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 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国务院废止文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1-24
最近,国务院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见目录)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
失效。(见目录)
其中有关财务方面的条例如下,请事务所各位员工关注: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
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
第二篇 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国务院废止部分法规目录》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第三篇 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
【发布日期】2016-06-23
【生效日期】2016-06-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已经科学技术部2016年第2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万钢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科技部对单独制定的以及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2部规章(附件1)予以废止,对《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等128份政策性文件(附件2)予以废止。
附件:1.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2.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 附件1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4年10月26日
文 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
说 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2、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文时间与文号: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修改
说 明:2013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其中取消了科技部对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跨国境和跨省区域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许可。
—————————————————————————— 附件2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1、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7年2月27日
文 号:(87)国科发条字第0125号
说 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提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2、关于科研单位减少科学事业费拨款比例的核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87年6月20日
文 号:(87)国科发条字0422号
说 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提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3、关于科研单位建立三项基金的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7年9月22日
文 号:(87)国科发条字0708号
说 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等对基金做了明确要求。
4、国家分析测试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87年11月27日
文 号:(87)国科发条字0849号
说 明:废止该文件有利于简政放权。
5、关于科研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8年9月20日
文 号:(88)国科发条字637号
说 明:该文件与新的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不一致。
6、关于使用《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简称KW121表)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88年9月20日
文 号:(88)国科发外字473号
说 明:美国等国家的护照和签证办理政策已发生变化。
7、技术市场统计工作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
发文时间:1990年2月12日
文 号:(90)国科发市字092号
说 明:目前均已参照国家统计局、科技部相关规定开展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8、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科技合作奖”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91年5月31日
文 号:(91)国科发外字392号
说 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有关政策对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授予对象、评审和授奖等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9、关于科技管理干部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1年7月20日
文 号:(91)国科发改字513号
说 明: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10、国家科委行政复议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1年7月31日
文 号:(91)国科发策字534号
说 明:该文件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制品供销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卫生部、公安部、能源部
发文时间:1991年10月4日
文 号:(91)国科发高字732号
说 明:文件主要内容已被2011年修订后的行政法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2005年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替代。
12、关于改进赴国外举办培训班工作的几点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国际合作司
发文时间:1993年1月12日
文 号:(93)国科外字023号
说 明:目前举办赴外培训班均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13、关于加强科研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3年9月1日
文 号:(93)国科发财字475号
说 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等对收入管理做了明确要求。
14、关于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公派出国进行合作研究和交流人员仍持因公普通护照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93年11月2日
文 号:(93)国科发外字615号
说 明:美国等国家的护照和签证办理政策已发生变化。
15、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5年2月23日
文 号:国科发成字〔1995〕048号
说 明:该文件是《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的配套文件,与19号令同时废止。
16、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1996年2月27日
文 号:国科发政字〔1996〕075号
说 明: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
1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
第四篇 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的公告》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的公告
【标 签】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废止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6号
【发文日期】2004-03-31
【实施时间】2004-03-3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施行,现将《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对外公布,其中所列文件从200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共258份)
1 [80]署货字第373号 关于外商自带货物进出口如何办理手续的通知
2 [81]署税字381号 关于实施《专为制造外销商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免税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3 [81]署税字第1028号 关于六机部建造出口船舶进口材料设备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4 [82]署货字第53号 关于贯彻执行[82]外经贸关字4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5 [82]署货字第80号 关于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业务中进口台湾产机器设备的管理问题的通知
6 [82]署税字第414号 关于征收出口关税的若干问题的批复
7 [82]署货字第457号 关于来料加工合同国外客商提供吊扇有关验放和征免税问题的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批复
8 [82]署货字404号 转发广州海关《关于补偿贸易方式中存在一些问题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9 [82]署税字第670号 关于如何确定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性质问题的批复 10 [82]署货联字第1068号 关于贯彻执行对外经济贸易部[82]外经贸关第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综合批复
11 [82]署货字第724号 转发经贸部关于严禁通过外商在国内转手倒买卖我出口货物的规定的通知
12 [82]署税字第1063号 关于对某些灵活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征免税等问题的批复 13 [82]署税字第970号 关于为建造出口船舶而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征免税和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4 [83]税征批第20号 关于外贸公司进料加工成品转售侨汇商店是否可办理核销手续的请示报告
15 [83]署税字第404号 关于中国银行补偿贸易贷款准许用于间接补偿的复函
16 [84]署货字第56号 关于对进料加工业务中从境外进口和经在境外简单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有关监管征税问题的通知
17 [84]署货字第97号 关于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试行《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草案]的通知
18 ( 缺文号) 关于在境外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征免税问题的复函
19 [84]署税字第233号 关于公布《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规定》的通知
20 [84]署货字第381号 关于加强对来料加工审批管理制止违法活动的紧急通知 21 [84]署税字第689号 关于进口冷藏设备以其冷藏产品偿还设备价款特准予以免税的通知
22 [84]署货字第1099号 关于转发《关于来料加工皮劳保手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3 [84]署货字第901号 关于国内麻棉坯布经香港印染后加工服装出口有关问题的批复
24 [85]署货字第229号 关于向香港出口棉纱、棉胚布、棉涤纶纱、棉涤纶胚布须凭出口许可证放行的通知
25 [85]署货字第283号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国发文件废止目录
26 [85]署税字第373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7 [86]货二字第107号 关于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进料加工进口橡胶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通知
28 [86]署货字第113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补偿贸易产品转销第三方的批复》的通知
29 [86]署货字第4号 关于贯彻国发90号文件中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30 [86]税征便字第5号 海关总署便函
31 [86]货二字第120号 关于专为包装出口商品进口的包装材料办理海关手续问题的复函
32 [86]署税字第860号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的通知》中有关海关问题的通知
33 [86]署货字第118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34 [87]货二字第63号 关于专为包装出口商品进口的包装材料办理海关手续问题的复函
35 [87]署货字第245号 关于广东省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引进塘鱼专用运输船按补偿贸易对待问题的复函
36 [87]署货字第141号 关于外商承包来料加工厂有关问题的复函
37 [87]署货字第195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将国内料、件运往境外加工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38 [87]署税字第281号 关于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订购进口进料加工有关手续的补充通知
39 [87]署货字第309号 关于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40 [87]署税字第564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掌握原则的通知
41 [87]署货字第476号 关于广州洗衣机厂补偿贸易项下进口设备改为技改项目问题的批复
42 [87]署货字第883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等部门关于加强综合管理促进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43 (87)署货字第893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44 [87]署货字第1091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听取广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来一补"业务发展汇报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45 [87]署税字第535号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五"期间为国内部门建造船舶所需进口船用设备和零部件仍准予减税的通知
46 [87]署货字第1298号 关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使用专用报关单的通知
47 [88]署货字第403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48 [88]署货字第414号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9 [88]署货字第489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放宽来料加工装配品种限制及有关问题的规定》
50 [88]署监一字第1237号 关于印发海关对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51 [88]货二字第115号 关于执行[88]署货字第403,4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52 [88]署货字第449号 关于认真做好对进料加工贸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53 [88]署货字第751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原已征税料、件制成产品出口退税等问题的批复
54 [88]署货字第897号 关于对将乐莱森柯大理石有限公司进口消耗工具免税问题的批复
55 [88]署监一字第286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物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56 [88]署货字第643号 关于实行专用报关单若干问题的批复
57 [88]署货字第975号 关于进口饲料喂养牲猪出口不能享受进料加工待遇的批复 58 [88]监一保字第134号 关于进口孟加拉黄麻加工复出口按进料加工办法办理的复函
59 [89]监一保字第1号 关于对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外商、私人承包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企业的管理办法》的意见
60 [89]监一保字第12号 关于对来料加工业务方面几个问题的复函
61 [89]监一保字第44号 关于明确重要的"三来一补"项目进口生产用车审批权限的通知
62 [89]监一保字第55号 关于佛山市纺织工业公司以补偿贸易方式进口吸尘机等设备的批复
63 [89]监一保字第48号 关于如何确定来料养殖贸易性质及统计问题的批复
64 [89]监一保字第22号 关于内销进料加工节余的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料件要否补证问题的批复
65 [89]监一保字第25号 关于加工贸易中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处理问题的说明 66 [89]监一保字第34号 关于单纯进口石墨能否享受进料加工优惠的批复 67 [89]署监一字第244号 关于棉花等实行统一经营问题的通知
68 [89]署监一字第66号 关于摘要转发《木材进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69 [89]监一保字第78号 关于对对外加工贸易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70 [89]署监一保字第81号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进口列为一类管理商品是否统一经营问题的复函
71 [89]署监一保字第85号 关于进料加工等几个问题请示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