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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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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读推理小说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文化与传媒学院

2012级汉文3班

王自强

201201024147

我觉得最幸福的是就是在新华书店用29.8元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而且还是根据企鹅出版公司的原始译本译就。有四个长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和56个短篇组成。不论是110万字的《红楼梦》,还是一百二十回的《三国演义》,更或者是493篇的《聊斋志异》,都没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厚实,只有37个戏剧种类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才堪伯仲的。拿着一本比6.5厘米砖头还厚的巨著那绝对不是一个手机电子书所能代替的。

福尔摩斯是谁?一位在“牺牲”之后能让英国最伟大的女皇——维多利亚自发的发表自己的哀伤的绅士。丘吉尔和罗斯福差点因为福尔摩斯的归属问题影响到反法西斯同盟的关系和第二战场的开辟。在他“逝世”后,英国的的绅士们自发的聚集到贝克街,在黑礼帽上插着白花,表达对福尔摩斯的悼念。英国的皇家化学学会为他颁发了“荣誉研究员”的称号。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小说中的一个虚拟人物。这就是福尔摩斯。

他就像犯罪学和侦探学中的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也是侦探小说中的拿破仑,仿佛是拿着利剑和天平的神所转世似得。

作为这位伟大侦探的创造者——柯南道尔,就影响而言,他可以和莎士比亚、狄更斯等大师媲美。更为重要的是,柯南道尔首次让侦探小说步入世界文学的高雅殿堂,是侦探小说成为与诗歌一样的独立文学而备受世人瞩目。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则成为世界上最伟大和最畅销的文学作品之一,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过:“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推理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称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就它的艺术特色而言,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谋篇布局,独具匠心。“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结构都很紧凑,谋篇布局以奇诡见长。虽然福尔摩斯侦破每件案件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这一点在柯南道尔的后期作品中尤其突出,但读者往往对结局却不感到意外,因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法宝总是其所擅长的逻辑推理。

(二)情节跌宕,悬念迭起。柯南道尔在设计案情时特别注重情节的复杂性与可信度。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设计案中案或连环案。案件的发展往往是出人意料的,一个悬念未解,另一个悬念又接踵而至,而案件的侦破也往往是在悬念迭起的高潮中成就的。

(三)语言简练,简单易懂。柯南道尔的语言凝练易懂,常用对话,这可能与小说的读者群定位有关,毕竟这些小说当时针对的是所谓的普通大众,再加上杂志连载的篇幅有限,因而客观上也要求小说必须语言上简单质朴,情节引人入胜。

(四)叙事手法精妙,视角独特。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就叙事手法而言,可谓自成一家:除了《最后的致意》和《王冠宝石案》采用第三人称叙述、《皮肤变白的军人》和《狮鬃毛之谜》采用福尔摩斯自述外,其余的叙述者都是“我”,即华生医生。他不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同时也是所有案件侦破的旁观者、参与者及记录者,可谓身兼四职。实际上,最早的《血字的研究》第一部的副标题就是“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叙述视角的偶尔变换给叙事增添了一抹亮色,也为福尔摩斯后来的变调自述埋下了伏笔。凡此种种,为福尔摩斯日后风靡世界奠定了优秀的文学基础。

以上是对《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概括,凭感觉来讲,我主要对福尔摩斯的性格,推理和他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充满了迷恋。

一个出色的小说人物,他必须最大限度的接近现实真人,却要超越真人。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福斯塔夫,好色、贪吃、无赖、懦弱、虚假但他又机智、幽默、坏却无威胁。他的缺点可以让我们亲近,甚至取笑,给我们带来欢乐。他的优点可以引发我们对崇高的追求,甚至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激励。这就是“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的结合,是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的协调。福尔摩斯能一眼看出华生去过伊拉克,他能由一个人的衣着推断出他的职业,他能在一个人发呆时看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能辨别140中烟灰,从中知道是那种哪里产的烟,在他破获的所有案件中只4次失败,但没有人可以比他做的更好了。有记得英国人曾这样评价过他们的议会:“除了不能把男人变为女人,它其他的都能做到。”福尔摩斯在破案上似乎可以这样形容了。

但这些还不足以让我深深迷上他。

他的性情古怪,时而亢奋非常,时而萎靡不振,萎靡时,他经常注射浓度为7%的可卡因。他可以双脚搭在沙发上,裹着毛毯,为案情思考一夜,或是为了破案,钻进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化学实验来找灵感。

他对女人具有恐惧症,认为女人只是案件中的一个因素,或是女人不具备理性,不结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他却深深记住了打败他的女人,提起时都不称姓名,尊称为“那个女人”。他对女人没有感觉却善于奉承女人,特别是为了破案的需要,他可以和美女结婚,创造烂漫,在案件结束后便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他的小提琴拉得不错,但要看他的心情;他的枪法不错,喜欢用韦伯利斗牛犬(Webley Bulldog, 福尔摩斯携带)、韦伯利RIC、韦伯利左轮手枪 — 政府"WG"陆军左轮手枪这三款手枪。记得华生在无聊时开过一张单子福尔摩斯的能力如下:

文学 —— 无

哲学 —— 无{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天文学 —— 无

政治 —— 些许

植物学 —— 多种多样。颠茄、鸦片、毒药等等。不知道实用园艺。

地理 —— 应用型,但不足。能一眼辨别土质。走路后,展示给我裤子上的泥土,告诉我伦敦地质的颜色和成分。

化学 —— 很多

解剖学 —— 精准,但不系统

奇情文学 —— 精通。他似乎知道各个世纪的每一个可怕的细节。

小提琴拉得好

剑术、拳击的高手

对英国法典有实用知识

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喜欢把烟草装在波斯拖鞋里的侦探,就算是在最危急的野外,宁可像斯巴达人一样忍饥挨饿,但必须要有一件洁白的衬衫的侦探,除了破案就是到高级的音乐厅里非常陶醉地听小提琴演奏,或是在大案之后和华生到高级餐厅来一顿烛光晚餐的英国绅士。

他的生活怪癖让我对他着迷。但他的看家本领才是颠覆众生的法宝——推理福尔摩斯直白的原理的形式是“如果p,那么q”,其中“p”代表一些观察证据,“q”是证据所指代的。但有时也会有中间地带。在《波希米亚丑闻》当中,福尔摩斯观察浑身湿漉漉的华生,称这是“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华生倍感惊奇,问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的,福尔摩斯回答:

这些事本身很简单, … 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

第二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第三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牟峰林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其中引人深思,惹人回味的故事。当我一读起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o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便为里面离奇而又不可思议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令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歇洛克o福尔摩斯,他身高6英尺、身体瘦削、头戴绅士帽、肩披风衣、脚蹬长靴,有着细长的鹰钩鼻、天蓝色的眼睛,而且经常口衔烟斗。这本书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以破解案件为主要情节,以复仇为最终目的,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狡猾的罪犯、凶恶的敌人作斗争的一个个悬疑、惊险的破案经历,刻画了福尔摩斯头脑精密、眼光锐利且机警、果断、沉着、坚强的性格特点,揭露了当时人心的贪婪和社会的险恶,突出了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光辉品质!从而使《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一部永远不会被湮灭、被销蚀的著作。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血字的研究》是其中最好的一篇文章。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医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后,因为需要合租房子,所以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根据华生的外貌迅速地推断出他曾经

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不仅令华生大为惊叹,而且令初次接触福尔摩斯的我也被他敏锐的推理分析能力所折服了、震惊了为之着迷了!——在只见过对方第一面情况下仅凭着一个人的观察,便有如此准确的结论,令读者为之钦佩!正是这一个有极大吸引力的“传奇”人物,才使我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这本书中最令我琢磨不透的是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我想,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而是他拥有一双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的眼睛。正如福尔摩斯说过的:“只要你善于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某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除此之外,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一往无前的胆识也是侦破案件的关键因素!

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也是福尔摩斯的形象在我们千万读者心目中永不褪色的原因!

第四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影子就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

六(4)班 郑 宸

第五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如裂罅,在生前福尔摩斯给华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得祸害,就高兴。”重这段话我感到福尔摩有为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他那种精神。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

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o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o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回忆录系列、冒险史系列等几个系列,由很多大小不同、情节各异的侦探故事组成。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 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说:“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

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

——12学前体育 钱宸

第六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籍。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如饥似渴的翻阅它,总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私人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医生侦破一系列复杂神秘的谜案,探寻事实真相,为社会伸张正义的惊险故事。

在作者笔下任何看似无法侦破的谜案都在福尔摩斯的认真观察和推理下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足智多谋,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地推理、认真地思考、仔细地研究,与狡猾的罪犯、顽固的敌人作斗争。他伸张正义为民除害,使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仅是办案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学习中都要认真地思考和仔细地观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难题。总而言之,成功=认真+努力+汗水。

我感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世理,更增加了我的智慧。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着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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