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
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
【篇一】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
公民。
【篇二】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文章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出自,此链接!。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
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关于法律在身边征文(精彩)征文-主题征文。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第二篇:《法律在身边征文》
法律在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了法律,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
如果没有了犯罪法,一些犯罪分子就没有人来处治他{她}们,这些人就会继续胡作非为下去。最后,他{她}们完全有可能将一个地球“吃”掉一半。
如果没有了交通法,车辆可以随心所欲的在马路上来回穿行,那会有多少鲜活的生命丢在这些马路上呀!
法律这个词,落在好人身上是温暖的,但用在坏人身上是冷酷无情的。
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守法、懂法。我们也要多认识一些法律知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说,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三篇:《法律在身边,幸福进我家 征文》
法 律 在 身 边
张庄镇大律小学–李玉珍
这句话我们都知道这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它告诉我们:不要认为这件恶事小而去做它,也不要认为这件善事小就无视它。虽然很多人对这句话耳熟能详,但是并没有理解它的含义,整天都在背道而驰。
曾经看过这样的报道,一个年龄不大的小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不算富裕,他不好意思伸手给家里要钱,可是又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在酿成惨剧之前,懂得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也曾听过,一个高中的孩子因为得罪了社会上的小混混,在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几个人打死,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年华,我们应该深思,如果这几个打人的孩子能了解我们的法律,在动手之前如果不那么冲动,也不会让好几个家庭都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现在经常报道的孩子遭到侵犯一事引起了很多关注,为什么我们人会变成这样,有些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师,现在却变成了禽兽不如的东西,他们怎么忍心把魔抓伸向一个个幼小的孩子,给他们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永远挥之不去,这些可恶的人,难道他们没有孩子吗?难道他们是冷血动物吗?难道这些可恨的人都不懂法律吗?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为了比别人抢先一步过马路,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拥有更多的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自己一时的愤怒不满,残忍的杀害了别人的性命!假如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假如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我们应该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事先想好,有没有触犯法律,这样就不会感情用事,就不会做出违背法律之事,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的话,那我们又可以恢复以前晚上睡觉不关门、不锁门,也不会担心别人偷东西的时候了,快乐和幸福也会常伴随着我们。{法律在身边征文500}.
朋友,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我们应该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用法律武装自己,知法、懂法、用法,让我们的一言一行感染社会大众,只有你遵守法,我遵守法,他也遵守法,那我们的国家将更加和谐、美满。
征文{法律在身边征文500}.
法 律 在 身 边
张庄镇大律小学
李玉珍
第四篇:《“法律在身边,幸福进我家” 征文》
阳光下的笑脸
“好嘞,看这儿,摆个pose!”
女儿摆了一个可爱的造型,小脸上荡漾着快乐的笑容,看着这情景,我思绪万千,今天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
周末的上午,牵着女儿来到街角的广场,陪她练习轮滑。而此时,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地上便有了点点金色的光斑。看到这美好的一切,我的心情瞬时愉快了起来,和女儿有说有笑的向前滑行。
“妈妈,快看!”顺着女儿的手指,我看到车水马龙的的街上,几个年轻人骑着变速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飙车,有的还松开了双手,大笑着向同伴炫耀,让人不由得为他们捏一把汗。我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对女儿说,“这些大哥哥们不该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很危险的!”没想到女儿看了看我,正色道,“我知道,他们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吃惊之余我很欣慰,小小玩孩居然也知道《交通安全法》!
“妈妈,我有个好主意!”听女儿如此这般的一番解释后,我心里开始盘算着时间。我要赶在11点之前回家做饭,然后还有一堆的衣服要洗,一点半要去火车站接一位远道而来的朋友…… “妈妈!”
女儿殷切的目光满怀期待地望着我,于是心里又重新计划了一下我的安排:午饭可以晚点做;衣服下午洗也可以;因为我实在不忍打击她的那份积极性。在我不厌其烦地叮嘱她注意安全,小心车辆时,哪知她早已一溜烟跑到了斑马线处,做起了她的第一份兼职:马路交{法律在身边征文500}.
通协管员。
我来到广场的花池旁,那里离女儿比较近,可以坐着观察她。 这时,我看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闯红灯,女儿把他拦下了,怯怯地说道:“叔叔,您知不知道闯红绿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有可能还会引起交通事故,请您不要再乱闯红绿灯了。”“咦,你这小孩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少管闲事!闯红灯又怎么了?你管得着吗”那年轻人满脸凶神恶煞,还不讲道理,叫人听了就会一肚子火往上冒。正考虑着要不要去帮忙时,不远处的值班交警走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对他说:“你看见了吗?这就是去年一个和你差不多年龄的人因为乱闯红灯,导致被一辆卡车压死的照片,现在他们家庭不堪重负,你也想像他们这样?”年轻人听了,迟疑了一下,像打了霜的茄子似的低下了头,向女儿和交警道歉道:“对不起,我不知道闯红灯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真是对不起。”交警笑着摆了摆手,说道:“没事。下次改了就好。”
女儿冲我扮了个鬼脸,并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把交警也逗乐了!另一位交警给女儿拿来了他宽大的警服,并亲自为女儿穿上,再扎上那帅气的腰带,立时一个小小交警出现在马路上,引来了很多人赞许的目光。
穿上了警服,女儿似乎更加有底气了!一会搀扶着老奶奶过马路,一会又领着几个小朋友去人行道不到半天,女儿已经满头大汗,小脸因兴奋涨的通红。
感谢学校里的老师,让小小年纪的她懂得了基本的交通安全法,
而且还会用它去帮助别人。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 12 岁。在这段时间中不采取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手段的话,它们就发芽滋长,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变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以致永远也把它们拔不掉了。”这是一段极具警示性又符合实际的话,提醒我们普法应该从小抓起。我们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法律不仅保障着幸福,而且可以大幅度地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对法律的无知,不知为多少罪犯的犯罪埋下了祸根。因此我们必须教育孩子从小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然后才能在法律这座雄伟的大厦庇护下健康成长。心中有了法律,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才会伴随着我们!
“妈妈!”
女儿的喊声把我拉回到现在,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按下了手中的相机,拍下了女儿阳光下那灿烂的笑脸!
第五篇:《法律征文》
差点误入歧途
最近,在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我邻居家的一个大哥哥不小心被传销的人骗了去。
一天晚上,安静的大学校园里,同学们都在上着自习课。突然一阵铃声响了起来,大哥哥赶紧从裤兜里拿出手机走出了教室按下接听键听了起来,原来是他的初中同学,对方说:“好久不见,很是想念,出来聚一聚。”大哥哥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他就乘车来到约定的地点,闲聊时他初中同学突然问他借手机用一下,他起初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就把手机借给了他。没想到手机就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原来他初中同学不是叫他来聚一聚,而是另有目的。他初中同学是传销队伍的一份子,把他骗过来帮他洗脑,让他也成为传销的一员。由于手机被骗走了,不能和家人联系,而他又被传销的人困住了,无法逃脱。
过了几天,他大学的同学联系不上他,就报告了班主任,班主任发现了事态的严重就报告给了家长。家长收到通知,风尘仆仆地来到了他所在的大学里。还是找不到他的踪迹,大哥哥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于是焦急万分的父母就报告了当地警察,警察知道后就让他父母回家等消息。
又过了一个星期,大哥哥趁那几个人不注意就逃了出来。他逃出来之后,找到了一个电话亭并拨打了学校的电话,学校知道后,就赶到了他所说的地方,把他接了回去。没多久传销的一部分人就被伏法了。 这些人不仅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权,而且触犯了法律,得到了应有{法律在身边征文500}.
的惩罚。作为中小学生,我们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法律要求做的,我们一定要做;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制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
法在身边,伴我同行。
第六篇:《法律在身边》
法律在身边
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保护,也都有自己权益。而法律就是一把伞,一把保护我们并伴随我们成长的伞,而法律这把伞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
现在一些小学生通过老师、家长或长辈知道法律,觉得法律是神圣的,遥不可及的,所以不去了解。还有一些小学生,有的是独生子或独生女,家长就会对他们百般呵护,所以他们觉得不用去了解。其实法律是最能保护我们的,所以我们应该去了解,因为法律在我们身边。
有些社会上的例子充分表明了法律带给我们的保护。现在社会上经常有一些中学生因上网而形成的一些恶劣习惯。比如没有钱去网吧上网而去偷家长的钱,还因家长不给钱而与家长吵架,更严重的是去抢劫别人的钱财来满足自己的私心。如果我们也受到想抢劫这样危险的事情,法律就会保护我们的权益,让我们不受危害。法律是公平的,法律也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
还有另一种危害就是绑架,有一些人为了钱财而绑架别人,把被绑的人买去做苦工来赚钱或要挟他们的父母。如果遇到这样的事应该冷静地想办法自救,再有法律会保护你和你的权益。
在这两个事件中,我明白了,不论是有钱的孩子还是没钱的孩子都应该知道法律知识,掌握安全知识,因为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危险的人和事。记住,法律永远在我们身边,保护我们的权益!
第七篇:《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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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
法们
律
法在
律身
就边
是陪
法秩伴
律序,
在,比
身在如
边 生说
活你
中没
有有
很按
多法{法律在身边征文500}.
地律
方驶
都车
20 x 20 = 400
第八篇:《法律在身边》
法律在身边伴我健康行
我们中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是维持国家正常运行的工具,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然而,现在部分青少年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的淡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走上犯罪的道路,后悔已晚。让我想起了我们县发生的一个青少年犯罪案例:2012年8月,国道106发生劫车事件,作案的人中竟一些未成年人。12月12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抢劫案。
19岁的王某在校厌学,较早从学校退学回家。而父母外出打工,就在家里跟同村青少年一起混日子。那天晚上他们五个人聚会喝酒,每个人都喝的烂醉。喝过酒之后,他们又想去唱歌。可是都没钱了。他们想,没钱了就想搞点钱花,看到路边停着车子就想着里面可能有钱。王某说,“我们就劫了这车吧,他们肯定是有钱人,反正周围没人,要到钱为我们就跑,公安找都找不到我们。”有两个人犹豫了,在王某的一再怂恿下,碍于面子,还是同意了。他们就下手了。他们手拿棍棒,威胁车主,索要钱财,成功后他们就跑了。这时车主急忙报警,警察很快赶到,在警察的全力侦查下,他们五个全部落网。团伙中有好4个成员17周岁,最小的只有16岁。当被问及是否知晓自己行为的性质,被告人表示,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好,但不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十七条对王某等满16周岁的被告人判刑。被告人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合法财产抢走,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余四人为未成年人悔罪表现好且是从犯,被判拘役6个月年此时,他们泪流满面,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解释: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罚金刑可以在主刑确定后,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状况,参照下列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