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第一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九年级英语法制渗透学习心得
理化初级中学 陈宇婷
( 2011—2012第二学期)
今年我们步入了九年级,在上半期的英语学习中,在课堂中只要涉及到法律知识,我们老师都会给我们讲解一些有关的法律知识,使我们受益匪浅。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明显,并且有上升的趋势,而学校又是我们接触最多的一个小的社会环境,所以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就尤为重要。让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了解到社会生活的现状。下半期已经步入了关键的复习阶段,但是法制教育始终的贯穿于教学中。通过这下半期的学习,本人有一点粗浅的感悟,现写出来让大家分享 。
英语教材内容中,有许许多多的法制渗透点,在相关的单元教学中,我会尽可能的给学生们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Unit 2 I used to be afraid of the dark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Unit 3 Teenagers should be allowed to choose their own clothe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Unit 4 What would you do?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Unit 7 Where would you like to visit?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Unit 9 When was it invent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等。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感悟认识颇深,以下是我对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一些感受》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公民。学校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了我们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
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
踪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当前,我们大多数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我们的心理,压制我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我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我们,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
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我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第二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第三篇、罗小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
关键词:消极、综合治理、树立榜样、情感、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痛心和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后,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做:
一、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公民。
二、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加大教育改革力度,使学校尽快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加强素质教育的体制建设,逐步淡化应试教育,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特别是中小学要分片就地上学,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平衡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
三、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激发失足未成年人对生活的热情。持之以恒去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去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要注重帮教实效,组织由包片民警、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队伍;抓住失足未成年人的闪光点和思想上的反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重入迷途;及时打击消除威逼诱惑失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保证教育对象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对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前,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
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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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5) 班 罗小女
第四篇、学习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 体会
城关九年制学校 邓成花
我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犯罪法,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痛心和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因此,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做:
一、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公民。
二、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加大教育改革力度,使学校尽快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加强素质教育的体制建设,逐步淡化应试教育,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特别是中小学要分片就地上学,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平衡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三、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
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激发失足未成年人对生活的热情。持之以恒去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去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要注重帮教实效,组织由包片民警、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队伍;抓住失足未成年人的闪光点和思想上的反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重入迷途;及时打击消除威逼诱惑失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保证教育对象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对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前,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第五篇、中华人民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2010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习心得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事 关国家兴衰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的重视,这两项法律法规能够很全面的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从现实生活中看,真正动到了法律,就已经迟了点。我觉得要落实这两项法律法规应该从两个方面做起:第一个方面,各级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什么呢?查的东西很多,例如:是否建立和改善了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是否保障了未成年人能够受教育,特别是农村和城市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能够受教育;是否对未成年人的文化环境管理采取措施,特别是对网吧、电子游戏、影视书刊、音像制品等管理上采取措施;是否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情况进行监督等等。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才能使这两项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才能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正确的引导。进行法制
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要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法规的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还要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少年”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只有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国民素质才能提高,社会经济文化才能发展。
总之,并不是有了这两项法律法规,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如何去落实这两项法律法规,防范于未然,为祖国的未来而努力!篇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陈桥小学:路德芳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如此等等赞美之词,根本没有对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做全面的理解。其实,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各种《守则》和《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尽管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但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虽然存在着,我们国家曾经有过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不断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我们的教师迫于时代与社会和实际生活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我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4.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
娱 1
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5.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他们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6.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7.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8.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所以,当我们的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同样应当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如我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教师对学生的课堂教学不能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和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接纳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我坚信: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正确地运用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职责,通过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努力,既要用法律手段保护好我们自己,更要保护好我们的学生,只有这样,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学校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
2篇三: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南湖中园小学 陈静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
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张静莹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
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卢伟彬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
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
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南湖中园小学马京萍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
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六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案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
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第七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案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教师讲解
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
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四、作业
对照自己的行为和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你身边有人违法了吗?
五、教后反思:
第八篇、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篇一:青少年犯罪与心得体会
身边
的“事”
班级:烹饪11-2
一班
作者:高博贤
青少年犯罪青主要
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
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
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
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案例:
福建省福清市警方
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
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
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
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
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
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
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
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
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
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
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
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
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
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
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
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
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
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原因:
犯罪原因,有广义
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
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
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
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但“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
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
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
不仅要具备许多决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个人的人格特征,
尤其是不同类型犯罪的巨大差异。”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
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
的科学、有效对策。
心得体会: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
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而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能否健康,良好的成长就决定了祖
国的未来。所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对是我国的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就目前的情况看来,
青少年犯罪逐渐向一定的趋势发展:一是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日益丰富
多样,食品营养成分的提高,青少年的发育也提前,智商相对提高,同时也伴随着犯罪年龄
的提早,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十四五岁就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做出大案要案。二是犯罪类型
越来越多,现已从过去的简单型犯罪转向多样化发展,涉案罪种多,且有交叉性,以侵财性
犯罪为主,如盗窃、抢劫、敲诈等。此外伤害、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是犯罪动机简单,大多没有明确作案目的,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
的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要求偏激,常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犯罪组织团伙化。团
伙作案尤其体现在抢劫、寻衅滋事犯罪中,多数是3人以上作案,侵害对象多半是中小学生、
他校生或偏僻单身人员。团伙作案究其原因是作案时存有恐惧心理,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
胆;依仗人多点子多、力量大、野性足的特点,胆大妄为,不计
后果。往往是一人先动手群起而攻之,达到目的后有迅速逃离现场,共同作案,共同受益。
危害性广,且有发展趋势。
篇二:学习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 体会
城关九年制学校 邓成花
我通过认真学习未
成年人犯罪法,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
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这也是让
家长、让社会痛心和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
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因
此,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做:
二、在全面推进学
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加大教育
改革力度,使学校尽快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加强素质教育的体制建设,逐步淡化应试教育,
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特别是中小学要分片就地上学,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教育主管部
门要有针对性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平衡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
三、抓好失足未成
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
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
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激发失足未成年
人对生活的热情。持之以恒去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去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要注重帮
教实效,组织由包片民警、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
队伍;抓住失足未成年人的闪光点和思想上的反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重入迷途;及时打
击消除威逼诱惑失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保证教育对象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对少年学生进
行心理健康教育。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
前,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
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
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
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
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
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
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针对青春期学生的
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
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
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篇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心得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
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痛心和焦虑的关键
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
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后,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做:
一、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
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
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公民。 二、在全面推进学校
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加大教育改
革力度,使学校尽快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加强素质教育的体制建设,逐步淡化应试教育,
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特别是中小学要分片就地上学,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教育主管部
门要有针对性地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平衡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
三、抓好失足未成
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
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
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激发失足未成年
人对生活的热情。持之以恒去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去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要注重帮
教实效,组织由包片民警、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
队伍;抓住失足未成年人的闪光点和思想上的反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重入迷途;及时打
击消除威逼诱惑失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保证教育对象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对少年学生进
行心理健康教育。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
前,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
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
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
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
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
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
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针对青春期学生的
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
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
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篇四: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五:中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中学
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关于法制教育的心
得体会 :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
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
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
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
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
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
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
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
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
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
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
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
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得好:小时偷
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
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
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
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
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
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
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
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
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
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
与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