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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年终分红协议书》
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海南佳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薛云贻,身份证号码:13063619771220001X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年终分红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年终分红的定义:
指乙方在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所占的比例。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年终分红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年终分红的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分配给乙方共 %的年终税后净利润的分配比例,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 %分给乙方。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的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乙方取得的该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的股权,不得以此分红比例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分红比例的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年终分红比例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地方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1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商业机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红权力,并视情节严重决定是否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海南佳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员工年终分红协议(律师修订版)》
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表彰公司工作突出的精英人才,计划实行年终分红奖励福利。甲方经考核,同意乙方享受该项福利,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年终分红的界定
本协议中的年终分红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甲方在每年的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中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收益,以奖励乙方。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一部分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年终分红的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分配给乙方共 %的年终税后净利润的分配比例,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 %分给乙方。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甲方经营亏损则没有分红标的。
3、乙方取得的甲方的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
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对于乙方的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的股权,不得以此分红比例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及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分红福利。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分红比例的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年终分红比例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年销售额达到 后方可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福利(相应具体工作任务文件作为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地方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否则乙方不仅不能享用本协议的福利,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5、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方每年的年终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六、保密义务
无论在双方劳动关系期间还是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都应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商业机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红权利,并视情况追究乙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双方应另外签署其他的书面文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本合同是 年 月 日签订于XX
篇三:《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少女衣舍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 (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骨干员) (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甲方(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的经营管理,实现多元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信、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团队联合合作经营(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旗下品牌“少女衣舍”,甲方给予乙方占有分红权及经营管理权利,乙方为甲方的骨干员工, 将会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 为鼓励乙方积极为甲方服务,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分红比例:
1、乙方团队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标,甲方承诺给乙方以年度纯利润的 25 %作为乙方团队的分红,以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
2、乙方团队分红细则,经公司研究商讨,特定细则已作为团队责任大小细分,公司职务大小细分原则理念:细则如下
3、作为公司整体负责人运营总监(或副总)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5%
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4、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主管(或品牌经理)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7%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5、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督导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3%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6、作为一个品牌的批发店长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7、作为一个品牌的采购人员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8、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库房管理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9、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办公司的后勤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4%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第二条:分红条件:
1、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将库存控制在8%以内,为正常有效库存,但库存亏损将按照50%亏损计算。
3、库存控制在10%内,存计算亏损为70%计算,库存控制在15%内,库存计算亏损为90%计算,库存控制超过15以外,库存将按照全部亏损状态计算。(例如:现有进货价10万元库存未处理,折合现金将只有3万元,亏损7万元,亏损比例为70%,亏损部分将从纯利润当中扣除)。
4、公司税后除开年度运营成本以外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5、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6、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年度财务的安排,原则上应在次年
第一季度前支付,并且分两次时间发放,第一次具体发放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15日发放;第二次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每次发放总额的50%)。
第三条:分红与股权:
1、甲方给予乙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权作为分红依据的,即乙方按 25 %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25 %的股权。
2、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商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不能享受分红协议。
第四条:法律起诉:
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财务各保存一份){年终分红协议}.
甲方: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 乙方:骨干员
甲方法定代表人:李芝秀 乙方代表:品牌经理
合同签订地:甲方公司内
二0一五年 月 日
少
女
衣
舍
年
终
分
红
协
议
书 (试用版)
篇四:《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甲方: 广西从礼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员工, 将会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积极为甲方服务,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分红比例。乙方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标,甲方承诺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 5 %作为分红,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年终分红协议}.
第二条: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完成规定的目标方案,每年度规定的目标方案详见甲方每年度的年度规划;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4、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年度财务的安排,原则上应在次年第二季度前全部支付完乙方前年分红。
第三条:分红与股权。
甲方给予乙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权作为分红依据的,即乙方按 5 %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5 %的股权。
第四条: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
第五条: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甲方公司内
二0一三年 三 月 一 日
篇五:《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骨干员),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员工, 将会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积极为甲方服务,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分红比例。乙方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标,甲方承诺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 %作为分红,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
第二条: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完成规定的目标方案,每年度规定的目标方案详见甲方每年度的年度规划;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4、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年度财务的安排,原则上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第三条:分红与股权。
甲方给予乙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权作为分红依据的,即乙方按 %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的股权。
第四条: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
第五条: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甲方公司内 二0一二年 月 日
篇六:《干股分红协议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