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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作文】

篇一:《山东政法学院2015级新生开学必备物品》

山东政法学院2015级新生开学必备物品

1.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准考证我没用到,带着比不带好)

2.现金2000左右。(开学人多取钱不方便,刚去的第一月有好多东西要买,开

销比较大)

3.家里的银行卡一张。(方便父母日后给自己打钱,跨行或者跨地区打钱比较麻

烦,如果父母使用支付宝熟练的话可以使用支付宝为你转账, 操作简单并且免

手续费。)

4.一寸照片10张,两寸照片2-4张(开学不是马上都用,之后两天陆续要用,自己带好,肯定用得着,比如学生证、团关系转接证、学生会入会申请表等等)

5.团档案、学生档案(包括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学生档案还

没用处)

6.数码相机(愿意带就带,喜欢摄影的同学可以带着,有摄影比赛,有奖励)

7.手机及附件(充电器、充电宝(我们导员不让带充电宝有危险)、耳机、数据

线)

8.U盘(开学写材料,学生会文件,学习资料,U盘少不了!)

9.创口贴若干、碘酒、医用棉签,感冒药,治疗肚子疼的药,发烧药 10.

学会订火车票

二、生活用品.

1.喝水的杯子

2.牙刷、牙膏和漱口杯

3.至少两条毛巾,俩盆子,质量要好

4. 洗衣液或者带盒子的肥皂、鞋刷子(洗衣服的,不太会洗的最好带洗衣液,洗

衣液冲不净没有痕迹,洗衣粉冲不净会有白痕)

5. 洗脸用的香皂,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 ,沐浴液以及搓澡巾或沐浴球。

6.山政会给你们一切床上用品(被子,毛巾被,床单,枕头,枕巾 7.

手纸或面巾纸 湿巾 8.

衣服(寒假之前都不能回家的同学请带好各季节必备的衣服,十一回家的同学可

以酌情带,熟悉自家周围都有哪些快递,日后邮寄也可,但邮费可能略贵,济南

没有春秋,只有夏冬)

9. 台灯手电随意

10.筷子、勺子,餐盒

11.拖鞋,出门穿的鞋子4双左右就可以

12.夹衣架(衣架带几个就行,别买会生锈易变形的就好;八角架、环形架都带

小夹子,方便晾晒袜子鞋垫那些小物件。另外不要计较是谁买的,随便用,大家

一起用,寝室要像一家人一样)

16 .粘钩 (下雨天晾衣服或者在床铺上挂点的小东西,大一军训期间不让用)

17.吹风机和插排(宿舍带不起大功率的吹风机,洗澡的时候可以用,我们14

级这俩东西是禁止出现的,否则没收)

18.防晒霜等护肤用品(军训是要晒太阳的)

19.钱包和腰带(没钱宝的赶紧去买一个,一定买两条腰带,运动款一条,正装

一条)

21.暖水壶

22.小镜子和梳子

23.剪刀、胶水、双面胶、透明胶(别小看这些,整理床铺的时候很多人借,这

时候如果你有,借给他,可以留个好印象,别小看这些交往技巧,大学是个小社

会,人和人之间的交往远没有高中那么简单,想带的随意)

24.伞

25.袜子、内衣裤和换洗衣物

26. 牛皮筋或者夹子(可用来扎未吃完的零食,我觉得吃不完的零食就分享)27.

锁及对应的钥匙(在家准备也好,来学校买也好)

28.绳子一些就好{山东政法学院学生洗澡}.

29.电脑(关于电脑,建议10月份回来后再带着,军训期间用不上,但是正常上

课的时候,山政有一项叫尔雅通识课,需要在网上看视频,每个人必须看完并且

有作业跟考试)

30. 化妆品(女生学会化妆还是很有必要的,自己随意!)

31 (男)剃须刀 必须带

32. 指甲刀和钥匙扣(买个质量好一点的,可以用很久的)

33.日记本和记事本(随意,带几个会议记录本)

34.收纳盒(这个用来整理物品很方便,尤其是那些零碎的小东西)

三、学习用品

1.水笔和替换笔芯(最好备好一盒自己喜欢的笔芯,有喜欢练字的同学可以带一

个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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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涂卡笔和橡皮(高考结束的文具又排上用场啦)

3.自己喜欢的书 (可以打发火车上无聊的时间,其次军训期间也有很多时间可

以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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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种包(上课的上街的,不要以为拿本书就可以去上课,有包很方便……出去游玩背包也必备呀)`

5.课堂笔记用本和练习本(重要啊!不要以为大学的课可以随便翘,学会做笔记,考试的时候你就事半功倍了)

6.订书机并配钉(随意)

7.文具袋(说了这么多文具,怎么能没有文具袋呢,自己的东西要打理的井井有条的,自己用着也舒服,是不是)

8.卡包(建议提前准备一个,身份证,银行卡,公交卡,银行卡,医疗卡等等,这些重要而又不必一直带在身上的,丢失补办很麻烦,放卡包里放在宿舍多好)

9.稿纸。大学作业本班级一起定就好。

篇二:《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为贯彻学校“高质量地培养素质人才”的办学思想,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形式

综合考评采取定量计分、定性评分、体育分(科研、实践分)、外加奖惩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定量计分、定性评分与体育分(科研、实践分)为基本分,三者加权后满分为100分。奖惩分在基本分上加减。 三、综合考评的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成绩=智分(定量计分)×0.7+德分(定性评分)×0.2+体分(体育成绩)或(科研、实践分)×0.1+奖惩分 各项计分方法

1、智:定量计分(学习成绩分)

(1)学习成绩分=(考试课总成绩+考查课总成绩×80﹪)÷(考试可总门数+考查课总门数)×70﹪

(2)考查课计分方法:优(90)、良(80)、中(70)、及格(60)、

不及格(50)

(3)考试不及格课程记原考试成绩,作弊以零分记、

2、体育分(科研、实践分):有体育课的每学期体育课成绩(满分100),总成绩乘10﹪后加入考评总分。无体育课的班级按实践、科研评分,满分10分,计算方式为实践5分,科研5分。实践:每学期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并完成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分为优、良、中(优为90﹪,良为80﹪,中为60﹪),完成实践报告评定为中,被学院推荐到学校参加评奖的评定为良,获得学校奖励的评定为优;科研:每学期参加一次校级以上学术性论文征集,论文档次分为优、良、中(优为90﹪,良为80﹪,中为60﹪),完成论文评定为中,被学院推荐到学校参加评奖的评定为良,获得学校奖励的评定为优;两项相加后加入考评总分。注:这两项获奖的可根据获奖情况按附件的奖励分细则标准再奖励相应的分值。

3、德 定性评分:包括思想品德(15分)、组织纪律(15分)、集体观念(15分)、劳动卫生(15分)、文明礼貌(15分)、诚实守信(15分)、公益活动(10分)7项,合计100分,由考评小组对每个同学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后乘20﹪后加入综合考评总分。

4、奖惩分:奖惩分在基本分上直接加减。具体的加减办法(见附件) (1)奖分:学生在各项活动中有所表现,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奖励,为校争取了荣誉,按有关标准给予奖分。

(2)罚分:学生在纪律考勤、早操、宿舍卫生等方面违反校、院有

关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按有关标准给予罚分。 四、综合考评的办法

(一)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二)各班级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1/3,考评小组由全体同学选举产生,其中学生干部不得超过考评小组的1/3。考评小组对每个同学的德、智、体及奖罚得分分别核算,并按权重求和,所得分值即为该生该学期的综合考评分。 五、作用

(1)评定奖学金: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确定奖学金的名单和等级。受纪律处分和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享受奖学金。

(2)确定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本班前50﹪以上。

(3)评优:三好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应在本班前30﹪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应在本班前50﹪以上。

附件:综合素质考评奖罚分计算细则

一、奖分标准

1、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山东政法学院学生洗澡}.

{山东政法学院学生洗澡}.

学生干部根据职位和表现予以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四个层次,基准分乘上测评的结果(优为90﹪,良为80﹪,中为70﹪,合格为60﹪),算出最后得分加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评议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能超过40%。 (1)学生干部的基准分

①学生会:主席1.5分,其他主席团成员1.4分,部长1.3分,副部长1.1分,干事0.9分。

②班委成员:班长、团支书1.3分,其他班委、团支部干部1.0分。 ③播音员、舍长等加0.5分。

④学生干部兼职,取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班长由各班的考评小组(占50﹪)和学生会主席团(占50﹪)给予测评。团支部书记由各班的考评小组(占50﹪)和团总支的学

篇三:《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山东政法学院学生洗澡}.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山东政法学院学生洗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3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3万册,电子图书216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

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500余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 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专业建设。目前,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7个,并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校有14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5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1个专业被确定为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经山东省教育厅评审核准,学校刑法学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证据鉴识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为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法学学科已跻身全省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团队。学校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新闻传播系、政治与行政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建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校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建有精品课程录播室、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平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实现人才培养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建有司法鉴定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

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刑事执行机关等司法系统,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了20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师资队伍不断强化,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约占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00余人,兼任律师的“双师型”教师有120多人。另外,学校还聘有100多位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国内知名专家或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第十一条 办学理念: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时间。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当日需要空腹验血。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 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省外招生执行

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主管部门向学校投档范围内,在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贷减免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普通本科学生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外语类及监狱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法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3740元。专科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法律类、国际商务、行政管理、法律文秘等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374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杂费退费,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

篇四:《【山东政法学院专业】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网站-山东政法学院分数线》

【山东政法学院专业】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网站-山东政法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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