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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九里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九里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九里山司法所位于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东配楼二楼,现有办公用房8间,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工作人员四名,全部为法律本科学历。目前辖区下辖七个社区,一个居委会,两个行政村,共有居民10977户,约41500余人。其中,老年4720人、残疾人120人、妇女儿童12949人、外来务工人员395人、出外务工人员199人。 我所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局、街道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湛河”这个目标,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司法所从2007年起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援助61件,其中,涉及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44件,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80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35份,为受援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12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1.我所加强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点的工作
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
2.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社区,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检察院、法院、劳保所、工会、妇联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我所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街道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我所制作了便民联系卡,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三是拟定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须知》,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一是在法律援助活动日期间,深入到村、居委会、社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并且分别联合计生办、律师事务所、民政所等部门举办了法律宣传活动,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00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二是各村、居委会、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全天24小时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三是推行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制度,在街道、社区发放,方便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进行求助,为其提供
更多便利。
(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外来务工人员 :1、制定下发法律援助为外来民工办实事工作意见,明确目标:应援尽援,制定了各项服务措施。2、在社区设立了外来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义务解答法律咨询,需要法律援助的及时带到援助中心办手续。 3、为外来服务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
老上访户: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素质。一是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参加市、区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二是自行组织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对全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社区联络员进行扩大的法律援助范围、工伤赔偿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了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相比存在差距。由于认识及宣传等多方面原因,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渠道等知晓率偏低,特别是低学历、低收入、农民和农民工及老年人
群,寻求法律帮助的能力较低。
(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特别是办案能力偏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律援助经费紧张,还不能适应受援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四、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吃透法律援助的各项政策。每年组织一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让他们更好的服务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也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发挥其作用。
2、协调公、检、法、司、工商、税务、人事、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将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法院诉讼费、劳动仲裁费、司法鉴定费及在办案中涉及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相关费用问题,统一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篇二:《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鸣凤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鸣凤司法所本着“贫者必援,弱者必助,残者必帮”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司法所根据宜昌市司法局举行的“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在各村(社区)统一制作标语、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并利用集镇人口较集中的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发放法律援助调查问卷3965份,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965张。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在各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加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健全法律援助计划、总结、报表等各项业务台帐。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人群信息库。统计全镇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留守儿童、残疾人、空巢老人相关信息,做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5项,法律援助案件3件。
四是做好法律援助卷宗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案件的质量,做到每一件卷宗格式统一、材料齐全,确保卷宗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并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回访,确保案件质量,确保援助质量。 (汪芳)
篇三:《2015年长城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长城司法所
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在我区的影响力,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我所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为全乡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其工作重点如下: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建设信息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水平。构
建法援互动平台,对援助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状况}.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的工
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3、加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案
件质量要求对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1、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
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援助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在全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区群众了解法律援
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服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对于办理的援助案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区援助中心。
2、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四、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1、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落实宣传,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宣传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3、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4、加强与各村各单位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挑选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以扩大法律援助在社会影响。
5、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员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
长城司法所
2015年3月11日
篇四:《司法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14年,**司法所在县司法局、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年初县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工作任务,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面是对一年来所开展工作的总结。
一、“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
2014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为切实抓好2014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我镇民主法制建设,我所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核心,以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宪法》,专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完善以领导干部为核心、公民为基础、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粘贴、分发法制宣传标语40余条,对全镇11个村委会,2个社区的“民主法制村”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巩固,组织中小学上法制课2次,共有800余人参加,利用星期一
播放法制宣传广播二次,听众达到5000余人次,上街宣传4次,分发《环境保护条例》、禁毒防艾、计划生育、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资料10800多份,通过这些工作,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
二、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特别是基层涉法的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众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政法综治中心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村调解主任的考核力度,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通过对个别村调委会组织的调整,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村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纠纷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双方依法办事,耐心平息心态,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镇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共受理调解140件纠纷,调解成功138件,履行13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5%,履行率达100%。
三、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县局要求,成立了**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领导小组,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开展工作,了解掌握流出去向和现实表现情况。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一年来,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 三是制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
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同时又是一项新的工作,对我们是一个考验,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我所将有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同时我所将把一些法律方面的手册赠送给有关的社区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矫正工作交流与学习,以吸取别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遇有拿不准或无法解决的事情坚持做到不擅自作主,而是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解决。
同时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认真排查了解并造册登记,开展各项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依法行使权力,截至目前**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0人,累积解除矫正人员23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17人。
五、法律援助 工作{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状况}.
我所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制度的宣传;开展法律咨询,积极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做好困难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接受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对本镇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分析整理援助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政府中心工作
一年来,**司法所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安排,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薄弱,任务繁重
自2013年3月起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展开,司法所承担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具体事务。这既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基层司法所的
自身建设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开展难。目前,我所的设施、人员配备相对较弱,人手少、工作量大,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二)普法工作资金不足,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而经费不足是最根本的制约。
(三)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
(四)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加强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和积极参与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多请教、多总结,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充分认识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落实工作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控和帮扶。
同时,努力争取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开创**司法所工作的新局面。
篇五:《基层司法所基本工作》
★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共同组成我国基层政法体系。
★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三级调解网络,在城乡结合部、厂村(街)结合部和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发展联合调解组织,并指导调解组织搞好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多形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要及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抓好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并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和错误的调解;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和有关政法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解决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有效维护调解人员履行调解职能的正当权利,保障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落实。
二、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矫正工作制度等规定对矫正对像进行管理和教育,通过管理(规定活动范围等方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有效控制,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
秩序,确保非监禁型刑罚的有效执行。通过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其中政治思想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它又包括认罪教育、世界观人生教育、法制教育、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在政治思想教育中,认罪教育是前提,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是核心,法制教育、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关键。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社会志愿者帮教培训、实践活动等),使矫正对象提高对所犯罪行的认识,真正认罪伏法,接受矫正组织的教育矫正,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在思想上、素质上、行为习惯和道德习惯上都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顺利的回归社会。除了正常的管理和教育外,还要组织矫正对像参加公益劳动,劳动是我国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