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亚投行真正的风险在哪里?》
亚投行真正的风险在哪里?
关于中国倡议的亚投行,美国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架不住中国一直告诉世界这个银行会
有“特效”。随着相信“特效”的英国的加入,抵制亚投行的美国联盟“DUANG”的一声
垮塌了。不但德、法、意等50多个国家递交了创始成员国申请,连美国自己也不得不表示
了要与亚投行合作的意向。最终,围绕着亚投行的国家间博弈,以美国的盟国纷纷加入亚投
行而告一段落。这普遍被认为是中国的胜利和美国的失败。但是,事情并非如此单纯。
创建一个金融组织相对来说是容易的——只要有钱就行了。但要让这个金融组织持
续地发展,则是另外一回事——它还得不断地赚钱。特别是亚投行这种发展银行与一般的银
行不同,其目的是要对贫困国家进行援助,同时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而这两个目标并不那么
容易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关于亚投行的真正考验还没有来临。如果亚投行的规程设定不满
足相关国家的要求,或投资运作得不尽如人意,那么这些当初蜂拥而至的国家也更有可能会
一哄而散。中国将50多个国家拉到亚投行这条船上,赢得了面子,但随之而来的国际压力
也是前所未有的。这些国家之所以上船,可不是因为喜欢中国当老大,而是为分一杯羹而来。
亚投行能否走出“中国式投资”的怪圈?
过去的12年间(从2002年到2014年),在中国对外投资高速增长,吸引外资增长
速度却放缓的背景下,中国逐渐成为净对外投资国。有统计表明,这12年里中国境外投资
猛增50倍之多,直接投资存量超过6600亿美元。仅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就达到1400亿
美元左右。由于这一年的中国对外投资比中国利用外资超出约200亿美元,表明中国已正
式成为资本净输出国。
中国海外投资逐年扩大,吸引力见涨,但是它却面临着回报不理想的问题。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2014中国100大跨国公司的海外资产和海外员工无论是规模
还是占比都比上年有所上升,然而海外营业收入的平均占比却由22.25%降至20.86%,下
降了1.39个百分点。这直接反映了中国公司海外业务投资回报率不理想。
其中最令人难以释怀的案例是在2008年,中钢不顾澳大利亚本土的反对声音“敌
意收购”中西部矿产公司,结果在收购成功后周边的港口、铁路均被拍卖给日本三菱公司并
随后停止建设,导致中钢收购的矿产无法利用。这家巨型国企以亏损严重、退出国企100
强、决策者被调查而惨淡收场。类似的情况在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身上经常发生。商务部研
究中心顾问吴东华教授则表示:中国“海外矿产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70%是失败的!
充分说明了中国以往海外投资的风险之高、效益之低。
基于这样的历史记录,很多学者认为由中国主导的亚投行未来的风险在于投资效益
难以保障。因为在亚洲,虽然因基础设施短缺而制约了经济发展的国家有很多,但也正是这
些投资需求国的国内政局极度不稳定,是世界上最无法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国家。此前中国在
这些国家多有投资,但经常血本无归。特别是在亚洲的基础设施投资,如泰国的大米换高铁
项目、柬埔寨的水利项目、斯里兰卡的港口项目近年来都遭到叫停,中资企业损失严重。
最大的风险是“模式风险”
当然,对于一心谋求大国地位的中国来说,其创设亚投行的目的更多的是政治性的,
为“一带一路”的战略和中国金融地位进行铺垫,至于赚不赚钱尚在其次。不过,即使是基
于这种考虑将投资回报放在第二位,亚投行所面临的政治和外交上的风险仍不同低估,甚至
其影响有可能超过单纯的经济风险。我将它命名为“模式风险”。
对外资本输出的“模式风险”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模式,二是对外投资
模式。在内部管理方面,英、法、德、意等欧洲国家的加入,一定是以谋求董事席位为目标。
而在中国宣布放弃否决权的情况下,亚投行内部的管理将呈现典型的多头协商局面。中国必
须学会在金融多边组织中发挥协调作用,否则亚投行将在董事分歧的情况下失去能力。迄今
为止中国仍未明确亚投行的基本章程原则,这也表明内部协商的难度。
关于对外投资模式,最重要的不是投资回报,而是处理好投资和治理之间的关系。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真正实现多边开发银行目标的生命线。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以往在进行
投资时的核心议题正在于此。当然,许多得不到投资的发展中国家对于两大银行的批判也正
在于两者所坚持的投资与治理挂钩原则。
来自华盛顿的希尔顿教授曾任亚洲开发银行的总裁顾问和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他的
成名作书名叫做《联盟的诅咒》,描写的正是美国和世行冷战期间所进行的对外援助和投资,
很多情况下带来的是严重的问题而不是进步,甚至制造出美国至今仍很头痛的敌人。他也曾
专门向我谈了他的担忧,即中国和亚投行可能会步美国的后尘,在那些国家进行无效投资,
甚至有可能催生坏的发展模式。他在全球参与了多个世行项目,经验表明,缺乏治理前提的
投资经常会引发投资对象国更严重的国内问题。
世界各国在亚投行上的态度:深蓝色为已经签署合作备忘录的亚投行创始国;浅蓝色
代表所在国家和地区已经批准成为亚投行创始国;黄色为正在考虑申请加入的国家和地区;
褐色为既没有申请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的国家和地区;灰色为尚未表态国家和地区。
世界银行的投资教训
确实,只问投资而忽视治理,在世行和亚行以往的经历中有着特别惨痛的教训。对
于一个治理结构不良的国家来说,大笔资金的涌入有可能对投资者和投资对象国带来双重的
消极后果。
消极后果之一是刺激腐败。过去数十年时间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援助机构,
世界银行扮演了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净水系统、教育机构、通讯设施等进行投资建
设的角色,很多人因此受益。但问题是,相关的项目资金却难以监管,非生产型公共消费大
增,让这些国家的腐败情况更加严重。世行2014年的报告显示,有高达85%的援助资金被
挪用,而非按照原计划发挥作用。
消极后果之二是加速贫富分化。本来亚行和世行的贷款是为了提升穷人的竞争力。
但由于这些国家本身的制度设计是排斥穷人的,所以从项目中受益的往往是精英阶层。而贫
富鸿沟进一步拉大,社会矛盾更加突出。有数据显示,从1970年到1998年,经过28年
的不断援助,非洲的贫困率从11%迅速飙升到66%。
消极后果之三是造成“援助依赖症”“世行依赖症”。即治理水平过低的国家会因过
度依赖援助而自身造血机能退化,经济发展无力。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依赖援助的非洲
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为负数。离开国际社会的援助,这些国家可能一夕之间就会垮下来。这可
能是国际援助史上最大的教训了。
治理水平决定投资效益
事实证明,那些接受世界银行贷款而运作良好、回报率高的国家,如中国、博茨瓦
纳等,本身拥有足够的治理能力,因此才能将外来资金真正化为发展的动力。也许中国人自
己认为自己的治理水平不怎么样。但实际上就目前的治理水平来说,中国已经被认为是世界
银行最大和信誉最好的客户了。到2003年上半年之前,世界银行已经为中国245个项目提
供贷款大约366亿美元,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巨大。而中国的发展也成为世界银行在过
去主要的“政绩”之一,双方皆大欢喜。
相比较而言,比中国的治理水平更差的国家有的是,那就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了。有
曾在世行工作的朋友就抱怨说,在印度就连买个火车票这样的事情都要向基层官员行贿,虽
然印度的火车票价很低,但几乎每走一步都要涉及到贿赂的问题。他认为还是中国的火车站
服务好,按价交钱就能买到票。有在非洲投资的企业,中方经理与本地员工奋斗了一年,最
终连员工上班迟到的问题都无法解决。在这样最基本的治理能力缺乏的投资环境里,资金最
终会去向何方,究竟能不能起到帮助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这也是世界银行和亚行一直将
投资对象国的治理水平作为投放贷款前提条件的原因。当然,这样做是不是剥夺了这些国家
发展的机会,则是另外一个被热衷讨论的问题。但毕竟,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经济学家
Kenneth Rogoff所言,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说,稀缺的不是现金,而是有能力的政府。
而这个环节正是亚投行可能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所在。以往中国自己的对外援助向以
“绝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干涉内政”而著称。经济学家费恩波姆发文称,中国的贷款从不
过分关心减少贪污,提高透明度,或者提高私营公司的条件;它通常要求受援国家,购买中
国产品或者雇佣中国工人。确实,只提经济条件、不设治理前提的投资,有可能摧毁世行在
过去几十年里用惨痛教训所构建起来的投资防火墙,甚至让这些国家败坏的治理水准雪上加
霜。这正是外界对于亚投行的投资模式最为质疑的地方。
中国的对外经济模式
中国在以往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足堪世界各国借鉴的经验,但也引发了严重的
问题:收入分配体制不公而致贫富两极分化;企业与政府关系过于密切易催生腐败;片面强调
经济发展带来环境恶化,等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问题都是中国的国内问题,由中国
人自己来承受。但随着中国经济逐渐走向世界,这种发展模式中的问题也随之“行销”世界。
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说过,中国经济走向世界可分为三个阶段:产品、公司和国
家。现在回头看来,在中国经济以“产品”走向世界的阶段,欧美国家由于贸易体制成熟,
“中国制造”的情况还好。但在俄罗斯、东欧等市场经济不健全的地方,“中国制造”几乎
成了“问题产品”“质量差”的代名词,对这些国家与中国的长期合作带来了恶劣影响。
在中国经济以“公司”走向世界的阶段,对外投资主体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如前
所述,不但对投资的管理不善,亏损严重;而且过度追求资源占有,让中国在所在国饱受“新
殖民主义”的指责。有时还两者都沾边——像中钢集团在澳的“敌意收购”,既亏了钱,又
背负了恶名;而中资企业在东南亚的热带雨林开发,也饱受争议。
而今,中国经济开始以“国家”走向世界。关于“中国模式”会否影响其他国家的
发展模式问题随之被世界各国重视。美国、日本对亚投行的谨慎态度,欧洲国家一再强调亚
投行规则的制定程序,如果抛除形式上的正义,其实质是表明了发达国家对于“中国模式”
中负面问题的忧虑。从这个角度来看,亚投行虽然是一个聪明而大胆的尝试,意在整合世界
金融资源助推亚洲发展。但就以往的投资和援助方式来看,与上述风险高度耦合。除非中国
创新和改变现有的投资模式,否则很容易被自己的强大投资能力所累。
不过,好消息是,2014年习近平在参加布里斯班G20峰会上明确提出,中国支持
加强全球制度,而非弱化全球制度;中国也支持世界银行搞的“全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愿
意把自己的“一带一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纳入全球计划中。如果这些提议
仍然有效,就意味着,在以“国家”走向世界的阶段,中国也在试图让世界走向中国,用成
熟的全球经济制度来改善中国的制度短板、防止“模式风险”的发生。如过这些提议得以实
践,就不仅是一个亚投行的项目的成功,中国对外经济模式的制度性进步对中国、亚洲和世
界的发展贡献将不可限量。
话说回来,世界各国对亚投行的捧场确实是给了中国面子,但中国自己却不能停留
于这种面子上的成功而沾沾自喜。因为亚投行所可能带给中国的,除了表面的荣耀外,更是
一次站在大国地位边缘的测验。当中国已经被默认为是一个有资格引领世界的角色,被全世{亚投行地点}.
界期待发挥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特效”时,就更需要在一片赞誉声中清醒地认识到可能的
风险——这些风险既是针对中国的,也是针对世界的。
篇二:《“亚投行”的战略构想与实践研究》
湖南科技大学“概论”课
化工工艺4.z班研究性学习材料
研究课题:“亚投行”的战略构想与实践研究
课题组长:
课题组成员: 王南园,杨 丹,方玟璇,王占强,王 峰
课题时间:2015年4月——2015年5月
研究性学习评价表
研究课题:“亚投行”的战略构想与实践研究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亚投行地点}.
篇三:《亚投行运行的四个特点》
亚投行运行的四个特点
作者:徐立凡
历经800多天的筹建后,1月16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57个创始成员国代表团团长共同按下启动键,亚投行正式成立并开业。这是中国首次实现以发起人和规则制定者的身份组建多边金融机构,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如果说亚投行在筹建时期的巨大成功,标志着中国的外交努力和改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诉求得到了广泛认可的话,那么随着亚投行的开业,其成功标准将不仅限于对国际治理体系产生的爆炸性冲击能延续多久,更关键的要看,能否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内部治理秩序,能否与中国的对外整体战略对接契合,能否与国际金融体系的传统平台形成实质性合作,能否规避各种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安全风险,这四个要素将决定亚投行这一新型多边金融机构的生命力和建设性。而从目前的内外部环境看,亚投行的未来,既面临巨大机遇,也不乏诸多挑战。
如何体现亚投行价值观
亚投行的内部治理架构,体现了消除其他多边金融机构固有弊端、凸现其独有核心价值观的特点。
早在筹建初期,亚投行就已确定,其核心价值观是“精干、廉洁和绿色”,对腐败零容忍。一定程度上,亚投行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各成员国以高标准自我约束的主动选择,也是针对现有主要多边金融机构决策效率低下等积弊作出的改革承诺,因此具有很大的先验性。这就要求,亚投行的内部治理结构既要适应其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同时又能对亚洲乃至更大范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出准确判断,及时决策。
从管理架构设置看,亚投行设立了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体现了追求民主和高效决策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理事会由各国财长组成,这是出于亚投行不设常驻理事会的考量。因此,亚投行理事会级别高,而实际权限小。尽管在亚投行运行初期的2016年,贷款和许多初始项目仍需理事会批准,以保证某种政治上的
平衡,但中长期看,亚投行的业务将主要由董事会和管理层掌管。这既能保证缩短放贷流程,又能避免亚投行的运行过于政治化。由于最终大部分贷款将由管理层决定,而管理层的组成多元化和专业化程度最高,亚投行贷款决策的合理性和回报性也因此可以获得较可靠的保证。此外,亚投行还成立了内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进行汇报,这为管理层的决策设置了一道纠偏闸门,有利于运行机制的平衡。
不过也要看到,尽管亚投行实施的是有利于“精干、廉洁和绿色”的扁平化机构设置,但由于贷款决定权分散,难免有人担心,决策权较大的大股东代表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本国的基建项目,导致出现贷款风险。目前,在亚投行的前五大股东中,俄罗斯等国就被认为国内存在较为严峻的经济挑战,有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强烈需求。对此,亚投行将高级管理职位也适当分配给了小股东,以保证利益平衡。同时,亚投行行长金立群宣布,中国将暂不向亚投行申请贷款项目,中国还为欠发达成员国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准备了5000万美元的特别基金,用于支持小股东。这些举动起到了第一大股东的示范作用。
总体来看,亚投行的内部治理架构,体现了消除其他多边金融机构固有弊端、凸现其独有核心价值观的特点。由于《亚投行协定》和其他银行法律及政策文件是与其他各意向创始成员共同商定的,因此今后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