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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最新党费缴纳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二:《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附件1: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
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三是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四是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应缴税款计算公式
前四项工资总和-2000
=500元以下(含500元)×5%;
或 ={500至2000元(含2000元)}×10%-25元;
或 =2000元以上×15%-125元 。
4、机关在职党员应交党费额度的计算办法
以一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为例说明应交党费额度计算方法:
职务工资:430元;级别工资521元;生活补贴:780元;工作性津贴:520元(调整后)。
应缴纳税款:
{(430+521+780+520)-2000}
=2251×15%-125元=94.2元{交党费的标准}.
应缴纳党费:前四项工资(税后)×应缴比例 ={(430+521+780+520)-94.2}
=2156.8×0.5% =10.8元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上述是县直机关各类在职与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和计算方法。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特别是在工资总额变动以后,要及时将党费收缴标准落实到每个党员,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上缴。对实行年奖金(年津贴)制度的单位,参照去年年奖金(年津贴)发放标准平均到每个月进行计算。{交党费的标准}.
附件2: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单
时间: 党组织书记:
××××××党支部
二0一一年 月 日
篇三:《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交党费的标准}.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交党费的标准}.
篇四:《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局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其他
(一)、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
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出)党支部。
(八)、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14年1月起执行。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不得拖延,不得擅自留存和使用党费。
二○一四年一月五日
篇五:《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你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查阅一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了解自己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
篇六:《最新党费缴纳标准》
最新交纳党费标准(转)
发布时间:2010-07-31 来源:原创 发布组织:小山村党支部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交党费的标准}.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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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一、 每月收取党费(人员)标准:
1、 高管:80元/月
2、 总监:50元/月{交党费的标准}.
3、 副总监:40元/月
4、 总监助理:35元/月
5、 经理:30元/月
6、 副经理:25元/月
7、 主管:20元/月
8、 其它党员:按照当月净发工资*规定比例收取
二、 每年的十二月份收取党费(人员)标准:
1、 高管:1300元
2、 总监:1000元
3、 副总监:800元
4、 总监助理:600元
三、开好党费收据: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由党支部给党员个人开正式党费收据;党支部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由党总支给党支部开正式党费收据;党总支向党委办公室缴纳党费由党委办公室给党总支开正式党费党费收据。
四、做好党费台帐(季度、年度收缴数额)。
五、每月25日之前收取(遇节假日顺延)。
六、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交党委办公室。
党费收缴标准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篇八:《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九:《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
交纳2%。
3、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