通过各种有意义的青年文化活动,为青年提供正确的思想导向,寓教于乐,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尤其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应该与学生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从而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第二,创建良好的寝室文化,改善宿舍的条件,创造安全稳定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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