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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西安社保缴费最低基数及社平工资》
2015年西安社保缴费最低基数及社平工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
2014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19元,月平均工资为4343.25元,2015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606元,上限(300%)为13030元。 四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4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91元,月平均工资为4707.58元,2015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25元,上限(300%)为14124元。
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篇二:《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名 称: 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 发文日期: 2014-12-25
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平均工资
(一)201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2014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
(二)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具体标准见《2015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附件1)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七)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个人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1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保值费;补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保值费。
1992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并自1993年1月起在原企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因企业关停并转、破产退出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本人申请,记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可不缴纳保值费。
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金额详见《2015年度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附件2)。
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575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一)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9315元,其中6575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4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二)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7387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标准为:按40%比例缴纳为101400元、按35%比例缴纳为88725元、按30%比例缴纳为76050元。
六、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0184元。
七、有关事宜
2015年度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75%;月记账利率为2.29‰。
201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75%;月记账利率为2.29‰。
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0.35%;月记账利率为0.292‰。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执行。
附件:1. 2015年度相关待遇简表
2.2015年度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
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附表一
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附表二
篇三:《上海市历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及社保缴纳基数、比例一览表(1993年-2015年)》
上海市历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及社保缴纳基数、比例一览表
篇四:《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一览》
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一览 上海最低工资2020 国内资讯来源:中商情报网时间:2015/4/2 责任编辑:liuyang 评论 繁体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今起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
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另外,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从4月起调整,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同比增长10.3%。
上海最低工资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增至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90元;2015医保年度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到39万元。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相应提高。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4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人均由1680元调整为1850元,增长10.1%。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从5月1日起从1550元/月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从自2015年3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起执行。
珠海最低工资标准
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元/小时。
中山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13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12.5元/小时调整为14.4元/小时。
江门最低工资标准
从5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30元/月调高到13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1元/小时调高到13.3元/小时。
岳阳最低工资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250元/月,相比去年的1145元/月,此次调整上浮逾10%;同时,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工资每小时也从10.9元/小时调为11.9元/小时。
湘潭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湘潭市城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
海口三亚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1月1日起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2元。
篇五:《2015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9589元》
2015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9589
元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05-13 16:00
2015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9589元,与2014年的36390元相比,增加了3199元,同比名义增长8.8%,增速比2014年回落2.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5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2%。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43439元、36478元、32773元和32176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东部9.0%、中部8.2%、西部8.1%和东北5.3%。{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表1 2015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719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0441元,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44898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6倍、1.27倍和1.13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8869元,住宿和餐饮业31889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631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81%和87%。
表2 2015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放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也包括实物性质,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国共调查60万家单位,抽样比约6.9%。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6.由于城镇私营单位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主要是一些小的区域性行业协会,如寺庙管理委员会、种植养殖协会等,调查样本量小,代表性不足,故未在表中列示。
篇六:《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
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2015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463元
6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透露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与此同时,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由于市人社局尚未正式发布各档缴费金额,但记者初步计算发现各档金额均有变化。在2015年度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