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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考评制度 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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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一)

云岩区金惠社区服务中心文件

金惠依字 [2013]4号

金惠社区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 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邓小平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3、“六五”普法领导干部读本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4、区普法办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年度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用法、执法、依法办事情况。

5、履行职务范围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方法

(一)常规性考试考核。主要由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年度或阶段

学法任务进行。

1、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和命题,负责组织中心党政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

2、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本级党政群机关一般干部、村级干部的命题和考试。

3、对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履行职务中学法用法及遵法执法情况的常规考核工作,由中心普法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提请党委、人大、政府采取检查、视察、抽查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二)干部任职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主要由干部管理机关和使用部门实施,中心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配合。

1、领导干部的重新任职、晋升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和守法、执法实绩考核。

2、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行考核。

3、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考核,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

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应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聘任管理人员及对干部进行特殊考查时用闭卷考试,常规性考试和任职、晋升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

六、对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综合素质评估和定岗、晋级、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单位及对象,都应主动配合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八、建立和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辖权,由党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司法所组织实施。

九、本制度由金惠社区服务中心普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惠社区服务中心

2013年3月16日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二)

街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效果,特制定考核制度:

一、街道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公职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六、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上级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建议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依法治理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内容之一。

十一、依法治理办领导小组每年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

法用法情况,评估普法的效果,并将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十二、公职人员学法笔记、学习心得和习题集都经过单位主管普法领导审阅。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三)

苏木塔什中心小学领导及教职工

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一、为贯彻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努力提高行政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广大教师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依法治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教师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施教,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日常教学及社会生活中的各项事务,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三、学法内容包括:

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

2、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论基础知识;

3、与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

4、与本校教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5、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完善教师学习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教师日常的业务学习内容。

五、完善学校行政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六、完善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学校在业务学习中,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七、建立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教育部和市、区教育局对教师法律素质的统一要求,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教师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教师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负责的班级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闹事事件,除依法追究教师本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外,取消其当年评选职称优秀的资格。

九、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本办法由京溪小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木塔什中心小学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四)

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考核实施细则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五)

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局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1、建立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党组组成考评组,适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

2、建立统一学法考试制度。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每年在市直环保系统范围内举行一次学法考试。考试的内容为上级普法办公室规定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要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学法考试制度。在任用领导干部和对领导干部重新任职晋职时,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的依据之一。

4、建立学法登记制度。各单位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干部学法登记和建档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的时间、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和学法考核等内容填入干部学法登记本。

5、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

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年终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重视法律学习的情况,领导干部坚持法律学习制度的情况;完成年度法律学习任务的情况,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六)

炮委发[2009]23号

关于干部述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炮车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述法对象

镇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

(四)依法行政情况;

(五)公正司法情况;

(六)本地本系统有无执法司法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

(七)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

三、述法考评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法。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

(三)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四)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五)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

四、述法考评结果运用

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

五、述法考评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六、组织领导

述法考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学法用法考评制度(七)

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一)建立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立足于各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二)完善“两个制度”

1、学生的学法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将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的通知》中关于“课程设置内容、课程开设”要求,并结合青少年学生学法计划内容,组织进行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学法情况考评制度。学校每学期、每学年都要组织对学生学法用法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学生的学法守法情况要写入学生的操行评定内容。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两个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自护”专题教育活动。未成年学生自护教育是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必修课。提

高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和社会保护功能的自觉性,是防止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最有效的途径。让学生学会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开展“一帮一”教育和矫治工作。针对个别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开展“一助一”青少年同伴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上网的骨干,运用身边的案例,潜移默化地对同伴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加强课余时间的监督和辅导。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要实行学校、年级、班级三级管理,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制定帮教计划,通过 “一帮一”形式,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二)做到“四个结合”

1、法制教育与健康教育要有机结合。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必须“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中小学的课程”及《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或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授课,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2、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活动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

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有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会议,规划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法制教育与特殊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相结合。由于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犯罪现象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要切实做好控制学生流失,加强对待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观念,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4、法制教育与创建“文明平安学校”活动相结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学生违法犯罪,是“文明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前提条件之一,把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文明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

(三)强化“五个工作”

1、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加强学校各个工作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学校法制教育更具有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常规管理,切实做到关心每一位学生。要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和对不到校学生的追踪制度。要把教师家访列入对班

主任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特殊学生要定期家访,学生不到校要及时追踪了解,及时动员回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学校要对学生开展遵纪守法的专题教育,防范于未然。

2、进一步加强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积极占领网络教育阵地是学校法制教育的新课题。针对营业性网吧容易产生“信息污染”,造成中小学生迷恋网吧、道德弱化等问题,充分发挥校园网资源,定期向学生开放,正确引导;对少数沉湎于不健康网吧,导致逃学、辍学,甚至违法犯罪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增强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避免不健康网吧对中小学生的腐蚀。

3、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都会遇到各样的心理困惑。如不能及时引导,极易形成心理障碍,严重的甚至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积极实施教育部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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