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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作文】

【第一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

考〔2015〕32号)执行。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报名参加高考。

二、考生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考试院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7.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4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8.体检工作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7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9.各地体检工作原则上在4月25日前结束。体检工作结束一周内,各招生考试机构会同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到地市级中心体检站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本人申请并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5月10日报省考试院,省考试院于5月15—17日安排对其进行终检,逾期不予受理。省考试院将于6月中旬在门户网站公布考生体检信息,供考生查询。

10.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1.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2.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13.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14.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9:00—11:30

语 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5:00—17:00

数 学

外 语

15.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16.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17.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9.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考试院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级招委、各高校要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20.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

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1.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成绩复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2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安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统一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3.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4.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6.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27.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批,共6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今年新增“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具体政策将另文公布)共 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三批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和其他共四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公安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8.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四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9.艺术类志愿设置,根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皖招委〔2015〕9号)。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该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

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不断深化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系统培养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内容可参考新修订的《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其中,语

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计入总分。90分及以上为合

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

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类等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技能测试合并实施,具体分值计算及操作方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方式

文化课、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

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

文化课、相同或相近专业理论及技能测试可以实行联

考。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商定。

四、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 2 –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五、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

高考平台报名: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

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对口招生的考生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参加其中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

对口招生专业报名:考生参加2016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具体时间、方式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 3 –

(二)录取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定其他单项最低控制分数线。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面试合格后方可直接录取。

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

六、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七、2017年对口招生政策调整安排

为深化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大力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结合我省职业- 4 –

教育实际,2017年将对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考试内容方面,进一步提高技能测试分值比重,优化“知识+技能”考试结构。在考试方式上,文化课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由牵头本科高校负责命题、组织考试或测试及阅卷评分等。在报名、志愿和录取方面,进一步完善考生专业报名办法、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等。同时,进一步规范有关招生鼓励政策。

八、有关要求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是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各市教育部门、各有关本科高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一)省教育厅成立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对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管理与指导工作。省教育厅职成处会同高教处、发展规划处、考试院、教科院共同制订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对口招生院校,审定各分类招生院校的对口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发展规划处做好对口招生计划的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录取工作和对招生院校的考务指导工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制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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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定稿)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

五、报考条件: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具体类别如下:

第一类: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第二类: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皖教秘发【2017】1号)要求编制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登录

八、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者,普通高考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测试时间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九、测试资格公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化素质合格线,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参加学院测试名单,于2017年3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的考生4月8日携带如下材料到校交验并领取学院测试准考证:

(一)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三)应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携带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测试费120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领取《2017年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或《2017年分类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十、测试时间与地点:

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30;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测试方式及内容:分类考试考核按报考类别分别进行。

(一)第一类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文科测试语文和一般性常识;理科测试数学和一般性常识。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职业适应性倾向、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第二类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1、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的专业测试,内容含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

3、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十二、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学院根据生源质量,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一类普通高考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学院测试成绩”);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且文化素质成绩均相同者,理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考生以

文化素质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对口升学考生按学院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

(二)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7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4月16日~4月22日;2017年4月24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五)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

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录取结果于2017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三、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安徽省对口高考开始报名

2017年安徽省对口高考开始报名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8日16:00。根据安排,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报名要求报考的考生必须已经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报考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必须已经参加安徽省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

此外,报考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须选择是否参加本科对口招生,但不填报具体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志愿。

目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计划已在省考试院官方网站(链接地址:1

【第五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徽2017年艺术统考招生简章

安徽2017年艺术统考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6〕42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15—17日。

2.地点: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高考诚信承诺书;②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③按有关规定缴纳高考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经市、县招办摄像以制作电子档案;⑤录入考生基本信息。

4.注意事项: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的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类。

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

报名方式: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均为网上报名(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模块的考试。

缴费方式:艺术类专业各模块省统考实行银行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11月15至11月19日。考生缴费完成后务必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至银行柜台缴费的考生须在缴费后第二天10:00点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模块八(原音乐类)报名时,考生还须在网上选定本人参加考试的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信息确认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逾期未参加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纳所选模块专业课省统考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艺术类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这部分考生须在12月1日-7日重新参加非艺术类考生报名。

考生请于报考模块开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网址:gk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规定,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为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

四、专业课省统考

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课实行省统考,共设置8个组考模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各模块的考试说明、命制有关试题、组织相关科目的评分评卷工作,各考点承担相关考务组织工作。各模块的考试说明将另行公布。

(一)模块一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19日开始考试。

2.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 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形象气质、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和模拟主持。满分300分,其中,形象气质20分,作品朗读40分,新闻播报80分,即兴评述80分,模拟主持80分。

(二)模块二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 专科专业为影视编导等。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5日8:30-11:30。

2.考试地点

蚌埠学院 蚌埠市大学城曹山路1866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4个,分别为文学基本知识、影视艺术常识、编导创作和影视评论。满分300分,其中文学基本知识60分,影视艺术常识60分,编导创作90分,影视评论90分。

(三)模块三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

专科专业为国际标准舞、体育艺术表演等。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10日开始考试。

2.考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 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形象气质、综合素质、节奏听辨、体育舞蹈成套动作和健美操成套动作。满分300分,其中形象气质15分,综合素质60分,节奏听辨25分,体育舞蹈成套动作100分,健美操成套动作100分。

(四)模块四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专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开始考试。

2.考试地点

阜阳师范学院 清河校区,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形象气质、舞蹈基本功、自选技巧展示、节奏听辨和舞蹈表演。满分200分,其中形象气质15分,舞蹈基本功50分,自选技巧展示15分,节奏听辨20分,舞蹈表演100分。

(五)模块五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

专科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导演等。

1.考试时间

2017年1月13日开始考试。

2.考试地点

安徽大学 磬苑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朗诵、命题表演、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和戏剧影视评论。满分300分,其中朗诵 60分,命题表演 75分,才艺展示 50分,编讲故事 75分,戏剧影视评论 40分。

(六)模块六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

1.考试时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2月11日考试。

2.考试地点

淮北师范大学 相山校区,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有3个,分别为楷书临帖、隶书临帖和创作。满分300分,其中楷书临帖100分,隶书临帖100分,创作100分;

8:30-9:30楷书临帖,10:10-11:10隶书临帖,14:00-16:00创作。

(七)模块七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陶瓷艺术设计。

专科专业为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等。

1.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科:12月4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2.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合肥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大学,芜湖市北京中路):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蚌埠、淮北、宿州; 安庆考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铜陵、黄山、池州;

六安考点(皖西学院,六安市云路桥西):六安,淮南。

各考点具体考试场所见考点通知。

(八)模块八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专科专业为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1.考试时间

①2017年1月5日开始考试;②笔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8日15:00—17:1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2.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 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其中声乐、器乐区分主、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2首(伴奏一律采用自带标准CD音频光盘;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曲目2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九)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第六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5淮南教师招聘统考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5淮南教师招聘统考公告

2015安徽淮南教师招聘考试流程|考试内容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5淮南教师招聘统考公告由中公教师考试网为您提供,目前2015年安徽教师招聘公告还没出,敬请关注中公教育官网

相关习题:

1.在中国历史上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倡议的教育家是( )。

A.韩非子 B.孟子 C.荀子 D.董仲舒

2.《学记》中主张的“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所体现的教学原则是( )。

A.温故知新 B.循序渐进 C.启发诱导 D.因材施教

3.一般认为,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是( )。

A.卢梭的《爱弥儿》 B.斯宾塞的《教育论》

C.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 D.赫尔巴特的《普遍教育学》

4.新世纪课程改革提出的课程目标具有三个维度,它们分别是( )。

A.知识与技能 B.过程与方法中公教育提供

C.知识与兴趣 D.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5.目前我国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包括( )。

A.研究性学习 B.社区服务 C.社会实践 D.课外活动

6.新课程所倡导的学生观是( )。

A.学生是发展的人

B.学生是独特的人

C.学生是抽象的人

D.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7.教育现代化就是学校具有现代化的教育设施、设备和场所。(判断题)

8.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着决定作用。(判断题)

9.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判断题)

10.我国现行学制从类型上看是从单轨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判断题)

参考答案:安徽教师招考网 2015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每日一练答案(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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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2.【答案】B。

3.【答案】C。

4.【答案】ABD。中公教育提供

5.【答案】ABC。中公专家解析: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

6.【答案】ABD。

7.【答案】×。中公专家解析:教育的现代化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包括工艺、设备、程序、手段等)在教育上的运用,并由此引起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化。

8.【答案】×。中公专家解析: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起决定作用。

9.【答案】√。

10.【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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