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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年终考核结果运用(一)
中共建德市委(通 报)
市委发〔2008〕7号
关于2007年度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单位 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2007年度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已经市委、市政府确认,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乡镇(街道)工作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一)工作业绩优秀乡镇(街道)(6个)
新安江街道 下涯镇 乾潭镇 莲花镇 大洋镇 大慈岩镇
(二)工作业绩良好乡镇(街道)(10个)
梅城镇 洋溪街道 钦堂乡 寿昌镇 更楼街道 杨村桥镇 三都镇 大同镇 李家镇 航头镇
(三)业绩优胜一等奖乡镇(街道)(1个) 新安江街道
(四)业绩优胜二等奖乡镇(街道)(2个)
下涯镇 乾潭镇
(五)业绩优胜三等奖乡镇(街道)(3个)
莲花镇 大洋镇 大慈岩镇
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
(一)优秀档次领导班子(6个)
乾潭镇 新安江街道 莲花镇
梅城镇 大慈岩镇 下涯镇
(二)良好档次档次领导班子(10个)
洋溪街道 大洋镇 钦堂乡
寿昌镇 大同镇 更楼街道
杨村桥镇 李家镇 三都镇
航头镇
三、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评结果:
(一)工作业绩优秀单位(23个)
第一组:市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纪委(监察局) 市直机关工委 第二组:人大办 政协办 政法委
法院 检察院
第三组:市府办 市农办 发展和改革局
经济发展局 水利水电局 农业局
第四组:人事局 民政局 移民局
科技局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第五组:国土资源局 工商建德分局
(二)工作业绩良好单位(43个)
第一组:统战部 市委党校 信访局
老干部局 史志办 新闻传媒中心
广播电视台
第二组: 团市委 妇联 公安局
总工会 司法局 科协 工商联 杭州住房中心建德分中心
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联 第三组: 财政局 外经贸局 交通局
林业局 环保局 安监局
建设局 国资公司 旅游商贸局
第四组: 劳动保障局 卫生局 统计局
教育局 人口和计生局 城管综合执法局
残联 文广新局 档案局
审计局 体育局 供销总社
第五组:国税局 质监局 信用联社
供电局 药监局
四、市级机关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
(一)优秀档次领导班子(26个)
第一组:组织部 市委办 宣传部
纪委(监察局) 市直机关工委 信访局
第二组:人大办 政协办 政法委
法院 公安局 团市委
妇联
第三组:市府办 市农办 发展和改革局 经济发展局 交通局
第四组:人事局 民政局 移民局
科技局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卫生局 第五组:国土资源局 质监局
(二)良好档次领导班子(38个)
第一组:统战部 老干部局 市委党校 新闻传媒中心 史志办 广播电视台 第二组:检察院 科协 总工会
工商联 杭州住房中心建德分中心
文联 机关事务管理局 司法局
第三组:环保局 财政局 农业局 水利水电局 安监局 建设局 林业局 旅游商贸局 外经贸局 第四组:劳动保障局 统计局 城管综合执法局 教育局 人口和计生局 审计局 残联 文广新局 档案局 体育局 供销总社
第五组:国资公司 工商建德分局 药监局 信用联社
中共建德市委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08年2月2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领导班子 考核结果 通报
抄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镇机关年终考核结果运用(二)
香泉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机关好形象、建设和谐新香泉”的奋斗目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考核形式和标准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点名报到制度。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值班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值班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或宿办事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4、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派餐单、派差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
5、落实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管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出差办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差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上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
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整,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日制度。实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每周一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1、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2、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4、正面宣传香泉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站所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站所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6、积极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三)述职测评(基本分25分)
1、述职述廉(5分)。采取书面述职述廉和大会述职述廉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期述职述廉制度,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站所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一般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缺少一次扣10分。
2、基层评议(5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对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计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计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计2分。
3、平时表现分(5分)。年终由站所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打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后报分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站所负责人平时表现分由分管领导和分片领导负责打分。
4、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可评定为“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为“不称职”。
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4、站所负责人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分管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区排序末尾的。
5、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6、年终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不在编人员的经济补贴,取全体在编人员的平均分。有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经济补贴:当年调入、调出人员;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经济补贴:(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累计旷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3)当年受政纪、法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4)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
8、办公室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公开通报,处罚、奖励金额当月兑现。罚金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开展机关日常文体活动和有关奖励。
9、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机关年终考核结果运用(三)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使用探讨岁末年初,各级、各地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对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考核。近年来,由于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工作的力度,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考核程序,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内容,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实用性大大增强,并逐步成为了开展其他有关组织人事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本文就此作些探讨。一、用于本年度奖惩。按现行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机关通过年度考核确定公务员(含机关工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合格、不合格)等次;事业单位通过年度考核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应不同的等次,给予相应的待遇。对机关来说,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对事业单位来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增加薪级工资。此外,各地还根据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并结合地方实际和其它方面工作,确定了机关、事业单位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标准,并按相关政策给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兑现奖金。二、用于晋升工资。按现行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务员来说,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对机关工人来说,年度考核累计两年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三、用于辞退、诫勉、培训、聘用。对公务员来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要予以辞退。另外,按中组部、人事部正式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对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对考核结果差的,要通过培训提高能力。对事业单位来说,年度考核结果也是续聘、解聘其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四、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升降。按《公务员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公务
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这里所称的主管机关是指党委及其主管部门。1998年5月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进行。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另外,《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还规定,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等。自然,如果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就不能晋升职务,甚至有可能被降职。以上虽然没有明确定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的关系,但因对领导成员公务员每年也同样进行年度考核,且一般情况下,定期考核要长于年度考核,因此, 年度考核的结果必然与定期考核关系密切,是其重要依据之一。此外,《规定》明确“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所以说年度考核的结果对公务员职务升降有直接影响。同样,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其管理人员的职务升降也应参照以上的相应标准和基本原则进行。五、用于其它奖励。按《公务员法》、《规定》,奖励包括嘉奖、记功等。《规定》提出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另外,也将考核结果作为培训的依据,这种奖励性培训,是给公务员提供职业生涯中更好的发展机会。这种培训,西方国家中已普遍开展。六、用于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任期内,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对报考职称的,因已实行网上报名,只能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因已逐步推行或全面实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竞争上岗资格的审查时,对上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确定等次的,应不具备竞岗资格;只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才具备竞岗资格,同时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聘任。如果是采取量化标准竞岗,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应增加合理的分值。七、用于被考核对象的自明和自用。每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机关对自己的基本评价,
看到自身的优点与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此外,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个别人的好恶恩怨、单纯主观印象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考核结果不公平合理,公务员还有对考核结果申请复核和申诉的权利。同样,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一般情况下,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也应以一定形式及时告知本人,使其达到与公务员相似的目的。(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
镇机关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四)
XX镇机关干部评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充分调动镇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紧扣中心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尊重职能部门的服务支撑地位。
2. 突出绩效差异。通过拉大考核成绩差距,区分出机关干部之间工作绩效高低,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弊端。
3. 体现公开公正。一是把考核指标进一步硬化、量化、公开化,增强考核的刚性,镇纪委负责监督考核过程。二是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科学公正。
二、考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