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第一篇:《懵懂无知的人》
真话很重要
萧江一中 八(3)班 苏丽丽
懵懂无知的人,却因悲惨的结尾而变得成熟稳重,在这一过程中,她是那么真诚,那么天真。
为什么骆驼要带铃铛呢?“父亲”说是骆驼怕狼,为了保护自己而戴铃铛,而“我”幼稚的心灵中却充满了不懂的想法,与父亲产生了争执,我认为因为在沙漠上走路很无聊,骆驼带上铃铛,摇出的铃声可以增添一些情趣。
窗外下着倾盆大雨,上学也快迟到了,我跑着去跟父亲说,不上课了。父亲就找来了鞭子抽打着我,雨声、打雷声都盖不住“我”的哭声,无可奈何,只好去了。“父亲”意外的来校让“我”胆战心惊,“父亲”竟拿出“我”的花夹袄,看着“我”穿上,又给“我”两个铜子儿给“我”。“我”倍受感动,自从那次让我养成了早到校的习惯。六年后,“我”参加毕业典礼的那一天,“父亲”走了,却让“我”变得不再是小孩子,变得更加稳重了。
《城南旧事》这一本书讲的是英子在北京的生活,生活虽普通,但英子却很真诚 ,无论怎样都不说谎,有着最质朴的真诚美。
真就是真诚,真诚待人,不说谎,不违背自己良心的事。
想《老王》这篇文章中的老王。即使自己缺乏营养,眼睛不好使,经济收入有多么微薄,给别人送冰,不仅免费送上门,质量比别人好,价格还比别人实,不贪取别人的一分一毫。
看到这些想想自己,不禁感到愧疚。
有一次,我与妈妈去超市购物,去付钱算账的时候,还没有发现哪位结账的阿姨,忘了算一件物品,回家时,拿出发票仔细研究的时候,发现我们少买一件物品,再仔细看看我们买来的物品,发现其实是阿姨少算了。我心里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太好了,我们赚了!心里不只有多么高兴,真想跳起来把房子拆了。从头至尾都没想到去还给那位阿姨。现在想想,我怎么这么……
考试时,总想把难的题目留下,去看别人的答案,自己抄一下,多么方便啊!自从我读了英子与老王的事,心里的感悟真的很多,像天空中的繁星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一点一点影响着我的心,感染着我。以后考试时,即使有难题也不看别人的,虽然有时会忍不住看一眼,但是我会在要看之前,使劲地捏自己的脸蛋,心里对自己说:“这是小偷的行为,不能做,想想英子,最后即使有难题也不看别人的,哪怕空着,扣分,也不看别人的。每一场考试结束后,自己的脸蛋总是格外的红。
其实“真"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很简单。
考试时,不偷看,拿出自己最真实的水平,考出自己最真实的成绩;生活中无论与谁都实话实说;写作文时,写自己最真实的事。
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分量都重。
第二篇:《那年我们高三》
那年我们高三
那年我们一起读过的高三,我不知道改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那段成就我们梦想的日子,语言总是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情感的表达,高三的生活同样夹杂着许多的味道,让每一个认真走过的人无法在回首时说出其中的情感。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无知的叛逆
高三是怎样的一个字眼,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来说无疑是充满了叛逆的,看着三重门长大的我们,会经常嬉笑着说,对于数学,我只要会100以内的加减乘除就行了,我又不当科学家,还有人喊着,英语不及格代表我爱国的口号,一边咒骂着中国的全才教育制度,一边就真在数学课上沉沉的睡去,在英语课上看起了小说,一直以为那样的自己很有个性,一直以为这样无伤自己的梦想,可是月考的成绩从来不撒谎,表面上依然嘻嘻哈哈的我们开始失眠了,开始吃不下饭了,开始慢慢明白了我们是多么无知,三条腿的马能跑多远?这样的叛逆,这样的无知,只会让自己的成绩越来越差,或许现在知道还不晚。于是我们开始遏制自己的叛逆,开始试着认真的对待,试着和老师和平的相处,试着去学习不喜欢的课程……
那年我们的高三,我们曾懵懂的青春。
高三来的顺其自然,但似乎也有些突然,曾一度希望赶快逃离学校的我们居然有点紧张了,着紧张无关于即将来临的高考,无关于那个大学梦,这紧张有关于那个人。那个我们心里在意却不敢公布的男孩(女孩),关于那个我们那个懵懂的青春,我们怕老师知道,我们怕对方放弃,我们怕考进不同的大学,就这样担忧着、紧张着,我们坚信着这些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学习、成绩,还有梦想,可是成绩从来不说谎,每一次随感情波动的不只有心绪,还有试卷上的成绩,于是慢慢明白了,爱情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太早。我们还没有能力去驾驭它!于是痛苦着藏起心里的那份感情,于是徘徊着让自己无关风月,于是慢慢的我们收起了青春的懵懂。把那份紧张还给那个一直都在的梦想……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孤独的面对。
我还记得初来高中时我那个蹦蹦跳跳的样子,那种远离父母束缚的欣喜无法用言语形容,做什么我们都成群结队,下课疯一下冲向超市买零食、到操场上踢毽子,打篮球、甚至课上都能和前后桌讲个笑话,传个纸条……总之我们从不孤单,上厕所都要结伴去,可是高三来的时候我们突然就忙碌了很多,时间总是不够用,纵有那么一个不会的题型,总有那么一个没搞清楚的语法,总有一个没记住的公式,总有那么一篇没来得及看的课文,于是慢慢的我们开始独来独往,开始和书本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厕所,一个人在教室过周末,当然我们从未疏远只是暂时的,我们孤单的面对……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日夜的拼搏。
那一年我们习惯了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起床,习惯了带着惺忪的睡眼洗脸、刷牙,习惯了闭着眼睛穿衣服,习惯了狼吞虎咽的吃早餐,习惯了早早的在操场上背单词,习惯了在下课铃响起的时候“卧倒”几分钟,习惯了上课前到水房洗把脸,那时我们自己起名字叫“觉主”“觉皇”“特困生”教室里没有了原来的喧嚣,我们开始为了一道题忘了下课的铃声,忘了吃饭的时间,忘了要上锁的宿舍,我们开始在被窝里打起了手电,抄起了单词,背起了课文。研究了公式,做起了数学题,就这样我们曾不分日夜的奋斗,不管严寒还是酷暑……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重重的彷徨。
那一年我记得自己并不是个所谓的好学生,虽然面对人人紧张的高三,我也开始了疯狂的拼搏,但看着遥不可及的分数,还是彷徨了,犹豫了,想要破罐子破摔了,想到即使努力,即使坚持,结果还是不能尽如人意。人生苦短还不如好
好享受一番,何必浪费这大好青春呢?是不是上大学又有什么分别呢?转念又想起许下的诺言,付出的努力,一直的梦想,就这样重重的彷徨,不知道该努力还是放弃。如同迷失了方向的舵手,不知该怎样远航……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无助的辛酸。
那一年事情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哪样顺利的发展,哪像蜗牛一样爬升的成绩也停下了本来缓慢的速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酸,因为我们真的那样坚信虽然慢但是终究会成功,可是当成绩真的停滞不前的时候,我们才真的感受到那是怎样的无助。那种无助无法和别人倾诉,无法在说服自己坚持住。虽然心酸虽然无助还是坚信,只要更加努力一定会成功,于是那一年我们拼了命一样的啃着书本……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破灭的希望。
高三,或许那时候我们的心灵本就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当我们更加努力的时候,当我们不升反降的成绩出现的时候,我们所有的希望和坚持都在那一刻破灭了,那一年我记得我哭了很久,哭着安慰自己,我已经很努力了,那一年我们曾这样绝望的安慰自己,然后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告诉自己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重燃希望。
或许那一年我们真的拼尽了所有,我想我的人生再不会有那么一段更认真,更努力的记忆。那一年失落的我们还是不敢放弃最后机会,我们没有自暴自弃,我们还是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还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我们依然期待着突破的自我期待着成绩的上升,或许我该说黄天不负有心人。或者我该说我们真的努力,又或许我只应该感谢那个坚持不懈的自己,终于在绝望之后,我燃起了新的希望……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曾改变的命运。
那年我高三,短短的一年,仿佛经历了整个人生那么长,我记得自己心酸的泪水,也记得自己欣喜的狂欢,那是一段我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生活,那是一段我不可或缺的人生历程,那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要么被自己打败,要么战胜自己,奔向希望,我没有被打败,我胜利了,我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我开始了梦想的生活,,每每回忆起那段生活,我都庆幸我没有给自己那段最美好的记忆留下遗憾,每每回忆起那段高三的生活,就如同红军走过的25000里长征,走的过程虽艰辛,难耐,疲惫,但是走出来后却充满了感动,欣喜,狂欢……
那年我们高三,我们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一转眼我们离别了高三的苦日子,一切的习惯变得那么的不习惯,以为自己的青春在高三结束的那一刻的到释放。以为自己迎来了人生的又一春,可我们却又常常想起高三的日子,想回到高三的教室看看自己留下的汗渍。想回到高中的教室看看写满作业的黑板,想回到高三的教室看看自己曾经在墙上写下的诗。回教室听黑板下青春誓言是否绕梁不舍离去,想见见一起从黑色六月走过的兄弟姐妹,想见见上课不忍心将你从睡梦中吵醒的老师,现在在大学里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回想起高三的日子,总是有种想流泪的冲动,逝去的高三岁月,永远使我们心中关于青春最美好回忆,那个谁……记得哦,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再送你一句吧,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以往生命的辜负……
第三篇:《决不再是年少时得懵懂无知》
毕业,我们远征或者流浪
不再是年少时羞怯无知
也不再是进校时的兴奋好奇
那岁月的风啊
吹绿了池柳
吹翻了多少懵懂的心事
明天就要天各一方
明天就要天各一方
请再一次压抑内心的激情
静静地再看一眼熟悉的教学楼 和那楼前静静的夹竹桃花{那年懵懂无知的我}.
今夜无言{那年懵懂无知的我}.
夹竹桃花是一种含羞的美丽
我怎么就忽略了如此美丽的你
明天就要天各一方
让我们收拾起前路的无奈彷徨 让我们淡淡地挥手作别
说:毕业,只不过是远征或者流浪
第四篇:《从懵懂无知到现在已过而立之年》
浅谈语文教学与艺术教育的关联
杨春艳
从懵懂无知到现在已过而立之年,在讲台上已经度过了9个春秋,谈到教学,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谈到语文教学论文的撰写,似乎言不成章,仅谈一谈我个人的肤浅看法和体会。
“为伊消得人憔悴”,在几年的教学生涯中,我一直在苦苦追求课堂教学的艺术。我觉得,只有艺术才是永恒的,只有艺术才能吸引人,也只有高超的教学艺术才能吸引学生。所以,在平时的教学中,我思考最多的是如何艺术地处理教材,如何在有限的45分钟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注意力,努力提高45分钟的质量。在我的教学观念里,我不赞成加班加点。原因:一是我觉得靠拖长时间给学生补课,这种办法,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处;二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也只能是“事倍功半”的低效率,甚至没有效果。学生也是人,假如我们每天下班后,硬把学生留下,就算是表面愿意留下来了,又会什么高效率呢?学生经过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的紧张学习后,我们当老师的还把他留下来辅导,如此长期下去,试问这效率会是如何呢?所以,我从不主张放学后留下学生来辅导,打疲劳战,造成学生厌学,到头师生都疲惫而无所得。把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了,充分利用课上45分钟,老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轻松,教学的质量也才有保证。
那么,如何去追求较高的教学艺术呢?本人在此谈几个例子,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事例一
为了一节公开课,我可以一直守在电脑和课本前,饥饿困倦也离我远去。还记得前年十一月份为了准备市里的一个优秀教学实录大赛,晚上我和同事在电脑前面反复修改完备,等到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我们又顶着漆黑的夜色回到温暖的家。一直以来,无论承担任何级别的公开课,我都把这种“煎熬”作为提高自己课堂教学艺术的难得的机会。这个事例,我要说明的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执着追求的精神,事情才会做得更趋完美,教学也是一样。 事例二
特别崇拜高中的一位语文老师,讲起课来滔滔不绝,博古论今,上他的课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初步语文的三尺讲台,我也想成为另一个他。但谈何容易!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想,作为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博览群书,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知识修养,用先进的教学理论指导自己的教学,这才是我们思维之渠,清亮如许的活水。为了提高作文课堂的效率,在作文教学上,我就是运用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理论来指导教学的。现代认知心理学提出,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主要是由其学习方法来决定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一份公报中也指出,21世纪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因此,在作文教学中我运用这一理论作为指导,备课时我大但地
打破常规,不是将如何审题、如何构思、如何组织材料作为备课的重点,而是把学生的学法作为备课的重点。具体做法是:
1.将泛读、精读、揣摩与写作结合起来。叶圣陶先生说,阅读是写作的基础。因此,平时,我会把自己收集的《读者》《青年文摘》等篇幅较短,但大多较精炼的杂志拿到学生面前,供他们有时间为自己充充电。作文训练时,我也会找一些文章,作为范例,这文章的内容不一定与此次的作文有关。它的作用是让学生从中吸取养料。
2、通过范例教给学生不同的写作技巧。我将看起来变化万千的作文整体斩断,一部分一部分来讲解如何写作,例如标题的艺术,人物描写艺术,文章开头、结尾与过渡的艺术,文章的修改等。作文教学的备课,我就是将这些方法作为备课的重点,通过多年的实践,我认为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 事例三
绝对不放弃任何一个学困生,绝对不忽视任何一个学生,让学生和自己可以成为知心的朋友,让自己的课充满趣味。 用课堂本身的趣味性去吸引学生的注意。众所周知,语文教学是一门语言艺术,知识的传授,师生情感的交流,主要靠语言来进行。因此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有必要根据课文内容,恰当地引用富有哲理的名言,适时地与社会热门事件相联系,使之既脍炙人口又发人深省,增强语言的表现力、说服力和感召力。例如在讲授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
勒》时,对于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刻薄,我引用了《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的名言:“世情看冷暖,人面逐高低。”不仅拓展了课文内容,有助于对课文内容的正确理解,而且也是对当今社会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想的抨击,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学习中受到教育。语文课堂教学的激趣艺术是多种多样的。但每一次激趣都必须建立在激发学生认识事物的内部动因上,树立学生的自尊自信,驱动学生的知、情、意、行,从而达到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目的。
未来的路还很漫长, 而教学这门艺术的求索也永无止境,成绩只是鞭策自己向前的动力,如果点滴的成绩值得骄傲的话,那是毫无意义的、毫无价值的自我陶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五篇:《全文参考译文》
“相伴”四十年
江莎莎 严汇
1956年,约翰和我头一次碰面,那时我们都已经是六十多岁了。但说实在的,没有谁像约翰一样对我的人生有更大的影响。我明白怯弱是我的一大死穴,而约翰对此要负大部分责任。尽管别人告诉我,我把“怯弱”掩饰得很好。
我叔叔乔治,住得离我们很近,在老大不小时才娶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女人,她就是我的婶婶凯莉,我最喜欢的亲戚。正因为这场婚姻,约翰·布列尔闯进了我的生活。那个靓丽的婶婶,总是温柔地爱抚我,给我糖果,赞美我,甚至为我的错误找各种借口开脱。这在那些溺爱还没时兴的日子里显得格外稀有和珍贵。对我而言,她只有一点美中不足:她同时也是约翰·布列尔的姨妈。凯莉婶婶的姐姐住在Gloucestershire,约翰是她姐的儿子。婶婶提到他时总会用一个长长的词“我的另一个小外甥约翰”,而且几乎时时刻刻挂在嘴边。(译得真好!)
长大后我才明白婶婶常常提到约翰的用意:一来,她那时对我们而言还是一个陌生人;二来,我妈妈是她的妯娌,又是近邻,也是很可能成为朋友的人;三来,刚开始喝下午茶时没什么可聊的,而“孩子”正是一个比较安全的话题。
约翰和我年龄相仿,生日前后相差不到四天,几乎像双胞胎一样,这在凯莉婶婶看来是件幸事,而在我看来却是场噩梦。也许早在我懵懂无知时,约翰和我就被比较过数百次。第一次我有印象的“比较”发生在我刚上学时。
那时我赖在地上,哭喊着要回家。没过多久,我妈妈就用一种我后来再熟悉不过的口吻说凯莉婶婶的另一个小外甥约翰也是同一天上学,他去上学时别提多开心了,就像小鸭屁颠屁颠地下水。(真形象!)
约翰和我之间的比较就这样持续下去。他真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男孩。我背九九乘法表到四就卡壳,他却倒背如流;我和整数苦战,他却应对分数游刃有余。以前我很欢迎凯莉婶婶来串门,现在我却讨厌她来。尽管她还是那么漂亮可人,笑容满面,还是愿意一起玩小孩子的游戏,也还是会随时从她的手提袋里掏出巧克力或零用钱。但是,每次她前脚刚走,妈妈就会说那讨人厌的话:
“凯莉婶婶刚告诉我,约翰·布列尔···”
那些比较无一例外地对我不利。约翰这个男孩真是太“不幸”了。他每次踢足球非得成功射门,每次打棒球非得得分,(此处的口吻处理得真到位!)而我一碰到运动就玩完;踢足球会掉进烂泥,得了感冒不说,还变成支气管炎;玩板球就会拿“鸭蛋”(零分),不但连最好接的球都接不到,还会出鼻血。“比较”让我太清楚自己的无能,以至于父母说约翰·布列尔是“神童”,我都从没想过他们的弦外之音。(译得太棒了!)我光从字面理解,还以为他们像我一样敬畏,仰慕约翰。
妈妈总是带着那一丝令人可怜的自豪感,来宣传我所有微不足道的成就,对我却总是适得其反。在我上小学时,有一次我的小故事在杂志上发表,可把妈妈乐坏了。她说:“一定再给我要一份,好让凯莉婶婶寄给约翰的妈妈,给她瞧一瞧。”可她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多大的“反击”!下一封信就告知我们{那年懵懂无知的我}.
约翰获得了奖学金。
我们俩孩子从未见过面,这对于不到四十的人来说可能是件匪夷所思的怪事。但在那时,从Gloucestershire到Suffolk的旅程时间,正如现在从Gloucestershire到纽约一样长,而且我爸爸还有点恋床癖,特别喜欢自家的床。凯莉婶婶老是说:“真的,你们俩孩子应该见见面,我保证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有那么一两次,她试图安排约翰假期住她家,但总有些事耽搁了他,这让我感激涕零。
然而,我也经历过一次可怕的“死里逃生(约翰和我差一点碰面)”。一对老夫妇将庆祝金婚,他们是我爸的远房亲戚。他们住在伦敦(要去也算方便),寄来了封邀请函,字里行间洋溢着迫切的期待,挡不住的热情,让我爸都觉得盛情难却。我爸刚接受邀请,凯莉婶婶就兴冲冲地来串门。这世界真是太小了,布列尔家和这对老夫妇曾经是邻居。因此布列尔一家三口也都收到了邀请。
我看到妈妈的视线落在了我身上,我承认,在她的视线中对我的爱丝毫未减,但却掺杂着某种强烈地,焦虑地探究。凯莉婶婶一走,妈妈就对我说:
“你坐在那儿看书,背驼得跟弓似的,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唯唯诺诺地,我站了起来,她又说:“但愿阳光再强些,你的皮肤晒成棕色会好看多了。”从她的话中我知道,我们想象中的约翰是一样的,高大魁梧,超过同龄人,身板挺拔,一张棕色的俊脸,一头褐色头发,就像爸爸护发素瓶上那图片里的男人一样。
走路没有丝毫改变我的弯腰驼背,阳光又偏爱对着干,就是不出来。(就
是这个意思!)妈妈有“天助自助者”的坚定信念,决定尝试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