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情与法”主题作文》
【材料展示】意大利某城市有个名叫海因茨的人,他的妻子得了癌症,危在旦夕。该市有个药剂师,研制了一种治癌特效药,配制这种药的成本只有200美元,但他要价极高,每剂要价 2000 美元。为了买到这剂药,海因茨变卖家产,并且到处借钱,但最终只凑得1000美元。海因茨恳求药剂师说: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拒绝了他,并且还说:“我研制的这种药,正是为了赚钱”。海因茨没别的办法,于是在一个晚上潜入药剂师的仓库把药偷走了,结果被警察发现,抓进警察局。
情与法的碰撞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纵有情被天下,更待法网众生
若以爱为名,我固愿让情被天下,让原本冷漠的药剂师,能动情于海因茨对罹患癌症的妻子的不离不弃,舍弃利润,挽救生命。可事实是,并非是医者都有仁心,在药剂师的心中,“赚钱”两字便高于了一切。
若以义为念,我更想有法网众生,让被迫偷药的海因茨,能坚守住爱情的冲击下心中那道法律的底线,另寻他途,渡过难关。而结果是,固然是善心亦入歧途,因海因茨的执念,法律在此便失去了意义。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希冀着故事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但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痛恨药剂师的冷漠就无端要他锒铛入狱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同情海因茨的善良就刻意替他隐瞒罪行,甚至用道德与真情为他辩白。诚然,每一条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次冷漠都令人心痛,每一份真情都让人动容,有时情与法却不能两全。但一个恶人的冷漠,不会让生命的延续从此失却希望的光芒,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纽约市长拉古迪亚在旁听一起老妇人为喂养孙子偷面包的庭审时“为冷漠付费”的善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情与法的平衡?法律又何曾铁面无私到不给人留下活路?
我们总是习惯于用所谓的道德的崇高和情谊的深重来衡量法律的公正,以为道德所赞赏的,感情所趋向的,便也应是法律网开一面的。于是我们把那些“身负血海深仇,手刃杀父仇人”的无理举动叫做“侠义”,为那些“丈夫刻伪章救妻”、“官员挪公款救猫”的非法行为“正名”为“真爱”。可我们忘了,忘了社会制定法律的初衷正是以一纸契约守护不为人之贵贱变更的公正,让“惩恶扬善”的人心所向成为现实。唯有法律,能以凌驾于道德与感情之上的姿态,冷静地推知事件的前因后果,公正地决断人间的是非善恶。
我们正是仰仗法律镇守山河,保民安康,护国无恙。而可笑的是,我们现在却是一面渴望着法律来伸张正义,一面又抨击着法律的不近人情。
事实竟是这样:在道德独大的体系下,我们的爱也鲜明,恨也鲜明,往往置中肯的劝慰于不顾,灭真实的公正于无形。人心易变,由爱入恨可能就只在一瞬间,到那时,我们评判的标准都已更易,是对是错,又该是怎样可笑的结果?我们向往的光明,不就在我们过分的呵护下被隔绝了真实的空气,被一点点消耗,直至一片黑暗吗?我们希望“好人有好报”的善良本意毋庸置疑,只是在“人间自有真情在”的时候,要想驶生命之舟,入社会之海,还要请法律稳坐船头,才无私心误事之虞。
顾四方,纵有情被天下,以心论,更待法网众生。
【延伸阅读】
他们选择“情”,却违反法律
事件一
男子帮血癌病友代购药品被抓
【事件】陆勇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他发现印度仿制瑞士的“格列卫”抗癌药,可增加中国慢性白血病患者的生存希望,且能使患者每月省2万多元药费,遂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药。为帮助千余名白血病病友向印度制药公司汇款购买廉价药,白血病患者陆勇从网上购买信用卡提供给外国公司。2014年7月,他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起诉,案由是妨碍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随后,300多名病友写下联名信,称陆勇未从中牟利,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被抓理由】因这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
事件二
男童脑损伤,父母含泪祈求安乐死被拒
【事件】安徽霍邱一岁四个月大的男孩在父亲上班的快递公司内被传送带卡住,导致严重脑损伤。在当地医院抢救后,1月4日,孩子被转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经过医护人员的积极救治,孩子已经可以脱离呼吸机自主呼吸,并于1月13日出院。
在其出院诊断上记者看到,“缺氧性脑损害、重度脑损害、心肺复苏后、左肱骨骨折、多脏器功能损害。”“入院后给予醒脑静和脑苷肌肽营养神经,家长要求不行治疗及检查。现患儿家长要求出院,予以办理。”“患儿昏迷状态、鼻饲牛奶,面色口唇正常,痰较多。”“两侧大小脑半球脑萎缩、双侧基底节区片状异常信号……”。
患者家属称,现在孩子除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全靠吸氧维持呼吸。孩子的妈妈每隔3个小时就要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因此曾经向医院和民政部门提出给孩子实施“安乐死”。
【拒绝理由】对于家属提出“安乐死”要求,医生肯定予以拒绝,因为这是违背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思考:当“情”与“法”相冲突,我们该如何选择?
思考一:“情”与“法”,该如何平衡统一?
无论立法者还是执法者都应看到,法律的背后还有一个大写的“人”字。失去了人文关怀精神,法律也将瞬间失去存在意义。
法治社会一切都应该依法行事,但法治精神未必就是刻板僵化的代名词,它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往往兼顾灵活性,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所以,执法者、司法者不但要具备精准理解法律专业能力,还要具备人性化的人文情怀。
思考二:“情”与“法”冲突,折射出哪些问题?
社会学家称,我国一些“求死”事件背后反映出社会救济、保障还没有系统化和成熟化这一现实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有限,大多数老人依靠儿女生活,因病致贫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吃药贵、买药难的现实困难,长期困扰着白血病、肾病等疾病患者,即便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打折”仍价格不菲。
篇二:《情与法不是水火不容》
法与情并非水火不容 如今已是法治社会,但“国法”之外,亦有“人情”,这才经常有法与情的碰撞与磨合,从之前的许霆案、邓玉娇案,到目前的廖丹、梁丽案,莫不如此。
据昨日媒体报道,刚刚获得取保候审的梁丽被医院检出患有附件肌瘤!这个消息足以让梁丽一家再次陷入迷惘的深渊,也必然让一直关注此事的公众萌生更深切的同情。根据媒体报道,已经有人士称,梁丽案的处理很可能会出现“轻罪免罚”。
对于梁丽案,我们暂且不去争论“捡”与“偷”之间的法律界定,也不去揣测其“取保候审”背后的法律意图,根据以往事件来看,梁丽被医院检出患有附件肌瘤一事,无疑会让她获取更多的同情和“民意援助”,再加上一直存在的法律争议,梁丽案虽然仍“前途未卜”,但“人情”分量的加重,将使法律的天平更加向梁丽倾斜。
无须讳言,这种“倾斜”不仅无损法律的公正,反而会增强法律的人情味。事实上,“法”并不绝对排斥“情”,法律本身就是民情民意的反映,就包含着对“情”的包容和融合,法律规则的构建也必须基于情理的认同之上。
比如,为救尿毒症妻子,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蒙混过关,四年间涉嫌骗取医院17万余元。这对夫妻的故事牵动了无数人,在网络上被称为“北京爱情故事于是,严肃的法律和朴素的人情发生了碰撞。”。,按照现行的法律,廖丹诈骗案是不难判定的。“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律能否“人性化”一次?,能不能得到法外开恩?但是,犯罪就是犯罪,法不容情.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医疗制度更完善,这场情与法的碰撞是否可以避免?{法不容情作文}.
在泰安,违章停放车辆,可能会发现车上贴的不是罚款单,而是提醒单,上面写着不予处罚,敬请改正。实行一个月先行执法必过去少了一半。由此可看出柔性执法收到良好的效果。
可见,法与情的交融非但不会有损法律公正,还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我们平时说“法不容情”,似乎法律就是绝对的、死板的、教条的,事实上,“法”与“情”并非水火不容,它们之间也有平衡点。公正的司法,不是毫无变通地蛮干,而应“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正如法谚有云:“法乃善良公正之术。”或许正因如此,河南内乡县衙匾额上“天理国法人情”这六个字至今引人注目,为人所津津乐道
篇三:《材料作文“海因茨为救妻偷药”及范文8篇》
材材料料作作文文““海海因因茨茨为为救救妻妻偷偷药药””及及范范文文88篇篇
【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
意大利某城市有个名叫海因茨的人,他的妻子得了癌症,危在旦夕。该市有个药剂师,研制了一种治癌特效药,配制这种药的成本只有200美元,但他要价极高,每剂要价 2000 美元。为了买到这剂药,海因茨变卖家产,并且到处借钱,但最终只凑得1000美元。海因茨恳求药剂师说: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拒绝了他,并且还说:“我研制的这种药,正是为了赚钱”。海因茨没别的办法,于是在一个晚上潜入药剂师的仓库把药偷走了,结果被警察发现,抓进警察局。
要求:①自选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文体不限。②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③不少于800字。④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类似的故事
1、胡适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反之,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2、拉古迪亚市长的礼帽
1935年的一天,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在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的庭审。被指控的是一位老妇人。当法官问她是否认罪时,这位老太太嗫嚅道:“我那两个小孙子饿了两天了,这面包是用来喂养他们的。”法官秉公执法地裁决:“你是选择10美元罚款,还是10天拘役?”老太太“选择”拘役。审判刚结束,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脱下自己的礼帽,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向在场的人大声说:“现在,请各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所支付的费用,以惩戒我们这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区。”大家听了神情肃然,每个人都默默地往拉古迪亚的礼帽中放入50美分。 3、让校规看守哈佛
哈佛牧师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块地皮和20本古书,赠给当地的一所学院。哈佛大学一直把牧师的这批书籍珍藏在哈佛楼里的一个图书馆内,并规定学生只能在馆内阅读,不能带出馆外。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大学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作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大火发生之前,他违反图书馆规定,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了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灾难过后,这本书成了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校长办公室的门,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谢,并对他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赏罚分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对此,很多人表示不解,但是校长不作解释,只是重申了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
建议:
情法并行。“情”出了问题,该“修补”情;法不够完善,该修法;但不能因为“人情冷漠”而犯法。否,则是拆了东墙补西墙,越来越糟糕。
本作文题要注意:辩证认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度,不偏激,够理性和理智。
【范文广场】
1、呼唤良知(穆彤){法不容情作文}.
当患者被病痛折磨得生命垂危,当海因茨为医治妻子变卖家产,当药剂师以高出成本十倍的价格,阻隔了癌症病人痊愈的希望,我看到了那至真亲情被人性的冷漠无情浇灭,徒留袅袅青烟,缭绕人心。
是啊,那些所谓医者仁心的善良本性都去哪儿了?那些悬壶济世的社会责任都去哪儿了?
圣经中有一句箴言,身有疾病,必能治愈,心有忧伤,谁能承当?医者,救死扶伤,积德行善也,亦或是如罗素所言,对人类苦难有痛彻肺腑的怜悯。可是,何来利益熏心,私利至上——“我研制这种药,只是为了赚钱。”药剂师振振有词,似乎理直气壮,可是我们分明看到的是他那病入膏肓,千疮百孔的心灵。他的唯利是图,犹如心灵的“癌症”,我想。纵然是华佗转世,也无奈他何。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张晓风如是说。当然,我们无从苛求药剂师如周月华、艾起夫妇,二十年如一日去跋涉大山巍峨、溪水蜿蜒的行医路;我们也无从苛求药剂师如“走廊医生”兰越峰,去与“过度医疗”的行为针锋相对;我们更无从苛求药剂师如百岁仁医胡佩兰那样,用医德弥合了医患间的裂隙,可是,作为一个药剂师,你至少要保留一点点怜悯之心,你不能只是钻进钱眼里而看不见一个生命正在消失!
物质的铁蹄,已经践踏到了人类的道德高坡,而海因茨,无疑也是受金钱桎梏的一个牺牲品。他的锒铛入狱,罪不在他——倘若药剂师不从中牟取暴利而多一点医德仁心,悲剧自然可免。诚然,如今,并没有法律条文可以审判药剂师的过错,却可以追究海因茨的偷盗,可那个药剂师,不应该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吗?
甘地曾说过,毁灭人类的有七件事,其一,便是没有道德的商业。当社会被物质的洪流裹挟,当世界被金钱与利益充斥,芸芸众生,或争名于朝,或争利于市。如药剂师般,见利忘义者有之,利益熏心者有之。甚至,面对倒在血泊中的小悦悦,我们视而不见;面对落水求救的大学生,我们见死不救——试问,他们的“良知” 都去哪儿了?
其实,解药就在我们自己手中。鲍尔吉·原野说:“一颗健全的心灵应该有刺,一根锋锐的、伴人一生的刺,始终对应着自己的恶行——这根刺,哲学的名字叫作‘良知’。”如果这个药剂师能够找回他已经丢失的良知,也许,他还有救
2、情与法的碰撞(谢雨欣)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
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
篇四:《情与法》
现象类材料命题:
这类材料理解思考时需要注意三点:
一、材料反映普遍性大众或者某种群体行为,需要你透过现象看出本质,发现趋向或存在问题,其思路完全不同于故事道理类 。对于一个真实事件,也不再分析某人如何做事什么结果然后归纳道理,而是看某人的行为反映了一种怎样的普遍问题。
二、材料涉及社会现象或是新生事物,或是消极行为,或者利弊兼具,需要你谈出个人看法,赞成或者贬斥,支持或者反对,又或是一分为二辩证地去看,必须观点鲜明。
三、依照支持积极或贬斥消极或辩证去谈,去揭示出实质、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的思路展开思考和写作。其思路可作如下图示: 积极现象支持,亮观点 产生根源意义价值 推广发
消极现象 反对,亮观点 危害恶果原因根源除办法 辩证结合 亮观点 原因根源正面价值负面作用 解决办法
(就事论事,绝不可脱开所给材料现象){法不容情作文}.
亲情莫大于法{法不容情作文}.
张雨莲 53分 为了奖励考上大学的儿子一台电脑,家境贫寒的父亲不惜偷电脑,这一现象令人反思。亲情是合理的,但亲情莫大于法。
亲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提倡。亲情中的父爱更是珍贵。常言道:父爱如山。自古至今,人们对于父爱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古有曾子为儿子杀猪,今有李嘉诚教儿自立。父爱是人之常情,是我们身为中华儿女必须继承与发扬的。亲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这个人情冷漠的社会中更应提倡。{法不容情作文}.
提倡亲情的同时,我们也应遵守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的权力高于一切。在法律面前,亲情也应让它三分。法律是亲情的捍卫者,也是亲情的境界线。亲情的付出不应该以牺牲法律为代价,否则只会得不偿失。父亲对孩子的爱是没有错的,想为孩子提供一台电脑作为考上大学的奖励是没有错误的,但父亲由于家境贫寒去偷电脑则是违反法律的,这种行为不应与亲情的付出划为等号。偷电脑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而且影响了孩子的身心。父亲为儿子偷电脑,等于想儿子树立了一个错误的典范,儿子
也会学习,以至于影响儿子的未来,得不偿失。在提倡亲情的同时,我们应遵守法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提倡亲情。
提倡亲情绝不是无原则的,必须以自身情况为出发点,不能超越实际。父亲为儿子买电脑来奖励孩子学习刻苦,但家境贫寒实在拿不出钱来,从而发生偷电脑的事。这说明提倡亲情也应以自身情况为出发点,不能无原则。家境贫寒可以换一种奖励方式,不一定非要奖励电脑,可以给予孩子精神上的奖励,如夸奖、称赞孩子几句,鼓励他继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或者父亲可以为孩子亲手做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温暖孩子的心灵,让他懂得父亲对自己的爱。奖励电脑显得太过于现实,过度地追求物质,也会使孩子的价值观改变。过度强调物质,忽视精神的重要作用,甚至会影响孩子在大学的学习。总的来说,提倡亲情绝不是无原则的,必须以自身情况为出发点,不能超越实际。
家境贫寒的父亲不能提供给考上大学的儿子一台电脑作为奖励而触犯法律,这一现象警示我们:亲情莫大于法。提倡亲情是正确的,但也应遵守法律,并结合自身情况。做到了这些,亲情才会显得更加温暖,更加珍贵。
亲情莫大于法。
若为亲情故,法律不可抛 李昕朵 54分 当前社会物欲横流,为实现给考上大学的儿子买电脑的承诺,父亲竟做出了偷电脑这等糊涂事。为了亲情,竟置法律于不顾,这样的事在当前法制社会下是不应该发生的。而高某对儿子不切实际的承诺直接根源。
当今社会,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高某偷电脑是一个缩影,反映了社会上的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有不得已的苦衷违法也不算什么,殊不知法不容情。今年一度成为微博热门的“女儿小陈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便是为社会带来了正能量。父亲违反交规,女儿举报父亲,也许在有些人看来是违背道德的,然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儿小陈的初衷也是为了父亲好。反观高某,为了亲情而逾越法律的界限,可谓糊涂至极。
无论如何,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们都应该遵守法律,自由也是有界限的。古有大义灭亲,而今我们的社会却出现了为亲情而违背法律的乱象,实在足以令人深思。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人
们也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与价值观。高某不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如同开了一张空头支票,许诺奖励儿子电脑,又以拿不出钱做借口偷电脑。无独有偶,在微博也出现了因个人原因,某大学学生公开发布微博指责自己的导师品行不端,诋毁某教授名誉的现象,这种因为个人的情绪而罔顾法律,编造、捏造事实诋毁他人的行为也是违背法律的。
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要不能违背法律。无论是高某或是他人,都是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为实现对儿子的承诺本不错,错的是实现承诺的途径。人们常说,当你撒一个谎时,你就要用千百个谎言去掩盖第一个谎言。没错,高某的做法便与之类似,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亲情诚可贵,守法价更高。在亲情面前,更要以守法为前提。若是自由没有了界限,那这样的自由将是极其可怕的,我们的社会也将动荡不安。因此,在当前我国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相结合的背景下,我们更要树立法律意识。
若为亲情故,法律不可抛。
奖励依理性,守诺莫违法 荆鑫灵 55分
篇五:《法制教育征文》
与法同行 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枣强五中 高桂云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来说,肯定会尽全力的教育好自己的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来说,如何教育学生是正确的,方法怎样才是合理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除了需要拥有广博的知识外,还需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依法治教,依法从教。 我了解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 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法不容情作文}.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
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 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公民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社会用法律来维持秩序;国家用法律来建立在全球的威信。法律是陪伴每一个人一生的武器,也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法制教育征文
枣强五中 刘爱华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 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 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 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
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篇六:《中学生法制征文》
法在我身边
安福镇小学7.2班 文露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我们的守护神
安福镇小学7.1 唐慧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