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第一篇】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2016中职升本科录取名单
【第二篇】梧州学院
2014梧州学院成人高考学费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篇】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专业】梧州学院招生网站-梧州学院分数线
【梧州学院专业】梧州学院招生网站-梧州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工业园区一路(高新校区)。 第三条 梧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2014年我校面向广西、吉林、天津、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安徽、山西、河北、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采用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具体按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类专业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西区外各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西区外各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报考师范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150cm以上,男生身高155cm以上;报考音乐学专业原则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xml:namespace–>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十六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师范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880元/年、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800元/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8540——9000元/年。 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4320元/年,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6020元/年。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标准为预交学费,学年末按所选学分结算,多退少补。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900元/年。 以上收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办法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 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工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和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居区内同类院校前列。 第八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在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
推荐优秀生升入相同、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就读。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5841064 0774-5820972 0774-5831555(传真)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编码:543002学校网址:第二十五
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梧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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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梧州学院
2017广西梧州学院招聘博士公告
2017广西梧州学院招聘博士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我校紧急招聘一批博士。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梧州学院
二、服务期限:
(一)受聘人员来校先工作一年。
(二)一年后根据双方意愿可自由选择去留。选择留校工作的人员正式与学校签订《梧州学院人才引进协议书》,并按新引进的博士享受相关待遇,同时承担相应义务。
三、工作和生活条件及待遇:
(一)来校工作第一年内,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给予受聘人员生活补贴8—10梧州学院
万元。一年后,选择留校工作的人员与学校签订《梧州学院人才引进协议书》,学校再给予安家费15—2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5万元。梧州学院
(二)为受聘人员办理进入国家财政编制手续。
(三)安排受聘人员到教师岗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分配制度计算课酬及各种津贴、补贴(据统计,目前我校博士人均年收入约18万元)。
(四)受聘人员若未达副教授职称,其校内津补贴按副教授待遇发放。
(五)受聘人员可以按照《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分房选房办法》,选购学校教职工限价商品房。
(六)如果受聘人员尚未在梧州市购置住房,学校为受聘人员安排过渡房或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
(七)对我校重点(紧缺)学科的应聘人员,待遇可另议。
此次招聘至2017年5月31日止。
联系方式:梧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531
邮箱:wzxyrczp@163.com
【第五篇】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时间表模板
课程安排表
周:
开始时间:8:00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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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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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申购人员打分结果公布表
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申购人员打分结果公布表(更新)
分 数 姓 名(部门)
65唐耀华(厅级干部)64.5玉振明(厅级干部)61唐 林(厅级干部)59车家芹(厅级干部)58.5陈爱民(厅级干部)57.5程道品(厅级干部)55
杨 奔(厅级干部)
58谭东风(艺术)57.5钟景庵(离退休)57仇仲谦(离退休)55邹庚华(工会)54.5张立杰(科研)54蒋宗清(离退休)53.5邓廷信(离退休)53杨春庆(离退休)52.5
区邦基(离退休)
郭俪雅(艺术)
张克福(外语)戴继明(教务)
邱房贵(法管社科)黄旭标(法管社科)莫以豪(离退休)王建军(教务)
田春林(数理)
1
黄 政(综管)
52石夏莉(学工)谭伟明(数理)陈 红(数理)黎炳鉴(综管)
刘卫东(外语)周少强(离退休)黄积达(离退休)51.5王 瑛(经济)51伍慧珍(离退休)50.5贠 禄(艺术)50杨方东(经济)
49.5
石小玲(离退休)张小明(法管社科)覃雄彪(科研)49
时 伟(数理)梁穗梅(离退休)48.5
刘克汉(教务)钟 山(电子)谭永军(宣传)48
卢振坤(数理)贺 杰(计机)黎炳尧(离退休)47.5
万 励(计机)杨芝华(离退休)蒋琳琼(计机)
徐红林(社科)郭满女(工管)莫 海(外语)
莫学光(离退休)
陈东来(离退休)罗素杨(学工)罗小燕(艺术)胡献林(两办)刘 宁(纪委)邓玉莲(中文)庄 凌(外语)李红云(学工)张朝松(法管社科)陈和平(经济)黄燕钧(电子)彭祖湘(学工)
魏乾梅(审计)杨 诚(财务)倪振强(教育)梁定寰(离退休)梁梦麟(离退休)雷 飞(经济)
蒙桂昭(离退休)
杨世永(教务)张堂云(工管)陈炳忠(艺术)易敬源(图书馆)洪惠萍(离退休)莫 敏(中文)梁东妮(外语)
黄振国(离退休)石意如(工管)许 慧(工管)朱红晖(法管社科)李宽林(离退休)陶斌智(法管)盛玉旺(离退休)詹小颖(经济)廖开聪(离退休)
王 珍(数理)区敏涓(教务)冯琼兰(工管)李翠芬(人事)罗 震(学工)唐峰陵(工管)黄宏光(离退休)黄承佳(教育)蓝明和(科研)詹宗佑(离退休)
2
饶名光(离退休)钱法南(离退休)
刘敏捷(数理)龚 平(计机)
47
甘金明(教务)李烈昱(离退休)甘培池(离退休)何华湘(中文)陈启权(中文)罗钜声(离退休)秦延良(中文)黄美新(中文)
覃春琼(中文)蓝梅丽(法管)
46.5
邓以惠(图书)周景坤(法管社科)韦吾雅(离退休)代丽娴(计机)肖 义(法管社科)李海林(组织)钟乃元(离退休)钟卫红(工会)钟良健(图书)唐洁璠(中文)黄普生(离退休)46
叶 毅(经济)徐广平(离退休)45.5
陈远武(团委)梁朝湘(计机)
45冯 华(中文)44.5
方 勇(法管)
蓝固山(财务)44
王 伟(工管)莫协强(数理)曾福军(数理)
43.5
羊展文(法管社科)周永港(离退休)43
王彦庆(电子)李 军(计机)
莫萧洪(外语)梁 风(离退休)梁镇球(离退休)蒋 萍(外语)伍 靖(外语)刘兆红(电子)何善忠(离退休)唐智权(电子)梁兆芬(艺术)覃文庆(工管)李晓龙(工管)
唐景成(法管社科)梁 凌(图书)
黄捷冰(离退休)黄嘉清(艺术)倪泳波(两办)陈 琳(工管)
陈阳芳(外语)吴鉴留(离退休)李苍苏(离退休)陈 剑(财务)杨 杰(艺术)陈伟华(数理) 王学良(工管)池美云(离退休)吴钊雄(离退休)骆宗勤(艺术)唐嘉芳(外语)黄 河(工管)莫世有(工管)
廖宗骐(离退休)
闫爱花(外语)吴小军(艺术)何高明(计机)唐 哲(法管社科)谢仲文(保卫)董 燕(数理)邓鹰飞(电子)卢雪燕(计机)孙 雁(外语)李远林(宣传)
汤桂芳(艺术)刘再春(法管)
3
姚 磊(工管)胡榕华(数理)潘兢勋(离退休)梁文忠(电子)韩小平(法管社科)
杨西春(工管)
练远媚(艺术)
谢开泉(电子)彭赞文(综管)
欧建峰(经济)钟海明(公基)梁荣秋(离退休)梁慧艳(中文)张海顺(电子)
刘卫平(外语)钟 贞(教育)
盘凤臣(综管)
42.5
尹静静(艺术)陈春潮(综管)谢龙华(教育)毛廷贵(成教)梁 荔(经济)韦衡冰(电子)周振忠(学工)黄柱坚(工管)
黄寄洪(现教中心)黄健武(学工)
叶子琛(中文)孙建华(离退休)江佩琼(两办)李旭轩(工管)杨毅燕(外语)容绍鹏(艺术)梁燕珍(离退休)梁复明(成教)
42
刘长城(经济)刘 茜(数理)李守亳(工管)陈志湘(离退休)陈金辉(中文)陆科达(计机)唐仁洁(工管)谢 玮(数理)41.5
欧少刚(公基)段家现(电子)41
丁桂标(教务)杨 松(离退休)40.5
于 洋(艺术)李连芬(数理)黄永庆(电子)40
王 河(工管)黄 蓝(宣传)39.5
王泽兵(工管)罗吉娟(学工)39
马志来(艺术)何 莉(法管)杨燕琼(离退休)
张晓明(法管社科)张 韫(电子)奉海春(法管社科)侯义锋(电子)秦凌燕(中文)黄宏本(教务)植应富(审计)谢远江(公基)简小玲(外语)詹怡秋(艺术)冀肖榆(计机)
李升安(艺术)李沃池(离退休)吴佳丽(教育)陈映芝(外语)
黄 冰(经济)程灿华(图书)
朱俊海(中文)李 红(图书)肖翠仙(经济)邹 燕(外语)林健美(经济)黄 劲(数理)黄 懿(艺术)黎祖立(中文)
方金伦(两办)农彩甜(综管) 许成章(数理)何培华(艺术)陈国娟(外语)陈 洁(艺术)黄 尔(艺术)黄 虹(离退休)
黄国强(综管)黄燕勤(经济)廖廷阳(保卫)黎炳锋(艺术)田泳锦(中文)邹木春(计机)吴海彪(电子)罗福芬(离退休)
覃学文(数理)雷应秋(外语)
韦翠兰(电子)李柱石(离退休)岑颖智(中文)严海清(综管)赵和玉(工管)盖双旗(数理)黄德健(法管社科)乐小兵(工管)李 宁(电子)李 茜(艺术)陈 聪(计机)陈 花(法管)吴 静(经济)苏 眉(外语)李 嘉(财务)易彩波(艺术)
易爱华(图书)赵 贤(数理)
胡雪萍(外语)
4
农绍形(离退休)杨永华(教务)
魏格坤(经济)梁萍云(教育)
周 婷(工管)
唐 杰(公基)徐 梅(公基)顾慧莉(法管社科)黄广欢(离退休)梁 菁(计机)梧州学院
38.5
叶泽民(财务)陀向明(图书)莫智懿(计机)温丹妮(艺术)38
韦奔源(离退休)罗健强(教育)37.5
方昌敢(工管)杨 松(艺术)37
文玉兰(团委)刘春红(工管)陈海芸(外语)罗 欣(工管)梁和生(教务)覃汉龙(电子)36.5
韦德华(教育)李 玲(团委)严 敏(外语)黄 欣(工管)廖周林(综管)36
邓小林(电子)周 琳(艺术)姚 远(艺术)
覃海涛(保卫)熊沛珍(保卫)关汝桢(教务)庄 雨(学工)刘 磊(经济)张 仕(公基)陈启义(教育)李海英(计机)梁君国(工管)黄洁明(计机)黄 媛(经济)梁 毅(外语)
廖秋香(电子)
冀 宁(艺术)
甘 霞(经济)苏 芳(数理)张俊杰(教务)钱汉堂(离退休)梁美清(外语)黄 谨(外语)韦雪娇(数理)方朝华(科研)李 松(艺术)邸臻炜(计机)
高 林(外语)黄 伟(教务)
韦 冰(法管社科)韦 华(艺术)甘贞洁(教育)巫汉平(工管)沈冰闯(成教)李思莹(工管)张碧芬(外语)郑庆花(经济)罗 芳(工管)林德慈(外语)姚 金(电子)柳文清(电子)黄 理(工管)黄玉健(现教)梁莎玲(离退休)覃桂茳(数理)熊洪波(经济)谢树京(电子)卢桂吉(综管)刘永强(成教)刘 琦(中文)李 翊(计机)苏 静(外语)李委委(艺术)冼春妮(工管)吴燕端(电子)周 璐(外语)梁 韵(成教)龚红梅(数理)黄梓梅(离退休)
黎燕忠(综管)潘明华(电子)
龙志强(公基)冯国卿(法管)李德华(学工)张晓磊(工管)易 丰(工管)唐秀文(外语)
崔志贞(离退休)莫淡雅(数理)
5
许丽娟(工管)陈 钢(综管)黄慕冰(外语)
周云中(中文)薛 鹤(艺术)
陈欣福(离退休)葛一中(图书)朱宇乾(两办)张 波(法管)杨志华(艺术)段祥贵(中文)黄筱佟(计机)
李 丹(图书)严超龙(电子)班华意(工管)梁秀容(离退休)
陈 玲(经济)
林绍云(保卫)黄洁珍(离退休)许继影(数理)
陈 兴(两办)
张 赛(教育)苏米莲(保卫)罗程飞(经济)胡玉丽(艺术)黄再威(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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