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二胎计生证明样本》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女,出生于1978年5月*日,身份证号:360321197805******,与配偶***,男,出生于1975年*月*日,身份证号:360302197509*****,于2002年*月结婚,并于2003年8月*日生有儿子***(已办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号码:360321200308******,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现前来办理单独二胎有关手续。
特此证明
2014年*月**日
第二篇:《单独二孩申请再生育所需材料及制式证明样式》
单独二孩申请再生育所需材料
一、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份(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填写一式两份);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原件;
三、已生育子女户籍登记卡原件;
四、《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需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原件;
五、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原件(由所在单位、村或社区出具),证明内容包括:
1.夫妻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结婚时间、何时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生育证号、夫妻哪方系独生子女。
2. 独生子女一方,还需同时证明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其他兄弟姐妹。
3.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已在我单位(村、社区)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六、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由所在单位、村或社区出具,如户籍为同一社区,出具一份即可),证明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结婚时间、何时生育子女、子女姓名、该子女为独生子女。
七、夫妻二寸合影照片两张。
注:双方均为城镇(农村)居民的填写附件一和附件二;
双方为单位职工的填写附件三和附件四;
独生子女一方为单位职工,另一方为城镇(农村)居民的填写附件五和附件六; 独生子女一方为城镇(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单位职工的填写附件七和附件八。
婚育证明(独生子女一方)
兹有我社区(村)居民(村民) ,女(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与 省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民(村民) ,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政策内(外)生育 个男(女)孩,生育证(结论证)号为 ,未再生养、收养、抱养、继养其他子女。 系独生子女,并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其他兄弟姐妹。
该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三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已在我社区(村)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婚育证明(非独生子女一方)
兹有我社区(村)居民(村民) ,女(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与 省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民(村民) ,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政策内(外)生育 个男(女)孩,生育证(结论证)为号 ,未再生养、收养、抱养、继养其他子女。 系独生子女。
该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三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已在我社区(村)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婚育证明(独生子女一方)
兹有我单位职工 ,女(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与 职工 ,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政策内(外)生育 个男(女)孩,生育证(结论证)号为 ,未再生养、收养、抱养、继养其他子女。 系独生子女,并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其他兄弟姐妹。
该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三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已在我单位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婚育证明(非独生子女一方)
兹有我单位职工 ,女(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与 职工 ,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政策内(外)生育 个男(女)孩,生育证(结论证)号为 ,未再生养、收养、抱养、继养其他子女。 系独生子女。
该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三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已在我单位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办理二孩生育证证明样表》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单位职工XX户籍地:XXXXXXXXXX(37020519900101XXXX),男/女,与XX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系X婚,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合法生育一X孩(XX),XX系独生子女,双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未领取独生子女费(办过需写明情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社区/单位
2013-7-9{生二孩怎样写证明办出生证}.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XX户籍地:XXXXXXXXXX(37020519900101XXXX),男/女,与XX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系X婚,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合法生育一X孩。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社区 2013-7-9
第四篇:《宝宝出生证明怎么开》
宝宝出生后就要办各种各样的证件,其中一样就是出生证明,那么出生证明怎么开呢?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在哪家医院生就去哪家医院的窗口办啊,一般都是出了月子后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就可以了,其实生孩子住院时医院会给你一个单子上面写的很详细的。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生二孩怎样写证明办出生证}.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生二孩怎样写证明办出生证}.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出生证明的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生二孩怎样写证明办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第五篇:《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六篇:《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流程
一、 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内出生的办证程序
1、 接生人员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中分娩信息,新生
儿出生日期必须是公历时间的完整描述,并签字确认。
2、 新生儿家属完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中的其它信息并
签字确认。
3、 在分娩医院产科或分娩医院指定科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4、 需提供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 书写好婴儿的大名
婴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时必须由婴儿父母签章
5、 办证时限:婴儿出生3个月内在分娩机构办理。逾期未办理者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分娩医院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户籍核实函(2013年1月1日之前出生)等材料,在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
二、 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办证程序
1、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县(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
2、婴儿父母应需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
① 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其中新生儿出生日期必须是公历时间。
② 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③ 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④ 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
三、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
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统一办理。
3、婴儿父母(监护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婴儿父母(监护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书面申请
②、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恩施晚报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4、经核实情况属实按照原登记信息予以补发,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经签发机构发函调查,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联;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联。
四、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生二孩怎样写证明办出生证}.
1、因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如新管理办法实施后手写或未按照要求打印、未正确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等)的,由原签发机构及时换发。
2、因当事人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如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签发机构核实后,由签发机构所在地管理机构换发。
3、下列几种情形的换发,由签发机构所在地管理机构换发 ①、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未按公安部门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给新生儿起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由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②、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经核查属实的。
③、因父母原身份证件信息有误,经公安机关书面证明的。
4、换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关材料后予以换发。
5、非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外出生的婴儿,需在出生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申报户口地《出生医学证明》。
第七篇:《单独生二孩证明》
婚育情况证明样本(三级)
兹证明:xxx,女/男,系xx省xx县xx镇xx村人,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xxx为北京市西城区xx街道居民。女/男方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或女/男方为再婚,前一次婚姻与xxx于x年x月x日结婚,x年x月x日生育一个女/男孩于x年x月x日离婚,孩子在身边/判对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