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第一篇:《休假规定》
有关各种休假的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提出申请结婚休假,可以享受相应天数的休假。
2. 如夫妇工作单位不在一个地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时,如本人提出申请,总务科
可以根据行程,批给行程假,但费用由本人负担。
3. 结婚前健康诊断,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算作婚假,但从婚假中扣除。 4. 申请手续
(1) 提出申请时间∶ 在休假15天之前提出申请(包括婚假前的休息日)。
(2) 提出申请资料∶需提出《结婚证》和“年度休假申请表”。结婚前健康诊断休
假,需在翌日提出健康诊断证明或其复印件。
5. 工资待遇
(1) 结婚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100%照发。 (2) 住房补贴以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3) 计算通勤费时,按缺勤处理。 (4) 不发给全勤补助。
第2条 丧假 1.
条件
2. 3.
死者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时,如本人提出申请,总务科可以根据行程,批给行程假,但费用由本人负担。 申请手续
天追加书面申请。丧葬假中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包括在丧假之
(1) 提出申请时间: 即日申请。特殊情况时,可事先口头申请,休假结束上班第一
内。
(2) 提出申请资料∶“年度休假申请表”、死亡证明或注销死者的户口本复印件。
第3条 产假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婚职工可以享受相应天数的休假。
(1) 生小孩
①. 难产时增加15天。
②.
多产时一个新生儿增加15天。
③. 可以从预产期之前15天起提前使用产假。
(2) 流产
(3) 护理假
配偶晚育时,男方职工可以享受7天的护理假。
(夫妇双方或一方为第二次以上结婚,且双方都没有子女,男职工方可享受护理假)
2. 申请手续
(1) 提出申请时间
①.产假: 提前30天。
②.流产∶ 提前7天。但特殊情况可以当天申请。
③.护理假∶提前3天。
(注) 产假期间的节假日公休日均包括在产假之内。
(2) 提出申请资料
①.产假: “年度休假申请表”、“出生证”、户口本、身分证、《妊娠生产
妇女保健手册》。
②.流产∶ “年度休假申请表”、乡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结婚证》、
《出生证》、以及有关证明。
③.护理假∶“年度休假申请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3.工资待遇
(1)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支付。 (哺乳假期间的基准内工资由公司100%支付) (2) 住房补贴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3) 计算通勤费时,按缺勤处理。 (4) 不发给全勤补助。
第4条 产前健康诊断请假
1. 条件
妊娠满3个月以上的已婚女职工,按照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定期接受健康诊断,时间为半天。
2. 申请
(1) 提出申请时间∶提前3天。
(2) 提出申请资料∶健康诊断部门颁发的《妊娠生产妇女保健手册》。
3. 工资待遇
(1) 产前健康诊断假期间的基准内工资100%照发。 (2) 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3) 其他按出勤处理。 (4) 不发给全勤补助。
第5条 采取避孕措施请假
1. 符合下列条件,申请采取避孕措施休假,可以享受相应天数的休假{休假理由大全}.
2. 申请手续
(1) 提出申请时间∶提前5天(采取避孕措施休假期间的假日包括在内)。 (2) 提出申请资料∶(1)项实施前需要“年度休假申请表”、术后由乡以上医院发出的诊断书。
(2)、(3)项,流产前要提出“年度休假申请表”、“避孕措施处理证明”(或可不采取避孕措施的意见证明)、妊娠诊断术。流产后要提出乡一级以上医院开出的流产诊断书。
3. 工资待遇
(1) 采取避孕措施休假期间内的基准内工资100%照发。 (2) 住房补贴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3) 在计算出勤率时,按缺勤处理。 (4) 不发给全勤补助。
第6条 公伤假 1.条件
按照另行规定的“公伤管理规定”处理(病假期间内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包括在内)。
2. 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申请表”、公司内安全负责人的证明及医院证明。 3. 工资待遇
(1) 公伤休假期间的基准内工资100%照发。 (2) 住房补贴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3) 计算通勤率时,按缺勤处理。 (4) 不发给全勤补助。
(5) 公司派出的护理人员按出勤处理。
第7条 病假
1. 条件与申请手续
按照另行规定的“医疗费规定”处理(病假期间内的假日包括在内)。
2. 工资待遇
(1) 看病时间超过3小时、不满8小时,按以下条件:
①.基准内工资100%照发。
②.住房补贴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③. 其他按出勤处理。 ④. 不发给全勤补助。
(2) 看病超过8小时、不满16小时,按1天病假处理。16小时以上类推。
①.病假期间扣除的工资部分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规划·专
业人员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以下列比率支付。
②. 其他标准内工资100%照发。 ③.住房补贴及妇女保健费100%照发。 ④. 计算通勤率时,按缺勤处理。 ⑤. 不发给全勤补助。
(注)结婚后,虽然暂时不想要小孩,仍妊娠做人工流产时,其休假和工
资待遇按病假处理。
第8条 事假
1. 定义∶因私事申请一天以上的休假,且得到批准,最多为30天
第二篇:《休假证明》
休假证明
兹证明李稳,男,身份证号:*************,是我公司正式员工。在我公司期间,未休晚育奖励假,特此证明。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2013年4月25日
第三篇:《休假调整申请表》
休假调整申请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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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员工休假的薪酬与福利》
员工休假的薪酬与福利
一、专题界定
本专题主要问题涉及几种法定休假形式,休假与工时制度以及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与补偿关系。
二、名词解释
休假,即劳动者带薪休息,是法定的劳动者免予上班劳动并且由工资保障的休息时.它是休息时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定休假日,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休假日,包括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确定的,每周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是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确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带薪年休假,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年休假制度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一般由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年休假中,包括休假期间的周休日但是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年休假期内,一般不得被所在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探亲假,是指法定给予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与父母或者配偶团聚的假期。
三、案例分析
案例 未休年休假,能否算加班
【案例】1991 年某电力工业局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待遇,按规定李刚可以享受每年两周的带薪假,但1995年、1996年、1997年连续3年领导均未安排申诉人休假。但是公司自从1995年开始给未能休假的职工每年200元的经济补偿金。他认为单位应按《劳动法》
的规定,按节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并请求仲裁被诉人支付这3年应休而未休的假期加班工资。
【评析】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实行了职工年休假制度,但很多人因工作需要没有休假(包括申诉人蒋某)。自1995年以来公司对未能休假的职工每年给予200元的经济补助金,作为未休假的补偿。 经仲裁委员会查明:申诉人系某市电力工业局运输公司职工,任车队长兼大客车司机。按《劳动法》和企业内部规定,申诉人蒋某应享受每年两周带薪假,1995年、1996年、1997年,申诉人均未休假,但单位每年已给予了200元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对于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者给予一定的补偿,是合理的。申诉人要求将未休的假日视为法定节假日,按300%给予加班补助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仲裁委员会不应支持。
案例2,公休日加班与补休、工资补偿的关系
【案例】小林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因年终结算,工作任务紧,经理要求部门所有员工公休日加班,小林本计划公休日出去玩一天,但考虑到单位统一要求,并且以前单位每次加班都按工资的200%发加班费,如果不加班,领导不高兴,加班费也领不到。于是,小林还是表示同意加班。加班过后,经理通知他下周一休息,作为对公休日加班的补休。小林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自己牺牲了公休日来加班就是能挣点加班费,并且劳动法也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按工资的200%发给加班费。因此,她提出不同意安排补休,而是要求发给其200%的加班费。 那么,公司是否一定要向小林支付加班费呢?
【评析】在企业中,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是常有的事情,但在加班过后,是应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呢?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来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有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因此,单位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林应当服从。
案例3 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需付加班费吗?
【案例】我们公司是一外商投资企业,今年“三八”妇女节时因公司正赶上生产旺季,所以没有安排组织举办女职工庆祝活动,也没有放假休息,全体女职工均正常工作。近段时间,有部分女职工向公司提出因为公司安排在三八妇女节法定节假日工作,公司应当支付其300%的加班工资,所以我们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
【评析】公司在“三八”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女职工在“三八”节放假半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案例4 公休日和法定节日不能计算为连续旷工时间
【案例】小李在某公司工作,该公司实行正常的八小时工作制。2002年9月27日(星期五)小李因为母亲突然生病住院没有上班,也没有向单位请假,一直到10月4日早上上班时才向单位补假,但单位决定将其予以除名,理由是旷工7天(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超过7天即予以除名)。
【评析】这一案件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能否计算为连续旷工时间。 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事先又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工作场所上班。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休日、法定节日是职工放假休息的时间,不是工作时间,因而公休日、法定假日职工不到工作场所上班不应算作旷工。本案中,公司以旷工7天为由对小李作除名处理,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不符合有关规定。小李“连续旷工”7天中,9月28日、29日两天是该厂休息日,10月1日、2日、3日三天是国庆节,这样小李实际连续旷工时间仅为2天,未超过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7天。因而,该公司不能对小李以连续旷工7天为由作除名处理。
四、操作实务
1, 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与补休的选择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2,探亲假与工资支付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事故,例如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3,产假与产假待遇
李小姐去年9月份入职,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7月,她发现怀孕了,她打算留下这个孩子,但是公司因为她没有结婚,未婚先孕,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同意给其产假。
李小姐有权享受产假,但是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这里需区分产假与产假待遇这二个不同的概念。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国家规定产假90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0日的产假。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你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4,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期间的加班问题
企业为了完成自身目标往往需要外派员工到异地去履行工作职责,而期间的双休日由于工作环境的改变而经常被忽视。在双休日工作对外派人员而言是属于正常工作还是加班要看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