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话题作文】
检疫票中的货主(一)
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
一、检疫票证管理总则
1、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实行“三专五统一”制度。即: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
2、动物检疫票证实行逐级领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辖区和级别领用动物检疫票证,不得对非用证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票证。
二、检疫票证保管、领发、回收登记
1、动物检疫票证的保管、领取、发放、回收、登记等应指定专人负责。
2、动物检疫票证应专库保存,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确保动物检疫票证保存安全。
3、保管、领发、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应严格按照检疫票证相关登记表的要求做好出入库与领发回收登记,并由票证管理员、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保管、领发、回收票证时应按照领取人(单位)、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专帐管理。
三、检疫票证领取与回收 各乡镇检疫人员在领取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票证领取回收,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预约。
2、第一次领取的票证,其票根应在第三次领取票证时收回。
3、每批领取的票证,应整批全部用完后,才能收回。
4、票证领取回收时,应等候登记并核对属实后签名。
四、票证使用
1、检疫票证领回后应按照编码顺序逐本逐页使用。
2、各种票证使用完以后,应在封面上分别写明牛、羊、猪(50头以上和50头以下)、鸡鸭、狗等动物的具体检疫头数。票据管理人员在核销时必须认真核对。
五、检疫票证遗失登记 动物检疫票证发现丢失的,应立即上报备案,并在报刊上登报遗失声明。
六、检疫票证核销
1、回收的动物检疫票证,票证管理人员应对动物检疫票证的使用情况和统计数字进行审查。并对检疫情况每三月进行汇总统计,填写业务统计报表后,上报检疫主管领导。
2、经审核的动物检疫票证按照相关规定年限,详细登记后实行统一销毁。
检疫票中的货主(二)
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制度
一、检疫票证管理总则
1、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实行“三专五统一”制度。即: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
2、动物检疫票证实行逐级领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辖区和级别领用动物检疫票证,不得对非用证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票证。
二、检疫票证保管、领发、回收登记
1、动物检疫票证的保管、领取、发放、回收、登记等应指定专人负责。
2、动物检疫票证应专库保存,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确保动物检疫票证保存安全。
3、保管、领发、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应严格按照检疫票证相关登记表的要求做好出入库与领发回收登记,并由票证管理员、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保管、领发、回收票证时应按照领取人(单位)、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专帐管理。
三、检疫票证领取与回收 各乡镇检疫人员在领取回收动物检疫票证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票证领取回收,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预约。
2、第一次领取的票证,其票根应在第三次领取票证时收回。
3、每批领取的票证,应整批全部用完后,才能收回。
4、票证领取回收时,应等候登记并核对属实后签名。
四、票证使用
1、检疫票证领回后应按照编码顺序逐本逐页使用。
2、各种票证使用完以后,应在封面上分别写明牛、羊、猪(50头以上和50头以下)、鸡鸭、狗等动物的具体检疫头数。票据管理人员在核销时必须认真核对。
五、检疫票证遗失登记 动物检疫票证发现丢失的,应立即上报备案,并在报刊上登报遗失声明。
六、检疫票证核销
1、回收的动物检疫票证,票证管理人员应对动物检疫票证的使用情况和统计数字进行审查。并对检疫情况每三月进行汇总统计,填写业务统计报表后,上报检疫主管领导。
2、经审核的动物检疫票证按照相关规定年限,详细登记后实行统一销毁。
检疫票中的货主(三)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检疫票证管理员
及出证人员电子票证管理使用操作说明
服务端(票证管理人员使用)
一、添加人员信息
1、登陆江苏动物卫生监督网
2、点击进入“江苏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
3、填写好用户名和密码
4、进入本单位人员信息
5、添加人员
6、填写人员资料
7、填写完毕添加信息
9、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9、已添加到人员的列表中
二、添加检疫申报点
1、进入本级检疫申报点
2、添加检疫申报点
3、填写检疫申报点资料
4、填写完毕添加信息
5、添加成功再关闭
6、已添加到检疫申报点列表中
三、将添加人员和相应的检疫申报点建立关联
1、进入开证功能管理
2、对刚添加的开证人员与检疫申报点进行设置
3、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关联
4、设置相应的权限
5、授权成功点击确定
6、在列表中可以看到已成功授权
四、签收程序(各镇站检疫票证管理员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的检疫票证时,使用签收程序):
操作程序:
1、进检疫证章管理
2、检疫证章申请发放管理
3、发放签收
4、查看详细
5、签收确认。
五、领用程序(各镇站官方兽医从各镇站检疫票证管理员处领用的检疫票证时,使用领用程序,该程序由各镇站检疫票证管理员具体操作实施):
操作程序:
1、进检疫证章管理
2、检疫证章申请发放管理
3、领用
4、详细/领用(检疫申报点的指定官方兽医,一般一个检疫申报点明确一名官方兽医负责领用检疫证明)
5、检疫证章领用
6、填发放的包数或本数
7、进入下一步
8、号段登记
9、填号(连号:起启号、终止号;不连号:一个段号填好添加后,再次进行号段登记,再次添加,直至登记完所有的号段)后添加
10、点击领用确认
11、发货成功
客户端(票证出证人员使用)
一、软件的安装
1、点击资源下载
2、双击“Setup.exe”文件开始
3、点击“下一步(N)”进行下一步操作
4、再点击“下一步(N)”
5、点击“安装(I)”安装程序开始复制文件
6、若计算机中安装有“360安全卫士”“金山卫士”等安全防护软件,将会弹出安全保护窗口,请选择“允许程序的所有操作”,并勾选“记住我的选择,以后不再提醒。”
7、点击“完成(F)”结束程序安装
8、安装完毕后桌面新增快捷图标双击
二、检疫票证的打印与作废
1、点击桌面上的快捷方式
2、进入江苏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
3、填写用户名和密码
4、点击登录进行系统
5、选择所需开的检疫证类型
6、进入所选的具体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界面。比如产品B证
7、按要求逐步规范填写
8、填写完毕即可保存打印
9、电脑上的检疫证号与要打印的纸质检疫证号进行核对
10、如一至点击确认完成
11、打印完成后就列表
12、如果作废就填写要作废的检测证号
13、点击查询
14、查询到要作废的证号点击是否作废
15、点击作废检疫证
16、提示是、否(如果作废就点是,否则就点否)
17、点击是在列表中显示“作废”
三、回收检疫证明
1、登录江苏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
2、登录系统后选择回收检疫证明进行操作
3、选择回收检疫证的类型
4、如果回收动物(产品)A证
5、外省检疫证明通过人工(因为这个系统在省内适用)填写数据的方式回收检疫证明,点击回收则系统提示回收成功。
6、如果回收动物(产品)证,有两种方式。(在线、离线)
7、在线状态下可通过人工输入检疫证号或二维码的方式实现在线获取检疫证信息。
8、输入二维码编号后,点击【查询】,系统得出查询结果,用户进行选择确定后,系统提示回收成功。
9、离线状态下可通过人工填写数据的方式点击回收,系统提示回收成功。
检疫票中的货主(四)
检疫票中的货主(五)
检疫票中的货主(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报检单位 (加盖公章): 报检单位登记号: 出境货物报检单
* 编 号
联系人: 电话: 报检日期: 年 月 日
注:有“*”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1-2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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