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2015军队转业政策:军人退役费计算核对项目》
军人退役待遇制度自建立起来,历经多次调整,项目逐渐健全完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退役费随基本工资调整而大幅增加。2011年,总部又大幅提高了义务兵退伍费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2000元。
退役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广大官兵普遍关注,总部制定了统一标准,但因人员类别、服役年限和工资档次等不同,退役费结算金额不尽相同,退役军人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自行计算核对退役费。
一、士官退役费
士官复员退役费包括:
一是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饺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是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是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是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六是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饺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七是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八是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义务兵退伍费包括:
一是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是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是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是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篇二:《2015年征兵政策》
2015年费县县征兵工作开始啦!(附政策规定) 2015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便于广大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了解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收集整理了部分征兵工作政策法规,供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参考。
一、今年征兵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征兵时间节点安排:6月份,搞好征兵宣传发动,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组织对口业务培训。7月份,进行目测初审,做好征兵体检准备。8月份,开始征兵体检、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初定兵工作。9月份,组织审批定兵,办理入伍手续,进行被装发放,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今年征集的对象都有哪些规定?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三、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答: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
四、适龄青年怎样报名参军入伍?
答:从2014年开始,全部实行网上征兵。适龄青年要最迟在8月1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进入网站后,按照说明,先进行注册,而后兵役登记,登记完毕后应征报名。登记报名后须下载打印或拷贝《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站,由乡镇武装部进行目测初审。网上登记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说明,慎重填写,确保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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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报名,我县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设有兵役登记处,应征青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由各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网上登记报名等。每一名应征青年都要严格遵守征兵各项规定,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征兵体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对身高、体重的要求: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身高在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征兵(包括男兵和女兵)对视力的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征兵对文身的要求: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颈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六、适龄青年入伍后在部队都有哪些待遇?
答:2014年国家调整提高了军队人员薪资标准,应征入伍的新兵在两年义务兵期间发放津贴,标准为入伍第一年600元∕月,第二年700元∕月。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士官基本工资平均(不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3190元∕月,中士第一年为4150元∕月,上士第一年为 4950元∕月,四级军士长第一年为6000多元∕月。义务兵退伍补助标准,每年为4500元∕月;士官的复员费也随工资调整相应给予增加,下士服役满5 年约5万多元(含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中士服役满8年约10万多元、上士服役满12年约22万多元、四级军士长服役满16年约30万多元。
七、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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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县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2012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6650元,2013年为9027元,2014年为10275元,2015年为11577元。在西藏部队服役和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分别增发1倍、0.5倍;义务兵期间立功受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会增加10%到50%不等比例(获大军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增发50%;荣立一等功的增发4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20%;获优秀士兵的增发10%)。每年8月1日前,由县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由代发银行负责将优待金划入义务兵家庭的个人银行卡中。
2、优待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交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借有效证件参观浏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3、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4、退役士兵就业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接受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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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教育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由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八、大学生(含2015年高校新生)应征报名及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有哪些优先政策?
答:大学生入伍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2、大学生入伍的时机和地点有哪些?
答:有四个时机。一是当年高考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作为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入伍;二是在校大学生,可在高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伍;三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高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伍;四是已毕业一年以上,符合年龄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入伍。我们建议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伍,从优待金领取、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以及若干年后国家对参军入伍军人新的优待政策的落实都有好处,便于联系,便于查询。
3、大学生怎样报名参军入伍?
答:大学生报名入伍要登录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参加体检政审等。要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将两张表提交到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盖章,尔后带着两张表在院校所在地或回原籍体检入伍;往届毕业生将《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连同《登记表》交户口所在地县人武部。
4、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普通高中生,参军入伍如何保留学籍?
答:由入伍的高校新生本人或其委托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高校新生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等证件,到县征兵办公室申请办理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 4
5、大学生参军入伍后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怎么规定的? 答: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应征地优待金外,还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代偿、减免限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高校在校生和新生退伍后复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最高每年6000元)。
6、大学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7、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答: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除享受其他退役士兵的各项政策外,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 (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8、大学在校生士兵退伍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大学在校生入伍服兵役退出现役愿意复学的,可以在原就读学校进行复学;国家对其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资助;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的专业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九、2015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高校学生入伍的六项新举措有哪些? 答: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2015年退役士兵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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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5军队转业政策:军人退役费计算核对项目》
军人退役待遇制度自建立起来,历经多次调整,项目逐渐健全完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退役费随基本工资调整而大幅增加。2011年,总部又大幅提高了义务兵退伍费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2000元。
退役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广大官兵普遍关注,总部制定了统一标准,但因人员类别、服役年限和工资档次等不同,退役费结算金额不尽相同,退役军人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自行计算核对退役费。
一、士官退役费{2015年退役士兵补助}.
士官复员退役费包括:
一是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饺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是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是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是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2015年退役士兵补助}.
六是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饺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七是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八是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义务兵退伍费包括:
一是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是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是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是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篇四:《2015军队转业政策:军人退役费计算核对项目》
军人退役待遇制度自建立起来,历经多次调整,项目逐渐健全完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退役费随基本工资调整而大幅增加。2011年,总部又大幅提高了义务兵退伍费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2000元。
退役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广大官兵普遍关注,总部制定了统一标准,但因人员类别、服役年限和工资档次等不同,退役费结算金额不尽相同,退役军人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自行计算核对退役费。
一、士官退役费
士官复员退役费包括:
一是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饺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是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是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是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六是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