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33-154012113001的项目投标并递交了形式为 的投标保证金 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
1、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内扣除该笔款项。
2.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投标保 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
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人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注:
1、此承诺书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放入开标一览
表及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的信封中。
2、未提供此承诺书而导致退保延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篇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 公司{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截止目前贵公司欠我公司往来款 万元,我公司承诺从余款中划出 万元,作为我公司参与 招标投标保证金,直至此次招标投标有效期结束。
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
日期:
篇三:《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承诺书
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为承建 工程,
我公司(本人)自愿向贵公司交纳 保证金 元
(¥ ),由贵公司代向建设单位(或招投标代理机构) 交纳。此保证金如发生建设单位(或招投标代理机构)扣款或不予退回等风险,由我公司(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此保证金请转入如下单位: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 户 行: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四:《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新)》
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 (单位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工程名称)投标,为第 中标候选人,现对该评标结果无异议,并保证不投诉,且继续履行第 中标候选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特申请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小写: 万元)退还至我单位基本账户。
户 名:
基本账户开户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篇五:《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有关说明和承诺书》
承 诺 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大庆市财政支付局:
本人(单位): 自愿
为中标人(投标人) 公司,交纳 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并承诺按规定退回保证金时,直接退回中标人(投标人)账户。本人与中标人(投标人)之间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与支付局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画押)
(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承诺书是大庆市财政支付局为规范投标人或中标人通过借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业务,依据大庆市人民政府第6次协调会议纪要的有关内容制定的,是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债权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向支付局就有关内容做出的书面承诺。该承诺书是经大庆市法制办审核的规范文本。
2、承诺人通过银行卡账户划转资金的,承诺人持银行交款单据到大庆市财政支付局或支付局委托部门(大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填写承诺书,承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画押,同时向支付局或其委托部门提供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人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划转资金的,由承诺人按照要求填写承诺书,并由单位法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向大庆市财政支付局或其委托部门提供承诺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交纳业务在大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财政支付局的委托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交纳业务在大庆市财政支付局建设支付科办理。咨询电话:6371101 6371102
篇六:《投标保证金利息承诺函》
附件:
投标保证金利息承诺函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招投标交易中心:
我公司在贵中心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已于 年 月 日向贵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本投标人因不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利息发票,自愿放弃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
特此说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七:《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承诺函》
承 诺 函
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
现将我单位的基本账户报贵中心备案,并保证我单位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准确性、可靠性,保证我单位在贵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投标保证金只从我单位备案的基本账户中转出,同时也保证我单位的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要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前到贵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因投标保证金或基本账户原因,造成的废标由我单位负责。
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基本账户:
单位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八:《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
根据已收到 滨海新区(角斜镇)2013-2014年农村四级公路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并按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
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
(二)、本单位没有组织和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其他违法违规行
为。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江苏连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4 年 2 月 18 日
篇九:《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海安县人才公寓工程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并按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
(二)、本单位没有组织和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其他违法行为。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2014年2月21日
篇十:《很全面的投标承诺书》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证明
(粘贴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4工程相关承诺书
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1.4.3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1.4.4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1.4.5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书;
1.4.6 保证不借资质的承诺书;
1.4.7 保证不围标、不串通投标的承诺书;
1.4.8 履约承诺书;
1.6.9 对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的承诺书。
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我公司会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我公司承诺,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和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我公司违约。若更换项目经理,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4、招标人认为有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承包人管理班子成员,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并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场,且严格接受业主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每工作日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小时;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出具书面意见后,报发包人代表同意后并报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其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行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2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50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给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3 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外,我公司不会派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参与管理本工程,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发包人向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报告。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给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4.4、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绝不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国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作一次不良记录;
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由招标人联系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