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上缴部分)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篇二:《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体现义务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全县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党(工)委的党费上缴基数进行重新核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交纳的比例和基数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8、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见附)。
二、核定党费工作安排
1、党支部登记造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根据每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算出缴纳党费数额,并认真填写《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见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要同时报送2011年7月份上级人事或工资主管部门确认的实发工资标准材料或工资表复印件。
2、党(工)委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工)委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支部的《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进行审核。对没有按规定核定党员党费的,要及时纠正,对纠正后仍不执行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组织部审查核定。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对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查核定,并确定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基数。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要把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纪律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党(工)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加强督促。各基层党(工)委要召开会议,对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进行具体布置。组织委员、人秘科长(办公室主任)要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专题讲解,确保所辖党组织领会文件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对未如实进行党费基数核定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醒并予以改正,确保党费基数核准、核实。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见附),将相关材料按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保工作圆满完成。{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附件:
1、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党委年度
党费上缴基数核定表(汇总一)、(汇总二)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3、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
4、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
中共FY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10日
篇三:《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我院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费的收缴情况
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共计收入246835.55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全院党员共缴纳党费245521.94元。其中:2000年度28378.99元,2001年度45393.41元,2002年度59763.32元,2003年度67747.42元,2004年1月至9月 44238.80元。
2、党费利息收入共计1313.61元。其中:2000年度72.60元,2001年度84.21元,2002年度487.08元,,2003年度229.11元,2004年1月至9月440.61元。
二、 党费的使用情况
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共计支出157802.86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的规定, 学校每年将所收党费的60%上缴陕西省教育工委,共计上缴120742.45元,其中:2000年度上缴17000.00元,2001年度上缴27236.00元,2002年度上缴35858.00元,,2003年度上缴40648.45元。
2、向各党总支下拨党费,共计20993.00元。
3、向各总支下拨党建活动经费8400.00元。
4、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年度《党建》、《当代陕西》等党刊共计支出1890.00元。
5、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订购党员学习资料等支出5680.00元。
6、党费利息税97.41元。
三、 党费结存情况
截至2004年9月底,全院共结存党费92667.79元。其中,1999年底结存党费
3635.10元,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结存党费89032.69元。
四、 党费管理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
2、组织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专款专用,党总支都和支部党费实行专人负责。因此,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作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无差错。
3、全院教职工缴纳党费以支部为单位,能够认真扎实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上缴党费。实行组织委员工作责任制,组织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催收和上缴党费等日常工作,离休等大多数支部能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党费上缴至组织部,组织部开具盖有组织部印章的收款数据。
4、簿、册齐备,手续健全。为了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组
织部能够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帐簿,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
5、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用于党内的活动,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6、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印发了“关于陕西教育学院党费下拨的有关规定”,对党费的审批权限和使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总支对所下拨的党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7、实行党费收支公开。组织部坚持于每年年底将当年各党总支上缴党费的数额、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党费和党费使用、结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关于××××年党费收支情况的通报”,印发到各党总支并要求基层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通报公布,以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8、我院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平时能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增资后重新核定的标准,及时补交差额。
9、每年年底组织部都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内年报的重要内容,
篇四:《党费交纳明细表》
党费交纳明细表
单位: 年 月 日
说明:党费上缴至6月30日以前
篇五:《党费收缴报告单》
党费收缴报告单
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说明:党员活动在本支部,党费均在原单位缴纳。
2012年党员缴纳党费核定表
篇六:《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关于米坪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
报 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对乡党委2006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我乡共有党员295名,其中机关46名,农村党员249名。截止2011年6月30日,共收到自2006年以来各党支部(9个)上缴党费总额为51088.1元,其中2011年前两季度共上缴党费5723元。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2006年以来,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及各级组织部门规定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二是指定党政办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成员责党费收缴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做到党员、党支部交纳党费有登记,党员、党支部缴纳党费
均开具党费缴纳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相关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缴纳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2、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3、因行政管理脱节,除教育支部外,其他支部部分党员有收入情况掌握困难,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4、退休人员中党费收缴难度大,存在未能及时交纳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使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同时建议党政办:为及时督促各支部按时完成党费缴纳
任务,充分调动各支部收交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七:《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一)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l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l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四)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曰起交纳党费。{南通党费上缴查询}.
(六)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直属机关工委上交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九)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十)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一)党组织应当指定专人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费收缴人员须将党员应交党费的比例及数额、实交数额、交纳时间等如实登记清楚。
(十二)下级党组织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党支部(总支)应将党员当月交纳的党费在月底前上缴。
(十三)上缴党费不得少交或拖延。对不足额或不如期缴纳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催缴。被催缴的党组织自接到催缴通知之日起,须于30日内将所欠党费上缴,并书面报告欠缴原因。催缴不交的,要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摘自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细则)
你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计907(590+317)党费应缴 4.5元~5元
孩子,1、今天上午8:30 已将档案寄出。其EM173999308CS 大约15——16日到你处;望查收。党员材料也在其中;你的
党费应缴你工资905×0.5%=5元在家是这样;档案里也是这样。 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在职人员党费收缴基数=应发工资-应缴税额≈应发工资×0.95若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0.5%若基数在3000元~5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1%;在校期间可参照执行。
2、你妹期盼用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