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第一篇:《2011—2015高考北京散文阅读汇编》
2011北京卷 祁连雪
千里河西走廊,在我身临其境之前,总以为那里是黄尘弥漫、阒寂荒凉的,显然是受了古诗的浸染,
“千山空皓雪,万里尽黄沙”之类的诗句,已经在脑海里扎了根,这次实地一看,才了解到真相。原来,
河西走廊竟是甘肃最富庶的地区,这片铁马金戈的古战场,如今已被国家划定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当
你驻足武威、张掖,一定会为那里的依依杨柳、森森苇帐、富饶的粮田、丰硕的果园所构成的“江南秀
色”所倾倒。
当然也不是说,整个河西走廊尽是良 沃野,它的精华所在,只是石羊河流域的武威、永昌平原,
黑河、弱水流域的张掖、酒泉平原,疏勒河流域的玉门、敦煌平原。这篇膏腴之地,是仰仗着祁连山的
冰川雪水来维系其绿色生命体系的。祁连雪以其丰美、清冽的乳汁汇成了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灌溉
着农田、牧场、果园、林带,哺育着河西走廊的子孙,一代又一代。
祁连山古称天山,西汉时匈奴人呼“天”为“祁连”,故又名祁连山,一过乌鞘岭,那静绝人世、复列
天南的一脉峦叠峰,就投影在我们游骋的深眸里,映着淡青色的天光,雪岭的素洁的脊线蜿蜒起伏,一
直延伸到天际,一块块咬缺了完整的晴空。面对着这雪擎穹宇、云幻古今的高山丽景,领略着空际琼瑶
的素影清氛,顿觉凉生襟腋,情愫高洁,它使人的内心境界趋向于宁静、明朗、净化。
大自然的魅力固然使人动情,但平心而论,祁连山确也沾了神话和历史的光。这里难以计数的神话
传闻和层层叠叠的历史积淀,压低了祁连山、涂饰了祁连山,丰富了祁连山。在那云做梦的少年时代,
一部《穆天子传》曾使我如醉如痴,晓夜神驰于荒山瀚海,景慕周天子驾入骏马巡行西北三万五千里,
也想着要去西王母那里做客。当时把其中的故事都当成了信史。真正知道它“恍惚无征,夸言寡实”,是
后来的事,但祁连山的吸引力并未因之稍减,反而益发强化了,四十余年的渴慕,近照终于得偿,其欢 之
情是难以形容的。
旅途中我喜欢吧记忆中的有关故事与眼前的自然景观相叠合,车过山丹河(即古弱水)时,我想到
了周穆王曾渡弱水会西王母于酒泉南山。《淮南子》里也有后羿过弱水向西王母“请不死之药”的记载,
神话传说汇集着一个民族关于远古的一切记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思维、情感、体验以至行动的载体,
深入的窥察一个民族以至人类史前的发展轨迹。
观山如读史,驰车河西走廊,眺望那笼罩南山的一派空漾,仿佛能谛听到自然、社会、历史的无声
倾诉,一种源远流长的历史的激动和沉甸甸的时间感被呼唤出来,觉得有许多世事已经 然远逝,又有
多少天涯过客正在匆匆走来,我们这些河西走廊的过客,与祁连雪玲朝夕相对,自然就把它当做了热门
话题,有人形容它像一位仪表堂堂,银发飘洒的将军,俯视着苍茫的大地,守护着千里沃野;有人说祁
连雪岭像一尊圣洁的神祗,壁立千寻,高悬天半,给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隔膜感,可是在我的心目中,
它却是恋人、挚友般亲切,千里长行,依依相伴、神之所游,意之所注,无往而不是灵山圣雪,目力虽
穷而情脉不断,一种相通相化相亲相契的温情,使造化与心源合一,客观的自然景物与主观的生命情感
交融互渗,一切形象都化作了象征世界。
也许正是这种类似的情感使然,150年前的秋日,林则徐充军西北路过河西走廊时,曾写下诗句:
“天山万 耸琼瑶,导我西行伴寂寥,我与山灵相对笑,满头晴雪共难消。”甘、青路上,我也即兴赋诗,
寄情于祁连雪:“依依只有祁连雪,千里相随照眼明.”
(取材于王充阁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旁征博引,大量引用神话传说,并触及了当下现实,把河西走廊的精华所在与江南相提并论。
B.神话传闻和历史积淀“压低”、“涂饰”了祁连山,反映了历史带给祁连山以无法摆脱的沉重负担。
C.河西走廊的过客对祁连山的形容之所以见仁见智,是因为雪岭常被一派空蒙笼罩,真相难以认清。
D作者在游历河西走廊的同时,也以恋人、挚友般的心态去贴近祁连山,试图体验祁连山的“心史”。
E.本文即从空间的视野描述祁连山特有的自然美景,也从时间的角度传达一种绵长凝重的历史感。
2.作者在文章的开关和结尾均引用了古人的诗句,请分别说明其用意是什么。(5分)
3.作者曾说:“雪”是《祁连山》的“文眼”,其有重要的作用,请通读全文,谈谈文中“雪”的重要作用具
体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4.文中说“观山如读史”,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请联系你的生活经历或阅读体验,说说从“观山如读史”中
获得的启示。(不少于200字)(10分)
2012年北京卷 心灵的篝火
我写这部长篇时很多次都在想,人们最好在下个千年翻看这部小说。我不是什么预言者,但我坚信,
我在这本书里所描述的关于攀登雪山峰顶的一些艰险,到那时也许就不存在了,人们很容易就能登上珠
穆朗玛峰——海拔8848米的山顶上已有了我们的研究站点,如同昨天和今天在南极建立的长城站。珠
穆朗玛峰上的站点最好也叫长城站——世界上最高的长城站。不过我也在想,假如8848米不再是不可
逾越的障碍,世界上还有什么高峰要攀登呢?只要地壳不变动,8848米将是有限的数字和高度,而人
类的探索精神则是无限的。
人类总是想超越极限,却又被无数的障碍阻挠,劈开了重重叠嶂,人也就跨越了千山万水。开始写
这部书时,我总感到有一种无形的束缚,它始终不让我的想象展开翅膀到无边无际的天地里翱翔,可我
说不清那紧紧束缚自己的是什么。我常常被这种困惑搅扰,同时也为超越困惑,获得心灵的解放不懈地
寻找飞往更大空间的方向。我为此等待了很多年。有一天,我终于看见了梅里雪山!接下来的很多个夜
晚,我都是在网上度过的,我被迷住了。那里有成百上千条关于梅里雪山的文字介绍,还有很多绮丽的
风光图片,于是我看见我的一个主人公回头对我笑了,在此之前,我一直让他在一个不知名的空旷地带
徘徊,在本书里他是梅里雪山的攀登者。
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海拔只有6740米。可它的地理环境却很复杂,山上终年积雪,陡峭的山
体,风化的岩石,还有瞬息万变的气候,会让攀登者突然陷入绝境。卡瓦格博至今还是一座人类未及山
顶的处女峰。只要人们达不到顶峰,它就永远是一个神秘的向往,一个神秘的存在。
人们可能还记得1991年中日联合登山队的惨剧,十七个登山勇士无一人生还。为什么鲜活的生
命要去荒无人烟的地方,在那里经受暴风雪的袭击,面临雪崩随时发生的危险,陷入人生的绝境?
天光黯淡,无边的黑夜,厚厚的积雪,看不见一线星光,周围也没有篝火,不灭的只是心灵的篝火,
最后那火也覆盖在冰雪之中……
当太阳重新照耀时,冰盖上又多了几座新的冰雕,他们的面容都十分安详,好像还在酣睡,却再也
醒不过来了……也许在多年之后,地球进一步演化,它变暖了,冰川坍塌,雪山融化,十七个勇士还会
获得新生。他们会站起来,抖掉身上的积雪,掏出揣在胸前的旗帜,迎风抖开,一簇火红猎猎地飘舞着,
发出哗啦啦的脆响。他们看见远处美丽的城市,葱茏的绿树,盛开的鲜花,一座高大建筑物的计时牌上
清晰地显示着:3000年某月某日……
我想这丝毫无损他们千年之前攀登高峰的意义。物质是坚实的,如同大地,而精神则如同天空或宇
宙,是柔软的,无尽头的空漠。人的脑实质就是这种天空或宇宙,有限与无限都在其中,人的脑实质是
比自然界的宇宙还要广阔的。无穷尽地开拓成为人类永生永世的寄托。西西弗斯整日推着一块大石头上
山,其实是一个哲学寓言,它是时间与空间的规则——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我写这部长篇也是一种攀登,如同真正的登山者,一次次向高峰冲击,又一次次撤退,回到大本营,
回到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这种攀登让我的体力和精力消耗很大,在经历了四十年的病痛之后,身体瘫痪
部位的肌肉萎缩了,我越来越难以支撑自己,总有一种明天就会因疲惫而死去的感觉。其实,我对长篇
小说的创作已经力不从心了,激情常被肉体的麻木疼痛和精神的忧郁绝望掩埋……
我想这将是我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了……
精神攀登的路途异常艰苦,我有时也畏惧,害怕路途遥不可知,但冥冥之中又仿佛看见我的主人公
在远处等待,等待我给他们一个结局。我有时急于接近他们,有时又小心翼翼地避开,我怕我笔下的主
人公会在途中遭遇不测,也怕有的人会因为我给他们的结局而失望。
其实我是清楚的——生命永远不会完结,我们的攀登也是如此。
(取材于张海迪长篇小说《绝顶》的前言,有删改)
注:张海迪,当代作家。1995年生于济南,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胸部以下失去知觉。
16.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坚信当下个千年到来,珠穆朗玛峰的山顶上已建立起“长城”研究站点的时候,人类将无高峰可
攀。
B.前四段以黯淡的天光、无边的黑夜烘托“心灵的篝火”;“覆盖在冰雪中”则暗指十七勇士生命的终结。
C.时至3000年,地球变暖,冰雪融化,勇士重生;作者在一个想象的情境中,寄寓了自己美好愿望。
D.最后一段作者流露出对笔下人物有时想接近,有时欲避开的复杂心态,在“怕”的背后是对人物的挚
爱。
E.本文可以看作是关于《绝顶》的创作谈,交代了小说主人公的生平背景,同时也折射出作者的心路
历程。
17.梅里雪山在作者的小说创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文意,谈谈这些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18.作者为自己的小说取名“绝顶”,结合这篇前言,说说作者所理解的“绝顶”包含了哪几层内涵。(5分)
19.中国古代神话中有“夸父追日”的故事:“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充其仗,化为邓林(树林)。”
有人认为,文中殉难的登山者有如追日不得的夸父,是当代社会中的悲剧英雄。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
谈谈你自己的看法。(不少于200字)(10分)
2013年北京卷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之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埠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严谨、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件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方,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而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时一条长长的洗的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山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几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的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
第二篇:《关于写人的散文》
关于写人的散文 要能做札记的散文
找这些真的很难啊
拜托了
满意答案
网友回答 2014-11-27
我想,现在馋嘴的本事是从小时候被培养起来的。
外祖母的样子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外祖母给我买的零食我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在我印象中,外祖母最疼的孙子就是我了。每次过来看我都给我带一大包的零嘴。妈妈说,我四岁的时候是外祖母看护我的。后来外祖母死了才让爷爷看管我。那时侯,家里穷,爸爸妈妈一天到晚为三餐而奔波。那时侯,有点小冰糖块吮吮已经是一件值得小伙伴们羡慕的事情。而外祖母给我带来的零嘴,不单有小冰糖块而且还有杏肉,杨梅干,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果脯。每次带来得都足够我吃上两三天。值得遗憾的事,外祖母死之前,我只会远远地看着她而不敢靠近她,妈妈说,那时侯,外祖母最想的就是牵一下我的小手。而我,因为那时年少对死亡的恐惧始终没有实现外祖母的这个愿望。外祖母留下最值钱的东西就是给我的那块玉佩。每当看见那块玉佩,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对年幼的我的疼爱。
爷爷是外祖母死后才接着看管我的。到那时候爸爸妈妈依然很忙。而家里依然很穷。爷爷是我们镇上有名的老中医,他在人民医院退休后就在家里开了一个小诊所,那时侯,爷爷是个比较富有的人。爷爷喜欢给我买糖吃还有那甜甜的萨其马。以至后来街上的人都叫他糖爷爷。那时侯能够吃上一包白云牌方便面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而我几乎每天都可以吃上。只要我乖的话。我小的时候很会讨人喜欢,我会
帮爷爷包药,所以爷爷一到晚上的时候就会给我买一包白云牌方便面。我现在还记得那包方便面的样子,红色的包装袋,袋的正面有一碗很大的面,面上放着两块切开的鸡蛋,还有葱花,还有煎好的三块猪肉。而袋的背面呢,就是三幅教你怎样泡面的指示图。图画上的小人是留着披头四样式发型的小男孩,看他吃面的样子就迫不及待地想吃。后来,家里有钱了,方便面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但是吃了这么多还是怀念那只有麻油和香料包的白云牌方便面。爷爷也很喜欢吃方便面,但现在他老了,爸爸说方便面很热气,不让他吃。爷爷现在只喜欢吃素,我想,等我工作了,赚到钱一定要好好带爷爷去吃那上好的素菜。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家已经搬到新房子里去了。那时候,换成妈妈接送我上学。每次考试的那天早上,我都会到学校正门的那条芒果街的一间小店去吃油条送白粥。每次吃完考试都会去的双百。我还经常光顾那间小店隔壁的面包店,我喜欢吃它那里的两块面包中间夹着奶油的东东,现在才知道那叫三文治。除了这些我有时放学还会吃上一两个碗仔糕再回家。后来,我改路线上学了,改从学校后门那条路走,妈妈说,那比较快。后来,我就成了学校后门那间猪肠粉店的常客。现在回想起来,那间店的猪肠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再后来我上中学的时候,那间店已经换老板了,那味道当然不如从前。现在,走过那条街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停停看看。寻找一些我小时侯生活的轨迹。每当迷惘的时候,想想从前,尽管小时侯年少无知,但是烦恼却比现在少的多。
上中学的时候,我上的中学就在我家不远的地方。那时候,我比较早起,可能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吧。学校太早没有开门,我就会到学校旁的拐弯角的一间早餐店吃早餐。那里最出名的是牛腩粉,好多人都挤在那里吃。因为我来得比较早,人很少,老板总是在我那碗上放上多几块的牛腩。他把我看成勤奋的学生,确实,我上初中的时候是比较勤奋的。每天从一大早就抓紧时间看书,所以,初三毕业的时候我考
上我这所母校——全镇最好的中学。如果当初我能坚持勤奋的话,或许,高考就不会失利。勤能补拙。古人的话是经过实践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