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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提拉下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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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我看薄熙来的法庭辩论技巧》

我看薄熙来的法庭辩论技巧

分类:时评专栏

2013-08-24 10:56阅读(420615)评论(2195)

这几天薄熙来案的法庭辩论实录都能较快地公布出来,我读后感觉很精彩。案件还在审理之中,最后怎么判还不知道。但我感到,薄熙来作为刑事被告有机会充分参与关乎自己命运的法庭辩论,利用每一次发言积极反驳——反驳公诉人提供证据的逻辑归结;质疑公诉一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他在也其中充分发挥了清晰地思维和表达能力,尤其是修辞的能力,在一些重要的辩论环节上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也给公诉方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虽然目前网上已经有指其“自相矛盾”、“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苍白的辩解”,“玩弄文字游戏”的评论文章,但是,应当说,我国这么多年来没有作为高官的刑事被告表现得如此出色(这个词还是不打引号为好。它并不代表我喜欢和欣赏这个人。),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许可能体现司法的进步。

我觉得,我们关注这个案子,关注中国反腐和中国法治的人,无论是普通人还是评论人,应当在尊重法庭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刑事被告自我辩白的权利,尽管我们内心觉得他没什么值得尊重的;尽管我们觉得他的辩白最终也没什么用。如果他的命运已经由他自己的作为所决定了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所在看到,只是任何一个可能被判有罪的人,在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那种自承“罪大恶极,请求国家枪毙我”的陈词,或者是假的,或者反而让人怀疑司法的公正,尽管我们都曾愿意相信那是出于人的良知发现。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这样一个环节: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对房产运作过程与我无关,公诉人刚才陈述的所有事实99%与我及本案毫无关系。

谷开来的证言是虚构的,徐明的证言也是虚构的,王立军的证言我认为是闲扯。我相信最高检收集的这些证据都是确实存在的,但是这些证据只能证明谷开来搞了这么一套房子。这个案子打比方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球,这个房子里面细节很多,但是和我相关的只有球体上有一根细细的线跟我联系,这个线就是沈阳看幻灯的那个情节。

这里显示出薄熙来非常准确的概括能力和精彩的修辞能力。

说他有概括能力,就是他紧紧抓住“我”和这些事有什么关系。的确,一大堆的证据、证言都可以证明存在那座海外房产,那座房产虽经复杂的产权登记以图掩盖它的真正主人,但公诉机关还是剥丝抽茧,把这条线引到了薄家,证据链条完整。实际上,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也是通过自己制作的幻灯片把这处房产的影像带到了薄家。而薄熙来与这处房产目前可以证明的关联,就是他下班回家里恰巧看到了这个幻灯片。这也是公诉方论证的着力之外,但在这个环节上越着力,越显得这个环节的薄弱。因为它与论证巨额财产本身的扎实证据相比,不太相称。

而薄熙来精彩的修辞能力,就在于他在法庭上把上述薄弱之处,以一个“球”与“线”的对比形象突出出来,给人鲜明的印象。

从法庭上披露的证据来看,无疑有大笔大笔的公私财产经过谷开来通向薄家,薄家,作为一家庭单位,是其实际的“受贿者”(当然,法律不承认“家庭受贿”)。但公诉机关把所在这些财产证据引向薄熙来本人的线索,就是证明他“知道”。而薄熙来所有的防卫手段,恰恰就是以“不知”来切割与这些财产的关系。我们须注意,他的“不知”不仅是在法庭才使用的辩白手段,而是早在日常生活中就尽可能避免“知道”。如果一个高官在日常不能劝止或无意阻止自己的妻子利用自己职权谋取不当利益,那么他自保的唯一方法就是尽可能回避“知道”这些事情——无论是装不知道,还是真不知道。这都是公诉机关面临的挑战。

从被告这样一段辩词中,我们不难了解他的“日常策略”:

徐明称,我(薄)说尼斯的事我永远不知道,我要请他保密,这个话是虚假的。即使我知道这个事,担心这个事,那从常理上讲我也不会亲自对他说。如果我心里有鬼,我会对徐明避之不及,我不可能主动找徐明来谈话,嘱咐其保密。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在一些很细的环节上论证薄熙来“知道”,看起来也是不利的。因为对于他那么高位的人来说,不仅不见得真的知道,而且可能打定了主意不去知道——比如一辆平衡车: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我可以非常确切的说,机票、住宿、订酒店、旅行、到非洲、平衡车我一概不知情。薄瓜瓜到非洲我毫无印象,但如果我听说薄瓜瓜到非洲去,打过一个招呼,这也是从普通的父爱出发来讲的。对于平衡车,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平衡车是谁买的,没有任何人跟我讲过。

审判长:刚才公诉人出示的平衡车的照片,你是否见过?

被告人:我见过,但走南闯北事很多,怎么可能关心这么个玩具。{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这其实很可信。如果是一个自持甚严的首长,家中多少了一辆“玩具”,他可能会严肃地问:“这是哪来的?送回去!”但是,对于一位自我要求不严的人来说,根本就不问,不是更“合理”吗?那个两轮的“平衡车”可能很贵,但在这里,薄熙来称其为“玩具”,也是巧妙的修辞,就是回避它的金钱价值,而贬低其关注的价值。

薄熙来攻击每一个公诉方的证人的可信度,这其中包括他的妻子。正如他所指出的,其中几乎每一个帮助公众机关证明他有罪的证人,其实都是“污点证人”,都有着脱罪或减刑的动机。这也是公诉机关没有办法摆脱的弱点。

比如,他贬低谷开来证言的可信度:

被告人:关于薄谷开来的证言,还有她过去的笔录和自书,到底可信度有多少?薄谷开来变了,她疯了,经常说假话。她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办案人给她施加巨大的压力,让她揭发我。

审判长:被告人认为薄谷开来在录音录像时说的证词是不真实的,是在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在有压力下做出的?

被告人:是。对于谷开来的精神状态,我提请法庭重视。对刚才她说的那些话我表示质疑。开来曾经讲,她杀尼尔的时侯有荆柯刺秦王的豪迈,足以证明她的精神不正常。

审判长:你认为薄谷开来的精神状况有问题?

被告人:是。我认为她所作的证言,既有精神压力,又有减刑的动力。

在读这些庭审实录的时候,我想到这个曾经位高权重的人,他平时最亲近的人——妻子、朋友,现在都成了指证他有罪的证人,又受到他的攻击,我能够想到薄熙来心中的悲凉。这虽然是一个权力巨大而不能自我检束的人的应有命运,但是我从中仍然感触到那种普遍的人伦撕裂感,就像发生在每一个家庭中一样。

{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其实很难从纯技术的眼光来“欣赏”这个案子的辩论实录。因为它不仅牵涉到当事人个人的命运,也牵涉到我们国家的命运。

第二篇:《薄熙来》

薄熙来“自辩词”与“最后陈述”解读

(2013-08-28 11:10:03)

标签:

闹剧

自辩词

最后陈述

解读

杂谈

分类: 时事点评

仔细阅读了网上报道的薄熙来在法庭里陈述的自辩词和最后陈述全文。试点评如下。

薄熙来一上来就说“对他的指控是非常勉强的”,并指出“在法庭上我如实陈述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讲我的意见当作是恶劣的行为。当作是翻供。”这是先定调的聪明说法。他很善于从逻辑上替自己辩解,如针对第一项控罪,谈他与徐明的关系:“他自己知道在我眼前是什么层次的人,他与我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不在一个层次,我是什么身份?商务部长。徐明是什么身份?他跟我搭话的机会有多少,硬把徐明当成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我觉得这种逻辑和分析不合常理,当然他与开来是朋友,我回家有时候碰到他们这是常有的事情,但并不能意味着我把他当我的朋友。比他有水平的人,和我密切的人我能数出一百个来。所谓说我给徐明办的事我认为都是公事公办,都是为大连辽宁做的好事,发展是硬道理”。这些话实际上是给自己摆功,讲给法庭外那些支持他的人听的。他认为与贪污毫无关系,甚至理直气壮地说:“至于在大连搞一个直升飞球作一个广告我认为是顺理成章,而且在大连市政府对面的绿山的足球博物馆是我设计的,把和足球相关的事情都挂在我的罪名上,大连人买账吗?全国的球迷买账吗?我觉得这种联系非常荒唐。”这些话流露出薄熙来往日的霸气。

在谈到他与谷开来的关系时,他一方面巧妙地从时间逻辑上为自己评功摆好并反驳公诉人的指控:“2000年到2007年她一直是在国外的,回国时间很有限,直到2007年以后十七大开完了,我到了重庆市,要知道,重庆有十四个贫困县,是个小省,但我到任后,却把十四个县都跑遍了,这得需要多少精力和时间,然后我还很困难地回到重庆,迎来送往的,我已经很累了,我有多少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来,在这种情况下,开来还见到我时就给我提什么报销机票的事,什么瓜瓜旅行的事,而且还事前事后每次都给我说,这符合情理吗,我认为检察机关对我的起诉实际上是非常片面地、武断地、主观地,且也不问这些人的人品,都无条件地采信了这些不利于我的证言,然后整在一块,说是我不可推翻的证明,我认为,这显然不符合我国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也对他的妻子给予适当的赞誉(这一点与后面谈王立军暗恋谷开来、诋毁两人人格等说法形成矛盾性对比):“刚才公诉人还说已经排除了合理的怀疑,我也提醒了你们不要误导法庭,对于开来说不厌其烦地把这些小事都给我谈,试想开来她是不是一个知识女性?她还希望不希望我对她还有感情、还爱她?而对于我来说,我认为她还是个有文化的人,设想一个有文化的人每天都来和我谈这些小事,我是辽宁省长、商务部长啊,我会看的上那些吗?还有,开来曾是国际法学大师的得意门生,她在我心中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子,试想她愿意在我印象深处蒙上一个家庭妇女的印象吗?”薄熙来对谷开来还有感情或爱吗?

薄熙来还谈到薄家的家风,并不忘宣传自己生活简朴:“我可以给大家讲,我现在穿的夹克,我柜子里放的西服,还是大连新金县(音)乡镇企业生产的,我本人对穿戴没什么兴趣,我现在穿的棉毛裤,还是我母亲60年代给我买回的。”他甚至警告公诉人:“我希望检察人员也不要侮辱我们的家风。” 为此审判长不得不提醒他:“被告人注意措辞,不要使用这些措辞。”这样的措辞表明薄熙来底气很足。当然他也透露一些自己真实的想法,如之前他为什么会写认罪的自书:“公诉人翻来复去引用我的自书,是因为当时我心中燃有一个希望,希望保留党籍,保留我的政治生命。”言外之意就是,现在你们既然开除了我党籍,我也就不认过去的认罪自书了。

针对第三项罪名滥用职权罪的指控,薄熙来谈到给王立军免职的问题并透露王与谷开来的关系:“免王立军的局长,是多个因素,一个,我确实认为他诬陷谷开来,但我并不是想掩盖11o15,我是觉得他人品不好。因为谷开来和他是如胶似漆,谷开来对他是言听计从,那王立军也通过与谷开来的交往中打入了我的家庭,那现在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作为一个起码的人,要讲人格的话,你干吗不找谷开来商量,而跑我这里来说这些话?第二个免他的原因,是他想要挟我,他多次谈他身体不好,打黑压力大,得罪了人,其实这是在表功。第三,徐某某给我反映了他有五六条问题,有记录。实际上免他是有这些原因的,绝不只是一个谷开来的原因。这是多因一果。”薄熙来甚至形容王立军与谷开来的关系是一场闹剧:“谷开来和王立军两人的关系就和一场闹剧一样。谷开来抄王立军的家,还贴了六七十份说王立军你要警惕了,这不是什么仇恨的事情,这完全是两个人如胶似漆产生的一场闹剧,还把王立军的皮鞋拿到我家里去,我让张晓军立马拿走,这个事情是谷开来所为与我毫无关系。王立军说不让他到3号楼了这也是他逃跑的理由,3号楼是在市委大院里我的家,包括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等领导也没有不敲门就到我家里来,我家里又不是大杂院,实际上王立军能随便来,那实际上是他们俩的一种极特殊的关系,我烦透了,实际不让他进3号楼来不是我,我对这个事根本不知道,是谷开来气王立军,你以后不要来了,王立军全当成是我逼走他的原因。”这里谈到的一些细节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我烦透了”是一种很感性很情绪化的个性表达。 薄熙来否认检察机关指控他打王立军的耳光、摔杯子是王立军叛逃的主要原因,王立军叛逃有其内因。最后薄熙来说了一句相当精彩的话:“我一巴掌把他打跑,我有错误但是一个巴掌就打出一个叛徒来也不容易。”我相信,多年后,人们还会记得这句话:“一个巴掌就打出一个叛徒来也不容易。”它会成为一句耐人寻味的名言。从修辞学而不是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分析,薄熙来的一巴掌对于十八大前后的中国政治格局影响力似无关紧要,关键是薄熙来能说出这句让人记住的话,足以证明他的自辩词一点也不平庸,因为中国官场有太多平庸的语言。在我看来,一场演说只要有一句话成为名言能让人记住,这场演说就是成功的。

当控辩双方进行辩论之后,被告人薄熙来进行了最后陈述。除了坚持自辩词否认犯罪指控外,他有分寸地做了检讨:“首先我想讲王立军叛逃在中外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影响上的损失,我在这个过程中严重误判,我深感愧疚,但是我没有滥用职权之心。我自知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观主义,脾气暴躁,我有严重的过失和错误。我深感治家无方,给国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诚恳地接受组织的审查,也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对我有关贪腐的指控是不实的,王立军叛逃在美国领事馆滞留一天影响恶劣,之前我不该情绪失控打了他一耳光,实在是很粗暴的。但我决没有想掩盖11o15案件,没有企图造假搞虚假证明。”最后,他在替谷开来开脱罪责、讨好办案人员和山东人的同时,也不无悲壮之感:“我得知此事在劫难逃,所以我内心有软弱的时候。我现在深陷牢狱之灾,百感交集,也只剩余生。我也想对谷开来说,我最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我只想强调起诉书对我贪腐的指控,是严重失实的。我没有管好家人和下属,我有大过,对不起党和群众。王立军叛逃有责,但不是我逼走他的。这次审判历时五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实、

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我的医疗饮食都好,表明山东人厚道,没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对于绝大多数办案人员,我认为是有素质的,办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谢谢!” 结尾的语气不无几分诚恳或人情味。此最后的表述一定经过深思熟虑。

薄熙来的自辩词和最后陈述充满了狡辩(推卸所有罪责,只承认有限过失和错误)、无耻(攻击妻子和王立军人格)、毫无忏悔之意(他对自己在重庆打黑造成的冤假错案绝口不提,完全无任何悔意),同时也表现出足够的政治智慧和勇气,他企图用自己在法庭上绝不认罪的“英雄态度”来影响法庭外的支持者和“毛左”。纵观薄熙来在法庭上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内心仍然抱有东山再起的奢望,就像一个身患癌症的病人总希望医疗手段能够救自己一样。公诉人“提请法庭注意: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可以预测择期审判的结果,量刑一定偏重。不过,从历史或学术的眼光看,我相信,薄熙来今天的自辩词和最后陈述将作为重要的历史文献载于史册。同时该文本也可从多种角度解读,如语言文化角度(相互间的称谓如瓜爹之类)等等。有好事者可能已经开始这方面的解读。整个薄案极具戏剧性,将来也会作为影视题材被拍成电影或电视剧。我在猜想,谁最适合扮演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呀?

第三篇:《8月25日薄熙来案滥用职权罪庭审记录4》

核心提示:25日上午,济南中院继续围绕公诉人指控薄熙来滥用职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对证人王立军的证言提出意见,称“(王立军)此人品质极其恶劣,一是当场造谣,二是把水搅混,这种人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举证,有失法律公信力。”审判长立即回应:“本庭提醒被告人,通知王立军到庭作证是根据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的申请作出的决定。”

【庭审现场1】薄熙来质疑王立军作证 法官:你申请的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下面对昨天证人王立军发布的证人证言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公诉人:公诉人认为王立军陈述的2012年1月28日晚,明确告诉薄熙来薄谷开来杀人,1月29日被薄熙来打骂,薄熙来明确表达了拒不接受薄谷开来杀人的态度,知道王智、王鹏飞被吴某某审查,及违法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的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具有关联性,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予以采信,质证意见发表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王立军作证过程中不断地明显撒谎,他的证言完全不足以采信,他的证言充满了欺骗,而且是信口开河。比如关于光盘的事情,他昨天讲的和他自己的笔录证词中就显然矛盾,他自己听力极佳,能够隔着一个房间关着门,在另一个房间里的事都他都能听到。他说的很多事情都是单证。他说我不是一耳光,而是一拳,而我没有练过拳术,而且也没有这么大的打击力。

审判长:被告人的意思是昨天证人王立军发表的相关证言是不真实的?

被告人:对,是不真实的。

审判长:被告人的意见本庭已听清,庭后我们合议庭在综合评议相关证据的时候会予以充分的注意。

被告人:行。法院已经认定他形成滥用职权罪和叛逃罪,特别是叛逃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昨天他狡辩他不是叛逃,而是正常的外交,有手续。

审判长:对于已经经过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在法庭上不需要再讨论,这都是公之于众的判决。

被告人:综上,此人品质极其恶劣,一是当场造谣,二是把水搅混,这种人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举证,有失法律公信力。

{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审判长:本庭提醒被告人,通知王立军到庭作证是根据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的申请作出的决定。

被告人:谢谢。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证人王立军与被告人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因为打过他耳光、免过他的职。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证言真实性和客观性值得怀疑。他一出庭就对被告人表现出极大敌意,说他不是证人,是被告人的被害人。辩护人认真听取了证人的回答,对照他以前的在侦查阶段作为证人的证言笔录,以及其他相关的证言,说谎的地方多。{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辩护人:他说了谷开来给他讲了杀人,他不相信谷开来杀人,所以他没有对谷开来杀人这个事儿进行立案侦查,同时他又坚持他给被告人汇报了,被告人却打了他耳光。一方面他说他自己不相信,同时又说你被告人在相信。他讲谷开来经常撒谎,动不动就说要干大事,她还经常报假案。1月28日晚上,王立军到底是去汇报?是向被告人去汇报还是另有目的另有动机?辩护人看来他不是汇报而是去要挟被告人,因为要说汇报,他不应该向被告人汇报。如果他深信谷开来杀人了,不要忘了被告人是谷开来的丈夫,是他的亲属,你知道一个犯罪嫌疑人杀人了,你居然向他的丈夫向他的妻子去汇报,这是违反

相关的回避规则的,这是不可以的。他一方面讲这事他一直扛着,另一方面讲让他站着死他不能跪着死,是在表忠心,同时又告诉你这事儿很大,言外之意是要挟,根本不是汇报。因为他汇报挨了打,这根本站不住脚。

核心提示:25日上午,济南中院继续围绕公诉人指控薄熙来滥用职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被告人证言。证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证实,“2012年1月29日中午,薄熙来告诉薄谷开来,自己打了王立军一个耳光,说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人。后来,吴某某也告诉自己(薄谷开来),薄熙来让吴某某和郭维国在场,大骂王立军,对王立军说,你告吧,你去告吧,怎么不连我也告啊,越说越急,扇了王立军一个耳光,王立军嘴角被打出了血,薄熙来还气得摔了杯子。”{谷开来怎样把薄熙来拉下水的}.

证人重庆新桥医院眼科主任孙某某、重庆新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杨某证实,“2012年1月29日下午,二人到王立军办公室对王立军进行诊治,王立军自述上午在处理事情过程中与人发生摩擦,左耳部受到外力击打,有耳鸣、耳痛症状。杨某为王立军检查后诊断结论为针尖状鼓膜穿孔。”

【庭审现场2】薄熙来:打王立军是这辈子第一次打人 王立军鼓膜穿孔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该项指控犯罪事实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向法庭出示证实被告人薄熙来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证据。

公诉人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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