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第一篇:《交通事故作文》
交通事故作文
交通事故作文(一)
只听“砰”的一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鲜血直流原来,今天,杨浦区淞沪路政通路发生一起意外惨剧,出租车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注意后方有车辆经过,一辆助动车猛地撞在出租车车门上,和车门来了个亲密接触,骑车男子被弹飞后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不治生亡。短短的一瞬间,一场悲剧突如其来,使人措手不及。可见人的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啊!
这种情况已经出现过好多次了。为什么不在当时,乘客在开门时不当心点;为什么不在当时,骑车男子不看着点。要是人人都遵守交通法规,这种“杯具”,哪怕是上千年,上万年,也都不在会发生的。
其实,很多地方都有>规章制度的约束,但不是每个人都会遵守,一旦有人带了头,就会有更多的人去追风。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并却斑马线就是交通频发地段。怎样才能在斑马线上来约束行人和车辆呢?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水、陆、空>交通运输日益发达、完善。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不少的损失。如果大家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就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我们应该下汽车时先看好前后有没有车,然后在下车。骑车时看到汽车上的人要下车了,宁可等一等,也不要直接开上去酿成悲剧。红灯停,绿灯行,不要在贪图一秒钟的时间,否则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这都是贪图那一秒钟造成的。有很多人因为闯红灯而被汽车撞倒而死亡。他们相当于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示我们不要在违反交通法规。
在这个车如流水马如游龙的社会里,自从有了汽车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交通规则就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一切。交通规则与我们的生命、我们的人生、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形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需要交通规则,需要遵守交通规则。
这件事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它的!
交通事故作文(二)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发生交通事故。轻则跌打肿痛,重则就是伤亡了。那一幕幕画面总是让人惨不忍睹。在我家里也曾发生过这样惊心动魄的一件事。
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家人们早已进入了甜蜜的梦想。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原来是医院打来的,他们说,爷爷出车祸了,正在医院抢救。奶奶一听脸色都发青了,急忙穿好衣服就朝医院飞奔而去。一到医院,爷爷还在抢救,大家都在门外
焦急地等待着。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爷爷终于脱离了危险,被推出了抢救室。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后来,我们问爷爷是怎么回事,爷爷说,那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去吃饭,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在回家的途中,酒劲发作了。他骑着摩托车摇摇晃晃的,使后面的车不知所措,于是就和他撞上了,悲剧就这样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爷爷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三个多月,他都快难受死了。奶奶埋怨地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都是你自找的。”爷爷十分后悔,他发誓再也不酒醉驾驶了。这件事让我也很害怕,因为爷爷是我最爱的人,我无法想象失去爷爷的痛苦是怎样的。希望他以后真的改了。
车祸不止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也会发生在别人身上。
有一次,我刚出校门不久,在路上就亲眼目睹了一场车祸的发生。一个叔叔在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上飞快地骑着摩托车。快拐弯了。他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突然迎面开来一辆银色的面包车,他一害怕,猛地一拐。好像是世界上所有的事专门和他作对似的。他的头刚好嗑在旁边的花坛上,顿时,鲜血洒了一地,额头上的筋都翻出来了。就是他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行为,造成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后果。如果,这位叔叔骑车慢点;如果开车的人也慢点;如果。.太多的“如果”也不能阻拦这场悲剧的发生。现在只能让他们的亲人们悲痛万分了
这样的交通事故还有很多很多,甚至比这更加悲惨的都有,它们给无数个曾经>幸福的家庭不再幸福。使孩子失去了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儿女
不是说,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吗?是父母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吗?那么,你珍惜了吗?
交通事故作文(三)
现在,人口不断增加,车辆也非常多,数不胜数,,交通事故因之而不断发生,而且年年剧增。今天,在我身旁就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一则自行车相碰,而二则汽车自行车相碰。听到两车相碰心里就非常害怕,走在上学的路上,正好有一道十字路口,一辆年轻孩子骑着车子顺坡飞下,一位老爷爷小心翼翼地也骑着自行车往前走,年轻孩子飞行直下,只听一声巨响,两车相撞,老爷爷小孩子车子全倒在地上,旁观者非常担心地看着,小孩身手敏捷,快速站起,扶起老爷爷和车子,跌倒的老爷爷只是笑着说:“以后要当心,看着路。”然后二者离开,而我来到学校看到后面的同学不在,便好奇地问:“她怎么没来?”一位同学愁着脸说:“回家时被车撞了。”我立即毛骨悚然,担心她有没有生命危险,因为我不在现场,只能祝她早日康复,早点和我们在教室里快乐地读书!
哎!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这只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两起,交通事故逐年增长,我真希望年轻人、老年人、青少年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则,过马路左右看,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美好!
第二篇:《交通事故作文》
人生只有一次
“生命多美好,何必抢几秒。”是啊!人生的确美好,但是又有许多人们都死在交通这个”死亡杀手“的手上:尽管交警多次劝告人们,可是依然有人冒犯,而导致死亡,我希望通过下面的事例,可以终告人们。
下面事例,是关于超速和闯红灯的结合事例。而且是我亲眼所见的,请细心聆听。 ”十一黄金周“是,我们全家决定去广州南沙玩,十月一日8点出发,经过漫长的3小时,下了高速后,正当我高兴要到广州南沙的时候,一辆载满危险物品的大货车,大约有54.5米。在急转弯是,另一辆蓝色帅气的摩托车正在以高速冲向高速公路,一切好似平常,突然,一声“砰”从我耳朵旁传过,那声音震耳欲聋,把我都吓得魂飞魄散了。回头看“哇塞’原来是大货车和摩托车相撞了。那场面,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那头盔都的变成灰了。摩托车直接冲入大货车的危险品里,里面的危险水都一滴一滴的往外掉:那摩托司机大面积给危险的硫酸腐蚀了。是人都知道硫酸是一种腐蚀性极大的液态液体,要是遇到过多的空气它就会发生爆炸,如果在流进点,就会再次发生一个事件——火灾。
当时的场景,一片魂乱,只听见惨叫声和痛苦声。只见货车上的人员马上下了车,主司机着急的用手机给医护人员和警方打电话、副人员到处找沙子,希望能够不让火势扩大。看看他们那样心急如焚的样子真是狼狈。都不忍直视了,辛好警方及时到才稳定了局势,紧接着,医护人员赶来了,又抬起来了摩托司机的尸体。警方收拾了布局。之后,警方就匆匆地离开,但地上依旧有鲜明的血迹依旧沾在地上。
“人生没说后悔药.”时间一去不复返,事故一死不能复生。希望我们的城市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率能够大大减少,要悲惨的故事能够从多变少,让我们的世界能够更加美丽,更加完美,更加美好!
第三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车主在什么情形下,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呢?车主在什么情形下,又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1)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情况下
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技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出借人实际已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不应当成为民事赔偿主体,否则就是客观归责。
车主如果出租机动车辆给租用人,该车辆的控制使用权则转移给了租用人。此时的车辆运行利益受益者包括车主也包括租用人。车主和租用人是否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车辆出租情形下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是出租方和租用人。车辆所有人以出租、发包的形式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和承包费,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也要同租用人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车主收取的租金不是该车辆产生的运营利益的全部,故车主应当在收取租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车辆的承租者才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出租方在将车辆租赁给租用者使用后,在租用者使用期间即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支配权,丧失了对该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能力,对于租赁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交知蔓卢没有任何过错,依法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租用人应当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2)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
购买人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人虽然是名义车主,但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批复明确指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
(3)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原车主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4)驾驶盗窃车辆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车主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机动车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民事赔偿主体
车辆送交他人维修、保管期问,车辆脱离了车辆所有人的实际控制和支配,占有控制权已转移到维修人或保管人手里。维修人或保管人依据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或取得了运行支配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或保管人应当成为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在该种情形下,车主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好意同乘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并无偿搭乘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搭便车、搭顺风车。
好意同乘具备以下特征:①好意同乘的双方是机动车运行人与乘车人;②运行人、搭乘人各有自己的目的;③顺路搭车;④无偿搭乘;⑤经运行人同意,包括邀请和允诺。我国法律没有好意同乘的规定,多数法院处理好意同乘时坚持由运行人赔偿同乘者损失的同时适当减轻运行人的责任,我国多数学者也持上述观点。也有学者认为好意同乘属于自愿承担风险,但我国多数学者持否定意见。原告自愿承担风险是欧美国家的一项法律原则,广泛应用于体育活动中。自愿承担风险含义是说,如果原告意识到了一种危险而又去面对这种危险,那么他不能因为这种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要求得到赔偿。关于好意同乘适用法律的问题,参照无偿合同中义务人的责任限于重大过失,在侵权行为法中,行为人没有过失而免赍的规定;自愿承担风险应当成为好意同乘的基本原则。驾驶员仅为一般过失时不承担责任,存在重大过失时仍应当对同乘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同乘者有无过失适用过失相抵口。{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
(7)挂靠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仅是地方政府基于管理的需要要求挂靠,被挂靠单位既不是运行支配者,也不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被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被挂靠单位是否应当对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如下三种观点:①第一种观点认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应对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与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②第二种观点认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共同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认为应当限定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的挂靠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③第三种观点认为肇事的车辆虽然挂靠在被挂靠人处,但车辆为挂靠人实际所有,且挂靠人又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和利益归属者,应独立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故挂靠人是民事赔偿主体,被挂靠人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
原文载于:.cn/html/c6/2012-12/3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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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交通事故作文范文》
A terrific accident happened in a downtown street yesterday. A speeding truck knocked a car over at the third turning of the main street. As a result, four people were killed and several injured. The reason why the accident happened was that the driver drank too much before driving. While driving, he felt dizzy. Unluckily, the car was out of control. The accident held up the traffic for an hour and caused the economic damage of one million yuan. The city government warned all the drivers to learn a lesson from the accident. Only when all the drivers drive safely, can we have a safe life.
第五篇:《车祸作文》
车祸作文
车祸作文(一)
在春游的前一天,我和爸爸购物回来,就有一个可怕的交通事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
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过马路时,刚看完左边没有车,把头向右边转去的时候,一辆正向我们行驶过来的小面包车在那时才发现我们的。因为当时已经刹车无效,而且当时地面很潮湿,所以车就不顾周围的一切生命和东西,把我撞到在地上
我被撞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被吓得哇哇大哭了,而且,我也在瞬间,把眼睛闭了起来。当我把眼睛睁开时,我的周围已经围满了许多的“观众”。
我爸爸当时就打电话给妈妈,妈妈当时就极为担心,只带了一把雨伞和一本病历就匆匆忙忙地跑了下来。
为表示歉意,小面包车司机主动把我们一家三口送到了医院{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文}.
到了医院的门口,妈妈扶着我心急火燎地飞奔到急诊室的挂号口,急急忙忙地挂了号,之后就把我抱到了一张病床上
在那时候,我爸爸依旧还在和小面包车司机吵架
尽管现在已经不用想那件事情了,但是,这件事将会成为我一生最“难忘”的事情,因为,它让我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年一度的春游,今年我们要去宝墨园。
车祸作文(二)
星期六的傍晚,天阴沉沉的,还不时飘着细雨。几只家燕在马路上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突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我的心一紧,禁不住闭上了眼睛。不幸的事发生了。
一只行动缓慢的小燕子被大货车撞倒在地,突然从天空中飞来一只家燕,啄啄死去的小燕子,在听听它还有没有心跳,它以为小燕子正和自己开玩笑,可是它怎么叫小燕子也不答应,就在这一瞬间,那只受伤的小燕子微微张开了嘴,好像在努力说着什么。是让它的伙伴带走它?是告诉它的伙伴以后不能在路上玩耍?还是交代它的伙伴照顾好它的家人?可是,一会儿它就一动不动了,就在这时那只家燕才知道它的伙伴以经不能和自己一起玩耍了,它想把伙伴带走,可它的力气太小了,不能把小燕子带回家。家燕走时还不时回头看看睡在马路上的小燕子,可能是在想:伙伴我们不能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希望你能好好的睡一觉。
啊!多么可爱的鸟儿,它们富有人性,它们也与自己的伙伴有着浓厚的友情。让我
们来爱护它们,还它们一个安定,>温暖的家吧!
车祸作文(三)
今天,一放学,因为下雨,我没有被爸爸带去店里,而是直接到了家,可就在路上,发生了这样惨不忍睹的一幕:
一开始,是路边塞车,我也没注意,可是当我和爸爸挤出车堆时,便看到了这样两个青年(开摩托的),车被撞烂了,一个被撞成了轻伤,还有一个不知是死是活,虽然只是被我莫名一个转头看到的,但启发却非常大: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发达,人类越来越懒,不再骑脚踏车了,都是开机动车出入,但给人们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大,这不等于我们慢性自杀吗?
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逆行等等等等。
这一次次的交通规则不就是在唤醒人类要严守交通规则,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吗?
现在2010年的世博即将到来,我们更要遵守交通,向外国人证明,我们中国人才是最棒的,你们不如我们,你们说是不是?不仅这样,最重要的是,我们遵守交通规则还能减少车祸,保护自己的生命,如果不想被外国人鄙视的话,就行动起来吧。OK?
第六篇:《小学作文:一起交通事故》
一起交通事故
我家门前的这条小石子路真是小得可怜,说它是迷你型的也不算过分,我邻居叔叔开的一辆小矫车也曾多次摔入路边的沟渠中,两辆摩托车交叉而过还可以,要和一辆三轮车交叉而过确是有点难度,再加上,骑三轮车的大多是一些老年人,反应不是很灵敏,撞车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走在这条石子路上时,妈妈总免不了要说“唉,这条路什么时候会建得宽阔一点呢!”
瞧,今天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大约8点,有一个老爷爷和一个中年男子相撞了。只听得一阵急刹车,接着就是“扑通”一声,原来是一位中年男人骑着摩托车正飞速前进,在下斜坡时迎面赶来了一位骑着三轮车同样“飞速”前进的老爷爷,那个中年男人躲闪不及撞了老爷爷,中年男人连人带车一同滚到了坡下,掉进了泥潭,一时爬不起来,老爷爷的三轮车也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恰逢这时走来一位好心人,把中年男人从泥潭里拉了出来,并且把摩托车捞了起来推上了小路。两人顾不上上路迫不及待地向老爷爷询问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尽管老爷爷毫发无损,中年男人还是主动地陪给老爷爷50元钱。接着中年男人才光着脚,拎着粘满污泥的鞋袜,来到池塘边清洗,好一副狼狈样!赤脚的中年男人跨上摩托车拉开油门,踩几下发动杆,正急着要离开,可是发动机坏了,怎么也发动不了,尽管要急着上班,可他只能无奈地推着车步行离开。同时,老爷爷的三轮车也只能勉强推着,不时发出“嚓咔嚓咔”的响声,不用说,那三轮车的故障也不小。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这句安全宣传语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们小学生可要吸取教训,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不要争先恐后,牢记安全第一。
第七篇:《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