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第一篇:《征地拆迁调研文章》
新形势下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减少信访维稳问题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和各级基层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关心的问题和兴趣的焦点,也不再是抽象的理念或原则性问题,而是那些与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的个性化问题。
不可否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在依法行政,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大局稳定,但由于征地拆迁涉及面广,执行都素质也有差异,工作难免有不到位、不规范的地方,加之部分群众不懂政策或虽懂但不接
受政策,都易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部分群众为了解决自身的诉求,不断的到省进京上访,对各地信访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现结合实际对在征地拆迁方面影响不稳定因素类型、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作一浅析。
一、主要问题
(一)补偿资金问题。由于各级政府的资金筹措、拨付到位率低,上游资金短缺,使得下游单位和部门拖欠被征地拆迁的工企单位和农民、居民拆迁补偿款问题严重,资金链条断裂。此外,拖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款,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成为信访工作的“时令性”问题。
(二)安臵还房问题。从总量上看,安臵还房问题首先表现为拆迁规模过大,还房供求矛盾突出;其次,还房开发建设的相关政策调整、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分摊和还房固有的建设周期等问题,使得拆迁单位和部门有关还房交付入住的承诺不能兑现,从而引发了超期过渡费、还房价格等一系列问题。
(三)强制拆迁的问题。为了保证省、市重点项目的如期建设,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农民、居民的住房进行了司法、行政强制拆迁。这部分被强制拆迁户以政府违法拆迁为借口,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以进
京非正常上访为要挟,不断加大谈判筹码,试图谋求高额非法利益,给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四)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虽然失地农民的社保已经解决,但是对于部分失地农民来说,却无异于杯水车薪,这部分人房屋未被拆迁前,房屋面积大,或出租或自己从事经营,有相当可观且稳定的收入,拆迁后,面积缩小,不能再出租或从事经营,失去这笔收益。一部分农民的的土地未被征用前,能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土地被征用后,又失去这部分收益。加上部分四五十岁的农民,他们思想观念保守陈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基本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竞争力低下,就业难度大,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加之这部分人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重担期,仅靠几百上千元的失地农民社保,难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
(五)安臵小区管理的问题。随着土地的征迁,以前住惯了一家一院的农民住进城里密集型楼房以后很不习惯,不少被拆迁群众的意识始终停留在农村的居住模式和习惯中,对于门前的绿地、草坪、公共场地没有公共的概念,能用则用,不少外表光鲜的安臵小区里出现了杂物圈鸡圈、绿地变菜地,房屋随意改结构对外出租,破墙开店,跨门营业,占道堆放等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不少被拆迁群众认为是政府对他们进行拆迁,拆迁之后的所有成本应由政府承担,物业管
理费个人理所当然不应承担,抵制缴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冲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拆迁安臵小区基本上实行标准户型配售,一般农村房屋平均面积较大,除一套自住外,其余大多用于出租,少部分出售,因此拆迁安臵小区内的房屋出租比例高,人员情况相当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管理增加了复杂性。未拆迁前,一个地方的农民居住相对集中,户籍统一管理,拆迁后,有的分散居住,给社区和居民小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不管是开一个会,通知一个事情,难以将人集中起来,尤其是涉及集体资产分配这类敏感的事情,思想难以统一,人事分离,难以管理,难以服务。
(六)地域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在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更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同地不同价,造成基层干部工作难做,农民群众思想难通的困难局面。二是在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不统一。有些地方在不同时期以政府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出台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不同标准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造成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上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引发了不少纠纷。三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农民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这在城乡结合部位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
(七)社会心理问题。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了很大的冲击,造成了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不难想象,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才挣得的一点可怜的收入与拆迁补偿的动辄上万、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相比,金钱的诱惑,让人如入迷宫,发家致富的美梦,如此戏剧性地在周围上演,对人们的神经是一种怎样的刺激。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一些建设项目的规模超出了经济发展和居民的需要,规模过大造成设施闲臵、土地和资金浪费。同时,拆迁带来房地产的被动需求,造成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供求间的结构性矛盾和区域不平衡扩大,最终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没有遵循城市建设规律。政府大规模举债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又缺乏与之配套的风险约束机制,从而导致地方投资无限度扩张,超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不少建设项目投资超出了其可支付能力,直接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矛盾纠纷。
第二篇:《关于征地拆迁调研文章》
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和各级基层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在近一年的行政审批代办工作中,发现有很多项目涉及到了土地拆迁。现结合实际对在征地拆迁方面影响不稳定因素类型、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作一浅析。
一、主要问题
(一)补偿资金问题。由于各级政府的资金筹措、拨付到位率低,上游资金短缺,使得下游单位和部门拖欠被征地拆迁的工企单位和农民、居民拆迁补偿款问题严重,资金链
条断裂。此外,拖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款,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成为信访工作的“时令性”问题。
(二)安臵还房问题。从总量上看,安臵还房问题首先表现为拆迁规模过大,还房供求矛盾突出;其次,还房开发建设的相关政策调整、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分摊和还房固有的建设周期等问题,使得拆迁单位和部门有关还房交付入住的承诺不能兑现,从而引发了超期过渡费、还房价格等一系列问题。
(三)强制拆迁的问题。为了保证省、市重点项目的如期建设,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农民、居民的住房进行了司法、行政强制拆迁。这部分被强制拆迁户以政府违法拆迁为借口,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以进京非正常上访为要挟,不断加大谈判筹码,试图谋求高额非法利益,给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四)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虽然失地农民的社保已经解决,但是对于部分失地农民来说,却无异于杯水车薪,这部分人房屋未被拆迁前,房屋面积大,或出租或自己从事经营,有相当可观且稳定的收入,拆迁后,面积缩小,不能再出租或从事经营,失去这笔收益。一部分农民的的土地未被征用前,能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土地被征用后,又失去这部分收益。加上部分四五十岁的农民,他们思想观念保
守陈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基本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竞争力低下,就业难度大,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加之这部分人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重担期,仅靠几百上千元的失地农民社保,难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
(五)安臵小区管理的问题。随着土地的征迁,以前住惯了一家一院的农民住进城里密集型楼房以后很不习惯,不少被拆迁群众的意识始终停留在农村的居住模式和习惯中,对于门前的绿地、草坪、公共场地没有公共的概念,能用则用,不少外表光鲜的安臵小区里出现了杂物圈鸡圈、绿地变菜地,房屋随意改结构对外出租,破墙开店,跨门营业,占道堆放等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不少被拆迁群众认为是政府对他们进行拆迁,拆迁之后的所有成本应由政府承担,物业管理费个人理所当然不应承担,抵制缴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冲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拆迁安臵小区基本上实行标准户型配售,一般农村房屋平均面积较大,除一套自住外,其余大多用于出租,少部分出售,因此拆迁安臵小区内的房屋出租比例高,人员情况相当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管理增加了复杂性。未拆迁前,一个地方的农民居住相对集中,户籍统一管理,拆迁后,有的分散居住,给社区和居民小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不管是开一个会,通知一个事
情,难以将人集中起来,尤其是涉及集体资产分配这类敏感的事情,思想难以统一,人事分离,难以管理,难以服务。
(六)地域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在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更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同地不同价,造成基层干部工作难做,农民群众思想难通的困难局面。二是在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不统一。有些地方在不同时期以政府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出台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不同标准的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造成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上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引发了不少纠纷。三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农民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这在城乡结合部位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
(七)社会心理问题。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了很大的冲击,造成了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不难想象,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才挣得的一点可怜的收入与拆迁补偿的动辄上万、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相比,金钱的诱惑,让人如入迷宫,发
家致富的美梦,如此戏剧性地在周围上演,对人们的神经是一种怎样的刺激。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一些建设项目的规模超出了经济发展和居民的需要,规模过大造成设施闲臵、土地和资金浪费。同时,拆迁带来房地产的被动需求,造成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供求间的结构性矛盾和区域不平衡扩大,最终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没有遵循城市建设规律。政府大规模举债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又缺乏与之配套的风险约束机制,从而导致地方投资无限度扩张,超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不少建设项目投资超出了其可支付能力,直接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矛盾纠纷。
(三)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有些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和部门,没有严格遵守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补偿不到位,安臵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甚至野蛮拆迁,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行为过激,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制造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造成群众不信任、不支持,防范抵触。
第三篇:《如何应对拆迁的好文章》
@!@!@!@《如何应对拆迁的好文章》@!@!@!@
大家看看~这样应对拆迁如何???
懂法的给看看!!!!!
如何应对拆迁?
要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在拆迁的每一时段要要有不同的对策。
第1阶段 公告阶段
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加以证据保全。作为拆迁公告它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你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缺少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缺的话你就要小心了。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他必须去补办。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装聋作哑;背后鼓动。
第2阶段 商谈、协议阶段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
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别急,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就视为认可,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要知道拆迁就是一种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要坚信,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的方针。团结就是力量!这里要注意闹事情不能有头头,因为最出挑头的人往往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象散沙一样团结不起来了。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
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因为你跟对方说过的话都可赖的,。寄出去的信对方不理你,你可告知他,不是你不要和他们商量,是你们不跟我谈,把皮球踢给对方。挂号寄给哪些地方呢?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漫天要价;满足就签.
第3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
2、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
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胆好大的!
违法办理拆迁许可证,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好多城市都有此现象,例如:
1、上海的周正毅(号称资产有150个亿)的房屋开发也出现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和土地问题。
2、嘉禾事件,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被拆迁户要认真核查5项文件,特别注意土地的取得和是否足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专用帐户。肯定会有所收获。这样和拆迁人谈判也就游刃有余.在没有协商好前不能签任何字,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证件,因为这是你的原始股票!
3、抓住要害:“公开”“公平”“公正”一招致敌。例如,评估单位没有选择、评估结果没有公示 、暗箱操作、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等等。数不胜数,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强烈要求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现实中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否则,奖金、补助没有等等)。为什么他们要如此。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
才可以进一步压底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既然你不敢根据国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那么,咱们就好好聊聊价钱!!!!!不要钱只要房子的人家,要求同一家评估单位对自己的原有住房和给的住房一齐评估。–
其中奥妙自己体会。
能挺到第3阶段的被拆迁户都是好样的,也是团结的关键时刻,坚信成功在于最后一分钟,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撑;要有强迁也一起的信念!!!!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老生常谈;对天鸣冤 !
第4阶段 执行、行政救济阶段
1、现行政策环境下,行政强拆的可能性小了,司法强拆多了。现在行政救济进入谎谬的司法怪圈,例如,建设局通过单方面的裁决进行拆迁,双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在三个月内可进行起诉,现实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拆迁人)在作出裁决后也对裁决不服进行起诉(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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