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篇一:《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知识普及》
一、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
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 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 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 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 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
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 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 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 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 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 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 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 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
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 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 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 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
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 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
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 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 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 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 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
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 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 疗保险手续等。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
1、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
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2、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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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 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 落户。
4、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
出所落户。
5、问: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
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 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6、问: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关系一律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当
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7、问: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
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 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
8、问:是2003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
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 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 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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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
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 同时改迁日期。
10、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60 天之内必须到
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
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1)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2)有兰州
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
14、问:是2004届毕业生,爱人是兰州市的户口可以迁往爱人
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 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
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 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 第7 页共15 页
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 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16、问: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
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
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 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62010219780112014X,和我
以前的编号620102780112014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62010219780112014X 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 位后
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1、2、3 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 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 位数编号主 要使用于计算机管理。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基本政策
1、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 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 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 业户口)。
2、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
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 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 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
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 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 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 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
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我们学校说的不能留在学校貌似是违反规定的)。在此期间,档 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 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
4、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 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2)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3)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
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4)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
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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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问题{博士退学,档案,户口}.
1、可以托管的对象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即无权接
受户档)的非武汉市毕业生;
(2)已届毕业期限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2、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户口、档案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即是否托管自愿、选择何种机构自愿。
(2)户口、档案的去向一定要确定,不能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更不能随身携带。
(3)户口、档案的去向原则上不一定要求同步,即户口、档案可以采取分开处理。
(4)生源地为武汉市的毕业生并在武汉就业的,户口要么落实在用人单位,要么回
原籍,但档案可以选择托管(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除外)。
(5)回武汉市以外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档案的去向在当地用人单位
或当地人才机构进行确定。
(6)生源地为非武汉的毕业生,在武汉就业或准备在武汉找工作的,户口也可以选
择在本市亲属进行挂靠而不托管。否则,在用人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及没有上级主管部 门的,最好选择托管处理。
(7)在6 月份,保卫部将毕业生的户口从公安机关下下来,等待去向的确定,如果
在三个月内,毕业生没有明确户口去向,户口将自动回原籍(生源地)。档案转至生源 地所在人才机构。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如何确定户口、档案的去 向?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就业协议书》第一面第二
大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户口迁入地址”要详尽填写,如果 是空白或不详,学校将视其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已经 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只有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如果在“毕 业时户档去向”一栏没有进行选择或选择第①、④项的,视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 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五、关于户口、档案相关的一些建议
毕业时,档案最好不要将档案留在学校,最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去向确定。不留在
学校,而选择托管的好处或功能在于:可以认定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可以评定职称; 可以办理跨省调动手续;可以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可以出具各类相关证明。这些功能对学校来说,学校是无法具备的,这样会给毕业生的 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建议不亦将档案选择留在学校。
同时,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 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 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 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 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 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 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 交流机构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 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 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 位。
六、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1)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 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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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3)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 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 各留一份。
(5)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 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6)6 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
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 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 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七、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 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 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篇二:《博士培养协议书》
篇一: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昆明
理工大学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合同书
编号:
用人单位: (以下称甲方)
培养单位:昆明理
工大学 (以下称乙方)
学生本人: (以下称丙方)
依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培
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