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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高考语文1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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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作文】

第一篇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孙婧妍)》

第二篇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孙婧妍)》

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语文素养冰山模型

本文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孙婧妍所写,孙同学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述了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道出了语文学习的真谛。其中的好多观点是值得家长以及想学好语文、提高语文素养的学生好好了解的。当然,分数,尤其是高考分数确实是一个人人生的一个助力。不过,希望大家在阅读时重点感受“语文素养”的养成过程,毕竟,分数不代表一切,而语文学习能力、语文素养的培养才是重中之重。分数高的人,语文素养不一定好,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请家长们好好地、有耐心地看完此文,一定会对您助力孩子学习语文有所启发,您也可以把它推荐给您的孩子,让孩子系统直白地了解一下——怎样学好语文!

一、开篇: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

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

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语文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二、关于读书: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

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

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三、关于写作:阅读为写作提供了模仿的条件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第三篇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高考语文148分作文满分是怎样学来的》

高考语文150岂是梦?

精彩导读: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语云: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样做,当然比做单纯题更好。只要持之以恒坚持,文学素养提高了,成绩也不在话下。要点是“精”读“精”做“深”思。为什么你不信?因为你做不到,坚持不住。坚持阅读的习惯还好说,坚持至少读两到三遍也有可能,坚持写心得呢?坚持探讨交流呢?坚持仿写呢?你无语了吧!)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按:下面这篇文章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孙婧妍所写,孙同学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述了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道出了(语文)学习的真谛:要想取得成功,没有什么捷径,只有踏踏实实地去做才能出类拔萃。有海量的课外阅读做基础,她才能够做到在做阅读题是直接切中要害,写作文时更是名人轶事成语典故信手拈来,由此可知,很多事情,只有深深地扎进去,才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成功从来不属于浅尝辄止的人。

【2013年北京市高考语文作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对话,按要求作文。

科学家:假如请爱迪生来21世纪生活一个星期,最让他感到新奇的会是什么呢?

文学家:我想,手机会不会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呢。

科学家:我同意。手机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简直称得上是一部掌中电脑,丰富的功能一定会让这位大发明家感到新奇。

文学家:手机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或许这也是爱迪生意想不到的吧。

科学家与文学家各自对手机的看法,引发了你哪些思考、想象?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手机论

1

北京考生 孙婧妍

手机者,信息时代之标志物也。其形也善,其用也泛。一机在手,分居可闻亲友声,闭门可知天下事,闲以自娱,忙以减负,实乃古今之便利物也。纵昔时科技大家,中如墨翟、西如爱迪生,闻之亦必瞠目大惊,拍手而称善也。

手机之用虽广,然众亦未皆称其善也。清明时节,余家有宴,亲友归,众宾至,围坐大桌,酒洌而肴甘,实盛事也。然席间不闻寒暄笑语,但见少小者人手一机,低头垂目,唯按键之声不绝于耳;而长者亦不免持机离席,于走廊低声私语,盖有生意联络也。席毕,余未见宴之欢也。祖母黯然谓余:“人情之薄如此,手机之过矣!”

由是观之,凡今所谓高科技者,有其一利必有其一弊。譬如枪支弹药,可持之保家卫国、伸张正义,亦可持之杀人越货、逞己私欲。而余以为,物之利弊,大抵在于驭物之人。驭者善,则用物于善处,故物善;驭者恶,则用物于恶处,故物恶。手机乃一通讯小器,善用则便利多多,恶用则乱心扰扰。呜呼,余尚庆手机之弊小矣,仅止于淡泊人情、疏远人心尔。倘若恶用电脑、枪械乃至舰艇、核弹者,轻则害人性命,重则毁其家国。科技之用,敢不慎乎? 由是余有言:欲扬科技之利而抑其害,则驭科技之人,其责重矣! 或曰:抑科技之害而扬其利,何以也?

其一,须以长远目光观之。世之科技进步,一日千里,其新品之数也多、之用也善,丰富且改善吾辈生活于一瞬,为之欣欣然者,不计其数。然其深层、长远之后果——如人之交游、思之嬗变乃至后续之影响——观之者鲜矣。譬如昔者塑料袋现世,众皆喜其廉而便也,故人人用、日日用,待万千白色聚乙烯物或飘于空中或埋于地底,方悔环境污染之甚,晚矣。故欲使科技得其善用,则驭科技之人须有远虑,从持续之影响而非一时之利益深思之、熟虑之,方不致为其所劫。

其二,须以高尚德行用之。纵有长远之计,然一心逞己利而无视他人者,亦无以扬科技之善矣。北京,国之都也,其苦雾霾之害久矣。以京人之智,无有弗知雾霾多起于汽车尾气也,然耽悦于出行之便利,贪恋于己时之可贵,鲜有弃私车而乘公交甚或单车步行者也。此即以德之不高驭科技而致善少恶多者也。故曰,欲使科技之利大于弊,多益而少害,则驭科技之人须有高德,以大局观之而非以一己之私用之,方可得科技之善。

由此观之,手机者,有善亦有恶,或曰无所谓善恶,以远虑观之,以高德驭之,不以其废正务、远人情,亦不以其谋恶事、乱法纪,则必可得其利益而损其弊害。而天下之新科技利器,莫有普遍如手机者,故吾辈若以远虑观之、以高德用之,则科技百利而无一害之日,可待也。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呜呼!吾等驭科技之人,其责不可谓不大也。故属文以记之,愿世间众生皆可扬科技之威猛而抑科技之恶陋也!

2

第四篇 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高考语文148分的孙婧妍》

(高考语文148分的孙婧妍)

给家长推荐一篇文章胡高清

我每次到各地给家长们讲座,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阅读和写作的作用,怎么夸大都不为过。”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我用的正面例子就是我的学生(2015届毕业生),比如:“我的学生王婉听,她在2013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中就轻松夺得全国一等奖;在第16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就轻松夺得国家级特等奖;在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考试中也轻松获得辽宁省第一名(面试成绩满分)!王婉听同学今年高考考试分数为644,位于大连市文科第四名金州区第一名(加上清华大学为其加分30,总分为674,文科辽宁省第一),王婉听被清华大学法律专业录取——她的这个成绩主要是来自于她的阅读与写作!”

我还用我班学生孙慧敏(2015届毕业生)是怎样通过读书写作最后考取清华大学以及我班学生(2015届毕业生)发表作文无数的例子来佐证我的这句话——

但是,无论我怎样说,怎样举例子,还是有一些家长半信半疑,以为我这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今天我读到了一篇更有说服力的文章,我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家长们,我希望家长们耐心地把文章读完。这篇文章的作者叫孙婧妍,她毕业于北京十一学校,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如今她已经是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大二学生。她高考的语文成绩是148分,她文章的题目是《阅读为何如此重要?!》——

语文于我 【A 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

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

“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

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

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高考语文148分,她说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蕴藏的感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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