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方法》
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方法
平均增长速度是反映某种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中逐期递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发展速度是反映现象逐期发展的平均速度。
定义
反映社会及自然事物在较长时期内各期(年)平均增长程度的相对数。以倍数或百分数表示。它等于平均发展速度减1(或100%)。
计算方法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
除固定资产投资用“累计法”计算外,其余均用“水平法”计算。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内。如建国四十三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是以1949年为基期计算的,则写为1950-1992年平均增长速度,其余类推。
数量关系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种经济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发展水平定为1(或100%),报告期发展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相对数值。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上式当比例数值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如某地增加值1995年为366亿元,1994年为328亿元,1995年与1994年之比,366÷328=1.12,这表明1995年(报告期)发展速度为(或相当于)1994年(基期)的112%(或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为12%,即1995年比1994年增长了12%或0.12倍,由此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递增速度也叫平均增长速度,它和平均发展速度统称为平均速度。平均速度是各个时期环比速度(即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对比计算的速度)的平均数,说明社会经济现
象在较长时期内速度变化的平均程度。平均发展速度表示现象逐期发展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现象逐年递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或100%)
上式如为正值,表明现象在一定发展阶段内逐期平均递增的程度;负值表示现象逐期平均递减的程度。由此可见,平均速度的计算首先是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几何平均法也叫水平法,另一种是方程法,也叫累计法或代数平均法。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平法主要考虑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即着重解决按什么平均速度才能达到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通常用于计算人口、产品产量、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速度。而累计法则考虑整个时期累计发展总量,即着重解决什么样的平均速度才能使各年计算水平之和与各年实际发展水平之和相一致。通常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垦荒造林、地质勘探等指标的速度。下面简单介绍水平法。累计法较复杂就不详细介绍了。
计算公式
(1)按环比发展速度连乘积计算
平均发展速度(%)=n环比发展速度连乘积
n表示环比发展速度的项数。
例如:某地区增加值1991年-1995年各年的环比发展速度分别为115.6%,107.8%,105.6%,103.6%,107.2%,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为:
(115.6%+107.8%+105.6%+103.6%+107.2%)/5=108%
平均增长速度为:108%-100%=8%
(2)按总发展速度计算
平均发展速度(%)=n某指标报告期(最后一年)数值该指标基期(最初一年)数值×100% 其中n为报告期与基期的间隔期数,举例如下:
某单位1995年增加值为18250万元,1990年为14300万元,计算五年的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每年递增速度如下:
五年间的平均递增速度为:
105%-100%=5%。
篇二:《工业增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工业增加值及工业增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一、基本概念
所谓工业增加值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就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指标,而是通过工业总产值和与工业增加值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出来的。
理论上讲,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计算。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其中,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是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3部分。工业中间投入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应缴增值税是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反映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金缴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等。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指政府为弥补生产单位因受政策因素影响其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而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营业盈余是生产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盈利(亏损以“-”表示)。
目前实际统计工作中,由于受到统计调查频率、时效性和企业财务核算的制约,年度和月度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收入法”分别计算,年度“生产法”和“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是通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获得基础数据,进而分别计算出年度“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共113项指标,涵盖了计算“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所需的财务核算明细指标。{增速怎么计算}.
月度统计一般时效性要求较高,难以取得详细的财务核算资料,无法直接计算,因此,采用推算的办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推算方法是:先通过生产统计报表取得月度工业总产值,再乘以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得到月度工业增加值。为了反映行业结构差异,尽可能提高推算的准确性,推算是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进行的,即用中类行业的工业总产值乘以该中类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中类工业增加值,将各中类工业增加值汇总得到行业大类和总的工业增加值。
二、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
现行工业增长速度基于工业增加值计算,计算方法也称之为价格指数缩减法,其基本原理是工业增长速度旨在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包括物量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及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的变动情况,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
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增长速度。鉴于目前价格指数的编制情况,采用“单缩法”(即只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缩减工业增加值)计算工业增长速度。
工业增加值核算不仅涉及指标多,而且对相关指标的细化、分类有较为严格要求,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根据统计调查周期和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工业增加值核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和月度工业增加值核算。其中,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最为详实。
(一)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制度,工业增加值计算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工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以生产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在计算中,首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1. 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 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
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数据的调整
从理论上讲,按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结果应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和水平达不到增加值核算要 求,往往使得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呈现出不同程度偏差。一般情况下,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偏大,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偏小,因此有必要将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增加值进行加权平均,使工业增加值更加接近实际。鉴于经济普查方案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指标较为详细,便于增加值核算和调整,因此,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调整方法如下: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0.75 +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0.25
(二)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在一般年份(非普查年份),将工业增加值分成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个部分分别计算,再加总全部工业增加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是生产法增加值经
篇三:《如何计算平均增长速度》
如何计算平均增长速度?
很多同志经常问我如何计算平均增长速度,特别是最近在编撰兴义志的过程中,问这个问题的同志比较多。那么,统计中的平均增长速度在计算机上是如何计算的呢?一般方法是,在开始菜单打开计算器,在查看栏设置成科学型,输入报告期数÷基期数=总发展速度,然后按Inv键,按X^Y键,按报告期与基期的期数的数据×100=平均发展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00=平均增长速度。如果是用多功能计算器,其方法是,输入报告期数÷基期数=总发展速度,然后按SHIFT键,按X^Y键,按报告期与基期的期数的数据×100=平均发展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00=平均增长速度。
我们以兴义市粮食产量为例来具体计算,1978年粮食产量为13.56万吨,2006年粮食产量25.76万吨,然后在计算机开始菜单程序-附件-计算器,在计算器查看-科学型,输入25.76/13.56=1.8997,按Inv键,按X^Y键,输入28(2006-1978)=1.02318,(1.02318-1)*100=2.318%,计算出1978年-2006年兴义市粮食产量年均增长2.318%。
篇四:《GDP的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
GDP的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
增长速度是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说明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加了百分之几或几倍。
GDP的增长速度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社会最终成果的实物量规模的变动情况。由于GDP的规模是以价值量来衡量,不同时期价值量规模的变动既包含了数量变动,又包含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为使报告期GDP价格与基期GDP价格相适应,在计算GDP增长速度时,首先应对当期的GDP剔除价格变动等因素,得到按可比价计算的GDP的发展速度,最后减去100%,便得到GDP的增长速度。增长速度为正值,表示增长程度;增长速度为负值,表示下降程度,也称负增长程度。计算公式为:
篇五:《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统计与计算出来的》
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统计与计算出来的
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GDP的40%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和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和发展状况,因此,保持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对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至关重要。
10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长8.7%,生产增速较前两个季度持续加快,主要行业、地区工业生产企稳回升的态势进一步巩固(详见附图表)。工业增长速度,通常也叫工业生产增速,是以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因此,统计上一般也称之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了解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统计和计算出来的,就必须搞清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现行的月度工业统计调查范围。从生产活动性质的范围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划分,我国工业生产活动统计调查范围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大门类,进一步划分为39个大类行业,191个中类行业,525个小类行业。从企业统计调查范围看,现行月度工业统计调查范围是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2008年统计,约有42.6万家,其工业增加值总量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总量的80%以上。
第二,工业增加值是如何计算的。所谓工业增加值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就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指标,而是通过工业总产值和与工业增加值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出来的。
理论上讲,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计算。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其中,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是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
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3部分。工业中间投入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应缴增值税是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反映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金缴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等。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指政府为弥补生产单位因受政策因素影响其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而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营业盈余是生产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盈利(亏损以“-”表示)。
目前实际统计工作中,由于受到统计调查频率、时效性和企业财务核算的制约,年度和月度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收入法”分别计算,年度“生产法”和“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是通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获得基础数据,进而分别计算出年度“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共113项指标,涵盖了计算“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所需的财务核算明细指标。
月度统计一般时效性要求较高,难以取得详细的财务核算资料,无法直接计算,因此,采用推算的办法计算工业增加
值。推算方法是:先通过生产统计报表取得月度工业总产值,再乘以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得到月度工业增加值。为了反映行业结构差异,尽可能提高推算的准确性,推算是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进行的,即用中类行业的工业总产值乘以该中类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中类工业增加值,将各中类工业增加值汇总得到行业大类和总的工业增加值。
第三,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现行工业增长速度基于工业增加值计算,计算方法也称之为价格指数缩减法,其基本原理是工业增长速度旨在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包括物量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及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的变动情况,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增长速度。鉴于目前价格指数的编制情况,采用“单缩法”(即只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缩减工业增加值)计算工业增长速度。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介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及其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不包含工业生产活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三个部分。工业总产值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
由于工业总产值包含中间投入价值,因此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而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仅是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不受中间投入价值的影响,因此不存在重复计算,其核算结果也不受企业重组、合并、拆分等因素的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成果,并能较好地与GDP核算和国际标准接轨。
二、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
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含所有的工业生产活动,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增速怎么计