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散文》
静静地,陪你变老
清浅的夏日,沏一壶茶,捧一卷书,邂逅一段时光。期待着,在凡尘中遇到你。然后,静静地,陪着你,陪着你,慢慢变老。
——题记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直很喜欢这句话,那柔柔的暖暖的情意在心里如花般绽放。就像是爱情在岁月里开出一朵双生花,不管贫瘠,不管富贵,不管根扎在哪里,不管凋谢在哪里,尽管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只要在一起,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就这样,慢慢的变老,就好。我一直很憧憬,夕阳下那相偎相依的情景。不在最好的年华相遇,却在垂暮之时相儒以沫。每次想到这样的情景,我都很感动,只是,却从未真正懂得。
直到那时,在网上无意看到了一段视频,那一对头发斑白,步履蹒跚的老人,一个在前,一个紧随其后,在拥挤的街巷,他们慢慢地走着,走着,仿佛地老天荒般。那么的缓慢但是那么优雅,那么的摇摇欲坠,却看起来是那么的温馨。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那些繁华琉璃背后所说的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在时光的摧残下终究会无情的破碎。只有这一对老人一前一后被日光拉长的瘦小的身影,才是真正的爱,才是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等到老了的时候,这样的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利益的追逐,没有尘世的喧嚣,在宁静中皈依,又在皈依中宁静。捡垃圾散文。
想到这里,不禁又让我回想起起在网上无意看到的那一对老人的故事。
老大爷是一个有些音乐细胞的人,会演奏一些乐器。在闲暇的时间里,他会一个人拉一些曲子。听别人讲他是个看不到外面世界的人。一个人生活,就这么一个人这么孤苦伶仃的生活了大半辈子。但是他可以凭借多年的经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可以说是一个遭遇坎坷却又乐观对待生活的人。
而那个老大娘是一个他乡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另外的一个乡村,在再一次平凡中遇到他。尽管后来她的家人来找过她,但是她却不愿意跟他们回去。她的扮相很是普通,让人看了,第一眼就会忘记。而她身上的服饰和装饰品都不过是从大街上偶尔捡来的。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这两位老人走到了一起。并由此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路程,艰辛但幸福着。因为虽然这对老人的生活不算富裕,但是他们还是互相关照着彼此。
每次,在夏日的午后,太阳照耀着大地的时候。老大娘总会扶着老大爷在屋边的空地上坐着,她就是他的指路灯。她们在一起快乐的说笑着,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生活着。
于是,这两个经历坎坷,两个有些异常的老人就这么互相扶持着,为了明天的生活而不断的奋斗。
在萧瑟的秋天,老大爷总是会拉起二胡,那悠悠的旋律在很小很破旧的屋子里回旋着。随着这音乐,生活的窘迫,命运的不公,似乎都已经被小小的幸福瓦解了。
在很冷的冬季,老大娘总是拿着一个破布包,穿着单薄的衣服,大小颜色不一致的鞋子,冒着严寒,到处的去捡垃圾。在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后,再拎个包回家,高兴的告诉老大爷她捡到了很多的东西。她还把别人给的舍不得吃的冰糖葫芦,回家给了老大爷。
看到这里,故事已经完结。泪也已经哽咽,眼睛也似乎被润湿。他们毫无疑问是快乐的、无忧的,让人感到温馨、感动。
也许这就是爱,对自己很吝啬,对他人却很慷慨。这样平凡的爱,却毫不卑微。而幸福也许就是两个相爱在一起的人,可以一同生活、一同驱赶黑夜中的寂寞。这样,寒冷就不再寒冷,寂寞就不再寂寞。
这样的幸福,很微小,也很单纯,更是简单。而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小幸福,才构成了生活中那一些最美的片段,那些最平凡的情感。
忘一个人,也许很难,爱一个人,也许很简单。简简单单的爱着,看似简单,其实很难。但简简单单的爱,才是最美、最真的幸福。
记得安妮宝贝在彼岸花中曾写下这样一句话: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
爱情,就是需要相爱的两个人心照不宣的爱着,心甘情愿地爱着,这样,爱情才会长久,才会在平凡的岁月里,开出绚烂至极的花朵,并长久不歇。
简简单单的爱着,把原本平凡的日子过成永远,这样,才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
我相信这句话的美好,以及其中所赋予的感情,那些最纯、最真的爱情,就像是永不凋谢的花。
无论是藏在蔷薇花里,亦或是藏在漂流瓶里的爱情,终究是敌不过岁月的薄凉的。那些最美的时光都与内心孤独的岛屿有关,只有诚挚的接受阳光的洗礼,才能够简简单单的去爱,并在微光里获得幸福。捡垃圾散文。
至真的爱,在世俗里圣洁,又在圣洁里世俗。执着的心,在绚烂中凋零,又在凋零中绚烂。安静的眸,在成熟中沧桑,又在沧桑中成熟。
六月,明媚如初。沏一壶茶,捧一卷书,耳畔的音乐舒缓而又优美。
如果我在凡尘中,遇见了你。我会静静地,陪着你,陪你慢慢变老。
第二篇:《简媜散文《雪夜,无尽的阅读》》
简媜散文《雪夜,无尽的阅读》
1
我应该如何阅读一个旅人的故事才不会惊动早晨的阳光?捡垃圾散文。
春天已经破冻了,当我这么想时,仿佛看到无边际的透明冰河上,一名瘦女子悠闲地散步,在她的步履起落之间,冰层脆声而裂,露出水,晃动云影天光。这样的想象当然超脱现实,但惟有如此才能形容今天早晨当我睁眼,看见玻璃窗被阳光髹成亮银色时的喜悦。好象人躺在巨大的时间转盘上,沿着刻度慢慢地转动,终于从冷东移至春分。
被亮光穿透的感觉使我产生轻微的幸福感,小型齿动物轻咬的那;尤其空气中有一股干燥的香气,接近刚成熟的柳橙掉在新鲜的草地上的气味。我因此觉得,世间一切事物都因季节更移而有了新的身份与面目,甚至兀自揣想,如果仔细找,说不定可以从棉被底下拖出自己昨晚蝉蜕的淡灰色皮膜。换了个人的感觉着实美妙,虽然过去两天,认床的老毛病使我连睡在自己的新床上都会神经质地失眠起来。
是的,从起床到发现那篇旅人故事之前,我都在阅读阳光。
一天之中,人的情绪起伏是无法掌控的,就像测不准原理所揭示,永远有看不见的孽贼藏在欢愉时光的毛细孔内,司机发动偷袭,将你从峰顶推入谷底。如果,不是贪恋灿烂的阳光,我不会取消约会待在家里做点事,如果不待在家里,我当然不会上书房整理开箱上架但尚未归类的四五千本书,要不是得在书房耗很久,我就不会超量地煮上一杯咖啡端上来喝。如果不把咖啡壶放在柜子上,当然不会失手打翻。接下来的连锁反应若以慢动作重播是这样的:装着黑色液体的玻璃壶自高处坠下,我本能地伸手承接,就在触地刹那,玻璃迸裂,碎片划过我的手指,咖啡飞溅到我的衣服、一摞书、米色新沙发,然后像鼠疫一样滑过地板濡湿一爹乱七八糟的文件。同时,我看见指头流血了。
我很好奇别人碰到这种意外时的反应,“该死”、“笨蛋”或咬牙切齿咒了声“干”,而我的反应上不了台面,居然发出卡通式的“欧—哦”并且急慌慌地摘下眼镜。我一面清理碎片一面骂自己“低能”,很奇怪,这一骂反而把气概逼出来,既然事情发生了,管它去死那就发生吧!手指还在流血,我恣意抹在浅蓝棉T恤上,咖啡渍加上血印形成诡异的华丽,如鬼裂的焦土高原忽然窜放红火鹤,飞向蓝天。
我为这种离谱的念头感到好笑,干脆脱下T恤当抹布,试檫那叠湿答答的文件,并且决定待会儿就把新沙咖啡壶那出来再煮它一壶满满的咖啡端上来放在柜子上看事情会不会重演?我把文件、档案铺在楼梯上,让穿透半面玻璃墙面的阳光烘干它们,于是,那只被黑蟑螂啃得成体统的牛皮纸袋与我面对了,袋上用签字笔写这粗黑大字:“未完成稿,暂存,一九八九。”
没错是我的笔迹,但怎么也想不起七年前把没写完的文章装入牛皮纸的事。这完全违反我的习惯,稿子没写完,表示失去热情,当然丢如垃圾桶干吗费事保存?我是不是该怀疑自己提早得了阿兹海腔症,要不然怎么会觉得这只牛皮纸袋像被别人栽赃般俞看俞糊涂?当然字迹是我的,那错不了。
我抽出里头的手稿,约莫三四十页,一股霉湿的气味冲入鼻孔,没写完的稿子像未瞑目捡垃圾散文。
的人,在时间的岸边磨磨蹭蹭,等着有人听他说罢遗言,才肯含笑离席。我神经质地捏着手稿一角用力抖松,赶蠹鱼;忽然一张纸片飘了下来,捡起一看,头没脑地写着:
“或者,就这么坐在树下喝茶,看一阵野风吹过,吹落一两粒瘦小的柿子,滚到我是脚下。 或者,我就捡起最弱的那粒,举得高高地,跟天说:瞧,我落了这么久,你也不捡起我来!”
2
我们对记忆了解多少?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自己与他人之间相互增删、蓄意霸占或秘密窥伺的记忆内容。我相信那是终年叆叇的云梦大泽,看起来像风景明信片般简单明了,当你试图跨越,却发现渺茫无边,而你贫穷得连半截浮木都没有。那么,我们终日在嘴边不断复述、宣扬的那套记忆,可能是基于自我防卫而自动删改、润饰过的,像风和日丽的景致,就算有瑕疵,也是小风小雨。
我们躲在里面过日子,假装很幸福,久了,也变成真的。而真正的经验——那些以战栗手法逼迫我们见识生命疮孔的,却被我们赶到意识的最底层、最阴冷的角落去,那而杂树乱草,魑魅们四处漫游、相互斗殴。那些被埋入记忆坟场的经验,或许将永远不再骚扰我们的心灵,痛苦与惊惧就像别人家屋檐下晾晒的腊肉,下大雨没人收,也跟我们无关。
我坐在楼梯上审视这叠手稿,阳光瘦了下来,但还是亮得很大方。不远处有一两只啼鸟的声音,悠悠荡荡地,把空间叫宽了。刚搬来没几天,还抽不出空认识附近环境,只顾安顿室内什物,这些将与我日日厮磨、共织未来的器物若不理出秩序,我是没心思住外逛的。然而,此刻显示得有点荒诞,我居然为一篇未完成稿而跌回住昔,试图钩沉记忆,阅读旧日。要命的是,溯洄的小径仿佛只随着鸟啼而短暂浮现,当我想跃入,路径又消逝天空中。莫名的怅惘令人无处着力,也因此,我入任自己的眼光从玻璃砖墙向外游走,院子边有两棵高大昂扬的木棉树,与生俱来的烈性容不下一点犹豫、怯懦,她混身着火似的颜色,本来就不是为了自怜自艾,面对自己的生命,她也不敢当刺客的。
正因为如此漫思,我忽生灵感,拿起纸片又看一遍,“~~~吹落一两粒瘦小的柿子”让我联想到眼前悬挂于高枝的木棉花,同样艳丽的颜色,同等粉身碎骨的气势。一股似有似无的熟悉感渐渐聚拢起来,在柿子与木棉花、旧日与现在之间,边界消融,意象相互渗透;我吃了一惊,那张纸片像是预言,过去的自己预言现在的自己会特定的情境里发现什么或获得体悟的。纸片上有一抹干血,那是不久前印上的,手指的血已经止了,刚才的小灾难仿佛没发生。我决定煮一壶咖啡,到院子晒太阳。
一直到天暗下来,我几乎没离开院子,可者应该说,没离开那叠手稿。首页右上角,涂涂抹抹后写下两个字“雪夜~~~”,大概是构想中的题目,打算以“雪夜”做开头的吧。“我觉得有块墨在我雪白无垠的脑中磨开”,文章是这么开始的。
第三篇:《悔之一个捡垃圾的小女孩》
那是暑假的一天下午,我做完了作业后,兴致勃勃地出去溜达。
才刚出门没几步,忽然听到背后沙沙作响。我怀着好奇的心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个大概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穿着一件又脏又小的半袖衫脚上套着一双肥大的破皮鞋,正在用一把钩子认真地翻着门后的垃圾堆,发现饮料瓶、易拉罐之类的东西就拾进身边的袋子里。
我悄悄地走过去,她好像发现了我,立即转过身子,怯生生的看着我,她那眼神中充满了戒备和怀疑,我俩就这样对视着,过了好一会儿,我用轻蔑的语气对她说:“你就捡这个生活,身上还那么脏,多少天没洗澡了呀!你再看看我,有吃有喝,又干净。还能上学,你不能吧!”小女孩无声地低下头,眼睛里闪出晶莹的泪花,拾起她的袋子,走了。
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她瘦小的离去的身影,视线不知为什么有些模糊了……我苦苦思索着我刚讲的那一番话,内心里感到深深的愧疚,在责骂自己刚刚的行为。
现在,我后悔了,后悔当初说的那些话,我真想对你说声:对不起。
我再以一名小学生呼吁:救救那些与这位小女骇一样的我的同龄人吧,愿她们早日回到明亮而舒适的课堂吧!
第四篇:《往事》
回忆过去,每个人都有许多难忘的故事。往事像一粒粒珍珠,串起七彩的童年,翻开旧照片,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可以看清自己的成长足迹。
以前,我可是一个爱玩耍的淘气包儿,那次保护环境,捡垃圾的事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星期天,老师让我们带塑料袋以及筷子去旧大路口捡垃圾。我心里一怔:什么!捡垃圾,我最见不得就是垃圾了,别说捡,就是见了也要“退避三舍”。我心里痒痒的,禁不住诱惑,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首先,我用筷子夹住垃圾,再放入垃圾袋,不一会儿,就已经捡了半袋,我高兴极了,可别的同学已经捡了好多。
可我乃好强之人,输给同学,岂能善罢甘休。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战胜别人!我每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两只手配合的像一只手似的,不一会儿,塑料袋就装满了,可他们轻蔑的瞥了我一眼:“你看我们都两大袋了。”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捡垃圾,看着这来之不易的“战利品”,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童年啊,你是多么得令人怀念啊,在成长的道路上,留下一串串无限的足迹,你告诉我,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就是走向成功,坚持就是美丽。
第五篇:《那个老爷爷》
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需要我们去关心,帮助的人。当我们看到这些人时,我们会觉得他们很可怜,很同情他们。X天就有一件事发生在我身上。
X天下午,刚我轮到我们扫地,我高高兴兴地拿着垃圾桶去倒垃圾,到了垃圾堆那里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捡垃圾的老爷爷。
他长得骨瘦如柴,长着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他的生活很贫困。
我拿垃圾去倒时,他正蹲着在捡纸瓶子……那时,我看到他这样,觉得他好可怜,好可怜,我把垃圾拿过去,亲切地对他说:“这次垃圾倒在要倒在那里?”那时,我很想直接把那些垃圾倒在他带的那个垃圾袋上,可他却回答:“你倒在这地上吧!”我便倒了下去,他开始捡了,他在捡时,我还故意看了一下,突然我发现他长着一双长满老茧的手。这时,我真的好想好想蹲下来和他一起捡,可是我想到了我要扫地便冲冲离去。走到半路时,我还不忘记回头看他一眼,他依然还在埋头苦脑地捡着垃圾。
有一次,我也刚刚好要去倒垃圾遇到了他。那天的天气很冷很冷,他那时候没有在捡垃圾(因为他那时没垃圾捡了)他蹲坐在一旁,缩着身子,身体在发抖着,手也已经冻僵了……他一看见我拿着垃圾要来倒,就立即拿着袋子跑了过来……
他好可怜,好可怜……我好同情他,我想,他的儿女应该是抛弃了他吧,要不然他怎么会来捡垃圾呢?怎么会连这么冷的天气都来捡垃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