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一)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广州市的办理
从2010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执行,广东省内转移仍按《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执行。
(一)转出条件: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二)办理转出时需携带的资料:
1.本人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参保单位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邮寄办理:
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后直接将联系函邮寄给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具体办理流程:
1.自行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资料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
(3)1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到新就业地办理转入确认。
2.邮寄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邮寄联系函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进行办理转出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4)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清单后,进行办理转入确认并通知参保人。
(四)办理地址
原市属单位参保人员: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10楼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员业务科
原区属单位参保人员: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详细地址咨询电话:12333)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二)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编号:
经核实,
于 年 月 日在我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该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如下:
注: 1.应参保职工、实参保职工和缴费人数为该企业上年末及证明开具日上月末的人数;
2.缴费工资总额、应缴费额和实际缴费额为该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初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累计数额。 3.历年欠费额为该企业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日起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累计欠费额。
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三)
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要求:
养老保险为人们的老年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们应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一般来说转移养老保险,认证工龄,换工作都需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那么该证明个人或是单位要怎么开呢?
一、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统一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任何其他部门不得代开。
二、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应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年度的统计年报、工资发放表、单位用工合同(劳动合同鉴证花名表)、不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或返聘退休人员需提供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相关业务科室必须严格审核,认真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按程序进行审批。
三、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职工统一由单位办事人员办理,由相关科室按要求填写《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按程序审批。
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单位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加盖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公章。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是需要统一进行办理的,办理过程也并不复杂,以下就是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
二、办理原则
参保单位、单位负责人评先或其他部门要求对本单位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审核原因和理由,认为可提供证明时,给予办理单位缴费的证明手续。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资料和理由及书面申请;
2、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一式两份)。
四、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有欠费的单位,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给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五、办结时间:
缴费正常的,当天办理。有欠费的,补缴欠费以后的当天办理。
六、投诉和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业务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时,可到省社保局综合处进行投诉和举报。
社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范文: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该同志系我公司职工,公司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人员失业保险、计划生育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意见:
社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意见:
医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四)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系商丘建业住宅建业有限公司单位参保职工,该职工自_________年
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共缴纳__________年_______月,现在我中心 正常参保_(正常参保已退休已调出)。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盖章有效)
2013年05月09日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五)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联系电话:xxxxxxx 经办机构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本证明仅证明该参保人在本参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本证明有手工填写、涂改、无效。
3、如需查验、可拨打上述联系电话或至本社保机构查验。 4、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三月内有效。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联系电话:xxxxxxx 经办机构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本证明仅证明该参保人在本参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本证明有手工填写、涂改、无效。
3、如需查验、可拨打上述联系电话或至本社保机构查验。 4、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三月内有效。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书
编号:2009B010
经核实,已在我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该单位下列人员(或该同志)参保缴费情况如下:
注:1、参保缴费时间为开始参保缴费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时间;
2、欠费定员为个人自参保之日起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累计欠费额;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下列人员(或该同志)
费额;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七)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编号:
经核实,
于 年 月 日在我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该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如下:
注: 1.应参保职工、实参保职工和缴费人数为该企业上年末及证明开具日上月末的人数;
2.缴费工资总额、应缴费额和实际缴费额为该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初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累计数额。 3.历年欠费额为该企业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日起至证明开具日上月末止的累计欠费额。
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