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16项目资金申报承诺书》
项目资金申报承诺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补助或奖励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
1.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手段的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技术攻关及对外技术合作等项目。
2.具有高技术优势的软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具有或争创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基础软件、软件出口与外包,以及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和产品技术水平或替代进口设备、材料研发与生产相配套的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项目。
3.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与服务项目。重点扶持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的重大数据库开发、网络增值服务等的项目。
4.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面向区域或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等项目。
5.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
1.鼓励创新。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竞争力。
2. 扶优扶强。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环境;
4.公平竞争。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宁波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业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保证手段和专门场所;
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用。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
2.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方向,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符合申请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
1.省级以下的项目实施单位,向当地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当地财政、信息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2.省级单位经可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申请报告须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制作,装订成册):
(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4)有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5)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当年已列入国家或省有关财政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得到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审定与下达
1.省信息产业厅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选,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共同审定补助项目和补助(或奖励)的具体资金数额,并联合行文将预算指标下达给各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2.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各级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2.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信息产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工程决算等材料(编写题纲见附件3)报送同级财政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对完工项目材料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5.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将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专项资金的,将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将责令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2001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1]55号)和2002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监督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信信[200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及xx市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方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资金到位后,我方承诺在6个月内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因故未能实施,服从由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四、我方同意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招标管理办法》(待发)的相关规定,由市旅游委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货物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服务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工程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等招标工作的开展。
五、我方承诺自筹资金应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在项目实施期内全部到位,因故未能完成,服从由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六、保证对《xx市旅游手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分别进行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检查。
七、保证根据市旅游委及其指定专业机构的要求,随时提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的书面材料。
八、保证配合市旅游委做好项目检查等相关工作。
九、保证随年度决算,向市旅游委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十、保证在项目结束2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报告、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及审计报告等材料报市旅游委验收。
十一、保证项目于 xx 年 xx月开始启动,于xx年xx月底结束。
十二、我方保证不会出现下列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同一项目申报旅游专项资金的同时申请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
(二)未按《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内容启动与实施项目;
(三)更改项目实施内容,与经评审通过的内容不一致;
(四)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原计划投资额存在较大差距;
(五)不符合其他事先已约定和本承诺书中的条款。 十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弄虚作假或出现上述情况时,市旅游委有保留停止拨付剩余资金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市旅游委可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变价收入)。违反财经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今后三年内,市旅游委将不再对我方的任何项目给予支持。
十四、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本承诺书自承诺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项目申报单位暨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农民资金互助社保证担保承诺书
我叫家住电话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因
需要,向合作社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元担保。作为担保人郑重承诺,对借款人的借款自愿承担保证责任,愿意和借款人共同履行借款合同,若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本人愿意代为偿还。
我已阅知下列注意事项,本人保证履行担保人的承诺,甘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担保人(签名):
年月日
注意事项
尊敬的担保人,当您自愿为该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为避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请您慎重斟酌签字担保,特请注意以下三点:
一、保证担保承诺书签订后既产生法律约束力,借款人一旦违约担保人应代为借款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请担保人把担保事项告知本人配偶及主要家庭成员,担保书签定后,如借款人违约,本合作社有权处理担保人家庭财产,来偿还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担保人应确切掌握借款人真实情况,如明知借款人不具备履约能力仍同借款人共同隐瞒真实用途,编造虚假事实使本合同做出错误判断为借款人提供资金,或借款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担保人有履约能力而又故意不代借款人履约的,属于诈骗行为,根据情节应负法律责任。
项目资金承诺书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我公司上报2016年《xx-xxx-xxx-x》项目,该项目总经费xx-x万元,其中申请市级财政经费xx-x万元,我公司自筹资金xx-x万元。我公司自筹资金xx万元从公司经营利润中提出。现向贵局承诺,我公司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将按照《xx-xxx-x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xx-xxx-xxx
二〇一四年x月x日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河南省烟草公司:
根据省公司豫烟科[2016]1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申报的2016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获省公司立项,我公司承诺为该项目自筹的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项目申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司)郑重承诺:
我单位申请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www.),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县级报账制的,必须及时进行报账。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15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彭泽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对象
20xx—20xx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20xx年省级点68个,列入本次审计33个,20xx年省级点69个,列入本次审计34个。
二、审计时间
全县在完成专项治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后,应转入第三阶段的专项审计,时间为20天,从20xx年4月21—5月10日结束。
三、审计内容
1、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2、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有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筹资行为。
3、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有弄虚作假、截留、隐瞒、挪用、虚列开支,决算不实等问题。
4、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违反规定,乱支乱花,铺张浪费,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现象。
四、审计程序
1、成立审计组。应提前6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新农村建设点审计对象以3月30日专题会议确定的为准,如需调整审计对象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审计结果征求被审单位意见;3、写出审计报告,呈报主管领导审定;4、下达《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5、整理审计资料并归档保存。
五、审计步骤
1、进驻被审计单位,走访群众,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了解议事筹资建设项目;2、查阅筹资筹劳相关资料和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书等);3、实地察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情况;4、核查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以及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必要时,找有关当事人取证;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小组开会讨论,进行处理、定性。
六、工作要求
搞好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专项审计,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它即是政策规定,又是农民所盼,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效办法;是保护和激发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的治本之策。各乡(区场)镇农技综合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迅速成立审计小组,站长为审计负责人,经管员以及懂审计业务人员为成员,把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方案二: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重点用于补助教育部门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下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方案三:青铜峡市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救灾、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市民政局安排在20xx年5月初和11月中旬各审计检查一次,对8个镇、2个农林场、1个街道办事处20xx-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这次开展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目的,旨在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现和纠正款物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救助效果。
二、检查内容
(一)救灾资金
1、查记录、文件。查镇村两级有无研究分配救灾款物的会议记录、文件、公示照片。2、查名册、手续。查镇村两级发放救灾款物的名册和相关身份户口资料。
3、查款物相符。入户查看救灾款物是否发放到灾民手中。
4、救灾资金收支节余情况。包括冬令春荒生活救助资金,重点查看资金使用,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
1、查档案。查镇是否为每个五保对象建立档案。
2、查资料。查每个五保对象是否签有供养协议并有明确的监护人。
3、查经费发放。查五保供养是否按时(每季度发放一次)按标准(每人每季度660元)发放。
4、查五保安全过冬采取的措施。查安全过冬相关资料。
5、入户调查。询问五保对象供养费领取及安全过冬情况。
6、五保供养收支节余情况。重点放在安全过冬给五保户购买煤、粮等,解决个别五保户生活困难的情况。
(三)临时救济资金
1、查三联单。查看三联单填写是否规范,对所救助对象是否汇总为临时救助花名册。
2、入户抽查。查看救助对象是否准确,所救助金额是否花名册一致。
3、临时救济资金收支节余情况。
(四)优抚资金
1、查名册。查看优待金发放花名册。
2、查三联单。查看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情况。
(五)农村低保
1、查程序。查乡村两级有无研究20xx年度纳入低保救助的人员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查申报审批资料是否齐备,有无违规办理的问题。
2、查人数。入户抽查享受低保户户口本人数与低保证人数是否相符,有无;死亡保、空头保”的情况;
3、查证卡。入户抽查低保证、取款折是否发放到对象本人手中,有无截留、冒领现象。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5月1日至5月15日或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镇(街道、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照此次专项资金检查内容,逐项、逐村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重点检查(5月16日至5月30日或11月16日至11月30日)。检查组将深入镇、村,查看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重点是入户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三)整改落实。(5月1日至5月31日或11月1日至11月31日)整改落实工作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于违纪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提交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臵,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严肃纪律,确保质量。一是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确保自查面达到100%。二是组织重点检查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检查情况要全面如实的报告,不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
(三)纠防并举,建章立制。通过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要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方案四:XXXX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方案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20xx-20xx年中央补助我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聘请中介机构实施专项审计工作方案》以及XXXX的相关要求,拟对本次纳入审计范围的Xxx等15个区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结合审前调查及各区县卫生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审计方案。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XXXXX(以下简称本所)是经XX市财政局审批,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XX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名列前茅,在业内有着较深厚的技术沉淀与企业影响力,业务水平和能力在业内享有盛誉且业绩斐然。公司专家队伍实力雄厚,有具备资深工作经验和专业培训经验并曾有曾在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执业的资深注册会计师,有在卫生系统从事多年财务工作经验,以及近几年多次参与卫生系统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现有从业人员60余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38名。多年以来,已为卫生系统、交通系统、等数百家外资、国有、民营等企事业单位提供过会计审计、税收筹划、涉税鉴证、财税咨询、投资分析、企业改制、内控管理咨询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服务,业绩情况详见附表1:主要业绩一览表。
二、审计组成员
本所拟委派具有卫生系统审计丰富实践经验的4名现场人员进行审计。所委派的现场人员具有多年卫生系统专项审计经验,包括对各区县卫生系统清债项目、全球基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部分卫生系统基层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部分医院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主要人员情况介绍:
项目组长:XXXx,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15年财务工作经历,10余年审计工作经历,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加盟XX市财政局检查组参与对XX等地财政专项资金的督查;曾对XX市急救中心、XX、XX市肿瘤医
院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曾对XX等基层卫生院进行清债审计,对XX医院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XXXX,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8年审计工作经历,在会计、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参与制定XX市卫生系统、XX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市公路局、XX市地产集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任期和专项审计、年报审计、清产核资、上市审计、拆迁审计、地方公路建设资金审计等审计报告标准模版及审核工作。
助理人员:XXX(大学本科)
XXX(大学本科)
以上二位助理人员参与了XXX医院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参与XX基层卫生院清债审计,参与璧山丁家医院财务报表审计等,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所拟安排上述4人进行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现场工作,并计划对每个区县现场审计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
三、审计目的
检查各区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真实性,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拨付是否及时到位,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范围
1、各区县20xx-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各区县20xx-20xx年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相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相关资料;
3、各区县20xx年4季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拨付情况。
五、审计依据
1、XX市卫生局、XX市财政局下发20xx-20xx年《中央补助我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
2、20xx-20xx年《中央补助XX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
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六、审计内容
(一)资金管理
1、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补助标准》,相关资金管理文件是否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并得到有效执行;
2、专项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改变项目用途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对专项资金是否单独建账核算;
2、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可靠,要素是否齐全,账、证、表是否一致;
3、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工程成本的核算是否真实合规。
七、审计程序及审计方法
1、通过现场审计,查阅各区县卫生局及用款单位的专项资金收支的相关文件、拨付时间,查实其拨入与拨付的及时性,检查其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现场审计,检查专项资金财务核算方式,并核对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及拨款单等),检查专项资金收支是否真实可靠,要素是否齐全,账、证、表是否一致,核实其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
3、通过抽查、核对、现场查勘等审计程序,检查乡镇卫生院等用款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其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八、审计方式和审计计划
采取就地审计方式,计划审计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1、审计准备阶段:XX年5月21日至25日(时间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进行审前调查,收集资料,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拟定审计计划及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2、审计实施阶段:XX年5月28日至6月22日(时间约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现场审计。
3、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XX年6月25日至28日(时间约4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工作底稿汇总、复核,全面稽核收集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审计数据,撰写审计报告初稿,提交被审计单位及XX市卫生局交换意见。
4、审计结论阶段:XX年6月29日至30日(时间约2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九、审计原则
1、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2、现场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确保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通过审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是指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第二条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列支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和财务
管理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而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充分参考《广东省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
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大项目相关公司所属部门。
第二章 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预算内容
和比例支出及控制,对因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支出,必须按公司制度和项
目流程要求进行变更申请及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变更,否则财务部拒绝执行。
具体有关费用标准按本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 专项资金例支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列支在科技项目管理中,按以下内容严格管控:
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
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原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
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专用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本公司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
制,必须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资料、专业培训费用等。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
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
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任务等活
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开支标准和会期。严禁开支礼品费、招待费、旅游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而发生
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
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它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
员(如在校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公司聘用的参与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基本建设费:是指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等基本
建设支出,应当单独列示,并参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
其它费用:是指在重大专项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它直接相关的支
出。其它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 付款单据审批流程
第六条 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付款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
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第七条 申购审批流程:
需求人员提出申请—–需求部门最高主管批准—– 总经理批准(按申购金额的权限,如需)—- 采购人员确认—- 发出采购订单—- 供货方确认—- 采购人员提交付款申请— 会计经理审核 —会计部最高主管批准(根据申购金额的权限,如需)—- 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报销流程:报销人根据工作活动,按财务制度整理报销单据,填写对应的费用报销
单,经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审核签字,由会计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根据金
额权限,如需),完成报销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制定,并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
第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即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十八日
第五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
3,管理要求
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
用。
4,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
2,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3,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5,项目验收
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此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公司
年 月 日
第六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社区创建投入,特设立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 万元。为规范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安全社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持续改进等项目的专项投入资金。
第三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街道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四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负责归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创建启动: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启动、项目策划,一系列安全社区促进会议召开等;
(二)宣传培训: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讲座培训、安全视频拍摄)等;
(三)安全促进:主要用于社区安全调查与诊断、项目确定、检查纠错、伤害统计监测等,安全促进项目的投入,必要的设备配置投入补助;
(四)应急管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装备配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救援、安全创建专用设备配置、安全社区创建体系建设;
(五)考核奖励: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目标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促进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考核奖励和创新奖励;
(六)信息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平台建设、专家库建设;
(七)持续改进: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创建项目持续改进,特别是新项目、创新措施应用项目的支持;
(八)经街道领导批准的其它安全社区创建支出。
第六条 对项目组的政策性安全创建支持资金,实行“项目申报、部门会审、以奖代补、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街道创建推进委员会和创建办另行明确。
第七条 南夏墅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出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
(二)确定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编制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决算;
(四)监督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会同街道财经科对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 南夏墅街道财经科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安排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
(二)负责审核并会同市安监局下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三)会同纪检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四)会同上级财经部门对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九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现行财政制度使用,不得用于捐赠、赞助,不得移用挪用。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南夏墅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街道财经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七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①规范政府机构投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到位;
②合规、有效、节约地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并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项目验收标准并通过项目的验收和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本文件主要针对财政专项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的新项目建设可参考执行。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指公司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并获得批复或批准,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且该专项资金形成的成果需要验收和审计。
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①财政等政府机构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
②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③集团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
④其他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①专户管理原则。按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户,用于接收划拨的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调拨专项资金。新开立账户、注销账户按集团《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承担项目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在落实清楚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不需要专户管理后,可申请非专户管理,且需报请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否
则一律实行专户管理。
②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允许超过被批准(批复)的、已备案的、具体的投资项目预算内。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需项目负责人申请,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且需报请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一律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③事前预算原则。专项资金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围,事前明确支出的具体内容、时间、规模、产出目标,项目预算按资金拨付要求进行评审,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④绩效管理原则。集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决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项资金管理操作办法:
5.1、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①各公司财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各公司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理是专项资金的主人,负责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②集团项目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5.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与评审
①项目支出预算由集团项目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依据事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评审。代建项目支出预算须经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财政局评审。 ②项目支出预算应当按各项支出用途明细编列,并明确建设项目各项资金的具体来源;项目前期费中的各项支出,要详细填列支出明细;项目绩效目标要符合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③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先评审后下达”的管理方式。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前,集团项目部不得组织招标采购。经过评审之后下达的预算,作为建设单位开展招标采购的控制性上限,不得突破;招标采购价款超出预算的,作废标处理;对部分工期要求紧的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招标采购可同步进行,但支出预算下达前,建集团项目部不得开标。
5.3 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
①集团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计划,集团根据审查后的分季用款计划将资金拨付专用账户,由集团项目部按照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②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凡未依法组织招标采购的,专项资金一律不予拨付。 ③项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前期工作,可从财政局通过集中采购确定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库中选择并委托代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备案;也可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
④集团项目部不得将工程或其他支出化整为零,逃避招标采购管理。对将单一工程或单一性质支出项目进行拆分逃避招标采购的,专项资金不予拨付。
⑤单位管理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和使用范围,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规定标准的,须事前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⑥因项目管理需要,需动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购置固定资产的,建设单位须事前报市财政局批准。
⑦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前,按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15%预留尾款。财政局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后,可按程序办理尾款结报。
⑧质量保证金按招标采购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期限到期后,建设单位可按规定办理结报。
⑨项目支出过程符合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项目的发票管理制度。
5.4、项目支出预算的调整
①项目因初步设计调整、工程量清单变更、施工图预算调整、料工费涨价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增加,需要调整支出预算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A、凡项目总支出未超预算,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的,专项资金在单项工程之间调剂。其中,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10万元以下的,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调整,代建项目须由项目单位审核后调整;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报市财政局评审确认后调整。
B、凡项目总支出超出预算5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写出超支原因分析报告,报市财政局评审后,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共同研究,由市财力计划安排的结算预备费解决;超出预算50万元以上的,经市财政局评审后,由建设单位写出超支原因分析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②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隶属关系变更、终止引起支出预算级次或财务结算关系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务关系划转、移交手续,市财政局相应办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手续。
③必须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来源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不同资金来源之间调整的,须报市财政局批准。
5.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①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未批复前,原项目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②市财政局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决算审查报告,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尾款清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等手续。 ③项目决算后如有结余,结余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处理。
5.6 项目绩效评价
①专项资金管理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户开立、专款专用、事前预算等方面。 ②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功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管理效率、项目效益等方面。
③项目绩效评价实行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集团项目部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一并报市财政局审查。
④建立预算分配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预定绩效目标、绩效考评结果良好的部门,提出表彰,计入部门考核;对未完成绩效目标、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部门,提出通报批评,计入部门考核。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内控规范的升级和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