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第一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表
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表(草表)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7年高考成绩查询
2017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
陕西省招办通知,2017年陕西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时间提前,将于6月24日中午发布。
多年以来,陕西高考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考成绩均于每年6月25日发布。今年,结合我省实际,为回应社会关切,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提前至6月24日中午发布。
6月24日11:50,陕西广播电视台一套《第一新闻》(午间版)将直播“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高考分数线新闻发布会”。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登录电脑版“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申请成绩复核。高考成绩发布后,省招办开始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原定结束时间不变。
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不变。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三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3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3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和省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
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五条 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6年版)的要求命题。
第六条 省、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新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进行。
第二章 计 划
第七条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使用教育部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其他各部门在计划编制工作中的职能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我省今年实施“成人高校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属成人高校先公布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选报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报名考试地点:考生必须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各市(区)招办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考生跨市(区)报考,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一旦发现异地报考,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第四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及规定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及规定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
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年,即从第一学年,按规定完成3
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
户籍在陕满3年; 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
2.截至高考当年8
居住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
籍在陕不满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五)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六)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七)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八)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2016年5月底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八)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三、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准确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市、县(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
(一)2015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必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3号)执行。
(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招生类别对考生类型、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有特殊要求。自2016年起,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由各县(区)招办负责实施。其中,城应、城往、农应、农往等考生类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写,改由各县(区)招办或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划定的本县(区)城镇、乡村范围,确定考生是否属农村考生,并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标记对应的考生类型。各县(区)招办要制定具体的农村考生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对个别家庭确属农村性质,但户籍登记地址按城乡划分标准属于城镇的考生,各县(区)要结合对农村土地确权、参加农村合疗等信息的综合审查,确保其农村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同时务必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农村考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
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2.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
3年。
56年以上农村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2)须按以下条件对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
3年。
(四)2015年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五)2015年12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因某些原因被录取院校劝退而未在录取院校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
【第五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五条 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由教育部确定考试时间、颁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制定评分参考。
第六条 省、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新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第二章 计 划
第七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依此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下达,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的人员,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录取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选报陕西省内成人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三支一扶”含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下基层连续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人员。
第九条 在陕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第十条 考生应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环节。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区)招办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考生跨市(区)报考,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一旦发现异地报考,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9月7日8∶00至9月13日18∶00。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认真复核,确认后提交。
报考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志愿表中设有“愿服从相同科类专业调剂”栏,愿服从者填写,不愿服从者不填写。其中,高起本考生第四、五志愿还可以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
2.网上缴费时间:9月7日8∶00至9月14日18∶00。
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后续环节手续。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二)现场信息确认
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5日18∶00。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照相、身份证照片采集及报名信息确认表复核签字等手续。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
(三)信息确认的有关要求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属矿务局或市、县煤炭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盖章)或获奖证书原件。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4.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优秀运动员提供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到市(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退役士兵和下基层服务人员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参加“振兴计划”项目的考生提供市级振兴办出具的《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项目考核证明》;其它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获奖证书及表彰证明资料,优秀运动员持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6.各市(区)招办应认真审查免试、照顾及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的考生资格,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分类汇总报名情况,整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第十一条 各市(区)招办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流程为:报名信息确认点根据考生提供的网报号查看报名信息,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照片;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核对网报信息,抄写确认语并签名,粘贴身份证复印件、高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复印件(报考专升本考生)、医学门类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医学类考生)。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3年。 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标准试场30人,座位号单号为A卷,双号为B卷),打印含有现场照相照片和身份证照片的准考证、试场考生照片存根,打印试场编排表,寄发考生准考证。
9月25日前,各市(区)招办将《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15年陕西
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报送省招办。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修改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试字〔2011〕1号)。
省招办按报名信息制作考生条形码,随试题下发。
第十二条 信息公开公示
1.各市(区)要向社会公开咨询申诉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各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2.免试、照顾及煤炭单招类考生名单于10月初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举报申诉渠道如下:
电 话:029—85221726,029—85221782
电子邮箱:sneac_xinfang@163.com
邮政编码:710068
通信地址: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三条 成人高考各科类考试科目
1.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3.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10)中医药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4.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中的外语,分为英、日、俄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专升本层次中只设英语一个语种。
5.统考科目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命题。制卷工作由省招办负责。
【第六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定)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陕试中考20086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我省对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为加强管理,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考试管理中心会考中专处联系。联系人:黄元功,电话:029—85221747。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1—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818 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性质与功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对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的重要手段。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主要学科的命题、制卷、施考、评卷、成绩统计、等第转换和考籍管理工作,省教科所负责试题、试卷质量分析工作,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更、进行试卷抽样,各县(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报考对象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所有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均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2—
下列人员也可报考:
1、在校学生当次考试某科成绩不合格需要重考者,或毕业离校后仍有个别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和社会青年以及其他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员。
在校学生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考试,成绩按最高的计算。
四、科目设置及考试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8科。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
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每次开考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8科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的实验操作。根据各年级课程进度,学生应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学校只有在学生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组织学生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时间。
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书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20分钟,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时间为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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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题命制及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原则由省教育厅制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8科考试说明的编写及其试题的命制、印刷和考试组织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实验操作的命题和制卷工作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命题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教学实际,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着重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程度。试题要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度。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和试题审评制度,实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标准化。
命题人员由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精通业务、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熟悉中学教学实际、本次无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教研人员和中学教师组成,并吸收一定数量的高校教师。命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
六、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在校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借读生须回其学籍所在学校报考。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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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11月份和4月份。2009年1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库结构见附件1)和选择当次考试的科目。
各县级考试机构要按规定为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编排考籍号、采集数码照片、打印准考证(样表见学考表1)。每次报名结束后,按要求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校对单,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籍号采用12位数码编排,各位含义如下:
第1、2位为高中入学年份后两位(社会青年为首次参加考试的年份后两位),第3、4位为市(区)代码,第5、6位为县(区)代码,第7、8位为学籍所在学校序号(即学校代码后两位),第9、10位为考生所在班级序号,第11、12位为考生在本班的顺序号。考生的班级序号必须以校为单位从01开始连续编排,在本班的顺序号必须以班为单位从01开始连续编排,班级序号和在本班的顺序号不得出现空号。考籍号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一直使用到该生高中毕业。
考生准考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各县级考试机构负责打印考生相关信息,照片要加盖县级考试机构骑缝印章。准考证每次使用后,由学校负责收回统一保管,直到该生高中毕业。中途转学的考生,转出学校应把其学籍卡、准考证及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一起交给转入学校。省内转学的考生,转入地县级考试机构要收回其原有的准考证,为其打印新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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